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265版)
2.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东莞骏祥发生的交易往来,系按照公平、公正、有偿、自愿的市场原则,交易价格公允,交易条件平等,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同类产品的价格,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也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行为。
3.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双方根据实际情况签署关联交易协议并明确交易范围、交易价格及结算方式等。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公司充分利用关联方的优势资源,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对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是必要的。上述关联交易按市场方式定价、参照市场价格并经双方充分协商确定协议价款,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交易的决策程序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日常关联交易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相关关联方产生依赖或被其控制。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提交的《关于补充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认真的事前审查,,经充分讨论后认为: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有利于开展公司正常的经营活动,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表决。
2.独立意见:
公司已发生的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价为依据,遵循客观公平、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本次关联交易决策及表决程序合法: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议案时,关联交易决策及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平、公正、公开,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交易的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没有发现有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为正常的交易事项,是交易各方依据市场化原则独立进行,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事项事先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其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相关事项。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董事意见;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817 证券简称:黄山胶囊 公告编号:2019-010
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计通过《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审计过程中能够坚持客观、独立、公正的立场,完全具备承担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条件和能力。因此,公司拟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聘期1年,年度审计费用授权董事会确定。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经核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中国证监会许可的证券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审计意见。我们同意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817 证券简称:黄山胶囊 公告编号:2019-011
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179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167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3.88元,共计募集资金30,077.96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2,1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7,977.96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10月19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610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6,367.9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5-13)。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18,093.09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81.87万元;2018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280.99万元,2018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97.37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8,374.08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479.24万元。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8,473.12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11月14日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旌德支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旌德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2个募集资金专户和1个通知存款账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4月25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8年度
编制单位: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2]:该项目提高公司的创新能力,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18年度
编制单位: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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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817 证券简称:黄山胶囊 公告编号:2019-012
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还需满足保本要求。使用期限自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上述资金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证监许可[2016]2179号),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167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3.88元,共计募集资金30,077.9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3,710.0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6,367.96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5-13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进展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投资金额26,367.96万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8,374.08万元。其中:经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年产220亿粒药用空心胶囊扩建项目”的第二期建设项目进行技术升级,将其变更为“空心胶囊智能制造新模式项目”。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投资进度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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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经 2017年11月1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同意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银行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上述资金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上述授权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均100%兑付本金,并按相关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3、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8,473.12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三)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原因
公司募集资金投入的项目建设有一定的周期性,需要分期逐步投入募集资金,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将出现闲置。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目的
鉴于募集资金的使用需根据项目建设的实际需要逐步投入,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保持资金流动性。
(二)品种
为严格控制风险,公司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还需满足保本要求)。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即不包括股票及其衍生品投资、基金投资、期货投资、房地产投资等。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三)购买额度
公司以最高金额不超过8,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购买理财产品(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还需满足保本要求)。使用期限自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上述资金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投资期限
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五)资金来源
本次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在进行具体投资操作时,公司将对资金收支进行合理预算和安排,确保不会影响到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和日常经营活动。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
1、投资风险
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等因素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合理规划,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以上额度内的资金只能投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不得购买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
(2)管理层进行具体实施时,需得到公司董事长批准并由董事长签署相关合同。投资活动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要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审计部进行日常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符合公司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时公司董事会制定了切实有效的内控措施,保障资金安全。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提高公司资金的收益和使用效率,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符合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意见
鉴于募集资金的使用需根据项目建设的实际需要逐步投入,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使用, 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8,000万元额度闲置募集资金以及不超过20,000万元额度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计划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还需满足保本要求),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也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黄山胶囊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出具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817 证券简称:黄山胶囊 公告编号:2019-014
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 2017 年修订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一一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一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一一套期会计》(财会[2017]9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 号)。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2、变更日期:
因上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公司拟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政策,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准则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于 2017 年印发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则执行以上会计政策。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5、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一金融工具列报》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 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3)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根据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衔接规定,公司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公司于2019 年 1 月 1 日起按照新会计准则实施,并于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重述 2018 年度可比数。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 2018 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监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监事会认为上述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执行新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5日
(上接26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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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总资产、净资产及经营成果状况不存在实质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变更会计政策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财政部相关政策的要求,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监事会关于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的说明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财政部相关政策的要求,能够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依据财政部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要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使公司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我们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1789 证券简称:宁波建工 编号:2019-025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2018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9年1月新颁布施行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2019年4月证监会修订施行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
■
注:由于本次修订增加了部分章节和条款导致原《公司章程》章节和条款序号所发生的变化,将按照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章节条款序号加以顺延;原《公司章程》中涉及条款之间相互引用的章节条款序号变化,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亦做相应变更。同意根据本次章程修订情况修改公司相关内部管理制度。
本次《公司章程》的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1789 证券简称:宁波建工 公告编号:2019-026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5月1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5月17日 13点30 分
召开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538号公司总部5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5月17日
至2019年5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其中,第1项及3-9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第2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本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8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浙江广天日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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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股东办理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手续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自然人股东登记时需出具股东持股有效证明、股东身份证;自然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具股东持股有效证明、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登记时需出具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法人股东持股有效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持股有效证明。
3、异地股东可以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4、登记时间:2019年5月16日8:30-17:00。
5、登记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538号5楼公司证券与投资部。
六、其他事项
联系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538号5楼公司证券与投资部
联系人:李长春 陈小辉
联系电话:0574-87066873
传真:0574-87888090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5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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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上接267版)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3882 证券简称:金域医学 公告编号:2019-025
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域集团”)于2019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及子公司计划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额不超过257,000万元人民币,期限为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担保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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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述借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基准利率,由公司与借款银行协商确定。
2、上述银行名称含其分支机构。
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批准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办理上述授信额度内(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等)的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
二、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申请综合授信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日常经营需要,公司及子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风险可控,上述行为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申请综合授信为与日常经营相关的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不存在任何内部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所有股东利益的行为。
特此公告!
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882 证券简称:金域医学 公告编号:2019-026
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现对《公司章程》修订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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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上述修订公司章程议案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负责办理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及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公司章程》条款的修订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定为准。
特此公告!
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