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7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9年

4月26日

查看其他日期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2019-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05版)

股票代码:002735 股票简称:王子新材 公告编号:2019-027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基本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8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9,761,232.44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264,773,058.26元,减去提取盈余公积6,017,593.55元,减去2018年5月对股东分配的现金股利7,749,298.80元,公司期末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300,704,963.35元。

为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快速发展的经营成果,公司拟以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未来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股本总额为基数,对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35元(含税),不送红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7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上市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方案仍按分派比例不变的原则实施。

二、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全体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投资回报情况下提出的,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17-2019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公司制度的规定,预案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合法、合规。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金额未超过2018年12月31日“资本公积一一股本溢价”的余额。

三、监事会和独立董事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未来发展需要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董事会提出的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状况、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因素,同时考虑了对股东的现金回报和公司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公告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并对相关内幕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2、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后方可实施,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4日

股票代码:002735 股票简称:王子新材 公告编号:2019-030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9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度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关联方为大兴实业(烟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兴实业”)、深圳市金博龙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博龙实业”)、深圳好新鲜冷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好新鲜”)、成都市盛达利包装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达利”)和东莞群赞电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群赞”)。2018年度,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实际总额为5,144,824.36元。依据公司业务运行情况,预计公司2019年度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合计不超过1,500万元。

以上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经2019年4月24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王进军、王武军和关联监事李智回避表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大兴实业(烟台)有限公司

1、大兴实业(烟台)有限公司目前持有烟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706007720783691的《营业执照》,成立时间为2005年3月16日,住所为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上海大街21号,法定代表人为任兰洞,注册资本为650万美元,经营范围为“物业开发及管理,生产电子元器件,销售公司自产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的财务数据:截至2018年12月31日,大兴实业(烟台)有限公司总资产44,889,549.00元,净资产44,690,722.57元,营业收入3,680,888.47元,净利润-5,061,780.51元(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大兴实业(烟台)有限公司为控股股东王进军控制的企业。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二)深圳市金博龙实业有限公司

1、深圳市金博龙实业有限公司目前持有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3007320642963的《营业执照》,成立时间为2001年9月20日,住所为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清泉路金博龙工业园D栋厂房第9层分隔A区(办公场所),法定代表人为王武军,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万元,经营范围为“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自有物业租赁;物业管理;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以上均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及规定需前置审批项目)”。

最近一期的财务数据:截至2018年12月31日,深圳市金博龙实业有限公司总资产46,874,908.88元,净资产4,618,075.05元,营业收入8,141,056.66元,净利润492,750.18元(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深圳市金博龙实业有限公司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王武军(同时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制的企业。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深圳好新鲜冷链科技有限公司

1、深圳好新鲜冷链科技有限公司目前持有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300MA5D98QJX6的《营业执照》,成立时间为2016年3月25日,住所为深圳市龙华区福城街道茜坑社区茜坑老村万地工业区19号101,法定代表人为牛淮,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万元,经营范围为“冷链信息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与咨询;(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批准的项目除外)医药冷藏运输箱、食品冷藏运输箱、保温箱、冷藏包、冰袋、冰冻包装盒、蓄冷材料,保温材料、蓄能材料及冷链领域冰袋、冰盒和包装箱的开发,生产和销售;冷链包装解决方案及检测服务”。

最近一期的财务数据:截至2018年12月31日,深圳好新鲜冷链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2,442,276.74元,净资产 -1,047,461.27元,营业收入2,322,629.84元,净利润-2,170,804.55元(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深圳好新鲜冷链科技有限公司为控股股东王进军控制的企业。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四)成都市盛达利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1、成都市盛达利包装制品有限公司目前持有郫都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10124774512552Q的《营业执照》,成立时间为2005年5月16日,住所为成都市郫县成都现代工业港北片区,法定代表人为罗玉辉,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万元,经营范围为“塑料包装制品的生产、加工及销售;销售:建辅建材、五金交电、家用电器、电子产品、工程机械及配件、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废旧生产资料回收与批发;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法律法规禁止或有专项规定的除外)。”

最近一期的财务数据:截至2018年12月31日,成都市盛达利包装制品有限公司总资产9,750,576.81元,净资产2,076,175.26元,营业收入1,801,650.10元,净利润64,996.41元(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成都市盛达利包装制品有限公司为公司监事李智及其配偶共同控制的企业。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五)东莞群赞电子开发有限公司

