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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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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家嘴国泰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年度信息披露报告

2019-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部分、公司简介

一、法定名称及缩写

法定名称:陆家嘴国泰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

缩写:陆家嘴国泰人寿

二、注册资本

三十亿元人民币(RMB3,000,000,000)

三、注册地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168号东方金融广场B座19楼及A座11层1104室

四、成立日期

2004年12月29日

五、经营范围和经营区域

经营范围:在上海市行政辖区内及已设立分公司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内经营下列业务(法定保险业务除外):(一)人寿保险、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业务;(二)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三)保险兼业代理业务。

经营区域: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辽宁、北京、天津、四川、河南。

六、法定代表人

黎作强

七、客服电话和投诉电话

8008199899, 4008869899

第二部分、财务会计信息

(说明:本报告,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资产负债表

二、利润表

三、所有者权益变动

■■

四、现金流量表

五、财务报表附注

限于报纸版面,按照中国保监会要求,财务报表附注内容在此仅披露以下三项内容:

(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变更的说明

与2017年年度报告相比,会计政策和核算方法未发生变化。

会计估计变更如下:

本公司以资产负债表日可获取的当前信息为基础确定包括折现率、死亡率和发病率、费用假设、退保率、保单红利、赔付率、理赔费用率假设等精算假设,用以计量资产负债表日的各项保险合同准备金。上述假设变更引起的相关保险合同准备金的变动计入当期利润表。本公司在2018年12月31日根据当前信息重新厘定上述有关假设,假设变更对2018年12月31日的准备金影响为减少准备金人民币合计1,964万元,增加税前利润合计1,964万元,其中:

对于未来保险利益不随对应资产组合投资收益变化的长期人身险保险合同,本公司于2018年12月31日根据当前信息重新厘定折现率假设并根据保监会要求调整折现率之方法,假设变动所形成的相关保险合同准备金的变动计入本年度利润表。此项变动减少2018年12月31日寿险及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人民币1,371万元,增加2018年税前利润合计人民币1,371万元。

本公司于2018年12月31日重新修订了产品退保率假设,假设变动所形成的相关保险合同准备金的变动计入本年度利润表。此项变动使2018年12月31日寿险责任准备金合计增加人民币1,816万元,减少2018年税前利润合计人民币1,816万元。

本公司于2018年12月31日调整了失效保单准备金和未报未决赔款准备金的计算方法,所形成的相关保险合同准备金的变动计入本年度利润表。此项变动使2018年12月31日寿险责任准备金及再保后未决赔款准备金合计减少人民币2,409万元,增加2018年税前利润合计人民币2,409万元。

(二)重大会计差错更正说明:无重大会计差错。

(三)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说明:本公司不适用。

财务报表附注完整内容参见公司互联网网站披露的年度信息披露报告,网址为:https://www.cathaylife.cn/publish/main/52/index.html。

六、 审计报告的主要意见

本公司外部审计师: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

审计报告意见:标准无保留意见。

第三部分、风险管理状况信息

一、风险评估

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面临的主要风险有市场风险、信用风险、保险风险、操作风险、战略风险、声誉风险、流动性风险。

1、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由于利率、权益价格、房地产价格、汇率等不利变动导致保险公司遭受非预期损失的风险。目前公司面临的市场风险有权益价格风险、利率风险和汇率风险等。权益价格风险主要体现在持有的股票、基金等权益资产价格下跌造成资产价值的大幅下降。利率风险主要体现在利率的变动对资产及负债价值的影响。汇率风险主要体现在汇率的变动造成公司资产价值损失的风险。

公司依照保险监管机构要求建立了市场风险价值评估模型,定期计算风险价值,衡量价格与利率变动对于账户资产价值的影响,以作为风险管理重要参考。目前公司整体的市场风险程度可控。

2、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由于交易对手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时履行其合同义务,或者交易对手信用状况的不利变动,导致公司遭受非预期损失的风险。目前公司主要面临的信用风险与资产管理业务、与再保险公司的再保险安排、保险合同借款等有关。

(1)资产管理业务方面,2018年12月31日,公司在资本充足率为8%以上的银行的存款余额占总存款余额比例达到100%;在综合信用评级为A-以上的银行的存款余额占总存款余额比例达到100%,公司银行存款整体信用风险相对较低。2018年12月31日,公司政策性金融债与企业债信用级别为AAA的占总债券投资余额比例达79.87%,公司债券整体信用风险相对较低。

