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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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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9-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黄东海、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蒋俊海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汉杰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1、2019 年 1-3月净利润同比增长26.12%的主要原因:一是由于售水量、污水处理量同比增加及水建公司“三供一业” 供水分离移交维修改造工程收入增加,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4.50%;二是收到的污水处理劳务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款同比增长188.92%。

2、根据《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文件的解读要求:“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均作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列报”,将2018年1-3月收到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款34,449,897.55元由“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有关的现金”调整至“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列报,追溯调整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备注:计入2019年1-3月非经常性损益的政府补助为本公司2019年1-3月项目建设扶持资金、以奖代补资金、中央财政拨款及八鲤工业园永乐路拆迁补偿款按资产使用年限转入其他收益的金额。其中:

1、2019年1-3月从递延收益转入其他收益的污水厂项目建设扶持资金金额582,017.40 元。

2、2019年1-3月从递延收益转入其他收益的以奖代补资金金额274,297.80元。

3、2019年1-3月从递延收益转入其他收益的中央财政拨款金额203,246.52 元。

4、2019年1-3月从递延收益转入其他收益的八鲤工业园永乐路拆迁补偿款36,538.04元。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董事会审议通过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19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2018年期末总股本735,810,89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1.14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83,882,443.00元,利润分配后的未分配利润余额1,342,338,831.80元转入下一年度。本年度不实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及送股。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工作进展

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已于2018年12月获得中国证监会发审委审核通过,具体情况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发审委审核通过的公告》(临2018-061)。目前,公司正在等待中国证监会的书面核准文件,待取得正式批文后,将筹备实施相关发行工作。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1368 证券简称:绿城水务 公告编号:临2019-017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七号——水的生产与供应》的有关要求,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19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一、自来水供应业务

注:表中平均水价为含税价,不含代政府收取的污水处理费。

二、污水处理业务

注:上表所列平均水价均为公司污水处理服务费价格,为含税价。

以上经营数据由本公司内部统计,未经审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并审慎使用。

特此公告。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

公司代码:601368 公司简称:绿城水务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 重要提示

1.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公司负责人郑念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筠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筠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末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① 交易性金融资产变动原因说明:系本期“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新金融工具准则分类,计入“交易性金融资产”所致。

②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变动原因说明:系本期“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新金融工具准则分类,计入“交易性金融资产”所致。

③ 预付款项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末预付款项增加所致。

④ 其他应收款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收回期初出口退税款所致。

⑤ 其他流动资产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预交的税费和增值税留抵税额增加所致。

⑥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变动原因说明:系本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按新金融工具准则分类,计入“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所致。

⑦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变动原因说明:系本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按新金融工具准则分类,计入“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所致。

⑧ 应付利息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借款利息到期还款结算较上年末减少所致。

(2)报告期利润构成变动情况的说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①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芜湖荣基密封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芜湖荣基”)、芜湖安博帝特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博帝特”)纳入合并范围及市场规模扩大所致。

② 税金及附加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芜湖荣基、安博帝特纳入合并范围及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增加所致。

③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芜湖荣基、安博帝特纳入合并范围所致。

④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芜湖荣基、安博帝特纳入合并范围及职工薪酬增加所致。

⑤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芜湖荣基、安博帝特纳入合并范围所致。

⑥ 资产减值损失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芜湖荣基、安博帝特纳入合并范围所致。

⑦ 其他收益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收到的与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较上年同期增加及报告期内芜湖荣基、安博帝特纳入合并范围所致。

⑧ 投资收益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远期锁汇已到期部份结汇收益所致。

⑨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变动原因说明:系上一年度外汇远期锁汇后至报告期末已到期部份结汇收益转入“投资收益”所致。

⑩ 资产处置收益变动原因说明:系固定资产处置收益减少所致。

? 营业外支出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芜湖荣基、安博帝特纳入合并范围所致。

? 所得税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芜湖荣基、安博帝特纳入合并范围及利润总额增加相应计提的应交所得税额增加所致。

? 少数股东损益变动原因说明:系报告期内芜湖荣基、安博帝特纳入合并范围所致。

(3)报告期公司现金流量项目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①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经营性款项收支情况良好及芜湖荣基、安博帝特纳入合并范围所致。

②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芜湖荣基、安博帝特纳入合并范围所致。

③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银行借款减少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19年1月29日、2019年2月15日分别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2019年4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修订稿)》。公司拟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9,000万元,募集资金将用于汽车悬置减震产品生产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可转债发行尚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后方可实施。截止目前,该事项尚在准备中。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代码:603089 公司简称:正裕工业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 重要提示

一.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1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2 公司负责人王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姜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艳东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3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18 年 8 月 29 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子公司北京天海工业有限公司拟以现金对外投资收购北京伯肯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91%股权项目的议案》。2018 年 9 月 6 日,北京天海与航天科技就上述股权转让事宜签订了《产权交易合同》,成功参股伯肯节能。2019 年 2 月 22 日办理完成股权变更的工商登记手续,北京天海受让伯肯节能10.91%股权交割完成。北京天海成为伯肯节能股东,进一步加强与伯肯节能在天然气领域、氢能领域的深度合作,实现北京天海与伯肯节能的基础业务协同效应,带动北京天海的 基础业务提升,充分利用北京天海的气瓶优势以及伯肯节能在氢能领域的研发优势,取长补短,进入氢能领域的多个产业链环节。

2、为进一步优化资本结构,抓住市场机遇,增强持续盈利能力和抵御风险能力,2018年12月20日本公司筹划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本公司总股本的20%,即84,400,000 股,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数量为准。本次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募集资金将用于公司四型瓶项目、氢能研发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等。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特定对象包括本公司控股股东北京京城机电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或其关联方在内的不超过十名特定对象。目前该项目正在开展中。

3、2018年12月2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预挂牌的提示性公告》(临2018-047),2019年1月1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挂牌出售子公司股权的公告》(临2019-003),2019年2月2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山东天海资产评估报告获北京市国资委核准的公告》(临2019-007)。2019年3月7日,山东天海高压容器有限公司51%股权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转让底价为人民币6140.92万元。公司将严格按照沪港两地上市规则要求披露进展情况。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股票代码:600860 股票简称:京城股份 编号:临2019-017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2019年4月10日发出的会议通知,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以下简称“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9年4月25日在京城机电大厦会议室召开。应出席会议的董事11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11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所有适用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军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董事逐项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的有效表决11票。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议案的有效表决11票。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5日

股票代码:600860 股票简称:京城股份 编号:临2019-018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9年4月25日在北京京城机电大厦18层第5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长苗俊宏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对董事会编制的一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与会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1)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监事会同意一季度报告按期履行信息披露。

本议案的有效表决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4月25日

公司代码:600860 公司简称:京城股份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