1、东莞群赞电子开发有限公司目前持有广东省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1900MA4UJN964B的《营业执照》,成立时间为2015年11月6日,住所为东莞市黄江镇田心村蝴蝶一路9号,法定代表人为蔡骅,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429.80万元,经营范围为“研发、生产、销售:动力电池(不含危险化学品)、可充式电池、充电器、数码电子产品及其零配件,设立研发机构,研究和开发电池及数码产品;生产、销售:智能电动滑板、智能电动滑板车、智能电动婴儿车、电动平衡车(以上项目不含电动自行车)、智能电动自行车(不在东莞地区销售);从事上述产品的相关技术咨询和售后服务(涉限涉证及涉国家宏观调控行业除外,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规定管理的按有关规定办理)。(以上项目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的财务数据: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东莞群赞电子开发有限公司总资产110,644,776.57元,净资产6,255,848.94元,营业收入195,483,204.49元,净利润-5,085,689.29元(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东莞群赞电子开发有限公司董事程刚和监事屈乐明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上述关联公司依法存续、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深圳好新鲜冷链科技有限公司、东莞群赞电子开发有限公司对本公司有支付能力,发生坏账的可能性较小。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公司与大兴实业的关联交易内容主要为房屋租赁、水电费采购。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烟台栢益环保包装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烟台栢益”)于2012年5月自大兴实业购买了位于烟台开发区上海大街21号内C-3号房产后,由于烟台栢益与大兴实业位于同一厂区内,双方共用同一个水表、电表,导致烟台栢益仍需要通过大兴实业支付水费、电费。烟台栢益现租赁大兴实业的房产用于经营,需根据双方签署的《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向其支付房屋租赁费及水电费。

2、公司与金博龙实业的关联交易内容主要为房屋租赁、水电费采购,公司金博龙分公司现租赁金博龙实业的房产用于经营,需根据双方签署的《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向其支付房屋租赁费及水电费。

3、公司与好新鲜的关联交易内容主要为向好新鲜公司出售塑料包装膜,向好新鲜公司采购冷链产品。好新鲜公司主要生产经营冷链产品:冰袋、冰盒等,根据双方签订的《购销合同》的约定履行相关事宜。

4、公司与盛达利的关联交易内容主要为房屋租赁、水电费采购,公司的全资二级子公司成都新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现租赁盛达利的房产用于经营,需根据双方签署的《房屋租赁合同》及《房屋租赁合同补充协议》的约定向其支付房屋租赁费及水电费。

5、公司与东莞群赞的关联交易内容主要为:向东莞群赞出售胶袋、纸制品等产品,根据双方签订的《购销合同》的约定履行相关事宜。

上述关联交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公允的价格和条件确定交易金额,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均为参照市场价格或成本价格方式协商确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是为满足公司经营生产需要,是按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

2、公司主营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

3、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此类关联交易的金额较小,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独立意见及监事会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通过对公司提供的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资料的阅读,我们认为:公司预计的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是基于日常经营的必要性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公司主营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基于以上判断,我们同意将以上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预计的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是基于日常经营的必要性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公司主营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此类关联交易的金额较小,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董事会在审议此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王进军先生、王武军先生回避了表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规定。

3、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公司预计的2019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是基于日常生产经营的必要性而进行的,关联交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公允的价格和条件确定交易金额,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均为参照市场价格或成本价格方式协商确定,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董事会在审议此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王进军先生、王武军先生回避了表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4日

股票代码:002735 股票简称:王子新材 公告编号:2019-031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2018年5月15日召开的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满足日常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情况下,继续使用不超过1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继续使用不超过1.2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有效期自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鉴于上述事项的有效期即将到期,2019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现有及后续因新设立或收购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各级子公司,下同)在满足日常资金需求的情况下,继续使用连续12个月内累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主要内容如下:

一、投资概述

(一)投资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提高公司现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现金管理收益,利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及投资额度

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在充分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要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继续使用连续12个月内累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为降低风险,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不超过一年)低风险投资产品,产品发行主体应当为符合要求的银行,与公司无关联关系。上述投资品种风险较低,收益明显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风险投资的规定,是公司在低风险下提高自有资金收益的理财手段。

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投资理财必须以公司自身名义进行。

(四)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现金管理工作,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现金管理业务的有关合同及文件。

(五)信息披露

公司董事会负责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在定期报告及每次进行现金管理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该次现金管理的额度、期限、收益等。

二、前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前一个交易日的前十二个月内,公司未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投资产品。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 尽管短期投资产品属于低风险的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 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 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督管理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 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短期的投资品种;

