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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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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姜德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国高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朱岩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姜德义

日期 2019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1992 证券简称:金隅集团 编号: 临2019-044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年4月2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为9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股票上市地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以及监管机构有关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规定,公司编制了《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租赁》,并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新租赁准则。公司作为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拟定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租赁》。

详情请参阅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一046)。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1992 证券简称:金隅集团 编号:临2019-045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五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应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7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股票上市地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以及监管机构有关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规定,公司编制了《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3号一一季度报告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等规定,对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与会监事一致认为:

(一)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等规定;

(二)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及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三)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该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租赁》,并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新租赁准则。公司作为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拟定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租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会计准则具体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详情请参阅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一046)。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1992 证券简称:金隅集团 编号:临2019-046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租赁》,并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新租赁准则。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影响

(一)公司执行新修订会计准则的日期

公司作为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拟定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租赁》。

(二)会计政策变更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1、新租赁准则的主要变化

新租赁准则在承租人进行租赁识别、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列报、披露等方面的规定均有重大变化。新租赁准则取消了承租人关于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的分类,要求承租人对各项资产租赁考虑未来租赁付款额折现等因素分别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后续计量时,对相应资产进行折旧处理,对相应负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利息支出;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对于出租资产的会计处理,新租赁准则没有实质性的变化。

2、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存在租赁业务,执行新准则将增加公司的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对租赁负债按实际利率法计提利息支出,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费用,同一租赁合同总支出在损益表中确认成本费用时将呈现前高后低(即租赁前期较高,再逐年减少)的特点,但租赁期内总支出与原租赁准则下相等。原租赁准则规定的融资租赁按照新租赁准则的规定进行核算,核算方法未发生变化,核算科目进行重分类,由“固定资产”调整到“使用权资产”、由“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长期应付款”调整到“租赁负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调减净资产1.01亿元,调增资产总额10.29亿元,调增负债总额11.30亿元,对公司净利润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修订的相关制度的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现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会计准则具体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六日

公司代码:601992 公司简称:金隅集团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代码:603500 公司简称:祥和实业

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特定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 002899 证券简称:英派斯 公告编号: 2019-018

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特定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合计持股5%以上的股东上海景林景途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及景胜伟达有限公司(Energy Victor Limited)、持股5%以上的股东殷富中国投资有限公司(Yeah Fortune China Investment Limited)及其一致行动人湖南文化旅游创业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与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5%以上的股东青岛拥湾成长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特定股东南通得一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上海景林景途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景林景途”)持有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3,936,5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3.28%),景胜伟达有限公司(Energy Victor Limited)(以下简称“景胜伟达”)持有公司股份3,828,7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3.19%),景林景途与景胜伟达系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7,765,2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6.47%)。现景林景途及景胜伟达计划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7,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6.00%)。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将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将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

殷富中国投资有限公司(Yeah Fortune China Investment Limited)(以下简称“殷富中国”)持有公司股份8,615,2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7.18%),湖南文化旅游创业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湖南文旅”)持有公司股份3,393,7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83%),殷富中国、湖南文旅系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2,008,9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0.01%)。现殷富中国及湖南文旅计划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8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4.00%)。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将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将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

青岛拥湾成长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拥湾”)持有公司股份4,633,7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3.86%),山东五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五岳”)持有公司股份4,314,5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3.60%),青岛拥湾与山东五岳系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8,948,2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7.46%)。现青岛拥湾计划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633,7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3.86%)。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将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将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

南通得一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通得一”)持有公司股份4,755,2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3.96%)。现南通得一计划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4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00%)。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景林景途及景胜伟达、殷富中国及湖南文旅、青岛拥湾、南通得一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拟分别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景林景途及景胜伟达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企业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

4、减持期间:自减持计划公告日起三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自减持计划公告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根据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5、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

6、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7,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6.00%)。其中: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2,4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00%)。其中,景林景途减持不超过1,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00%),景胜伟达减持不超过1,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00%)。

以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4,8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4.00%)。其中,景林景途减持不超过2,4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00%),景胜伟达减持不超过2,4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00%)。

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做相应的调整。

(二)殷富中国及湖南文旅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2、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

4、减持期间:自减持计划公告日起三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自减持计划公告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根据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5、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且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

