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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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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2019-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段先念、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冯文红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叶肖虹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一)货币资金比年初增加80.51%,主要系为后续投资预留资金所致;

(二)其他非流动资产比年初增加35.74%,主要系对参股公司委托贷款增加所致;

(三)短期借款比年初增加100.49%,长期借款比年初增加31.82%,系业务规模扩大导致的正常融资需求;

(四)预收账款较年初增加31.89%,系销售回款增加且增加金额大于结转收入金额所致;

(五)其他综合收益较年初增加189.38%,主要系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对2019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报告期内,机构投资者密集参与公司调研,重点关注公司经营、考核及激励机制变化、公司文旅业务发展规划、2018年分红政策等事项。一季度共接待投资者4批次,机构数量27家,34人次;通过深交所互动易平台与投资者交流问题31个;接听投资者热线电话两百余次。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公司报告

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报告期内公司新增土地储备情况

单位:万平方米

证券代码:000069 证券简称:华侨城A 公告编号:2019-22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12日(星期五)以书面、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4月24日(星期三)18:00在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大楼七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董事应到8人,实到7人,王久玲董事因公务未能出席会议,授权许刚独立董事代为出席并表决。会议由段先念董事长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摘要详见《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19-23)。

二、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华侨城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拟与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业务框架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华侨城(亚洲)控股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华侨城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签署《融资租赁及保理框架协议》。该事项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公司关联董事段先念、姚军、王晓雯已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具体情况详见《关于华侨城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拟与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签署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24)。

三、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部增设深东事业部、深西事业部的议案》。同意公司增设深东事业部、深西事业部。

特此公告。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069 证券简称:华侨城A 公告编号:2019-24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华侨城融资租赁有限

公司拟与华侨城集团有限

公司签署框架协议暨关联

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根据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经营计划,公司控股子公司华侨城(亚洲)控股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华侨城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侨城融资租赁”或“甲方”)拟与控股股东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华侨城集团”或“乙方”)签署《融资租赁及保理框架协议》,在协议约定的有效期间内累计可向华侨城集团提供的融资额度为人民币10亿元,有效期一年。

(二)公司持有华侨城(亚洲)控股有限公司70.94%股权,华侨城(亚洲)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华侨城融资租赁100%股权。因此,华侨城融资租赁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鉴于华侨城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其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华侨城融资租赁拟与公司控股股东华侨城集团签署融资租赁及保理框架协议事宜构成关联交易。

(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于2019年4月24日召开,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华侨城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拟与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业务框架协议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段先念、姚军、王晓雯已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借壳,不需经相关部门批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需经华侨城融资租赁的股东华侨城(亚洲)控股有限公司的独立股东批准后实施。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华侨城集团于1987年12月7日成立

(二)注册资本:120.00亿元人民币

(三)法定代表人:段先念

(四)经营范围:纺织品、轻工业品等商品的出口和办理经特区主管部门批准的特区内自用一类商品、机械设备、轻工业品等商品的进口(按经贸部[92] 外经贸管体审证字第A19024号文经营),开展补偿贸易,向旅游及相关文化产业(包括演艺、娱乐及其服务等)、工业、房地产、商贸、包装、装潢、印刷行业投资。本公司出口商品转内销和进口商品的内销业务。旅游、仓库出租、文化艺术、捐赠汽车 保税仓,会议展览服务(涉及许可证管理的项目,须取得相关的许可证后方可经营);汽车(含小轿车)销售。

(五)注册地及办公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集团办公大楼

(六)税务登记证号码:91440300190346175T

(七)实际控制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八)历史沿革及主要财务状况:作为隶属于国务院国资委直接管理的大型中央企业,自1987年至今,华侨城集团坚持市场导向,已成为一个跨区域、跨行业经营的大型国有企业集团,培育了旅游及相关文化产业经营、房地产及酒店开发经营、电子等多项国内领先的主营业务。近年来公司经营规模、经营业绩得到稳健成长。截至2018年12月31日,华侨城集团总资产4,440.04亿元人民币,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607.86亿元人民币;2018年度实现收入1,103.49亿元人民币,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84.40亿元人民币。

(九)华侨城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物:设备类资产、应收账款等

(二)交易方式:融资租赁及保理业务

(三)融资额度:10亿元人民币整

(四)有效期限:自华侨城融资租赁的股东华侨城(亚洲)控股有限公司的独立股东批准本协议项下交易之日起计一年。

(五)华侨城融资租赁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与华侨城集团签署融资租赁相关合同,最终实际融资金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融资额度。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融资租赁利率及保理费率不低于甲乙双方签订的相关《融资租赁合同》或《保理合同》条款,尤其不得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亦不低于甲乙双方签订相关《融资租赁合同》或《保理合同》时甲方的资金成本,并在融资期内按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人民币贷款基准年利率的改变作出相应的调整。

董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价格公允,相关审批流程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其他相关利益安排和导致未来关联人对公司可能形成潜在损害的安排或可能等情况。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金额:华侨城融资租赁在协议约定的有效期间内累计可向华侨城集团提供的融资额度为人民币10亿元。

(二)有效期:自华侨城融资租赁的股东华侨城(亚洲)控股有限公司的独立股东批准之日起一年。

(三)框架协议约定的融资额度及有效期间内,华侨城集团可根据自身生产经营需求,一次或分次向华侨城融资租赁申请使用该融资额度。融资额度只能用于华侨城集团因生产经营需要与华侨城融资租赁开展的融资租赁及保理业务,不得用于法律法规禁止的用途。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将提升控股子公司的经营收入和利润, 且能打通境内外资金流通渠道,能帮助控股子公司大幅缓解境外还款压力。同时,有助于充分发挥集团与公司的战略协同优势,快速扩大金融板块规模、增强金融板块实力,推进公司“旅游+互联网+金融”创新发展模式的布局与完善,提升上市公司整体竞争力,保护广大股东的利益。此项业务只在华侨城集团系统内开展,业务风险可控。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本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华侨城集团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1,167,835.09元人民币。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此项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化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有任何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项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或被控制。因此,我们一致认可该项关联交易,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表决时应注意回避。