2. 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 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投资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核实;

4. 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 公司将根据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购买低风险投资产品的投资及相应的损益情况,且上述投资产品不得质押。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继续使用连续12个月内累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不超过一年)低风险投资产品,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进行适度的短期低风险投资产品投资可以获得一定的资金收益,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司股东利益。

五、独立董事及监事会的相关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保障正常运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有效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公司在充分保障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该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该事项决策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同意公司继续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在批准额度内循环滚动使用资金。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4日

股票代码:002735 股票简称:王子新材 公告编号:2019-032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含现有及后续因新设立或收购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各级子公司,下同)根据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向相关银行申请连续12个月内累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在该额度内循环使用,具体银行、申请额度与期限、授信方式等以公司与相关银行签订的协议为准,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相关法律文件。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确定。在不超过授信额度的情况下,无需再逐项提请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批。

监事会对此事项发表意见:公司拟向相关银行申请连续12个月内累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在该额度内循环使用,符合公司的实际需要,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具有良好的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向相关银行申请连续12个月内累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在该额度内循环使用,符合公司的实际需要,有利于促进公司现有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盈利能力及偿债能力。我们同意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在批准额度内循环滚动使用。

特此公告。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4日

股票代码:002735 股票简称:王子新材 公告编号:2019-033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实施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2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与符合要求的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连续12个月内的累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在该额度内循环使用。公司可根据需要为票据池的建立和使用采用最高额质押等其他合理方式,并申请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相关协议及办理具体业务。

自开展票据池业务以来,一方面,减少了公司对各类有价票证管理的成本;另一方面盘活了公司存量票据资产,并充分结合自身良好的资信状况,改善和优化了公司资金管理,票据池业务实施取得了一定成效。为继续发挥票据池业务的积极作用,且便于更好实现管控,公司拟继续与符合要求的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连续12月内的累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上述人民币6,000万元额度,下同),在该额度内循环使用。公司可根据需要为票据池的建立和使用采用最高额质押等其他合理方式,并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相关协议及办理具体业务。

一、票据池业务情况概述

(一)业务概述

票据池业务是指协议银行为满足企业客户对所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需求,向企业提供的集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质押池融资、票据贴现、票据代理查询、业务统计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

(二)合作银行

公司拟根据实际情况及具体合作条件选择合适的银行作为票据池业务的合作银行,并授权管理层根据公司与银行的合作关系、银行票据池业务服务能力等因素最终确定具体合作银行。

(三)实施额度

公司可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票据池额度,即用于与所有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票据连续12个月内的累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在该额度内可滚动使用。

(四)担保方式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可根据需要为票据池的建立和使用采用最高额质押等其他合理方式,具体担保形式及金额授权管理层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具体确定及办理,但不得超过票据池业务额度。

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目的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在收取销售货款过程中,由于使用票据结算的客户增加,公司结算收取大量的银行承兑汇票等有价票证。同时,公司与供应商合作也可能采用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等有价票证的方式结算。

(一)收到票据后,公司可通过票据池业务将应收票据统一存入协议银行进行集中管理,由银行代为办理保管、托收等业务,可减少公司对各类有价票证管理的成本;

(二)公司可利用票据池尚未到期的存量有价票证资产作质押,开具不超过质押金额的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有价票证,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有利于减少货币资金占用,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实现股东权益的最大化;

(三)开展票据池业务,可将公司的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

三、票据池业务的风险与风险控制

(一)流动性风险

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需在合作银行开立票据池质押融资业务专项保证金账户,作为票据池项下质押票据到期托收回款的入账账户。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的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公司向合作银行申请开据银行承兑汇票的保证金账户,对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可通过用新收票据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除这一影响,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二)业务模式风险

公司以进入票据池的票据作质押,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随着质押票据的到期,办理托收解付,若票据到期不能正常托收,所质押担保的票据额度不足,导致合作银行要求公司追加担保。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后,公司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银行对接,建立票据池台账、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票据托收解付情况和安排公司新收票据入池,保证入池的票据的安全和流动性。

四、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一)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合作银行、确定公司可使用的票据池具体额度、担保物及担保形式、金额等;

(二)授权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票据池业务。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票据池业务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三)审计部门负责对票据池业务开展情况进行监督;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票据池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五、独立董事以及监事会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减少应收票据占用公司资金,提高公司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票据池额度,即用于与符合要求的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票据连续12个月内的累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在该额度内可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继续实施票据池业务,能够提高公司票据资产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减少资金占用,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与符合要求的银行开展连续12个月内的累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票据池业务,在该额度内可滚动使用。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4日

