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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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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019-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50版)

1、“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至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

2、“应收利息”及“应收股利”项目归并至“其他应收款”项目;

3、“固定资产清理”项目归并至“固定资产”项目;

4、“工程物资”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

5、“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至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

6、“应付利息”及“应付股利”项目归并至“其他应付款”项目;

7、“专项应付款”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

8、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将原计入“管理费用”项目的研发费用单独在 “研发费用”项目下列示;

9、“财务费用”项目下新增“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10、“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简化为“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1、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新增“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项目;

12、实际收到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的列报由“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调整为“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三、本次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衔接规定,公司无需追溯调整前期可比数,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二)与财务报表格式相关的会计政策变更是对原财务报表列报项目作出的合并、分拆、新增调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和报表项目列报产生影响,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预计不产生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公司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无需对2018年度以及可比期间的比较报表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执行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520 证券简称:司太立 公告编号:临2019-031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李永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李永进先生的个人简历如下:

李永进,男,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1996年至2015年担任浙江新三和医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期间兼任江西抚州三和医药化工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江西抚州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专家组成员,抚州安监协会会长等职。2015年11月至今任上海司太立制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李永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配偶王珏女士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司太立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司太立”)的股东,持有江西司太立10%的股权,对应出资额为680万元。

本次聘任副总经理由董事会提名,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核,独立董事就此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因工作调整原因,公司副总经理方钦虎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辞去上市公司副总经理一职,辞职后其将继续担任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司太立总经理一职。公司董事会同意其上述决定。本次工作调整属于正常的职务调整,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520 证券简称:司太立 公告编号:临2019-032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现将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95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采用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2.15元,共计募集资金36,450.00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2,187.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34,263.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于2016年3月3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321.90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2,941.1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39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2018年度实际投入募投项目9,324.92万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33,409.95万元,其中永久补充流动资金9,750.00万元,用于募集资金项目支出23,659.95万元;报告期内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获得收益80.32万元;2018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手续费等(含理财产品收益)的净额为110.43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手续费等(含理财产品收益)的净额为468.85万元。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余额0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范性文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上述管理办法的规定,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2016年3月4日,本公司及保荐机构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仙居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仙居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本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016年10月25日,因公司募投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已实施完毕,公司决定注销账户号为354570247075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户余额将转入公司一般银行账户,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12月28日发布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的《司太立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临2016-036)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期末余额为0元。公司2个募集资金专户(中国银行仙居支行:364970552421;中国工商银行仙居城南支行:1207052129201083333)已全部注销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2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及账户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105)。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已开工建设年产2035吨X射线造影剂原料药技改及扩产项目(二期),截至2016年3月5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10,598.08万元。经公司2016年3月2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通过,公司于2016年3月28日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0,598.08万元。

(三)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18年3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6,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单笔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半年。在上述额度内,购买理财产品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2018年度,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四)报告期末募集资金的结余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0万元。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4月26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18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差异金额系历年利息收入和理财产品收益。

证券代码:603520 证券简称:司太立 公告编号:临2019-033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5月2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5月24日 14点30 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台州市仙居县现代工业集聚区丰溪西路9号公司行政楼六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5月24日

至2019年5月2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或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详见2019年4月2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资料将在股东大会召开前至少5个工作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特别决议议案:8、10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录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一)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公司聘请的律师。

(三)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方式: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传真方式登记。法人股东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当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当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登记。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当出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二) 登记时间:2019年5月21日、22日上午 9:00-11:00,下午 15:00-17:00。

(三)登记地址:浙江省台州市仙居县现代工业集聚区丰溪西路9号公司证券部。

(四) 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受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办理登记手续。

六、其他事项

会议联系人:吴超群、谢丹丹

联系电话:0576-87718605

传真:0576-87718686

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5月24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520 证券简称:司太立 公告编号:临2019-034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9年4月2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并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进行表决。

(二)公司已于2019年4月12日以电子邮件及通讯方式通知全体监事。

(三)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

(四)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方超先生召集并主持。

(五)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8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3,676,375.54元,母公司净利润为146,060,075.13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本期母公司按照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4,606,007.51元,2018年初未分配利润325,520,614.64,扣除2018年实施的以前年度利润分配60,000,000元,截至 2018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96,974,682.26元。

