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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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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399版)

解决方案,并提交持有人会议审议。

五、员工持股计划在公司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

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如公司在召开股东大会时,相应股份可以参与投票,由管理委员会指定人员参加,但在涉及股东、董监高或参与人员的相关议案时需要回避表决。

第五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模式

本员工持股计划拟由公司自行管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内部管理权力机构为

持有人会议,持有人会议由本员工持股计划全体持有人组成;持有人会议选举产

生管理委员会,并授权管理委员会作为管理方。管理委员会根据相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及本计划负责开立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账户,管理员工持股计划资

产,监督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并维护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合法权益,确

保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安全,避免产生公司其他股东与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之间

潜在的利益冲突。公司董事会负责拟定和修改本计划草案,并在股东大会授权范

围内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其他相关事宜。公司采取了适当的风险防范和隔离措

施切实维护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第六章 股份权益的处置办法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构成

1、公司股票对应的权益: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票对应的权益。

2、现金存款和应计利息。

3、员工持股计划其他投资所形成的资产。

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独立于公司的固有财产,公司不得将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归入其固有财产。因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运用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财产和收益归入员工持股计划资产。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的权益分配

1、在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除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另有规定,或经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持有人所持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不得转让、质押或作其他类似处置。

2、在锁定期内,持有人不得要求对员工持股计划的权益进行分配。

3、在锁定期内,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时,员工持股计划因持有公司股份而新取得的股份一并锁定,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票的解锁期与相对应股票相同。

4、在锁定期内,公司发生派息时,员工持股计划因持有公司股份而获得的

现金股利可以进行收益分配,持有人按所持有计划份额占计划总份额的比例取得相应收益。

5、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满至存续期届满前,由管理委员会根据持有人会议的授权出售员工持股计划所持的标的股票。

6、员工持股计划因出售股票、上市公司派息等产生的现金资产应当按照参与人所持份额比例分配。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清算与分配

1、管理委员会应于员工持股计划终止日后 20 个工作日内完成清算,并按持有人所持份额比例进行财产分配。

2、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间,管理委员会可根据持有人会议的授权向持有人分配员工持股计划资金账户中的现金。

3、在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交易出售取得现金或有取得其他可分配的收益时,员工持股计划每个会计年度均可进行分配,管理委员会在依法扣除相关税费及计划应付款项后按照持有人所持份额占持股计划总份额的比例进行分配。

四、持有人权益的处置

1、存续期内,持有人所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或权益不得退出或用于抵押、质押、担保及偿还债务。

2、存续期内,持有人所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或权益未经管理委员会同意不得转让,未经同意擅自转让的,该转让行为无效。

3、持有人所持份额或权益取消的情形发生如下情形之一的,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的参与资格将被取消:

(1)持有人辞职或擅自离职的;

(2)持有人在劳动(返聘)合同到期后拒绝与公司或子公司续签劳动(返聘)合同的;

(3)持有人劳动(返聘)合同到期后,公司或子公司决定不与其续签劳动(返聘)合同的;

(4)持有人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规章制度而被公司或子公司解除劳动(返聘)合同的。

存续期内,对于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由管理委员会决定取消该持有人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资格,并由员工持股计划收回持有人届时持有的份额,收回价格按照该份额所对应的标的股票的初始购买价格确定。管理委员会应确定受让前述份额的员工范围,并对份额受让价格及相关限制条件进行约定。员工以自愿的原则受让。若在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没有完成前述受让程序,则收回的持有人份额由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共同享有。

截至管理委员会取消该持有人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资格的当日之前,员工持股计划仅已实现的现金收益部分,可由原持有人按份额享有。

4、持有人所持份额调整的情形

(1)丧失劳动能力、死亡

存续期内,持有人发生丧失劳动能力情形的,截至出现该种情形发生之日前,员工持股计划仅已实现的现金收益部分,可由原持有人按份额享有。

存续期内,持有人发生死亡情形的,截至出现该种情形发生之日前,员工持股计划仅已实现的现金收益部分,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并按原持有人份额享有,该等继承人不受需具备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资格的限制。