(2)再保业务方面,2018年四季度末分出业务再保险资产交易对手违约风险最低资本仅为1.61万元。再保险分出业务信用风险较低。

(3)保单合同借款业务方面,公司规定保险合同借款以保单现金价值的80%为限,且当借款本息超过现金价值时,保险合同中止。因此保险合同借款的信用风险得到有效控制,处于较低水平。

3、保险风险

公司保险业务包括长期人身险保险合同(主要包括寿险和长期健康险)、短期人身险保险合同(主要包括短期健康险和意外伤害险),目前面临的保险风险主要指由于死亡率、疾病率、赔付率、退保率、继续率、费用率等精算假设的实际经验与预期发生偏离而造成损失的风险及其它相关风险。

目前公司规模较小,实际发生死亡和重疾的案件数量较小,尚不具有统计意义,因此实际发生率与发生率假设的偏差较大;公司2018年实际短期险赔付率略高于2017年,但仍在可控范围之内;由于公司规模尚小,仍未达到规模效应,因此公司面临费用超支的风险,但2018年公司费用超支率较2017年有所降低。

目前,公司经营区域已经覆盖10个省级行政区域,销售区域较广,降低了区域集中风险;产品方面,公司现有在售保险产品64款,类型涵盖寿险、意外、健康险、年金险等诸多险种,包含传统及新型寿险类型,产品集中风险得以降低;渠道方面,公司同时存在个人营销、经代渠道、团险直销等丰富的销售渠道,降低了渠道集中风险。综合来看,通过区域、产品及渠道的分散,公司的集中度风险保持在较低的水平。各项指标显示,公司整体保险风险较低。

4、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公司无法及时获得充足资金或无法及时以合理成本获得充足资金,以支付到期债务或履行其他支付义务的风险。

根据2018年4季度偿付能力报告中的现金流测试结果,基础情景下预计公司2019年四个季度净现金流均为正,未来3个月内、1年内、1-3年、3-5年、5年以上综合流动比率分别为:-389.63%、-241.88%、-156.15%、-272.44%、2.94%,资产现金流能较好地覆盖负债现金流。综合流动比率为负,是因寿险续期收费导致负债现金流出为负(即正流入)所致。在压力情景一、二及自测压力情景下2019年四个季度净现金流均为正;在压力情景一下,公司的流动性覆盖率为641.95%;压力情景二下,公司的流动性覆盖率为504.46%;表示公司优质流动资产能较好地覆盖2019年一季度的现金流。综上分析,预计公司出现流动性风险可能性较低。

5、操作风险

操作风险是指由于不完善的内部操作流程、人员、系统或外部事件而导致直接或间接损失的风险,包括法律及监管合规风险。公司在操作风险方面无重大及实质性漏洞,但仍存在少量一般性缺陷及待改善事项。

6、声誉风险

声誉风险是指由保险公司的经营管理或外部事件等原因导致利益相关方对保险公司负面评价,从而造成损失的风险。2018年,公司持续进行日常舆情监测,同时注重正面形象宣传,有效防范了声誉风险的发生,致力于加强声誉风险事前防范应对。发生声誉风险事件时,公司能及时采取措施,加强舆情监测及对外应对处置,及时防范舆情进一步扩散。

7、战略风险

战略风险是指由于战略制定和实施的流程无效或经营环境的变化,而导致战略与市场环境和公司能力不匹配的风险。

当前公司面临的战略风险主要来源于:寿险业环境变化、同业竞争、机构与渠道管理等。整体而言,我司2018年各项经营指标良好,上述战略风险属可控范围,目前我司已经采取多种措施应对和解决上述风险问题。

二、风险控制

(一)风险管理组织体系

根据《人身保险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实施指引》及《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第11号:偿付能力风险管理要求与评估》的要求,公司建立了基本的风险管理组织架构,实现了以风险管理为中心的管理框架:

1、董事会

董事会对公司风险管理体系的完整性和有效性承担最终责任。负责审批公司偿付能力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风险偏好、风险容忍度、风险管理政策、风险管理组织架构和职责、公司偿付能力报告等;同时需要持续关注公司偿付能力风险状况,并监督管理层对偿付能力风险进行有效的管理和控制。

