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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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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3225 公司简称:新凤鸣

公司代码:603955 公司简称:大千生态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一.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1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2 公司负责人庄奎龙、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沈孙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陆莉花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3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别:人民币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根据公司2019年1月25日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70,000万元,募集资金将分别用于浙江独山能源有限公司年产220万吨PTA项目和湖州市中跃化纤有限公司年产56万吨差别化、功能性纤维新材料项目。公司于2019年3月8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的受理单,并于4月10日正式收到中国证监会的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股票代码:603225 股票简称:新凤鸣 公告编号:2019-045

转债代码:113508 转债简称:新凤转债

转股代码:191508 转股简称:新凤转股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19年4月25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五楼一号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22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庄奎龙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了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根据财政部新修订的四项新金融工具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一金融资产转移》、 《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一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一金融工具列报》),对公司现行会计政策作出变更。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无异议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公司2019-047 号公告。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

股票代码:603225 股票简称:新凤鸣 公告编号:2019-046

转债代码:113508 转债简称:新凤转债

转股代码:191508 转股简称:新凤转股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9年4月25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五楼一号会议室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22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管永银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了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了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具体内容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公司2019-047号公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4月26日

股票代码:603225 股票简称:新凤鸣 公告编号:2019-047

转债代码:113508 转债简称:新凤转债

转股代码:191508 转股简称:新凤转股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为了规范会计处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2017 年 3 月,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一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 号)、 《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一套期会计》 (财会[2017]9 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一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 号),以上四项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日起施行。

2019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主要内容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本次会计政策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金融资产分类由现行的“四分类”改为“三分类”,减少了金融资产类别,提高了分类的客观性和有关会计处理的一致性。变更前,按照持有金融资产的意图和目的不同,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变更后,将以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2、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方法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以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揭示和防控金融资产信用风险。变更前,对金融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采用的是“已发生损失法”,即只有在客观证据表明金融资产已发生损失时,才对相关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变更后,公司将对金融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采用“预期损失法”,以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确认和计提相应减值准备。

3、进一步明确了金融资产转移及其终止确认的判断原则。

4、拓宽了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的范围,使套期会计更加如实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5、金融工具列报要求相应变动。

三、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衔接规定,公司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比较财务报表列报的信息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需调整。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 2019 年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并于 2019 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起按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进行财务报表披露。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四、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文件的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特此公告。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

股票代码:603225 股票简称:新凤鸣 公告编号:2019-048

转债代码:113508 转债简称:新凤转债

转股代码:191508 转股简称:新凤转股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季度

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一一化工》、《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二、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

三、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

特此公告。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

股票代码:603225 股票简称:新凤鸣 公告编号:2019-049

转债代码:113508 转债简称:新凤转债

转股代码:191508 转股简称:新凤转股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90410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公司已会同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并按照《反馈意见》的要求对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资料补充和问题回复,现根据规定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公司将于上述反馈意见回复披露后2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资料。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批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

一、重要提示

1.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公司负责人许忠良、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倪萍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朱卫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项目

利润表项目

现金流量表项目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18年12月26日向中国证监会递交了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证监会于2019年1月7日正式受理了公司的申请。2019年3月7日,公司收到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82264 号),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回答,并于2019年4月2日向证监会报送了反馈意见回复。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955 证券简称:大千生态 公告编号:2019-029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20日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19年4月25日上午10点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以通讯方式出席董事5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2、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董事桑坤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已于2019年3月27日、2019年4月19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同意补选汤跃彬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相同,具体详见公司2019年3月28日、2019年4月2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大千生态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12)、《大千生态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027)。

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是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的重要架构,为了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各专门委员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现补选汤跃彬先生为战略委员会委员。本次补选完成后,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如下: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栾剑洪、徐从才、汤跃彬,其中主任委员由栾剑洪担任。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设立贵州中交绿博园建设运营有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大千生态对外投资设立PPP项目公司的公告》(2019-031)。

特此公告。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955 证券简称:大千生态 公告编号:2019-030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20日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4月25日下午2点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其中以通讯方式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公司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2、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因吴颖女士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申请辞去监事会主席及监事职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已于2019年3月27日、2019年4月19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同意补选范红跃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相同,具体详见公司2019年3月28日、2019年4月2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大千生态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13)、《大千生态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027)。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现选举范红跃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主席。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955 证券简称:大千生态 公告编号:2019-031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设立PPP项目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标的名称:贵州中交绿博园建设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2、投资金额:项目资本金投资金额为18,484.01136万元,其中注册资本为3600万元。

