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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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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重要提示

一.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1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2 公司负责人鲁勇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谢燕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谢燕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3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元

2、利润表项目

单位:元

1.现金流量表项目

单位:元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5年11月9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郑素贞女士所持有的本公司129,96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被公安部门冻结,冻结日期为2015年11月9日至2017年11月8日。2016年4月11日,郑素贞女士所持有的本公司129,96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被公安部门轮候冻结,冻结期限自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起两年。本轮轮候冻结包括孳息(指通过中国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派发的送股、转增股、现金红利)。2016年4月12日,于2015年11月9日进行的冻结被解除,轮候冻结转为正式冻结。2019年3月26日,郑素贞女士所持有的本公司129,96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被公安部门继续冻结,冻结期限自2019年3月26日至2021年3月25日,本轮续冻包括孳息(指通过中国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派发的送股、转增股、现金红利),详见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冻结的公告》(临2015-060)、《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轮候冻结及相关情况的公告》(临2016-018)、《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继续冻结的公告》(临2019-005)。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鲁勇志

日期 2019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288 证券简称:大恒科技 编号:临2019-015

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通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2019年4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名。会议的召开、召集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19-016)。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288 证券简称:大恒科技 编号:临2019-016

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会议于2019年4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当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会议召集、出席会议监事人数、会议程序等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了以下议案:

《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下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对公司2019第一季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本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之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季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288 证券简称:大恒科技 公告编号:2019-017

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5月2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5月22日 14点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3号大恒科技北座15层公司会议室(2)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5月22日

至2019年5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0 听取《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非表决项)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2019年4月2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决议公告于4月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019年4月25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A、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登记和出席会议;

B、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登记和出席会议;

C、法人股东代表持股东单位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单位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除外)、持股凭证和本人身份证登记和出席会议;

D、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3号大恒科技大厦北座15层公司证券部。

(3)登记时间:2019年5月20日(9:00-11:00,14:00-16:00)。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3号大恒科技大厦北座15层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100080

联系电话:010-82827855,传真:010-82827853

联系人:严宏深

特此公告。

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5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公司代码:600288 公司简称:大恒科技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