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博瑞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169版)
单位:万元 币种: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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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所列游戏为本公司游戏充值流水总额的前五款。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成都博瑞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4月26日
公司简称:博瑞传播 证券代码:600880 编号:临2019-018号
成都博瑞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完成
情况及2019年度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9年4月24日召开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完成情况及2019年度计划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与成都传媒集团及其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
1、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执行情况(金额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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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金额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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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成都麦迪亚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已于2018年剥离,2019年房屋租赁及物业管理业务预计金额不含物业管理服务费。
(二)与非成都传媒集团及其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
1、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执行情况(金额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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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金额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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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1)成都博瑞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1年8月25日
注册资金:人民币10100万元。
经营范围:电子产品技术研究;计算机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集成服务;印刷制版的设计、技术服务;销售:报刊、纸张和印刷设备;出版物印刷(凭许可证经营,经营时间2018年3月23日至2023年3月22日);包装装潢印刷;其他印刷品印刷;打字、复印;印刷工艺技术研究;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商务信息咨询;国内贸易代理;网上贸易代理;广告制作(其他无需许可和审批的项目)。(以上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或限制的项目,依法须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成都麦迪亚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11年05月17日
注册资本:55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物业管理及咨询;房屋经纪;停车场服务;工程项目管理;汽车租赁;绿化工程设计、施工;住宿餐饮企业管理服务;清洁服务;空调设施维修;花木租赁。(以上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或限制的项目,依法须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广州米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6年8月10日
注册资本:1886.793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网络技术的研究、开发;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软件服务;软件开发;游戏软件设计制作;广告业;会议及展览服务;动漫及衍生产品设计服务;技术进出口;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电子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互联网商品销售(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互联网商品零售(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计算机网络系统工程服务;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1)本公司控股股东成都博瑞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成都博瑞数码科技有限公司100%的股权,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二)规定,成都博瑞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股东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企业,因此为本公司关联方。
(2)成都传媒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博瑞投资的一致行动人,成都澜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成都传媒集团全资子公司,成都澜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成都麦迪亚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二)规定,成都麦迪亚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构成本公司关联方。
(3)公司董事张福茂先生担任广州米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原广州糖谷)董事长,根据《股票上市规则》10.1.3(三),广州米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构成公司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成都博瑞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成都麦迪亚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及广州米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能够保证本公司的业务需求。
三 、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原则,履行了合法程序,体现了诚信、公平、公正的原则。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日常关联交易严格遵循自愿、平等、诚信的原则,公司和关联方之间不存在相互损害或输送利益的情形,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预计的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五、审议程序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已经公司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有关关联交易事项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往来,属正当的商业行为,遵循市场化原则进行,本着公平交易的原则,以合同的方式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基于此,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公司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认为审议该项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的相关规定,关联董事在审议该关联交易时回避了表决;交易内容符合商业惯例,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同意董事会将其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成都博瑞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4月26日
公司简称:博瑞传播 证券代码:600880 编号:临2019-019号
成都博瑞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聘任的2018年年度会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一一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信会计师事务所”)的聘期即将届满。
华信会计师事务所系合格、专业的会计审计机构,在执业公司相关业务时,态度认真、工作严谨、行为规范、结论准确。经公司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研究,出具了书面意见,提议董事会续聘华信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19年度会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18年审计费用共计人民币158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为98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60万元),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此费用基础上根据2019年年度审计内容和审计范围变更等因素对审计费用进行适当调整。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华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业务从业资格,该所在历年的审计过程中能够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进行审计,出具的财务报告能够准确、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聘请华信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19年度会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同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其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成都博瑞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4月26日
公司简称:博瑞传播 证券代码:600880 编号:临2019-021号
成都博瑞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成都博瑞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瑞传播”或“公司”)于2019年4月24日召开的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年修订)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年修订)的内容,并结合公司相关工作实际情况,现拟对《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一、《公司章程》原 第十三条 依法经过批准且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围是:信息传播服务(不含国家限制项目),报刊投递服务,高科技产品开发、国内贸易(除国家限制和禁止项目),电子商务,出版物印刷(限分公司经营);销售纸张和印刷器材、印刷及制版的设计,包装装潢印刷品及其他印刷品印刷,技术服务。广告制作、设计、代理、发布。
现修订为 第十三条:“依法经过批准且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围是:文化创意产业的投资、开发、管理及咨询服务;互联网技术的开发、咨询、服务;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教育投资;股权投资。
二、《公司章程》原 第二十三条:“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活动。”
现修订为 第二十三条:“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收购本公司股票的活动。”
三、《公司章程》原 第二十四条:“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二)要约方式;
(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6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第(三)项规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将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5%;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1年内转让给职工。”
现修订为 第二十四条:“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二)要约方式;
(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公司依照本章程第二十三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十,并应当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公司章程》原第三十八条 :“……控股股东应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控股股东不得利用关联交易、利润 分配、资产重组、对外投资、资金占用、借款担保等方式损害公司和社会公众股 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其控制地位损害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建议修改为 第三十八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负有诚信义务。控股股东应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利用关联交易、利润 分配、资产重组、对外投资、资金占用、借款担保等方式损害公司和社会公众股 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其控制地位损害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五、《公司章程》原第四十三条:“……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公司还将提供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现修订为 第四十三条:“……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公司还将提供网络投票的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不得变更。确需变更的,召集人应当在现场会议召开日前至少 2 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