2、风险管理委员会

董事会下设立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监督全面风险管理体系运行的有效性;在董事会授权下审议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风险偏好和风险容忍度、风险管理政策、风险管理机构设置及其职责以及重大风险事件的解决方案,还需要评估公司重大经营管理事项的风险及偿付能力风险管理体系运行的有效性,并持续关注公司面临的各项风险及其管理状况。

3、偿付能力及资产负债管理执行委员会(高级管理层)

偿付能力及资产负债管理执行委员会(高级管理层)负责组织实施偿付能力风险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包括研究搭建偿付能力风险管理组织架构;按照偿付能力风险管理总体目标和风险偏好要求,制定并组织执行偿付能力风险管理政策和流程;定期评估偿付能力风险状况;编制偿付能力报告;研究制定偿付能力风险事件解决方案;组织风险管理信息系统的开发和应用等。

4、首席风险官

首席风险官作为高管人员,履行包括制定风险管理政策和制度,协调公司层面全面风险管理等职责,有权了解公司重大决策、重大风险、重大事件、重要系统及重要业务流程,并参与相关决策的风险评估及审批。

5、风险管理部门

风险管理部作为风险管理统筹部门,负责建立与维护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协调全面风险管理,制定年度风险管理计划、风险管理培训计划、风险管理制度、完成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等。根据不同的风险分类指定相应的风险牵头部门,各类风险牵头部门在风险管理部门的组织协调下负责相关管理制度的制定、各类风险的识别、评估、计量等相关风险管理工作。

各职能部门在风险管理部门及各类风险牵头部门的组织协调下,按照各职能部门和业务单位的职责分工,进行风险识别、评估工作,并提出风险应对建议及方案,相关职能部门和业务单位实施,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6、内部审计部门

稽核审计部作为风险管理的监督部门,根据法律法规和董事会要求,对已经建立的风险管理流程和各项风险的控制程序和活动开展稽核检查、后续整改跟踪等工作,并督促相关单位进行缺陷整改,实现对公司风险管理有效性的持续监控。

7、分公司合规部

分公司合规部在总公司风险管理部的指导下,落实分公司层面及辖下分支机构的风险管理工作。

(二)风险管理策略

针对七大类风险的评估情况,公司从以下几方面防范和控制风险:

1、市场风险

(1)制定完善市场风险的定性和定量监测标准,建立市场风险监测报告机制。

(2)持续完善市场风险内部控制流程,明确有关决策的审批、授权流程,确保重大投资经过适当的授权审批。

(3)根据不同投资资产的特点,采用压力测试等方法准确计量、持续监测公司面临的市场风险。

(4)建立完善市场风险限额管理制度。

2、信用风险

(1)按照“分工明确,相互制衡”的原则,建立信用风险管理组织架构,设立信用评估处,配备独立的专职信用评估人员。

(2)建立完善有效的信用风险管理规则。

(3)建立并严格执行信用风险管理制度,包括管理权限和履职机制,管理机构和基本职责,信用评级制度,授信管理制度,交易对手管理制度,风险跟踪与监测制度,管理措施和应急预案等,各项制度应相互衔接。

(4)建立并严格执行信用评级基础制度与流程,包括信用评级议事规则、信用评级操作流程、信用评级方法细则、信用评级报告准则、尽职调查制度、跟踪评级和复评制度、防火墙制度,同时建立定义清晰的信用评级符号体系、科学合理的增信评估准则、明确的评估信息收集机制。

(5)建立并使用信用评估信息系统,作为信用风险评估的重要辅助手段。

(6)以分散方式分出保险业务给若干家再保险公司,避免造成对单一再保险公司的依赖,且公司的营运不会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任何单一再保险合同。

(7)合作的再保险公司的信用评级均符合保监会《关于再保险业务安全性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要求。

3、保险风险

(1)公司制定并发布了保险风险管理制度,对保险风险管理权责归属及风险责任人,保险风险的识别、评估、计量,风险监测与预警等做了明确规定。

(2)产品精算部、运营管理部、法律合规部、风险管理部等相关部门分工协作,从产品开发、核保、理赔、产品管理、准备金评估、再保险管理等环节管理保险风险。

(3)保险风险管理的各环节均指定了风险责任人,风险责任人对重大保险风险提出应对方案,并确保各项控制措施及管理制度落实到位。

4、流动性风险

(1)建立健全流动性风险管理组织架构,明确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高级管理层以及相关部门的职责和报告路线,不断完善流动性风险相关考核与问责机制。

