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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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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一季度报告。

1.3 公司董事长徐永模先生、法定代表人总裁李叶青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孔玲玲女士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吴昕先生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1.1资产负债表主要财务指标与年初相比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1.2利润表主要财务指标与上年同期相比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3.1.3现流表主要财务指标与上年同期相比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801900933 证券简称:华新水泥华新B股 公告编号:2019-013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年4月25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426号华新大厦B座22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徐永模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所采取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股份登记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7人,董事Roland Koehler先生、Geraldine Picaud女士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2人。监事会主席彭清宇先生、监事付国华先生、杨小兵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3、 公司董事会秘书王锡明先生、财务负责人孔玲玲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及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监事津贴调整的意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表决事项中议案6为特别决议事项。该议案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湖北松之盛律师事务所

律师:韩菁、吴文欣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通过现场见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4月26日

公司代码:600801 900933 公司简称:华新水泥 华新B股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1.1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本季度报告经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未有董事对本季度报告提出异议。

1.3 本公司董事长王常青、总经理兼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格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赵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基本情况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 元 币种: 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注:上表所述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所代持股份,包括796,338,185股H股和4,951,621股A股,其中H股部分为除镜湖控股有限公司、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以外的其他代持股份。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三、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3.1.1 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1.2 公司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变动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3.2.1 营业网点变更情况

(一)证券营业部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完成3家证券营业部注册地址的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2019年2月3日,本公司成立第303家证券营业部即宁德蕉城南路证券营业部,具体情况如下:

(二)期货营业部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中信建投期货有限公司完成2家期货营业部注册地址的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3.2.2 重大诉讼及仲裁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要求披露的涉案金额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并且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报告期内,本公司在以往定期报告中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如下:

(一)本公司作为管理人代表“民生中信建投重庆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以铜陵有色股份铜冠电工有限公司为被告、以重庆博耐特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和重庆博耐特电机零部件采购有限公司为第三人,向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提起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相关背景情况请参见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

经二审发回重审,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于2018年9月13日根据本公司诉讼请求,判决将该法院已扣划的存款14,023,239.13元退还至第三人重庆博耐特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营业部开立的账号中。被告铜陵有色股份铜冠电工有限公司上诉后,安徽省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3月19日出具判决书([2018]皖07民终960号),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案目前已经审结。

3.2.3 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于2019年1月21日完成2019年非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一期)的发行工作,规模人民币55亿元,期限3年,票面利率4.00%。

期后事项:

本公司于2019年4月17日完成2019年非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二期)的发行工作,规模人民币50亿元,期限3年,票面利率4.20%。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证券代码:601066 证券简称:中信建投 公告编号:2019-035号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9年4月11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25日在公司总部会议中心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4名;现场出席的董事6名,以电话方式出席的董事6名(李格平董事、冯根福董事、朱圣琴董事、戴德明董事、白建军董事、刘俏董事),授权出席的董事2名(朱佳董事授权于仲福董事代行表决权、徐刚董事授权王常青董事代行表决权)。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常青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与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和表决情况符合法律、法规、证券上市地交易所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对《关于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进行了审议。

表决结果: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

特此公告。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1066 证券简称:中信建投 公告编号:2019-036号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9年4月11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25日在公司总部会议中心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现场出席的监事3名,以电话方式出席的监事2名(艾波监事、赵丽君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士华先生主持,公司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和表决情况符合法律、法规、证券上市地交易所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对《关于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进行了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关机构要求,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客观的反映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对该报告无异议,且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内幕信息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4月25日

公司代码:601066 公司简称:中信建投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停牌公告

证券代码:600282 证券简称:南钢股份 编号:临2019一036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停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停牌事由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购买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南钢产业发展有限公司38.72%股权、南京金江冶金炉料有限公司38.72%股权。交易对方为公司控股股东南京南钢钢铁联合有限公司,系公司关联方。

根据目前掌握的情况,本次交易预计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

鉴于目前交易双方对交易仅达成初步意向,有关事项尚存不确定性,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南钢股份,证券代码:600282)自2019年4月26日开市起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10个交易日。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积极推进各项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复牌业务指引》的相关规定,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26号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8年修订)》的要求披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并申请复牌。

二、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一)南京南钢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南京南钢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61.28%股权。

(二)南京金江冶金炉料有限公司

南京金江冶金炉料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61.28%股权。

三、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南京南钢钢铁联合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南京南钢钢铁联合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40.60%股权。

四、交易方式

公司拟通过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购买标的公司股权。

五、风险提示

交易双方目前尚未签署正式的交易协议,具体交易方案仍在商议论证中,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并经有权监管机构批准后方可正式实施,能否通过审批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一)经公司董事长签字的停牌申请

(二)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六日

江苏三房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股票

继续停牌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70 证券简称:三房巷 公告编号:2019-010

江苏三房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股票

继续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三房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三房巷,证券代码:600370)自2019年4月19日开市起开始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10个交易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9-004)。

一、本次重组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三房巷集团有限公司正筹划与本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拟以聚酯产业链相关资产与本公司进行资产重组,由本公司通过发行股份等方式购买标的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初步考虑,涉及的重组标的为江苏海伦石化有限公司的股权。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本次重组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有关各方正在积极推进本次重组事项的相关工作,具体方案仍在谨慎筹划论证中。因相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复牌业务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目前公司正在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一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8年修订)》编制重组预案,预计将于停牌期限届满前披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重组预案,并申请复牌。

三、风险提示

交易各方尚未签署正式的交易协议,具体交易方案仍在协商讨论中,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并经有权监管机构批准后方可正式实施,能否通过审批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三房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370 证券简称:三房巷 公告编号:2019-011

江苏三房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三房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为确保信息披露公平性,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三房巷,证券代码:600370)自2019年4月19日开市起开始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10个交易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9-004)。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复牌业务指引》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停牌前一个交易日(2019年4月18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大股东的名称及持股数量、前十大流通股股东的名称及持股数量、股东总人数等信息披露如下。

一、股东总人数

截至2019年4月18日,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总数为27549户。

二、前十大股东

截至2019年4月18日,公司前十大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如下:

三、前十大流通股股东

截至2019年4月18日,公司前十大流通股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如下:

四、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下发的股东名册。

特此公告。

江苏三房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