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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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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9-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董事长郑武生、财务总监刘红萍及财务经营部主任廖剑波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 预付款项变动的主要原因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新项目预付建安款和设备订货款所致。

2. 投资性房地产变动的主要原因系出租房产已完全计提折旧导致减少。

3. 短期借款变动的主要原因系公司经营周转补充流动资金所致。

4. 营业收入变动的主要原因系公司环保工程、除尘器销售等业务板块产值上升所致。

5. 营业成本变动的主要原因系公司环保工程、除尘器销售等业务板块产值上升而导致成本相应增加。

6. 研发费用变动的主要原因系公司报告期内研发投入增加所致。

7. 投资收益变动的主要原因系公司参股的中电投先融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实现收益增加所致。

8. 资产处置收益变动的主要原因系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远达烟气治理特许经营有限公司上年同期处置部分固定资产形成收益,而本报告期未发生类似业务所致。

9. 营业外支出变动的主要原因系公司控股孙公司朝阳远达水务有限公司支付赔偿款项所致。

1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的主要原因系公司务川项目建设投资增加所致。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内,根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审议公司对全资子公司远达水务增资暨远达水务与城建公司组建合资公司的议案》(该事项详见2019年2月26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拟分步向水务公司增资15000万元,用于水务公司出资与城建公司成立合资公司。

2. 报告期内,根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该事项详见2019年2月26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拟通过银行间债券市场申请注册发行规模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超短期融资券。

3.2018年12月,公司第二大股东能投集团及其所属物资公司、天府矿业与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转让协议》,将所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共计66,982,819股,以5.85元/股的价格协议转让给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报告期内,已完成股份登记过户手续(该事项详见2018年12月28日、2019年3月1日、3月23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4.报告期内,根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审议公司2017年度特许经营资产报废的议案》(该事项详见2019年3月29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远达烟气治理特许经营有限公司对部分特许经营项目实施了技术升级改造,技改拆除的部分资产经鉴定已不具备使用条件,按照会计准则要求,进行报废处理。

5.报告期内,根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的议案》(该事项详见2019年3月29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对公司章程中回购、累积投票制等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

6.公司全资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远达水务有限公司于2019年1月6日与国家电投财务有限公司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10,000万元,借款期限1年,借款利率4.785%,报告期内已提款4,500万元。

7. 公司控股孙公司内蒙古远达首大环保有限责任公司于2018年3月与中电投融和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署《融资租赁合同》,以“售后回租”的方式取得1.5亿元发展资金(详见2018年度报告)。报告期内支付租赁本金3,000万元,剩余租赁本金为12,000万元。

8.公司于2019年1月7日向国家电投财务有限公司借款26,000.00万元,借款期限1年,借款利率4.35%,报告期内已归还25,900万元。

9.公司于2019年2月21日向重庆农村商业银行借款20,000万元,借款期限1年,借款利率4.13%,报告期内已归还10,100万元,借款余额9,900万元。

10.公司于2019年3月18日向中国建设银行杨家坪支行借款16,000万元,借款期限1年,借款利率4.089%。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292 证券简称:远达环保 公告编号:2019-016号

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

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年4月24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二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长郑武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5人,出席6人,副董事长罗小波先生、董事夏刚先生、董事聂毅涛先生、董事陈来红先生、董事周博潇先生、董事赵新炎先生、董事黎定成先生,独立董事王彭果先生、王智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1人,监事会主席李宏先生、监事张腾先生、监事张振平先生、职工监事夏守忠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

3、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黄青华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2018年度公司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2018年度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2018年度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2018年度公司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关于审议公司2018年年报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关于审议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关于审议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关于审议2019年度公司财务预算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议案名称:关于审议2019年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议案名称:关于审议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会议第九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控股股东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所持341533307股回避了表决。

会议第十一项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重庆)律师事务所

律师:陆野、毕娜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292 证券简称:远达环保 编号:临2019-017号

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

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19日以传真和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4月2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到董事15人,实到董事15人,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经董事认真审议及表决,做出了如下决议:

一、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292 证券简称:远达环保 编号:临2019-018号

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

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辞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19 年4 月24 日收到公司董事会秘书黄青华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黄青华女士因身体原因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职务。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黄青华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在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之前,由公司董事长郑武生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公司对黄青华女士在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17年里勤勉尽责、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敬意!

