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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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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9-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3345公司简称:安井食品

一、重要提示

1.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公司负责人刘鸣鸣、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唐奕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惠莉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基本情况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资产负债表项目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注1:主要系公司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将原计入“其他流动资产”的理财产品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财务报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报所致。截止2018年12月31日的理财产品余额为570,000,000.00元,截止2019年3月31日的理财产品余额为620,000,000.00元。

注2:主要系公司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将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财务报表中以“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列报所致。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采用成本法计量,账面价值为79,800,000.00元,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调整为公允价值计量后,新的账面价值变更为111,893,972.41元,差额32,093,972.41元计入报告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8,023,493.10元,同时调整期初留存收益。报告期内公司与北京新荣拓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大华大陆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厦门大华安仔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仔公司),三方的认缴出资金额分别为人民币995.00万元、2,255.00万元、1750.00万元,认缴出资比例分别为19.90%、45.10%、35.00%。截止2019年3月31日,安仔公司的全体股东已按照认缴出资额的10%分别实缴出资额,公司实际缴纳出资额995,000.00元。公司将其对大华安仔的股权投资款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财务报表中以“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列报。

(2)利润表项目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3)现金流量表项目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10,000.00万元,与太证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时代福佳(天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参与设立天津民安食品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民安基金”),出资比例为20%。民安基金于2019年1月23日已办理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营业执照。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证券代码:603345 证券简称:安井食品 公告编号:临2019-029

转债代码:113513 转债简称:安井转债

转股代码:191513 转股简称:安井转股

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的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公司于召开会议前依法通知了全体董事、监事。会议由董事长刘鸣鸣主持,应参会董事7名,实际参会董事7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一致同意,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安井食品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执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345 证券简称:安井食品 公告编号:临2019-030

转债代码:113513 转债简称:安井转债

转股代码:191513 转股简称:安井转股

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9年4月25日以现场和通讯的方式召开,公司于召开会议前依法通知了全体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毅主持,会议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会议的通知、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一致同意,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编制的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提出如下审核意见:《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公司监事会在提出本审核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因此,监事会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执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9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345 证券简称:安井食品 公告编号:临2019-032

转债代码:113513 转债简称:安井转债

转股代码:191513 转股简称:安井转股

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概述

1、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2017年陆续修订并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 号)(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并要求中国境内上市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将执行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日期

公司将按照财政部的规定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修订后的新金融工具准则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一)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二)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三)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四)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五)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公司自2019年1月1日开始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并自2019年第一季度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企业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比较财务报表列报的信息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须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18年度相关财务指标。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使得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公司本次执行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执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二十三次董事会决议;

(二)公司第三届十五次监事会决议;

(三)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4月26日

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代码:601369 公司简称:陕鼓动力

一、重要提示

1.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公司负责人李宏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甲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祁淑英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 报告期内经营情况回顾

报告期内公司占领市场制高点和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项目如下:

持续推进技术进步,研发能力得到进一步的提升。报告期内,公司研发的760型TRT新叶型技术,在某公司高炉TRT机组性能提升改造项目中应用,经现场运行验证透平功率提升15%。此技术的成功应用,是公司TRT技术里程碑式的进步,为存量市场上200余台套300~1080m3高炉配套小型TRT技术改造、性能提升树立了典范。公司与国外某公司合作开发的大型TRT新叶型技术,应用于印度某公司TRT改造项目,目前该项目已通过设计方案评审,正在生产制造中。公司开展的高压比轴流压缩机开发研究,完成了技术的可行性论证,明确了关键技术内容以及开发路径,已进入样机研发阶段。公司开展的大功率多轴齿轮箱国产化合作开发研究,已完成了4台多轴齿轮箱和多轴压缩机的市场供货及成功运行,形成了国产化多轴压缩机组与国外产品竞争的态势。报告期内,公司申请专利2件,其中发明专利1件;授权专利1件。

积极开展品牌宣传,扎实推进精准扶贫。报告期内,公司继续提升智慧的分布式能源系统解决方案专家品牌形象,加强品牌风险、品牌接触点管理,通过参加2019LNG产业国际论坛暨LNG(天然气)设备展览会等展会,提升企业品牌影响力。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技术分公司承包的鄂尔多斯市派思能源有限公司110*104Nm3/d天然气液化工厂项目建筑安装工程工地被中国化工施工企业协会评价为“2018年度化工工程建设安全文明工地”。