公司决定以2018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送现金3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具体实施分配时,以扣除股权登记日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份数为基数。

本次分配符合《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监事会审议,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为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9年4月26日

(上接249版)

股票代码:002860 股票简称:星帅尔 公告编号:2019-030

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现将议案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根据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8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95,412,383.97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8,095,043.74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47,222,144.93元,减去2018年已分配利润22,793,604.00元,2018年末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11,745,881.16元。

2018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80,950,437.35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8,095,043.74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13,640,491.97元,减去2018年已分配利润22,793,604.00元,2018年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63,702,281.58元。

按照母公司与合并数据孰低原则,公司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263,702,281.58元。鉴于公司盈利状况良好,为积极回报广大投资者,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经营成果,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和战略规划,董事会拟定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116,678,02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17,501,703元;送红股0股(含税);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本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该方案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兼顾了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4日

股票代码:002860 股票简称:星帅尔 公告编号:2019-031

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现将议案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其在担任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审计意见。在现场审计工作过程中秉承严谨负责的原则,对公司财务管理、内控管理工作进行专业的指导和规范,有利于公司规范运作,有利于公司内控制度的健全。从公司审计工作的持续、完整的角度考虑,拟继续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含子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负责公司(含子公司)2019年会计年度的财务审计工作,聘期一年。

二、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财务审计工作,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我们一致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2018年度审计服务的过程中,恪守职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全面完成了审计相关工作,如期出具了公司2018年度审计报告。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我们同意继续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的审计机构,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4日

股票代码:002860 股票简称:星帅尔 公告编号:2019-033

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制定公司2019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一、本方案对象: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方案期限:2019年1 月1 日一2019年12 月31 日

三、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按其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外,不领取董事津贴。

(2)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6万元/年(税前)。

2、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公司监事薪酬按其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外,不领取监事津贴。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工作职务,按公司薪酬管理制度领取薪金。

四、其他规定

1、公司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金按月发放;独立董事津贴按年分次发放。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4、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董事和监事薪酬方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特此公告

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4日

股票代码:002860 股票简称:星帅尔 公告编号:2019-034

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的生产经营及投资计划的资金需求,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等各项工作顺利进行,拓宽融资渠道,2019年公司拟分别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富阳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富阳支行申请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在此额度范围内,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经营需要在额度范围内向两家银行申请授信及融资,同时在上述授信额度内,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两家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如下:

1、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富阳支行申请不超过1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品种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理财产品等,授信期限为一年;

2、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富阳支行申请不超过1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品种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理财产品等,授信期限为一年;同时申请不超过1亿元的票据池业务,授信期限为三年。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且不超过上述具体授信金额;贷款期限、利率、种类以签订的贷款合同为准。

特此公告

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4日

股票代码:002860 股票简称:星帅尔 公告编号:2019-035

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根据财政部2017年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四项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和要求,以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2018年下发的《关于新金融工具、收入准则执行时间的通知》,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需要进行相应调整。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2017年修订并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自2019 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财政部对新金融工具准则修订的主要内容

(1)新修订的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规定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减少了金融资产类别,提高了分类的客观性和会计处理的一致性;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便于揭示和防控金融资产信用风险;

(3)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6)对嵌入衍生工具的会计处理进行了简化;

(7)增加套期会计中期权时间价值的会计处理方法及信用风险敞口的公允价值选择权。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衔接规定,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和计量,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本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需调整。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在本准则实施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本准则实施日所在年度报告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因此,公司对上年同期比较报表不进行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 2018年度相关财务指标。

公司将自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起,按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9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对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后,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会计准则和文件要求,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4日

股票代码:002860 股票简称:星帅尔 公告编号:2019-036

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16日(星期四)13: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5月15日-2019年5月1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15日下午15:00至2019年5月16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投票表决。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表决方式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9年5月9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银湖街道交界岭99号公司一楼3号会议室)。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审议《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审议《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审议《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5、审议《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6、审议《关于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审议《关于2019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8、审议《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除以上议案需审议外,会议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该述职作为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一个议程,但不作为议案进行审议。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19年4月26日登载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会议登记办法