(二)独立意见:

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事项公平、合理,不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况,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获取优质资源,发挥合作双方优势,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被关联方控制,不构成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九、备查文件

(一)《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华侨城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拟与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业务框架协议的事前认可意见》;

(三)《独立董事关于华侨城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拟与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业务框架协议的独立意见》。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069 证券简称:华侨城A 公告编号:2019-23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3037 证券简称:凯众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7

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经营情况简报

股票简称:万通地产 股票代码:600246 编号:2019-025

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经营情况简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二号一一房地产》的要求,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主要经营数据如下:

一、公司2018年度新增土地储备情况

2018年度,公司无新增土地储备。

二、公司2018年度开竣工情况

2018年度,在建面积37.35万平方米;无新开工及竣工面积。

三、公司2018年度销售情况

2018年度,公司累计实现房地产权益销售面积28714平方米;权益销售合同额8.16亿元。

四、公司2018年度出租情况

2018年度,公司累计出租房地产面积229808平方米;累计实现合同租金 2.39亿元。

特此公告。

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

附:公司房地产业务主要经营数据

1.公司2018年度土地储备情况

2.公司2018年度开发投资情况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3.公司2018年度销售情况

4.公司2018年度出租情况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证券代码:600246 证券简称:万通地产 公告编号: 2019-026

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股份解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4日接到股东万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通控股”)关于办理股份解质押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解质押情况

万通控股作为公司股东,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622,463,220股,于2019年4月23日解除了2018年4月18日质押给西部信托有限公司的46,00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其持股总数的7.39%,占公司总股本的2.24%,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操作完成股票解质押手续。上述股份的质押情况详见《万通地产关于公司股东办理股票质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1)。

截至本公告日,万通控股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622,463,220股,占公司总股本30.30%。进行上述解质押后累计质押股份387,081,369股,占持股总数的62.19%,占公司总股本的18.85%。

二、万通控股及公司控股股东的质押情况

万通控股为公司第二大股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忆会先生实际控制的公司。

截止本公告日,万通控股及公司控股股东嘉华东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共持有公司股票1,355,024,36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5.97%,已质押的股份数量为1,119,639,510股,占合计持股总数的82.63%,占公司总股本的54.51%。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5月1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5月17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建业路813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5月17日

至2019年5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分别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1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8、9、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黎明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 法人股股东法定代表人参会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参会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 个人股东本人参会的,凭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参会的,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 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二)登记时间:2019年5月14日9:00一11:30和13:00一17:00

(三)登记地点:公司证券投资部(上海市浦东新区建业路813号)

(四)登记联系方式:

电话:021-58388958

传真:021-58382081

联系人:张君、祝鹤

六、其他事项

(一)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会期半天,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费用。

(二) 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特此公告。

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5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度业绩说明会预告公告

证券代码:600829 证券简称:人民同泰 编号:临2019-012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度业绩说明会预告公告

北方导航控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预告公告

股票代码:600435 股票简称:北方导航 公告编号:临2019-009号

北方导航控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预告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6日(星期一)下午15:00-16: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的“上证e访谈”栏目( http://sns.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一、说明会类型

公司已于2019年3月2日公告了《2018年年度报告》(详见2019年3月2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全文或摘要)。为维护投资者利益,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和利润分配等具体情况,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的规定,公司决定通过网络平台交流方式举行“2018年度业绩说明会”。公司将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1、召开时间:2019年5月6日(星期一)下午15:00-16:00

2、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公司高管将通过网络平台与投资者进行交流。

3、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的“上证e访谈”栏目( http://sns.sseinfo.com)

三、参加人员

公司总经理朱卫东先生,总会计师张金维女士,董事会秘书程轶颖女士。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于2019年5月6日(星期一)下午15:00-16:00登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的“上证e访谈”栏目,网址为:http://sns.sseinfo.com,与公司参会人员进行互动交流,公司相关人员将及时回答投资者提问。

投资者可在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前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平台提出需要了解的情况和关心的问题,公司将在说明会上选择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王磊先生、孙蕊女士

联系电话:0451-84600888

联系传真:0451-84600888

联系邮箱:renmintongtai@hyrmtt.com.cn

六、其他事项

公司将在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公告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特此公告。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四月二十六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 会议召开时间:2019 年 5 月 6 日

2. 会议召开地点(网址):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上证路演中心(以下简称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3. 会议召开方式:互联网在线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北方导航控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9年5月6日(星期一)上午10:00-11:00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网站(http://roadshow.sseinfo.com)举行2018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说明会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对公司经营业绩、发展规划、现金分红等具体情况进行充分沟通,以便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的了解公司情况。

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刊登在2019 年 4 月20日的《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敬请广大投资者审阅。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会议召开时间: 2019年5月6日(星期一)上午10:00-11:00

会议召开地点(网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互联网在线交流

三、 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苏立航先生、财务总监周静女士、董事会秘书赵晗先生。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1.投资者可在 2019 年 5 月 6 日10:00-11:00通过互联网直接登录上证路 演中心网站(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2.为安排好本次活动,提高活动效率,欢迎广大投资者在 4 月30日下午16:30之前,通过电话、传真、邮件等形式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关心的问题提前反馈给公司,公司在本次说明会上将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 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 系 人:赵晗、刘志赟

联系电话:010-58089788

传 真:010-58089552

邮 件:600435@bfdh.com.cn

特此公告。

北方导航控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