(2)加强流动性风险限额管理机制,确定流动性风险偏好、容忍度以及风险限额,定期监测各项风险限额指标及时预警流动性风险。

(3)加强日常现金流管理。包括监测现金流入、流出状况,加强现金流需求估计,合理调配资金等。

(4)加强保险业务、投资、融资、再保险等环节的流动性风险管理工作,分析评估各项业务活动对流动性风险的影响。

(5) 利用现金流动压力测试等工具,通过对各类账户的流动性水平的计量和监测,及时识别和控制流动性风险。

(6)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建立流动性风险应急机制,通过应急演练等手段,不断完成应急机制,做好重大突发事件的防范应对工作。

5、操作风险

(1)依据《陆家嘴国泰人寿操作风险管理办法》明确操作风险管理的组织权责归属,明确规定操作风险的识别、评估、计量、报告等要求。

(2)持续用好操作风险三大管理工具。持续通过操作风险识别与评估,识别高风险领域、潜在可能发生损失事件的区域,建立全员风险意识,促进风险管理文化的培养。通过损失事件的收集与分析,使各部门间建立沟通交流机制,为防范以后的操作风险提供经验支持。定期监测操作风险关键指标,及时发现重要指标的趋势变化,以便及时发现风险、应对、缓释风险。

(3)加强信息化建设,一方面加强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进一步提升操作风险管理流程规范化程度;另一方面加强公司整体信息系统建设,控制操作风险。

(4)加强总公司和分支机构人员管理,通过职责分离、授权和层级审批等机制,形成合理制约和有效监督。

(5)稽核审计部为操作风险管理的监督部门,对涉及操作风险的各项作业流程、控制措施、管理制度进行健全性、合理性和有效性的审计,审计过程中充分考虑已识别出的风险点,并进行缺陷的整改跟踪审计,督促相关单位进行缺陷整改。

6、声誉风险

(1)完善声誉风险管理组织架构,明确董事会、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层、公司各职能部门、各分支机构在声誉风险管理中的职责分工。

(2)建立健全声誉风险事前评估机制,主动发现和化解公司在产品设计、销售推广、理赔服务、资金运用、薪酬规划和人员管理等方面的声誉风险。

(3)持续完善统一管理的采访接待和信息披露机制,做好媒体服务和公共关系工作,避免造成公众误解和媒体误读,引发声誉风险。

(4)持续完善声誉风险与投诉联动机制,及时回应和解决客户合理诉求,防止客户投诉处理不当引发声誉风险。

(5)加强舆情监测及不实信息处理,分析舆情动态,提出声誉事件处置中有关信息披露和舆情应对的策略建议。

(6)建立健全声誉事件处置机制,不断完善并落实声誉风险事件的报告、决策和执行流程。

(7)加强培训教育,声誉风险培训加入公司多种培训项目中,多次传达,加强全员风险意识教育。

7、战略风险

(1)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根据监管要求,完善战略发展规划的制定及修改流程,进一步修订现有制度;明确战略发展规划和业务规划应包含的内容,并在规划制定过程中考虑其对流动性风险及资产负债的影响;明确董事会及各专业委员会对战略发展规划和业务规划的审批流程。

(2)加强规划执行情况追踪。一是持续关注政策环境、行业发展趋势以及同业公司经营动态,对外部因素变化(如货币政策、监管信息等)保持高敏感度和及时响应能力;二是密切关注各项战略风险监测风险指标,及时、有效、持续的对战略风险进行识别、评估与管理,对于突发的战略风险事件,及时分析并报告。

(3)加强机构和渠道管理策略研究。持续关注新设机构经营情况,及时跟进存量机构重要动态;密切关注渠道业绩进展,分析渠道业务潜在增长点,提升渠道差异化竞争优势。

(三)风险管理总体策略及其执行情况

2018年,公司在风险管理体系建设上取得稳步发展,偿付能力风险管理能力评估得分为79.02分,且高于2018年寿险公司平均得分,2019年4个季度的风险综合评级均为A类。

今后,除进一步做好风险管理文化普及和制度流程建设外,公司将着重从风险识别、评估和主动控制层面,加强公司风险管理,提升风险计量等专业技术水平。公司将遵循《人身保险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实施指引》精神和目标,按照偿二代框架下风险管理能力建设发展的需求,积极创新,不断改进工作中的不足,将风险管理充分融入公司的定价、产品推广、销售、资本管理、投资、营运等各个环节,有效保障客户权益,提高股东投资价值。

