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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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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19-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关于国寿安保华兴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暂停申购、赎回、转换

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9年4月26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其他需要提示的

(1)本基金管理人自2019年5月6日(星期一)起恢复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转换 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2)为避免因非港股通交易日带来的不便,请投资者提前进行相关业务安排。

(3)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9-258-258,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gsfunds.com.cn获取相关信息。

(4)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投资,注意基金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4月26日

关于召开国寿安保尊益信用纯债

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补充公告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已于2019年3月30日在《上海证券报》及本公司网站(www.gsfunds.com.cn)发布了《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国寿安保尊益信用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并分别于2019年4月1日、2019年4月2日在《上海证券报》及本公司网站(www.gsfunds.com.cn)发布了《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国寿安保尊益信用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及《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国寿安保尊益信用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为使国寿安保尊益信用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投资者更方便地参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现就本次持有人大会新增的表决方式发布本补充公告(以下简称“《补充公告》”)。

一、新增表决方式

1、电话表决方式(仅限个人投资者)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拨打本基金管理人客服电话(4009-258-258,010-57835512)或基金管理人委托的销售机构客户服务中心电话(参见本基金管理人网站披露的《国寿安保尊益信用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年第1号)》,下同)参与本次持有人大会的投票。本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也将主动与预留联系方式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取得联系。通话过程中,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将以回答提问方式核实基金份额持有人身份,身份核实后将根据客户意愿进行投票记录从而完成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核实基金份额持有人身份的提问包括但不限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姓名、身份证号及预留手机号等。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上述电话表决过程将被全程录音。

2、短信表决方式(仅限个人投资者)

(1)短信表决意见内容为“身份证件号码+表决意见”,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中的一项,有且只有一种表决意见。请个人投资者务必按照上述格式要求回复短信。

(2)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委托的销售机构将发送征集投票的提示短信给在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处预留手机号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以便于基金份额持有人使用短信通道参与表决。若基金份额持有人原预留手机号码已变更或已不再实际使用的,可选择其他方式进行投票。

(3)如因短信通道通讯故障等不可抗力或非基金管理人、销售机构原因导致上述投票短信无法及时送达基金份额持有人或本基金管理人、销售机构无法及时收回投票的,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不承担短信投票失效的责任,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截止日前可以选择其他投票方式进行投票。

(4)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短信回复的内容不完整或有其他不符合要求的情况,基金管理人或委托销售机构可以通过电话回访确认,在此情形下,视为基金份额持有人通过本公告“一、新增表决方式”之“1、电话表决方式”进行投票。

(5)个人持有人可将上述短信表决意见内容发送至基金管理人指定短信平台号码(106904009258258)。

3、通过电话或短信进行表决的方式仅适用于本基金的个人投资者,对机构投资者暂不开通。电话或短信的表决方式自本补充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并于 2019 年5 月6日 17:00 截止(以基金管理人、销售机构指定系统记录时间为准)。

电话、短信表决的效力认定详见本公告“二、表决效力确定规则”的相关内容。

二、表决效力确定规则

1、电话表决效力确定

基金份额持有人通过电话投票方式参与表决,同意参与本次会议投票、能够核实身份且有明确表决意见的,为有效表决,有效表决按表决意见计入相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基金份额持有人通过电话投票方式参与表决,同意参与本次会议投票、能够核实身份但未发表表决意见、表决意见矛盾或不明的,视为弃权表决,计入有效表决票,并按“弃权”计入对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

基金份额持有人通过电话与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取得联系,不同意参与本次会议投票、无法核实其身份或表决时间超出截止时间的,视为无效表决,无效表决不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2、短信投票效力确定

基金份额持有人通过短信表决方式投票,未使用预留手机号码回复的,视为无效。若使用预留手机号码回复的,需在表决短信里明确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的一种,表决短信里仅提供身份证件号码,但表决意见未选、多选或选择形式不符合要求的视为弃权。表决短信里未提供身份证件号码、提供的身份证件号码有误,或有其他不符合要求的情况,为无效表决票。

基金份额持有人通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的短信表决通道重复提交短信表决票的,以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在截止时间之前最后一次收到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发送成功的表决短信为准,先送达的表决短信视为被撤回。

3、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多种表决方式进行表决的,按如下原则处理:

(1)如同时存在有效纸质、非纸质表决意见的,不论表决时间先后,均以有效的纸质表决意见为准。

(2)如收到多份纸质表决意见的,效力认定规则见《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国寿安保尊益信用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五、计票”下第3点。