特此公告。

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六日

公司代码:600292 公司简称:远达环保

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郑良才、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明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明君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度变动原因分析: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郑良才

日期 2019年4月25日

公司代码:603088 公司简称:宁波精达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券商收益凭证或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651 证券简称:利君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6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券商收益凭证或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购买券商收益凭证或银行理财产品事项概述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券商收益凭证或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 号:募集资金使用》的规定,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募投项目大型辊压机系统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择机购买券商收益凭证或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授权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投资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内有效,购买单笔券商收益凭证或银行理财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等,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相关情况详见2018年3月21日、2018年4月11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本公司公告)。

二、购买券商收益凭证或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

(一)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到期情况

2018年10月25日,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太平寺支行签订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协议》,使用公司自有资金10,000万元购买了中国农业银行 “汇利丰”2018年第5577期对公定制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以下简称“本结构性存款”)(关于本次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相关情况详见2018年10月26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2019年4月24日,公司收到农业银行支付的上述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本金10,000万元和到期收益189.86万元。至此,上述购买银行理财产品行为全部结束。

(二) 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情况

2019年4月25日,公司使用自有资金10,000万元购买了中国农业银行 “汇利丰”2019年第4865期对公定制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以下简称“本结构性存款”)。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汇利丰”2019年第4865期对公定制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2)投资及收益币种:人民币

(3)挂钩标的:欧元/美元汇率

(4)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

(5)预期收益率:3.60%/年或3.55%/年

(6)产品起息日:2019年04月26日

(7)产品到期日:2019年05月31日

(8)产品期限:35天

(9)本金保证:本结构性存款产品由中国农业银行为投资人提供到期本金担保,100%保障投资者本金安全。

(10)还本付息:本结构性存款产品到期日后2个银行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结构性存款产品本金及收益。遇非银行工作日时顺延。本结构性存款产品到期前不分配收益。

(11)公司投资金额:人民币10,000万元。

(12)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13)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太平寺支行无关联关系。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认购风险:如出现市场剧烈波动、相关法规政策变化或《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结构性存款产品协议》(以下简称《协议》)约定的可能影响本结构性存款正常运作的情况,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农业银行)有权停止发售本结构性存款产品,投资者将无法在约定认购期内购买本结构性存款产品。

(2)政策风险:结构性存款产品是根据当前的政策、法律法规设计的。如国家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可能影响本结构性存款产品的认购、投资运作、清算等业务的正常进行,导致本结构性存款产品收益降低甚至导致本金损失。

(3)市场风险:本结构性存款产品涉及汇率风险,可能会涉及到利率风险等其他多种市场风险。

(4)流动性风险:若出现约定的停止赎回情形或顺延产品期限的情形,可能导致投资者需要资金时不能按需变现。

(5)信息传递风险:中国农业银行按照《协议》及本结构性存款产品说明书有关“信息通告”的约定,发布本结构性存款产品的相关信息。投资者可通过中国农业银行营业网点以及中国农业银行官方网站获知。如投资者在认购产品时登记的有效联系方式发生变更且未及时告知或因投资者其他原因导致中国农业银行无法及时联系投资者,则可能会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

(6)募集失败风险:产品认购结束后,中国农业银行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和《协议》约定的情况确定本结构性存款产品是否起息。如不能起息,投资者的本金将于通告募集失败后3个银行工作日内解除冻结。

(7)再投资/提前终止风险:中国农业银行可能于提前终止日视市场情况或在投资期限内根据《协议》约定的提前终止本结构性存款产品。

(8)不可抗力风险:因自然灾害、社会动乱、战争、罢工等不可抗力因素,可能导致本结构性存款产品认购失败、交易中断、资金清算延误等。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以上额度内资金只能购买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券商收益凭证或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不得购买《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风险投资”所涉及的品种。

(2)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实施时,需得到公司董事长批准并由董事长或其授权人签署相关法律文件。财务部在具体实施时要及时分析和跟踪券商收益凭证或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审计部进行日常监督,并负责对资金投资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的情况,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若出现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予以披露。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券商收益凭证或银行理财产品的购买及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在确保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闲置募集资金或自有资金购买券商收益凭证和银行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通过参与券商收益凭证或商业银行理财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收益及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公司累计购买券商收益凭证或银行理财产品情况

(一)截止本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的已到期券商收益凭证或银行理财产品情况

1、截止本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购买的已到期券商收益凭证

2、截止本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购买的已到期银行理财产品情况

(二)公司购买的未到期券商收益凭证或银行理财产品情况

1、购买券商收益凭证情况

2、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购买未到期的理财产品金额为60,000万元人民币,其中:购买券商收益凭证金额为5,000万元,银行理财产品金额为55,000万元,未到期理财金额未超过股东大会的授权额度。

六、备查文件

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业务凭证。

2、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太平寺支行签订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协议》、中国农业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及风险和客户权益说明书。

特此公告。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