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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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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9-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孙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边雨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艳超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报告期末,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比上年度期末增减变动超过30%的主要项目如下:

2、年初到本报告期末,公司合并利润表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减变动幅度超过30%的主要项目如下:

3、年初到本报告期末,公司合并现金流量表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减变动幅度超过30%的主要项目如下: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9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震

2019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878 证券简称:元隆雅图 公告编号:2019-020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2019年4月25日,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22日以邮件形式送达全体董事)。公司董事应到7人,实到7人,符合法定人数。公司部分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孙震主持。

二、决议情况

经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和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申请500万元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2019年度拟为控股子公司上海谦玛网络科技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谦玛网络)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上海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500万元(大写:人民币伍佰万元整)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并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上海分行签订相关担保协议,债权金额不超过500万元,期限三年。同时谦玛网络股东、总经理刘迎彬提供个人担保,并向公司提供授信额度40%比例的反担保。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申请1500万元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 2019 年度拟为控股子公司谦玛网络向南京银行上海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1500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仟伍佰万元整)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并与南京银行上海分行签订相关担保协议,债权金额不超过1500万元,期限三年。同时谦玛网络股东、总经理刘迎彬提供个人担保,并向公司提供授信额度40%比例的反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878 证券简称:元隆雅图 公告编号:2019-021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2019年4月25日,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22日以邮件形式送达全体监事)。公司监事应到3人,实到3人,符合法定人数。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娅主持。

二、决议情况

经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编制和审议符 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应了公 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 100%。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和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878 证券简称:元隆雅图 公告编号:2019-023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1、为控股子公司担保情况:

2、董事会审议该议案的表决情况:

2019年4月25日,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分项审议、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申请500万元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的议案》、《关于2019年度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申请1,500万元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的议案》。

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1)因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 2019 年度拟为控股子公司上海谦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谦玛网络)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上海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500万元(大写:人民币伍佰万元整)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并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上海分行签订相关担保协议,债权金额不超过500万元,期限三年。同时谦玛网络股东、总经理刘迎彬提供个人担保,并向公司提供授信额度40%比例的反担保。

(2)因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 2019 年度拟为控股子公司谦玛网络向南京银行上海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1500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仟伍佰万元整)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并与南京银行上海分行签订相关担保协议,债权金额不超过1500万元,期限三年。同时谦玛网络股东、总经理刘迎彬提供个人担保,并向公司提供授信额度40%比例的反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上海谦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上海谦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1年6月1日

注册资本:1200万元

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银翔路515号903室

法定代表人:孙震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从事网络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软件开发,企业营销策划,公关活动组织策划,设计、制作、代理各类广告,利用自有媒体发布广告创意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谦玛网络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60%的股权,刘迎彬持有31.36%股权,程振华持有8.64%股权。

谦玛网络最近一年的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1、担保的债务:谦玛网络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上海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5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谦玛网络向南京银行上海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15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2、担保方式:信用担保

3、担保期限:三年;

4、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谦玛网络借款提供担保,有助于促进其经营发展,解决其经营发展所需资金,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经营效益;谦玛网络目前经营及资信状况良好,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不会对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产生影响。

上述担保符合有关政策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由于本次担保额未超过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且谦玛网络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上述担保事项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后即可实施,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提供担保及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金额为1,800万元,公司无违规担保和逾期担保。本次公司将在最高额2,000万元的范围内为控股子公司谦玛网络提供保证担保,累计对外担保将达到3,800万元,占2018年末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6.28%。

特此公告。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878 证券简称:元隆雅图 公告编号:2019-022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2082 证券简称:万邦德 公告编号:2019-034

公司代码:603896 公司简称:寿仙谷

万邦德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赵守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军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韩彬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货币资金较上年同期减少48.54%,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支付土地出让金及货款较多所致

2、其他应收款较上年同期增长56.52%,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支付土地履约保证金较多所致

3、其他流动资产较上年同期减少72.22%,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待抵扣进项税金减少所致

4、其他非流动资产较上年同期增长404.21%,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支付土地出让金增加所致

5、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较上年同期减少34.87%,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支付货款较多所致

6、应付职工薪酬较上年同期减少47.37%,主要原因系计提的上年度绩效工资在报告期内发放所致

7、应交税费较上年同期减少74.97%,主要原因系上年计提的税金在本期缴纳所致

8、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64.51%,主要原因系本年公司经营规模扩大所致

9、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59.37%,主要原因系本年公司经营规模扩大所致

10、研发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63.12%,主要原因系本年研发投入较多所致

11、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235.16%,主要原因系公司融资规模扩大利息支出增加所致

12、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长1620.77%,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计提坏账准备所致

13、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40.40%,主要原因系公司经营规模扩大所致

14、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132.98%,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购建无形资产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15、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457.77%,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偿还债务和利息所致

16、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较上年同期减少93.18%,主要原因系资金陆续对外支付,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减少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2017年12月18日,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对外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79),并于2017年12月18日开市时起临时停牌。股票停牌期间,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每五个交易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并于2018年2月13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3)。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工作内容较复杂等原因,公司于2018年2月27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并获2018年3月15日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相关公告。2018年6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万邦德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于2018年6月15日披露的相关公告。2018年6月26日,公司收到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万邦德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中小板重组问询函(需行政许可)[2018]第18号),并于2018年6月27日披露《关于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万邦德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0)。2018年6月28日,公司召开了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媒体说明会,并于2018年6月29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媒体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2018-062)。2018年7月18日,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就问询函所涉及问题进行了回复,具体内容详见于2018年7月19日披露的相关公告。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8-071),公司股票(股票简称:万邦德,股票代码:002082)于2018年7月19日开市起复牌。2018年12月12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并于2018年12月14日披露了《关于无法按期发布召开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89)。2019年1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股票发行价格的议案》,并于2019年1月28日披露了《关于调整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股票发行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4)。2019年4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万邦德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4月18日披露的相关公告。2019年4月20日,公司收到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万邦德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9]第188号),公司于2019年4月23日就问询函所涉及问题进行了回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披露的相关公告。2019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拟于2019年5月15日召开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的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3)。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履行后续的审批及信息披露程序。

2、向全资子公司划转资产的事项

2018年2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划转资产的议案》,并于2018年2月28日披露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划转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8)。截至本报告期,本事项已按计划将部分资产及负债划转至全资子公司栋梁铝业,划转资产净额为273,949,077.95元,其他相关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以及相关规定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9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万邦德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守明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六日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李明焱、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承国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周承国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