(3)如同时存在多份有效电话、短信表决意见,以表决截止时间前最后一次记录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效的表决意见为准,先前的表决意见视为被撤回。

三、其他事项

本《补充公告》与《公告》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公告》为准;本《补充公告》未尽事宜,仍按《公告》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重要提示

1、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有关公告可通过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查阅,投资人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9-258-258咨询。

2、本公告的有关内容由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4月26日

关于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终止代销信达澳银旗下基金的公告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相投顾”)经协商一致,自2019年4月26日起,天相投顾终止代理销售本公司旗下所有公募基金,具体基金如下:

自2019年4月26日起,天相投顾终止办理上述基金的各项业务。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投资者也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 66045678

网址: www.txsec.com

(2)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888118/0755-83160160

网址:www.fscinda.com

特此公告。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六日

信达澳银转型创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变更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9年4月26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新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3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次基金经理调整事宜已按规定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相关手续,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备案。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4月26日

华泰柏瑞中国制造2025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清算报告出具日:2019年3月20日

清算报告公告日:2019年4月26日

一、重要提示

华泰柏瑞中国制造2025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1060号《关于准予华泰柏瑞中国制造2025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核准进行募集。 《华泰柏瑞中国制造2025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5年8月4日正式生效,基金管理人为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中“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的约定: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合同自动终止并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清算,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截止2019年1月2日日终,本基金已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基金合同自动终止,基金管理人已就该事项于2019年1月3日日刊登了《华泰柏瑞中国制造2025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于2019年1月3日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基金进行清算审计,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对清算事宜出具法律意见。

二、基金概况

三、基金运作情况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1060号《关于准予华泰柏瑞中国制造2025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核准,由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华泰柏瑞中国制造2025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华泰柏瑞中国制造2025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341,809,138.64 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5)第998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华泰柏瑞中国制造2025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5年8月4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341,876,519.17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67,380.53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中“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的约定: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合同自动终止并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清算,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截止2019年1月2日日终,本基金已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基金合同自动终止,基金管理人已就该事项于2019年1月3日刊登了《华泰柏瑞中国制造2025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确定为2019年1月2日,自2019年1月3日起进入清算程序。

四、财务会计报告

1、资产负债表(已审计)

会计主体:华泰柏瑞中国制造2025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9年1月2日

单位:人民币元

注:

1. 报告截止日2019年1月2日(基金最后运作日),基金份额总额23,458,455.37份,其中A类基金份额净值为0.793元,基金份额为23,014,840.98份;C类基金份额净值为0.793元,基金份额为443,614.39份。

2. 本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1月2日(基金最后运作日)止期间。

2、利润表(已审计)

会计主体:华泰柏瑞中国制造2025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期间: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1月2日(基金最后运作日)

注:本财务报告已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注册会计师单峰、曹阳签字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19)第21805号及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19)第0234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五、基金财产分配

本基金自2019年1月3日起进入清算程序,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本基金的资产、负债进行清算,全部清算工作按清算原则和清算手续进行。具体清算情况如下:

1. 资产处置情况

1.1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结算保证金金额9,785.74元,为存放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结算保证金,由于1月3日对于2018年12月的保证金自动调整,因此1月3日保证金账户金额27,613.44元,由于2月11日对于1月份自动调整保证金,因此2月11日保证金账户金额26,310.53元,所有保证金已于2019年3月4日划入托管账户。

1.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交易所结算备付金79,367.11元,由于1月3日对于2018年12月的保证金自动调整,因此1月3日备付金账户金额60,150.36元,所有备付金已于2019年2月11日划入托管账户。

1.3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收利息为2,321.03元。其中应收活期银行存款利息为2,268.9元,应收交易所结算备付金利息为46.41元,应收保证金利息金额为5.72元,其余应收利息由基金管理人以自有资金垫付,于清算款划出日划入托管账户。

2. 负债清偿情况

2.1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赎回款7,431,886.07元,该款项于2019年1月3日,2019年1月4日支付。

2.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赎回费2,280.3元,该款项于2019年1月3日,2019年1月4日支付。

2.3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管理人报酬55,516.2元,该款项于2019年1月3日及2019年2月11日支付。

2.4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托管费9,252.7元,该款项于2019年1月3日及2019年2月11日支付。

2.5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销售服务费635.9元,该款项于2019年1月3日及2019年2月11日支付。