1. 登记时间:2019年5月10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5:00)

2. 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办理登记,异地股东书面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参会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参会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3),以便登记确认。

(4)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3.会议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银湖街道交界岭99号)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陆群峰

联系电话:0571-63413898

传真号码:0571-63413898/63410816

邮箱:zq@hzstarshuaier.com

5.与会股东食宿和交通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3、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参会股东登记表。

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4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60”,投票简称为“星帅投票”。

2.议案表决意见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5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9年5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

注:

1、请在表决意见的“同意”、“反对”、“弃权”相应栏中选择一项,用画“√”的方式填写。

2、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持股性质:

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参会股东登记表

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现将本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347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由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采用网下向询问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于2017年4月12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8,994,670股,其中新股发行15,200,000股,老股转让3,794,670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9.81元/股,共计募集资金376,284,412.70元,扣除承销费等发行费用及老股转让金额合计人民币147,994,412.7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228,290,000.00元。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4月6日全部到位。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17年4月6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2008号”《验资报告》。

(二) 募集金额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2017年使用募集资金70,491,993.24元,收到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590,674.96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38,809,849.04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保本理财产品本金净额89,000,000.00元,收到短期保本理财产品的收益107,136.99元,收到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5,437,486.43元。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36,123,456.10元,本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保本理财产品余额89,000,000.00元,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余额为125,123,456.10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富阳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富阳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富阳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 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1.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2.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本金余额为89,000,000.00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18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技术研发中心改造升级项目投资总额为1,819万元,主要立足于研发、试验、新产品试制,该项目不直接产生收益。该项目建成后,主要通过提供技术支撑、增加公司的技术,促进成果转化,扩大产业规模,资源共享等方式提高公司的综合实力和市场竞争力,促进公司快速、健康发展。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6,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以保证公司业务的长期稳定发展。

2.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说明

2018年8月2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继续使用不超过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意见,对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无异议。2018年度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保本理财产品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3.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其他异常情况的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其他异常情况。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实施时间变更情况

2018 年10月2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调整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热保护器系列产品扩能项目”、“起动器系列产品扩能项目”和“技术研发中心改造升级项目”的实施进度,将上述募投项目建设期均延期至2019年10月31日。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同意公司延期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发表意见,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不属于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是根据项目实施的客观需要做出的调整。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无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了备案登记程序,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为顺利推进募投资金投资项目,在本次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以自筹资金对热保护器系列产品扩能项目、起动器系列产品扩能项目进行了预先投入,截至2017年4月22日,公司以自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和置换金额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全体董事均同意实施使用402.20万元人民币的募集资金置换公司截至2017年4月22日募投项目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

(四)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尚在投入过程中,不存在募集资金节余的情况。

(六)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七)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除本报告披露的情况外,公司截止2018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将继续用于公司热保护器系列产品扩能项目、起动器系列产品扩能项目、技术研发中心改造升级项目的建设。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经披露的相关信息募集资金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4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8年度

编制单位: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股票代码:002860 股票简称:星帅尔 公告编号:2019-037

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变更住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控股子公司常熟新都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都安”)根据所在地区城市建设总体规划要求,对经营住所进行搬迁,具体变更如下:

变更前住所:江苏省常熟市虞山林场碧云路1号

变更后住所:江苏省常熟市方桥路18号2幢、5幢

除上述内容变更外,营业执照的其他信息未发生变化。

新都安已于近日取得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相关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常熟新都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未上市)

住所:江苏省常熟市方桥路18号2幢、5幢

法定代表人:楼月根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4年02月27日

营业期限:2004年02月27日至--

经营范围:从事温度控制器,家用电器元件,汽车及机器人用各类传感器和各类温度控制器的设计和生产,销售自产产品。从事上述产品及其所需原材料的批发及进出口业务,技术进出口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及专项规定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外资比例小于25%)

特此公告

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4日

股票代码:002860 股票简称:星帅尔 公告编号:2019-038

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得专利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取得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实用新型专利证书》,具体情况如下:

上述专利权人为: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上述专利的取得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但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发挥我公司的自主知识产权优势,促进技术创新,提升公司的竞争能力。

特此公告。

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