6、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8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4.00%)。其中:殷富中国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3,4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83%),湖南文旅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1,4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17%)。

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做相应的调整。

(三)青岛拥湾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基金存续期限即将到期

2、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

4、减持期间:自减持计划公告日起三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自减持计划公告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根据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5、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

6、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633,7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3.86%)。

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做相应的调整。

(四)南通得一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企业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4、减持期间:自减持计划公告日起三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根据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5、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

6、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4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00%)。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做相应的调整。

三、承诺及履行情况

(一)发行前公司股东持有股份锁定承诺

公司股东景林景途、景胜伟达、殷富中国、湖南文旅、青岛拥湾、南通得一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二)发行前公司股东减持意向的承诺

公司股东景林景途、景胜伟达、殷富中国、湖南文旅、青岛拥湾、南通得一承诺:所持公司股份之锁定期届满后,若拟减持公司股份的,本公司将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及/或其他合法方式减持所持公司股份,并由公司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持有的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公司股份,两年内将减持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持有股份数量(包括其在上市前所持公司股份以及该部分股份在公司上市后转增股本形成的股份)中的100%,减持价格不低于届时最近一期公司的每股净资产。

截至目前,景林景途、景胜伟达、殷富中国、湖南文旅、青岛拥湾、南通得一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本次减持亦未违反上述承诺。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景林景途、景胜伟达、殷富中国、湖南文旅、青岛拥湾、南通得一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和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二)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景林景途、景胜伟达、殷富中国、湖南文旅、青岛拥湾、南通得一将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景林景途、景胜伟达、殷富中国、湖南文旅、青岛拥湾、南通得一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五、备查文件

1、上海景林景途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景胜伟达有限公司(Energy Victor Limited)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2、殷富中国投资有限公司(Yeah Fortune China Investment Limited)、湖南文化旅游创业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3、青岛拥湾成长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4、南通得一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汤友钱、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郑远飞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胡锦萍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1、《2017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在2018年实施了2017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后公司股份总数由126,000,000股增加至176,400,000股。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4号-每股收益》有关规定,在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为保持会计指标的前后期可比性,公司以调整后的股数对2018年1-3月的每股收益进行了重新计算并列报。

2、2019年1-3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去年同期增长94.10%,主要原因系营业收入增长以及本报告期政府补助收入增长所致。

3、 2019年1-3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比去年同期增长40.97%,主要原因系本期营业收入增长所致。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汤友钱

日 期 2019年4月25日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

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207 证券简称:欣旺达 公告编号:〈欣〉2019-061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已于2019年4月26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2019年4月24日,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使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于2019年4月26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季度装修装饰业务主要经营情况简报

证券代码:002830 证券简称:名雕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5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季度装修装饰业务主要经营情况简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6号一一上市公司从事装修装饰业务》等相关规定,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装修装饰业务主要经营情况如下:

按业务类型分类订单汇总表

单位:万元

注:1、2019年第一季度公司不存在重大项目。2、以上数据仅为阶段性数据且未经审计,仅供各位投资者参阅。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5日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相关网络不实传言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58 证券简称:巨人网络 公告编号:2019-临023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相关网络不实传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有网络不实传言“巨人网络董事长史玉柱在杭州被警察带走”,此为恶意、不实谣言,上述信息已经对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史玉柱先生造成了严重的不良影响。

对此,公司特发布公告并郑重声明如下:

1.史玉柱先生作为公司董事长,2019年4月24日下午在公司总部(上海市松江区中凯路988号)与合作伙伴麦肯锡召开战略咨询会,麦肯锡与公司多位同事参会。

2.公司已经联系警方,对于诋毁公司名誉、误导投资者的相关言论和行为,公司将保留采取法律手段进行追责的权利。

3.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4月25日

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45 证券简称:ST中南 公告编号:2019-027

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2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9】第 226 号(以下简称“关注函”)。要求公司在2019年4月25日前,针对《关注函》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江苏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公司收到《关注函》后,积极对《关注函》中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由于部分问题的回复仍需进一步核查及完善,公司无法在2019年4月25日前完成回复工作。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延期回复关注函,争取在2019年4月30日前完成回复并及时披露。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披露相关信息。《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在上述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司提示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相关公告并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