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王东海、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白恒飞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青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1、应收票据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因本期应收票据到期所致。
2、预付款项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因冬供期间已过,燃气采购量减少,向上游天然气供应商预付的燃气款减少所致。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因本期实施新金融工具准则,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调整至“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所致。
4、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因本期实施新金融工具准则,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调整至“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所致。
5、短期借款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因本期新增金融机构借款所致。
6、预收款项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因冬供期间确认燃气销售收入以及工程安装收入所致。
7、应付职工薪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因期初应付职工薪酬余额中计提的2018年度奖金于本期支付所致。
8、应付利息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因本期支付期初未付的金融机构借款利息所致。
9、应付股利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因本期末宣告但尚未支付的2018年股利所致。
10、其他应付款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因本期支付股权收购款所致。
11、实收资本(或股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因本期使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所致。
12、资本公积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因本期使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所致。
13、库存股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因本期回购股份所致。
14、税金及附加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因本期较上期计提的增值税附加税及房产税增加所致。
15、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因①本期因工资水平的增加导致职工薪酬增加;②本期新增房屋租赁费所致;③本期与上期因并购导致合并范围不一致使得管理费用增加。
16、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因本期研发项目费用增加所致。
17、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因本期较上期金融机构借款增加,导致利息费用增加。
18、资产减值损失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因本期实施新金融工具准则,将计提的坏账准备金额计入“信用减值损失”所致。
19、信用减值损失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因本期实施新金融工具准则,将计提的坏账准备金额计入“信用减值损失”,对上年同期可比数据不进行追溯调整及本期计提的坏账准备增加所致。
20、投资收益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因本期对联营企业投资收益增加所致。
21、资产处置收益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因本期固定资产处置收益增加所致。
22、其他收益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因本期将确认的LNG补贴作冲减营业成本处理。
23、营业外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因本期收到政府补助所致。
24、营业外支出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因本期发生的非经营性支出减少所致。
25、所得税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因①本期税前利润增加导致所得税费用增加,②本期较上期适用不征税收入政策的所得额减少使得所得税费用增加。
26、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因本期支付的天然气采购款较上期增加所致。
27、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因本期购买的理财产品较上期减少所致。
28、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因本期新增金融机构借款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根据《2016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及《2016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报告期内,经公司2016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第八、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共取消8名持有人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资格,将其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权益按照其原始出资金额转让给王东海,王东海具备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资格。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员工持股计划——“鹏华资产-招商银行-广东粤财信托-粤财信托·百川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已累计卖出公司股份9,690,000股,剩余股份6,419,99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2%。
2、报告期内,公司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且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16元/股,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计划、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本次回购事项已经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已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3,447,5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8-081、2019-003、2019-008、2019-010、2019-023、2019-038)。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证券代码:600681 证券简称:百川能源 公告编号:2019-041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9年4月2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22日以书面递交、邮件和传真方式送达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董事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审议情况:7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 表决通过
2、《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审议通过《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审议情况:7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 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681 证券简称:百川能源 公告编号:2019-042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将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衔接规定,公司对上年同期比较报表不进行追溯调整,仅对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进行调整,执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自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起,按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金融资产转移》 (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并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要求,公司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涉及的项目包括:对新金融工具准则所规定的金融资产的分类、计量及列报。
2019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变更的主要内容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金融资产转移》 (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将金融资产的分类由现行“四分类”改为“三分类”:变更前,公司按照持有金融资产的意图和目的不同,将金融资产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贷款和应收款”、“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持有至到期投资”四类。变更为,公司将以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3、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衔接规定,企业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因此,公司于2019年初变更会计政策,自2019年第一季度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重述2018年可比数,故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18年度相关财务指标。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审议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其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审议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并发表如下意见: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地为投资者提供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681 证券简称:百川能源 公告编号:2019-043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9年4月25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22日以书面递交、邮件和传真方式送达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审议情况:3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全票通过
2、《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保密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客观反映了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的实际情况。
审议情况:3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全票通过
特此公告。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9年4月26日
公司代码:600681 公司简称:百川能源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俞锦、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郑国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郑国强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公司本期项目销售情况
■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2.1 2019年2月21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上证函[2019]263号),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方式,发行总额不超过35亿元,在无异议函出具日起12个月内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时公告2019-013)