股票代码:002735 股票简称:王子新材 公告编号:2019-034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注销分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注销分公司的议案》,为整合及优化现有资源,降低管理成本,提高公司整体经营效益,同意公司注销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金博龙分公司(以下简称“金博龙分公司”)、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观澜分公司(以下简称“观澜分公司”),并依法进行解散。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法办理相关注销等具体事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注销分公司事项在董事会决策范围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本次注销分公司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注销公司的基本情况:

(一)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金博龙分公司

1、公司名称: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金博龙分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568507293J

3、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

4、住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玉翠社区华韵路1号金博龙工业区D栋1层、2层、3层、4层、9层

5、负责人:王武军

6、成立日期:2011年01月13日

7、经营范围:食品胶袋、卷膜、屏蔽袋、手袋的生产;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包装装潢印刷品、其他印刷品的印刷。

(二)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观澜分公司

1、公司名称: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观澜分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4976998X7

3、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

4、住所: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大富社区大富工业区9号金豪创业园F栋(厂房)101

5、负责人:栗国民

6、成立日期:2015年07月30日

7、经营范围:生物降解材料、功能性新型材料、其它塑料制品的研发与销售。生物降解材料、功能性新型材料的生产;其它塑料制品的加工。

二、本次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的目的是为了整合及优化现有资源,降低管理成本,提高公司整体经营效益。本次注销分公司不会对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主要数据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和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及公司利益。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4日

股票代码:002735 股票简称:王子新材 公告编号:2019-037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8年度

报告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9年5月7日(星期二)下午15:00-17:00在“约调研”小程序举行2018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约调研”小程序参与本次说明会。

参与方式一:在微信中搜索“约调研”小程序;

参与方式二:微信扫一扫右边二维码。

投资者依据提示,授权登入“约调研”小程序,即可参与交流。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兼总裁王进军先生、董事会秘书白琼女士、财务总监屈乐明先生、独立董事朱建军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4日

股票代码:002735 股票简称:王子新材 公告编号:2019-038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庆富易达科技有限公司

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2018年6月11日,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有关议案,本公司拟通过现金收购及增资方式取得重庆富易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富易达”)合计51%的股权。

根据协商,商定以2017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根据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鹏信资评报字[2018]第S055号《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收购事宜所涉及的重庆富易达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重庆富易达(不包括重庆富士达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经评估的市场价值为15,900.00万元,参考评估值,交易各方商定股权转让价格及增资价格均为12.72元/单位出资额。重庆富易达51%股权转让及增资价格为11,730.00万元。

二、业绩承诺情况

根据本公司、李智与重庆富易达原股东重庆骏宽科技有限公司,原实际控制人周英、程琳签订的《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李智与重庆骏宽科技有限公司、程琳、周英关于重庆富易达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及增资协议》,重庆富易达原股东重庆骏宽科技有限公司,原实际控制人周英、程琳承诺重庆富易达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孰低)分别为1,800.00万元、2,500.00万元、3,500.00万元。

三、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关于重庆富易达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9]3-210号),重庆富易达2018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668.49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93.62万元,均超过承诺数1,800.00万元,按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孰低),完成本年承诺数的110.76%。

特此公告。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4日

(上接206版)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及核销资产计提减值事项金额: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88,890,474.03元;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36万元;前期项目核销金额1,408,679.3元,项目前期费用计提减值1,188,201.84元。

● 本次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及核销资产计提减值事项对当期净利润的影响:本次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减少当期利润总额88,890,474.03元;本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影响2018年度利润减少136万元;本次前期项目资产核销,影响2018年利润减少1,408,679.3元,项目前期费用计提减值影响2018年利润减少1,188,201.84元。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2019年4月2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资产减值准备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公司各单位于2018年12月对全部固定资产进行了实地盘点、鉴定与价值评估,发现部分单位资产存在减值迹象,故对上述资产执行了减值测试,测试结果为拟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88,890,474.03元,影响2018年利润减少88,890,474.03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技改拆除及政府要求拆迁资产减值

对技术改造拆除及政府要求拆迁资产执行减值测试的结果为各相关单位应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3102万元,影响利润减少3102万元,公司财务资产部会同安全生产部门已完成了审查。其中:辽宁华电铁岭发电有限公司应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180万元,丹东金山热电有限公司应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1445万元,阜新金山煤矸石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阜新公司”)应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1239万元,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热电分公司应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238万元。