报告期内,公司制定了2019年扶贫帮困工作计划,选派两名青年干部作为驻村工作队员驻扎在贫困村开展帮扶工作,积极推进猕猴桃种植、食用菌种植、生猪养殖等扶贫产业,并与当地村镇领导沟通,策划为当地贫困学生提供一次赴西安开展夏令营活动机会,增长见闻,开拓眼界。

3.2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3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1土地使用权证办理情况

公司于2008年3月与西安市临潼区土地储备中心签订《征地协议》,公司受让位于临潼区代王街道办事处的一宗土地,用作污水处理工程。该宗土地总面积7.02亩,土地出让金898,560元已全额缴纳,截至本报告日,其土地使用权证尚在办理中。

3.3.2 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3.3.2.1 已签订在执行的重大合同

2017年9月30日,公司与黑龙江安能热电有限公司签署了安达石化园区综合动力项目工程EPC总承包合同,合同总价为人民币4.18亿元,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7年10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重大合同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40)。目前该合同在执行中。

2016年5月31日,公司与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七台河市隆鹏煤炭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供热(热电站)装置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施工合同,合同总价为人民币38,600万元,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6年6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重大合同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22)。目前该合同在执行中。

2015年3月31日,公司与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陕天然气靖边至西安天然气输气管道三线系统工程(二期)燃驱离心式压缩机组合同,合同总价为人民币26,196万元。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5年4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重大合同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14)。目前该合同按照计划正常执行,张村驿站机组已交付运行。

3.3.2.2 终止执行的重大合同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西安陕鼓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鼓工程公司”)与文安县新钢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安新钢”)于 2013 年 4 月 19 日签署了工程施工总承包(EPC)合同,工程总造价为人民币 7.38 亿元。因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产能、环保等因素的影响,导致该合同未能履行,经双方协商一致,该合同终止执行并注销。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重大合同终止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24)。

3.4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5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1369 证券简称:陕鼓动力 公告编号:临2019-024

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合同终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合同内容及金额: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西安陕鼓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与文安县新钢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安新钢”)于2013年4月19日签署了工程施工总承包(EPC)合同,工程总造价为人民币7.38亿元(大写:人民币柒亿叁仟捌佰万元整)。

合同终止原因:因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产能、环保等因素,导致该合同未能履行。

合同生效条件: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预付款支付到账后生效。

项目工期:

重大合同终止对本公司的影响:

1、经文安新钢确认,因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产能、环保等原因项目停止建设,希望终止合同。经双方多次友好协商,本公司及西安陕鼓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与文安新钢签订了补充协议,双方同意终止合同。截止目前,文安新钢未向公司支付预付款,上述合同未启动。

2、终止本次重大合同对公司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

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西安陕鼓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与文安新钢于2013年4月19日签署了工程施工总承包(EPC)合同,该事项属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项目背景

2013年4月24日,公司发布了《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重大合同公告》(临2013-015)。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西安陕鼓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与文安新钢于2013年4月19日签署了工程施工总承包(EPC)合同,工程总造价为人民币7.38亿元(大写:人民币柒亿叁仟捌佰万元整)。合同生效条件: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预付款支付到账后生效。项目工期:

2013年12月19日,公司发布了《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重大合同进展公告》(临2013-040)。因受各种外界因素影响,文安新钢研究决定上述合同暂缓执行,具体执行时间待文安新钢通知。 截止2013年12月19日,文安新钢未向公司支付预付款,上述合同未启动,项目已暂缓执行。

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西安陕鼓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与文安新钢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二、合同终止原因

因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产能、环保等因素的影响,导致该合同未能履行。

三、重大合同终止对本公司的影响

1、经文安新钢确认,因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产能、环保等原因项目停止建设,希望终止合同。经双方多次友好协商,本公司及西安陕鼓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与文安新钢签订了补充协议,双方同意终止合同。截止目前,文安新钢未向公司支付预付款,上述合同未启动。

2、终止本次重大合同对公司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

四、风险提示

鉴于本事项涉及重大合同的终止,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重大合同公告》(公告编号:临2013-015);

2、《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重大合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3-040);

3、《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云南震安减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767 证券简称:震安科技 公告编号:2019-012

云南震安减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云南震安减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于2019年4月26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巨潮资讯网网址为: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云南震安减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5日

汉嘉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746 证券简称:汉嘉设计 公告编号:2019-052

汉嘉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汉嘉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将于2019年4月26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汉嘉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5日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721 证券简称:怡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9-041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于2019年4月26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