第四部分、保险责任准备金信息

一、评估方法

本公司的保险合同准备金包括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未决赔款准备金,可分为寿险保险合同准备金和非寿险保险合同准备金。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确定保险合同准备金时,以本公司履行保险合同相关义务所需支出的合理估计金额为基础进行计量。履行保险合同相关义务所需支出,是指由保险合同产生的预期未来现金流出与预期未来现金流入的差额,即预期未来净现金流量。其中:

(1) 预期未来现金流出,是指本公司为履行保险合同相关义务所必需的合理现金流出,主要包括:

1) 根据保险合同承诺的保证利益,包括死亡给付、残疾给付、疾病给付、生存给付、满期给付等;

2) 根据保险合同构成推定义务的非保证利益,包括保单红利给付等;

3) 管理保险合同或处理相关赔款必需的合理费用,包括保单维持费用、理赔费用等。

(2) 预期未来现金流入,是指本公司为承担保险合同相关义务而获得的现金流入,包括保险费和其他收费。

本公司以资产负债表日可获取的当前信息为基础,确定未来净现金流量的合理估计金额。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确定保险合同准备金时,考虑边际因素并单独计量,在保险期间内,采用系统、合理的方法将边际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在保险合同初始确认日不确认首日利得。若有首日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边际因素包括风险边际和剩余边际。风险边际是针对预期未来现金流的不确定性而提取的准备金,剩余边际是为满足在保险合同初始确认日不确认首日利得而计提的准备金。对于非寿险合同,本公司在整个保险期间内按时间基础将剩余边际摊销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寿险合同,本公司考虑不同计量单元的利润模式确定剩余边际的摊销因子。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确定保险合同准备金时,考虑货币时间价值的影响。计量货币时间价值所采用的折现率,以资产负债表日可获取的当前信息为基础确定,不予以锁定。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本公司对相关现金流进行折现。对于整体准备金的久期低于1年的计量单元,不考虑货币时间价值的影响;对于整体准备金的久期超过1年的计量单元,对于其未来现金流量进行折现。短期人身保险合同准备金的久期低于1年的,本公司在计量短期人身险保险合同准备金时不对预期未来现金流量进行折现。

●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非寿险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是指本公司作为保险人为尚未终止的非寿险业务保险责任提取的准备金。

非寿险未到期责任准备金以未赚保费法进行计量,于保险合同初始确认时,以合同约定的保费为基础,在减去手续费、营业税、保险保障基金和监管费用等增量成本后计提本准备金。

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非寿险未到期责任准备金进行负债充足性测试。本公司按照未来现金流法,同时考虑边际因素后重新计算确定的未到期责任准备金金额超过充足性测试日已提取的准备金余额的,按照其差额补提未到期责任准备金,计入当期损益;反之,不调整相关准备金。

本公司的非寿险保险合同准备金是以具有同质保险风险的保险合同组合为基础确定计量单元。

由于本公司实际经验数据不足,故直接采用行业边际率确定评估非寿险未到期责任准备金的风险边际,即未来现金流的无偏估计的3.0%。

●未决赔款准备金

非寿险未决赔款准备金是指本公司作为保险人为非寿险业务保险事故已发生未结案的赔案提取的准备金,包括已发生已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已发生未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和理赔费用准备金。

已发生已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是指本公司为非寿险业务保险事故已发生并已向本公司提出索赔但尚未结案的赔案提取的准备金。本公司采用逐案估计法、案均赔款法等方法,以最终赔付的合理估计金额为基础,同时考虑边际因素,计量已发生已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

已发生未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是指本公司为非寿险保险事故已发生、尚未向本公司提出索赔的赔案提取的准备金。本公司根据保险风险的性质和分布、赔款发展模式、经验数据等因素,采用链梯法、案均赔款法、准备金进展法等方法,以最终赔付的合理估计金额为基础,同时考虑边际因素,计量已发生未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

理赔费用准备金是指本公司为保险事故已发生尚未结案的赔案可能发生的律师费、诉讼费、损失检验费、相关理赔人员薪酬等费用提取的准备金。本公司以未来必需发生的理赔费用的合理估计金额为基础,按逐案预估法、比率分摊法等计量理赔费用准备金。