详情见下表:

金额单位:元

(二)阜新公司资产组减值

阜新公司截至2018年末连续两年大额亏损,从2018年内外部信息初步判断机组可能发生减值迹象,主要有:

1、燃煤品种结构改变,低价煤矸石资源短缺。

2、机组规模小,能耗水平高。

3、连续2年大额亏损,资金缺口较大。

综合上述情况,为合理确认资产负债表日减值金额,阜新公司聘请了沃克森(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对所属机组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为火电机组减值57,875,008.11元,因此2018年末拟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57,875,008.11元,影响2018年利润减少57,875,008.11元。

二、2019年4月2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议案》,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资产减值准备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公司各单位于2018年12月对全部存货进行了实地盘点、鉴定与价值评估,对已过期失效的存货或由于设备升级改造目前生产中已不需要的备品备件等存在减值迹象的存货进行了减值测试,测试结果为公司各单位应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36万元,影响2017年度利润减少136万元。公司财务资产部会同物资管理部门已完成了审查,其中:辽宁华电铁岭发电有限公司应计提存货跌价准备53万元;白音华金山发电有限公司应计提存货跌价准备83万元。

详情见下表:

金额单位:元

三、前期项目核销及计提减值情况

2019年4月2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项目核销及计提减值的议案》,按照可持续发展和价值思维理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资产减值准备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经与公司规划发展部沟通,拟对以下前期项目进行核销或计提减值处理。

(一)应核销的项目

辽宁沈阳法库200MWp渔光互补光伏、辽宁沈阳法库拉马章水库渔光互补100MWp光伏2个前期项目已无投资价值和储备价值,现已终止上述项目前期工作,建议对已发生的前期费用予以核销,核销金额共计1,408,679.33元,影响2018年利润减少1,408,679.33元。具体情况如下:

1、辽宁沈阳法库200MWp渔光互补光伏项目

2016年11月,法库县政府考虑多方面原因,将原签订协议的四座水库转交给其他公司开发,改将拉马章水库交给金山股份开发并签订了开发协议,该项目终止。2018年拟核销勘测、评估等费用941,838.68元。

2、法库拉马章100MWp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该项目为辽宁华电沈阳法库200MWp渔光互补光伏项目终止后的续接项目,2017年辽宁省光伏项目采取先建先得的政策,下半年将全部未开工的光伏项目变成光伏扶贫指标,而法库县不是贫困县,最终无法取得光伏指标,该项目终止。2018年拟核销前期勘查设计费466,840.65元。

(二)应计提减值的项目

后新秋光伏二期项目

鉴于后新秋光伏二期项目资本金内部收益率下降,另外该项目备案文件已超期,2018年末拟将光伏二期可研等咨询费1,188,201.84元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影响2018年利润减少1,188,201.84元。

四、董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的说明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

1、本次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是根据实际情况,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计提该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后,财务报表能够更加真实、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使公司关于资产的会计信息更加可靠,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是根据实际情况,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计提该存货跌价准备后,财务报表能够更加真实、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使公司关于资产的会计信息更加可靠,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3、本次前期项目核销及计提减值事项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是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而做出的,能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

四、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对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坚持了稳健的会计原则,以规避财务风险、更能公允反映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为目的,确保了公司的规范运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本次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2、独立董事对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我们同意本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3、独立董事对前期项目核销及计提减值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资产核销事项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是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而做出的,能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本次资产核销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

1、公司此次计提资产固定减值准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有助于公司坚持稳健的会计原则,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公司在审议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时,程序合法,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2、公司本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后更能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公司董事会就本次计提的决策程序合法,同意本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3、本次前期项目核销及计提减值事项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核销依据充分。

特此公告。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九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396 证券简称:金山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6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5月2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5月21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5月21日

至2019年5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会议审议事项中,第一项至第十四项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十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分别刊登在2018年10月27日和2019年4月26日出版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五项、第六项、第七项、第九项、第十项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第七项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华电金山能源有限公司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票帐户

原件;法人股东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委托书、股票帐户原件和出席人身份

证;股东代理人持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代理人身份证和股票帐户

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9年5月14日一2019年5月14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6:00

异地股东可于2019年5月20日前采取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三)登记地点:沈阳市和平区南五马路183号泰宸商务大厦B座23层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管理部