六、《公司章程》原第七十七条:“……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现修订为 第七十七条:“……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向公司股东征集其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投票权征集应当采取无偿的方式进行,并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及股东大会召集人不得对股东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七、《公司章程》原 第八十一条:“(二)……董事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承诺公开披露的董事候选人的资料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董事职责。……”
现修订为 第八十一条:“(二)……董事候选人应当在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前作出书面承诺, 同意接受提名,承诺公开披露的董事候选人的资料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董事职责。……”
八、《公司章程》原 第八十一条:“(三)……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
现修订为 第八十一条:“(三)……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
九、《公司章程》原 第九十五条:“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大会不能无故解除其职务。”
现修订为 第九十五条:“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大会解除其职务。”
十、《公司章程》原 第一百零六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在上述基础上,现增加第二款:“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根据需要设立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等相关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规范专门委员会的运作。”
十一、《公司章程》原 第一百零九条:“董事会对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的决策权限如下:
(一)在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5%以上、20%以下的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等相关事项;……”
现修订为 第一百零九条:“董事会对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的决策权限如下:
(一)在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1%以上、20%以下的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等相关事项;……”
十二、《公司章程》原第一百一十一条:“……(三)签批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的投资额为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5%以内的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等相关事项协议(关联交易除外),签署后的10日内将协议文本原件、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及总经理办公会决议报董事会备案;……”
现修订为 第一百一十一条:“……(三)签批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的投资额为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1%以内的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等相关事项协议(关联交易除外),签署后的10日内将协议文本原件、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及总经理办公会决议报董事会备案;……”
十三、《公司章程》原 第一百一十五条:“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的通知方式为:邮件(含电子邮件)送达、传真送达或专人送达。通知时限为:临时董事会召开日前5个工作日。”
现修订为 第一百一十五条:“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的通知方式为:邮件(含电子邮件)送达、传真送达或专人送达。通知时限为:临时董事会召开日前3日。”
十四、《公司章程》原 第一百二十条:“董事会会议,应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
现修订为 第一百二十条:“董事会会议,应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独立董事因故不能出席的,应书面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
董事应当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决议,致使上市公司遭受严重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曾表明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董事可以免除责任。”
十五、《公司章程》原第一百二十五条:“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除董事以外其他职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现修订为 第一百二十五条:“在公司控股股东单位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其他行政职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十六、《公司章程》第一百四十三条:“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八)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 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现修订为 第一百四十三条:“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
(八)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 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九) 监事会就所关注的问题,可以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及外部审计人员等列席监事会会议并予以回答。”
十七、《公司章程》原 第一百八十五条:“公司指定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报刊和网站。
现修订为 第一百八十五:“公司指定《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报刊和网站。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不变。本次关于《公司章程》的修订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特此公告。
成都博瑞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4月26日
公司简称:博瑞传播 证券代码:600880 编号:临2019-022号
成都博瑞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亦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根据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上述四项准则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对于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要求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及执行期限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并自2019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新金融工具准则修订内容主要包括:金融资产分类变更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
公司将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中衔接规定相关要求,公司不对比较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仅对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进行调整。执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自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起,按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进行财务报表披露。
三、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文件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有关规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成都博瑞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880 证券简称:博瑞传播 公告编号:2019-023
成都博瑞传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5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5月16日 13点30 分
召开地点:公司连廊会议室(成都市锦江区三色路38号“博瑞·创意成都”大厦A座23楼)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5月16日
至2019年5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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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东大会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18年度履职情况报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18年履职情况报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18年度履职情况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8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经公司2019年4月26日召开的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9、议案10、议案1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议案6、议案7、议案8、议案9、议案10、议案11、议案12.0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6.0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成都博瑞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成都传媒集团等关联股东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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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 凡2019年5月9日交易结束后被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可参加本次会议。
(二) 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于2019年5月16日13:30前到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股东也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邮戳和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2019年5月15日)。
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融资融券信用担保户并持开户证券公司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融资融券信用担保户并持开户证券公司委托书);法人股东委派的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人应持出席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融资融券信用担保户并持开户证券公司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三) 登记地址:成都市锦江区三色路38号“博瑞·创意成都”大厦A座23楼。
六、其他事项
(一)与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联系电话:028-62560962、87651183
联系人:王薇、陆彦朱、李佳根
传 真:028-62560793
邮 编:610063
地 址:成都市锦江区三色路38号“博瑞·创意成都”大厦A座23楼
特此公告。
成都博瑞传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成都博瑞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5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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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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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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