3.2.1 2019年4月12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国融证券“国融证券-茂丰保理-大名城第X期供应链金融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符合深交所挂牌条件的无异议函》(深证函[2019]190号),专项计划采取分期发行方式,发行总额不超过30亿元,发行期数不超过8期,由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计划管理人并设立具体专项计划。(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临时公告2019-030)
3.2.3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1)报告期公司债券兑付情况:2019年3月14日,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披露《非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2019年本息兑付暨摘牌公告》,并于2019年3月25日完成存续3.5亿元规模的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兑付资金发放,并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上交所固定收益平台回售相关公告)
(2)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对公司经营情况和偿债能力的影响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存续公司债券共5只(对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2只,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3只),公司债券余额为52.14亿元。本报告期内公司房地产销售回款情况良好,公司偿债能力良好。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对合作公司的担保总额为1.904亿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各级子公司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11.64亿元。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为71.75%,扣除预收帐款后资产负债率为53.82%。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2019年度累计新增借款(合并口径)为 -16,544.31万元,占2018年末经审计净资产(合并口径)的比例为-1.25%。报除上述事项,公司未发生《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列示的其他重大事项。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证券代码:600094、900940 证券简称:大名城、大名城B 编号:2019-033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房地产业务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二号一一房地产》相关规定,现将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房地产业务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截至2019年3月31日,公司第一季度房地产销售面积18.74万平米,销售金额人民币27.36亿元。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子公司通过股权增资方式,与其他股东共同合作开发杭州市余杭区塘栖镇西苑村土地面积25,655平方米的一宗地块。(详见公司临时公告2019-026号)
由于销售过程中存在各种不确定性,上述销售数据可能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存在差异,相关数据以公司定期报告为准。
特此公告。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2019年4月26日
公司代码:600094、900940 公司简称:大名城、大名城B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并继续购买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937 证券简称:丽岛新材 公告编号:2019-011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并继续购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丽岛新材”)于 2018年11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7,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单个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 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年11月1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8-063)。
一、本次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情况
(一)公司于2019 年01月23日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签订协议购买了“保本浮动收益型” 结构性存款,具体详见《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03)。2019年04月23日,上述理财产品到期,收回本金6,000.00万元,获得理财收益57.70万元。与预期收益不存在重大差异,本金及收益均已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二、本次购买保本型结构性理财产品的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04月24日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签订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结构性存款
2、协议编号:CZ-JGXCK-20190424-02
3、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4、投资主体: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5、产品期限:2019年04月24日至 2019年10月21日
6、产品起息日:2019年01月24日
7、产品到期日:2019年10月21日
8、预期年化收益率:3.89%
9、投资金额:3,000 万元
10、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风险及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部进行事前审核与风险评估,理财产品均满足保本要求。
2、公司财务部将跟踪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所投资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等,如发现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安全性风险。
3、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进度安排选择相适应的理财产品种类和期限,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披露理财产品的购买及相关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选择与募投项目计划和经营计划相匹配的保本短期理财产品进行投资,其风险低、流动性好,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公司经营,可以提高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使公司获得投资收益,进而提升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以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结构性存款等理财产品属于现金管理范畴,不存在直接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五、本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除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外,前十二个月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赎回或到期)的金额为30,000.00万元。
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总体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可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4,000.00万元。
特此公告。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
宁波合力模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度现金分红
说明会的预告公告
证券代码:603917 证券简称:合力科技 公告编号:2019-020
宁波合力模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度现金分红
说明会的预告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7日(周二)下午15:00-16: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平台“上证e访谈”栏目,网址为http://sns.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一、说明会类型
宁波合力模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4月9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3)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关于推进上市公司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为使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决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就公司2018年度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与广大投资者进行充分交流。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说明会定于2019年5月7日(周二)下午 15:00-16:00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 e 互动”网络平台(http://sns.sseinfo.com)的“上证 e 访谈”栏目进行在线交流。
三、参加人员
公司参加人员包括:
董事长、总经理:施良才先生
董事会秘书:许钢先生
财务总监:曲翠红女士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投资者可以在2019年5月7日下午15:00-16:00 通过互联网登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 e 互动”网络平台(http://sns.sseinfo.com),以网络互动形式参加本次说明会,就所关心的问题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交流。
2、公司欢迎广大投资者在说明会召开前通过电话、传真、邮件等形式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关注的问题预先提供给公司,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许钢、吴海涛
电话:0574-65773106
传真:0574-65773106
邮箱:stock@helimould.com
特此公告。
宁波合力模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917 证券简称:合力科技 公告编号:2019-019
宁波合力模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合力模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2月29日召开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6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一年以内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在授权额度内滚动使用,投资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年内有效。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2月1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波合力模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6)。
一、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情况
■
二、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无尚未到期赎回的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特此公告。
宁波合力模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