存续期内,持有人发生丧失劳动能力、死亡情形的,对于尚未实现现金收益的份额,其原持有人、合法继承人将不再享有,份额调整的具体操作过程,管理委员会应参照上一项(即第六章第四条第 3 项)的原则执行,收回价格按照该份额所对应的标的股票的初始购买价格确定。

(2)因目标考核或岗位考核导致调减以及取消份额的情形

存续期内,管理委员会依据公司对持有人的相关考核情况,调整持有人所获得的持股计划份额,包括调减以及取消份额。前述份额调整的具体操作过程,管

理委员会应参照上一项(即第六章第四条第 3 项)的原则执行,收回价格按照该份额所对应的标的股票的初始购买价格确定。

(3)持有人被降职、降级,导致其不符合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条件的情形

岗位职务降至科级以下(不含)以下或不被认定为公司核心人员,导致其不符合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条件的,前述份额调整的具体操作过程,管理委员会应参照上一项(即第六章第四条第 3 项)的原则执行,收回价格按照该份额所对应的标的股票的初始购买价格确定。

截至管理委员会取消该持有人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资格的当日之前,员工持股计划仅已实现的现金收益部分,由原持有人按份额享有。

5、持有人所持份额或权益不作变更的情形

(1)职务变更

存续期内,持有人职务变动但仍符合参与条件的,其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或权益不作变更。

(2)管理委员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五、员工持股计划期满后股份的处置办法

1、若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且员工持股计划资产依照本计划规定清算、分配完毕的,经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即可终止。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两个月,如持有的公司股票仍未全部出售,经持有人会议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3、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不展期的,由持有人会议授权管理委员会对员工持股计划资产进行清算,在存续期届满后 20 个工作日内完成清算,并在依法扣除相关税费后,按照持有人所持份额进行分配。

六、本员工持股计划应承担的税收和费用

1、税收本计划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应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履行其纳税义务。

2、费用

(1)证券交易费用

员工持股计划应按规定比例在发生投资交易时计提并支付交易手续费、印花税等。

(2)其他费用

除交易手续费、印花税之外的其他费用,由管理委员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应的协议,从员工持股计划资产中支付。

第七章 员工持股计划履行的程序

1、董事会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员工持股计划,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征求员工意见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员工持股计划,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应当就对本员工持股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是否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发表意见。

3、公司监事会负责对持有人名单进行核实。

4、公司聘请律师事务所对员工持股计划出具法律意见书。

5、董事会审议通过员工持股计划后的 2 个交易日内,公告董事会决议、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独立董事意见等。

6、公司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并同时公告法律意见书。

7、召开股东大会审议表决员工持股计划,监事会应当就持有人名单核实情况在股东大会上进行说明。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投票。

8、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方可实施。

第八章 其他重要事项

1、公司董事会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员工持股计划不构成公司或子公司对员工聘用期限的承诺,公司或子公司与员工的劳动关系仍按公司或子公司与持有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执行。

2、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财务、会计处理及税收等事项,按有关财务制度、会计准则、税务制度的规定执行。

3、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股份,回购均价与折扣价之间产生的价差和本次实施股份产生的总额将计入成本费用,减少当期净利润。

4、本员工持股计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4 月 25 日

证券代码:000821 证券简称:京山轻机 公告编号:2019-38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本公司2019年度预计与湖北京阳橡胶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阳橡胶”)、湖北金亚制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亚制刀”)、湖北京山和顺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顺机械”)、湖北京峻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京峻”)、东莞上艺喷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上艺”)、湖北国宝桥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宝桥米”)、武汉中泰和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和”)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总金额18,661.12万元,2018年度实际发生总金额13,895.16万元。