由于本公司实际经验数据不足,故直接采用行业边际率确定评估非寿险未决赔款准备金的风险边际,即未来现金流的无偏估计的2.5%。

●寿险和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

寿险和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是指本公司作为保险人为承担尚未终止的人寿和长期健康保险责任而提取的准备金,包括相关的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和未决赔款准备金。

本公司在确定寿险和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时,考虑销售渠道、产品责任特征、保单生效年度、保单风险状况等因素,将具有同质保险风险的保险合同为基础确定计量单元。

寿险和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的主要计量假设包括保险事故发生率、退保率、费用假设、保单红利假设、折现率等。本公司以资产负债表日可获取的当前信息为基础确定这些假设。

本公司在计量寿险和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时,预测未来净现金流出的期间为整个保险期间。对于包含可续保选择权的保险合同,如果保单持有人很可能执行续保选择权并且本公司不具有重新厘定保险费的权利,本公司将预测期间延长至续保选择权终止的期间。

与发出保险合同相关的佣金、手续费、保险保障基金和监管费用等增量成本将减少寿险和长期健康险责任合同的剩余边际,从而减少相关的责任准备金。

本公司采用情景对比法确定寿险责任准备金和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的风险边际。不利情景根据预期未来净现金流出的稳定性和可能的波动幅度选择确定。

●负债充足性测试

本公司按照资产负债表日可获取的当前信息为基础对保险合同准备金进行充足性测试,若有不足,将调整相关保险合同准备金。

二、评估假设

本公司在计量长期人身险保险合同的保险责任准备金过程中须对保险事故发生率假设、退保率假设、费用假设、保单红利假设、折现率假设等作出重大判断。这些计量假设需以资产负债表日可获取的当前信息为基础确定。

(1)折现率

对于未来保险利益不受对应资产组合投资收益影响的长期人身险保险合同,本司遵照财会部函【2017】637号,确定折现率为基础利率加溢价。在确定溢价时,综合考虑流动性、税收、收益率曲线波动等因素,并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进行评估,必要时进行更新。2018年12月31日评估使用的即期折现率假设为3.47%-4.85%(2017年12月31日:3.31%-4.85%)。

对于未来保险利益随对应资产组合投资收益变化的长期人身险保险合同,采用的折现率基于当前的资产市场状况、本公司当前和预期的资产配置及主要资产类型的投资收益率等因素确定,对于2018年12月31日折现率假设,一律采用5.00%(2017年12月31日:5.00%)。

(2)死亡发生率和疾病发生率

死亡率假设是基于本公司以往的死亡率经验、对当前和未来预期的估计等因素,同时考虑一定的风险边际确定。

疾病发生率假设是基于本公司产品定价假设及以往的发病率经验数据、对当前和未来预期的估计等因素,同时考虑一定的风险边际确定。

(3)退保率及保单失效率

本公司根据过去实际经验、目前状况及对未来的预期,确定退保率及保单失效率的合理估计值,同时考虑一定的风险边际确定。

(4)费用

本公司经营时间不长,规模较小,目前尚处于快速发展时期,费用经验较不稳定,因此采用公司实际经验及对于未来长期财务预测的计划,预测公司达到一定规模后的费用水平订定,作为费用假设。未来费用水平对通货膨胀反应敏感的,本公司在确定费用假设时考虑通货膨胀因素的影响。

费用假设主要分为取得费用和维持费用假设,维持费用假设同时考虑一定的风险边际。

(5)保单红利

由于保单红利假设受分红保险账户的预期投资收益率、本公司的红利政策、保单持有人的合理预期等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

三、评估结果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保险合同准备金余额为34.75亿元,较上年末增长58.55%。本年度保险合同责任准备金的变动主要源于业务规模的持续增长。

单位:人民币元

第五部分、保险产品经营信息

一、原保险保费收入前5位保险产品

二、保户投资款新增交费前3位保险产品

三、投连险独立账户新增交费前3位保险产品

第六部分、偿付能力信息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和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均为232%,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符合监管要求。下表显示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的偿付能力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本表根据偿二代相关监管规则编制。表中数字均为经审计后结果。

偿付能力充足率变化的原因说明:

1、 由于公司业务发展,保险业务及投资规模的扩大增加了最低资本要求。

2、 2018年认可负债计提所得税准备。按照偿付能力监管规则,2018年首次达到所得税准备确认的条件。

陆家嘴国泰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