3、特别风险提示:贵州中交绿博园建设运营有限责任公司拟由各股东方根据“第四届中国绿化博览会博览园建设项目PPP项目”的招标文件、PPP合同的要求共同投资设立,《股东出资协议》的条款已达成一致,需待各股东方履行各自审议程序后正式签署。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大千生态”)于2019年2月26日中标第四届中国绿化博览会博览园建设项目,具体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大千生态关于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6)。

根据该项目的招标文件、PPP合同的要求,大千生态拟与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交二公局”)、中国城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乡控股”)、政府出资人代表贵州绿寰生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绿寰生态”)共同投资设立PPP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在合作期内负责该项目的投资、融资、设计、建设以及运营维护工作。项目公司注册资本拟为10,000万元,公司拟以人民币货币出资3600万元,占项目公司注册资本的36%。同时,根据招标文件的约定,项目资本金为项目总投资的20%,为51,344.476万元,公司拟按照36%比例承担项目资本金出资义务,出资总额拟为18,484.01136万元,后续项目资本金根据项目实施进度由各股东履行出资义务。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贵州中交绿博园建设运营有限公司的议案》,本次投资无需经股东大会批准。

(三)本次投资设立项目公司不属于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须有关部门批准。

二、投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董事会已对交易对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其交易履约能力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

(二)投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1、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桢远

注册资本:406887.3859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丈八东路262号

经营范围:道路、桥梁、码头、机场跑道、水坝的土建工程;隧道、铁路、地下工程、地铁工程、市政工程;机械设备租赁和维修;房屋建筑工程、地基基础工程、防水防腐保温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机电安装工程、建筑幕墙工程的施工;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施工;物业管理;预应力混凝土铁路桥简支梁预制;职工培训(仅限企业内部职工);公路工程及其它土建工程的试验检测;对外承包工程业务、对外派遣实施境外项目所需的劳务人员;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工程设计与咨询;工程技术研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中国城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胡国丹

注册资本:50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路18号

经营范围: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投资;对市政工程、能源服务、水务、生态修复、环境保护、节能环保产业、园林绿化、智慧城市、信息科技、旅游项目、健康医疗保健与养老、城乡一体化工农林产业的投资、开发、管理和运营(法律、行政法规未规定许可的,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3、贵州绿寰生态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白朝鑫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贵州省都匀市南州国际文化小区2号楼二层03户

经营范围:土地一、二级的开发整理;文化旅游开发投资、文化艺术交流策划;旅游资源开发和经营管理、旅游景区开发、建设、经营、旅游景区园林规划、施工、会议服务;组织实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环境治理项目建设及公共房屋建设开发、经营;酒店建设及运营;市政项目建设、运营;物业管理。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贵州中交绿博园建设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2、经营范围:投资建设第四届绿色博览会博览园PPP项目;绿博园运营、维护、管理服务,绿博园内经营性项目进行收费管理;经营管理绿博园广告经营权、冠名权等经营性资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4、出资方式及出资比例:

注:根据招标文件的约定,项目资本金为项目总投资的20%,为51,344.476万元,政府方出资代表与社会资本方分别按10%和90%承担项目资本金的出资义务,后续项目资本金根据项目实施进度由各股东履行出资义务。

5、项目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成员7名,由绿寰生态提名委派2名,由中交二公局提名委派2名,由大千生态提名委派2名,由城乡控股提名委派1名。其中董事长1名,由中交二公局提名委派的董事担任,经董事会选举产生。项目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担任。

6、项目公司设监事会,监事成员5名,包括股东代表4名和职工代表1名。监事会中的股东代表由绿寰生态、中交二公局、大千生态、城乡控股各提名委派1名,经过股东会选举产生。监事会设主席1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以上各信息,以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为准。

四、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1、项目公司工作范围

在合作期内负责第四届中国绿化博览会博览园建设项目的投资、融资、设计、建设、运营管理以及对项目设施、设备进行维护、更新、重置。

2、合作期限

项目公司经营期限暂定为19年,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3、出资安排

全体股东出资额按投资计划及工程进度逐步注入,不得影响项目公司的建设和经营。

4、项目融资

项目资本金为项目总投资的20%。其中,政府方出资代表与社会资本方分别按10%和90%承担项目资本金的出资义务。 项目总投资剩余80%的部分由项目公司通过银行贷款等融资方式取得。