2.6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交易费用78,408.83元,该款项已于2019年1月14日全部支付完成。

2.7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税费1.87元,该款项已于2019年1月8日全部支付完成。

2.8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审计费60,328.76元,该款项已于2019年3月8日支付60,000.00元,差额计入清算收益。

2.9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信息披露费150,821.94元(中证报、上证报、证券时报分别50,273.98元),其中中证报款项50,000元已于2019年3月12日支付,上证报及证券时报款项待收到报社信息披露费发票后支付,预提的2019年费用821.94元(中证报、上证报、证券时报分别273.98元)计入清算收益。

3.清算费用

按照《华泰柏瑞中国制造2025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第十九部分“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的规定,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考虑到本基金清算的实际情况,清算过程中发生的费用主要为划款手续费、律师费、银行间账户维护费等。

4、清算日的清算损益情况

注1:利息收入系计提的自2019年1月3日至2019年3月20日止清算期间的银行存款、备付金、保证金利息,其中活期存款利息收入27,973.27元,备付金利息105.69元,保证金利息73.35元。

注2:2018年审计费用实际金额为60,000.00元,低于2019年1月2日预提金额60,328.76元,差额计入清算收益,2019年实际审计费用1000元,于3月19日支付,计入清算费用。

注3: 2019年1月2日预提了2019年的信息披露费,冲掉后计入清算收益。

5、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的剩余资产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截至本次清算期结束日2019年3月20日,本基金资产净值为 17,948,617.78 元。自本次清算期结束日次日2019年3月21日至本次清算款划出前一日的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亦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本基金归属于基金持有人的剩余财产将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为便于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剩余资产,基金管理人将在清算款划出日以自有资金先行垫付划入托管账户,用以垫付应收利息等。基金管理人所垫付的资金以及垫付资金到账日起孳生的利息将于清算期后返还给基金管理人。

6、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的告知安排

本清算报告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将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清算审计报告、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一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告。清算报告公告后,基金管理人将根据法律法规及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及时进行分配。

六、备查文件

1、备查文件目录

(1)华泰柏瑞中国制造2025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1月2日(基金最后运作日)止期间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2)《华泰柏瑞中国制造2025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的法律意见

2、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并登载于基金管理人互联网站www.huatai-pb.com。

3、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登录基金管理人互联网站查阅,或在营业时间内至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免费查阅。

华泰柏瑞中国制造2025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清算报告出具日:2019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601068 证券简称:中铝国际 公告编号:临2018-025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6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6月18日 9 点 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杏石口路99号C座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11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6月18日

至2019年6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一)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于2019年3月28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见本公司在香港交易所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二)特别决议议案:议案6、议案7

(三)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议案8、议案9、议案10

(四)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9、议案10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洛阳有色金属加工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五)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本公司H股股东参会事项请参见公司在香港交易所披露易网站发布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告及其他相关文件。

(三)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四)公司聘请的律师。

(五)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符合出席条件的A股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等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除上述文件之外,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1)。

(二)符合出席会议条件的A股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股票账户卡等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除上述文件之外,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1)。

(三)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A股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填妥及签署会议回执(请见附件2),并于2019年5月29日(周三)或之前以专人、邮寄、传真等方式送达本公司。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在登记材料上注明联系电话,请在参会时提供股东登记材料原件。

(四)现场会议登记时间为2019年6月18日8点30分至9点30分。

(五)H股股东的登记方法请参见公司在香港交易所披露易网站另行发布的股东大会通告及其他有关文件。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杏石口路99号C座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100093

电话:010-82406806

传真:010-82406666

电子邮箱:IR-chalieco@chalieco.com.cn

(二)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交通及住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5日

附件:1.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2.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回执

报备文件:

1.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附件1: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6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1.请根据您的投票意愿在以上合适的栏内填上“√”(若仅以所持有的表决权的部分票数投票,则请在相应的栏内填入行使表决权的具体票数)。

2.如委托人对有关审议事项的表决未做出具体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表决。

3.根据《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投弃权票,放弃投票,公司在计算该项表决结果时,均不计入表决结果。

4.委托人代表股东为法人的,应当加盖法人印章。

5.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6.A股股东的授权委托书及公证文件(如适用)至少应当在本次会议召开前24小时,或者在会议通知指定表决时间前24小时,送达于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附件2: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回执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兹通知贵司,以下人员将出席贵司于2019年6月18日(周二)9点30分在北京市海淀区杏石口路99号C座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11会议室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注:上述回执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