六、其他事项

(一) 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二) 联系办法

联系人:马佳

联系电话:024-83996040

传真:024-83996039

邮编:110006

特此公告。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金山股份六届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5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396 证券简称:金山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017号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季度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 年一季度,公司全资及控股电厂完成发电量53.02亿千瓦 时,同比上升0.56 %;上网电量完成46.92亿千瓦时,同比上升1.97 %。公司发电量和上网电量同比上升的主要原因:一是白音华公司一季度开机方式争取较好,增加电量23.47% ;二是风电利用小时同比增加15.82%。一季度公司机组含税平均上网电价373.45元/千千瓦时,比上年同期降低1.41元/千千瓦时。上网电价同比降低主要原因是由于白音华公司同期发电量增加(蒙东电价比辽宁省低)所致。公司各所属电厂(均为火力发电厂)2019 年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如下表所示:

单位:亿千瓦时 , 元/千千万时

特此公告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九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396 证券简称:金山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018号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

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19年4月29日。

● 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的A股股票简称:“*ST金山”;股票代码:“600396”;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 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将在风险警示板交易。

● 公司股票将于2019年4月26日停牌一天

一、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实施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一)股票种类与简称

A股股票简称由“金山股份”变更为“*ST金山”

(二)股票代码仍为“600396”。

(三)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19年4月29日

二、实施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17、2018年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均为负值,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条第(一)款的规定,公司股票将在2018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三、实施风险警示的有关事项提示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3.2.4条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19年4月26日停牌1天,于2019年4月29日起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公司股票将在风险警示板交易。

四、公司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风险警示的意见及主要措施

2019 年,公司将以实现扭亏为盈为总体经营目标,采取以下主要措施增强公司的持续发展能力和盈利能力,力争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一)在“提质”上下苦功。坚持问题导向,建立以效定电、以销定修、以电定煤的精益化生产经营管理模式。加强设备健康管理。以“零非停”为目标开展设备管理工作;加强经济运行管理。加强指标对标管理,强化月生产指标计划执行的刚性,降低生产单耗;加强燃料全过程管理。充分发挥燃料集约采购优势,按照锅炉设计煤种,科学制定采购策略,做到保量控价提质,确保供煤安全;深入开展星级企创建工作。不断提升运营管理水平,打牢公司发展根基。

(二)在“增效”上深谋划。坚持目标导向,转变经营理念,增强市场意识、效益意识,降成本、控煤价、占市场、强管理,努力实现公司内涵式提升和高质量发展。

一是积极拓展电力市场份额。按照公司整体效益最大化原则,根据各单位供暖期和纯凝期发电成本,统筹考虑公司内机组能耗水平,做好发电计划、设备检修、经济运行、内部电量优化等管理工作,实现低能耗、大容量机组优先发电。二是深入研究辅助服务市场规则,加强应对方案策划和经济运行调节,提高辅助服务增收能力。做好基础热费的争取和热价提价工作,合力推动政府启动煤热价格联动机制,争取冬季供暖开栓前实现热价上调和基础热费的收取,提高供热存量资产的盈利能力。加强财税政策研究,争取税收、资金、节能、环保等政策性资金,努力实现新突破。三是统筹谋划降低融资成本。发挥优势,指导基层企业并协调当地金融机构,积极推进存量信贷的利率下调和贷款置换,把握窗口时机,优化期限结构,降低综合融资成本。

(三)在“转型”上求突破。深刻认识转型发展对公司经营发展的重要意义:一是加强统筹谋划,推动电源项目落实落地,力争彰武大林台48MW风电项目投产;阜新娘及营子48MW风电项目、双山子48MW风电项目尽快开工建设。二是开拓热力市场,提升供热综合效益。认真贯彻《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规划(2017-2021)》,加强与地方各行政主管部门的沟通,紧密结合各地区城市规划,合理布局企业热力市场经营发展,推动清洁能源替代。铁岭公司加快推进老城区供热项目,金山热电分公司实现苏家屯区南部和东部区域供热。

五、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或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4.1.1条等相关规定,若公司2019年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仍为负值,公司股票将自2019年年度报告披露之日起被暂停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有关信息以上述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

六、实施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方式如下:

(一)联系人:周可为、马佳

(二)联系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五马路183号

(三)咨询电话:024-83996040

(四)传真:024-83996039

(五)电子信箱:jia-ma@chd.com.cn

特此公告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九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396 证券简称:金山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019号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临时

停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 26日披露了《沈阳金山能源股份2018年年度报告》,公司 2018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由于公司已连续两年亏损,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金山股份关于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18号)。

为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9年4月26日停牌一天,于2019年4月29日复牌并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九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