5、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政府方协助项目公司办理或协调项目建设过程中所需的各项手续或者审批,按时支付可行性缺口补助,在符合国家、贵州省及黔南州政策的前提下为项目公司取得各项优惠政策。

社会资本方按时完成约定的出资义务,满足项目公司建设所需资金,保障项目建设的资金投入,按建设进度的要求保质保量完成项目建设,保证项目公司的建设、运营活动符合《第四届中国绿化博览会博览园建设项目PPP项目合同》的规定,充分配合黔南州旅游发展相关规划要求,确保项目运营及维护达到相关要求。

6、利润分配

公司采取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政策,即公司当年度实现盈利,在依法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盈余公积金后有可分配利润,则公司应当进行现金分红。

7、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未依照协议的约定全部或部分履行其在协议项下的义务即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守约方因其违约而遭受的一切损失。守约方应采取合理的补救措施减轻或最大程度地减少因违约方违约而造成的损失。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采取补救措施而合理发生的任何费用。

8、争议解决方式

因协议引起或与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各方均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争议未能得到解决,各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项目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9、协议生效条件和时间

协议由全体股东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之日生效。

五、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投资设立PPP项目公司,充分发挥合作各方的市场资源和专业设计、建设、运营、管理优势,推动第四届中国绿化博览会博览园建设项目的建设,对公司业务发展产生积极影响,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当期及未来的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

六、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1、本次对外投资设立PPP项目公司,项目运营期限较长,受法律、政策、经济等因素影响,经营效益具有不确定性。项目公司将充分发挥股东的资源优势和专业的管理经验,不断提升运营水平,努力使项目实现良好的经济效益。

2、项目公司拟由各股东方根据“第四届中国绿化博览会博览园建设项目PPP项目”的招标文件、PPP合同的要求共同投资设立,《股东出资协议》的条款已达成一致,需待各股东方履行各自审议程序后正式签署。

公司将根据合作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955 证券简称:大千生态 公告编号:2019-032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季度

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号一一建筑》的相关规定,现将2019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告如下:

(一)新中标及签订项目合同的数量及合计金额

2019年1-3月,公司及子公司新中标项目4项,金额为人民币1,067,531,955.43元。新中标项目中,PPP项目1项,EPC项目1项,园林绿化施工项目1项,设计咨询项目1项。

2019年1-3月,公司及子公司新签订项目合同2项,合计金额为人民币2,142,435.43元。新签项目合同中,园林绿化施工项目1项,设计咨询项目1项。

(二)本年累计中标及签订项目合同的数量及合计金额

截至2019年一季度末,公司及子公司累计中标项目4项,合计金额为人民币1,067,531,955.43元。公司及子公司累计签订合同2项,合计金额为人民币2,142,435.43元,均在执行过程中,不存在已签订尚未执行的重大项目。

特此公告。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955 证券简称:大千生态 公告编号:2019-033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第一季度

委托理财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

●委托理财金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和投资需求的情况下,以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金额不超过6亿元的理财产品,资金在额度内滚动使用。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自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和投资需求的情况下,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千生态”或“公司”)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合计金额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含控股子公司额度)。授权期限自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资金在上述额度和时间内可以滚动使用。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9年1-3月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及收益情况如下:

注:上表中的合计数值系2018年第四季度购买理财产品的累计金额,截至2018年第四季度末处于存续期内的理财产品金额合计10,000,000.00元,未超过股东大会授权使用的额度。

公司与委托理财合作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公司内部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和投资需求的情况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合计金额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资金在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事项之日起至2018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10日、2018年5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大千生态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22)、《大千生态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046)。

(三)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等的规定开展相关理财业务,并加强对相关理财产品的分析和研究,选择信誉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认真执行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严控投资风险。在理财期间,公司将及时了解和掌握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保证资金安全,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公司资产的保值增值,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是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运用阶段性自有闲置资金进行低风险的投资理财,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公司运用阶段性自有闲置资金进行低风险的投资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基础上滚动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含控股子公司额度)。

特此公告。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