此议案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时,关联董事李健先生、周世荣先生、罗贤旭先生须回避表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由于此项交易金额已超过2018年底净资产的5%,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方公司控股股东京山京源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和京山轻机控股有限公司在召开股东大会需在审议该事项时回避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湖北京阳橡胶制品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1994年3月26日,注册资本90万美元;法定代表人:孙友元;注册地址:湖北省京山县宋河镇;经营范围:生产、销售机械配套的橡胶制品以及与橡胶有关的化工原料、涂料(不含危化品及其他许可项目)。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1,171.11万元,负债总额1,103.35万元,净资产67.75万元;2018年度营业总收入为860.26万元,利润总额-138.23万元,净利润-138.23万元。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京阳橡胶与公司实际控股人京山轻机控股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且京阳橡胶为公司实际控股股东京山轻机控股有限公司的参股公司(持股40%)。

履约能力分析:京阳橡胶是鄂台合资企业,专业生产机械配套的橡胶制品以及与橡胶有关的化工原料和塑料制品的公司,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其产品性能稳定,质量可靠,通过向其采购,可保证公司产品相关零部件的及时供应,有助于提高公司产品性能。

(二)湖北金亚制刀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2000年6月8日,注册资本70万美元;法定代表人:孙友元;注册地址:湖北省京山县经济技术开发区轻机工业园;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纸箱包装机械与塑料包装机械所需的配套刀具。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1,045.57万元,负债总额92.68万元,净资产953.88万元;2018年度营业总收入为650.95万元,利润总额22.60万元,净利润22.60万元。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金亚制刀与公司实际控股人京山轻机控股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且金亚制刀为公司实际控股股东京山轻机控股有限公司的参股公司(持股40%)。

履约能力分析:金亚制刀是鄂台合资企业,专业生产包装机械刀片的厂家,经过十多年来的发展,生产技术国内领先,质量较好,产品性能价格比高,通过向其采购,能保证公司产品相关零部件的及时供应,有助于提高公司产品性能。

(三)湖北京山和顺机械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2004年2月2日,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朱妍;注册地址:京山经济开发区新阳大道;经营范围:包装机械、农业机械、液压机械、金属刀具制造、销售;建材、机电产品销售;废旧金属回收、销售。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3,372.60万元,负债总额2,781.54万元,净资产591.06万元;2018年度营业总收入为5,942.75万元,利润总额112.12万元,净利润84.09万元。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和顺机械为公司实际控股股东京山轻机控股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持股53%)。

履约能力分析:和顺机械,专业生产包装机械配套件、农业机械制造、销售。该公司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其产品性能有了很大提高,质量稳定,且生产能力充足,通过向其采购,可保证产品性能。

(四)湖北京峻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2011年4月,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李健;注册地点:京山经济开发区新阳大道;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各类机械用铸件的技术研发、生产加工、销售及售后服务;货物进出口。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10,613万元,负债总额5,623万元,净资产4,991万元;2018年度营业总收入为4,261万元,利润总额-598万元,净利润-528万元。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湖北京峻为本公司参股公司(持股50%)。

履约能力分析:湖北京峻,是专业从事汽车零部件加工、销售的专业厂家,具备神龙汽车,东风乘用车以及南京尼玛克铸铝有限公司等公司的供应商资格,公司通过向湖北京峻销售汽车零部件以及湖北京峻替公司铸件进行加工,可提高销售收入和利润。

(五)东莞上艺喷钨科技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2005年3月,注册资本:3,384万元港币;法定代表人:蓝锡龙;注册地点:东莞市红梅镇台盈工业区;经营范围:生产和销售耐高腐蚀性铝锌合金板、涂层板(含喷涂工序)、瓦楞辊、瓦楞纸板纸箱机械及其部件、配件;设立研发机构,研究和开发新型碳化钨瓦楞辊产品(享受国家税收优惠进口设备仅限于经批准的鼓励类项目产品的研究和开发)。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3,822.46万元,负债总额480.34万元,净资产3,342.12万元;2018年度营业总收入为2,116.88万元,利润总额63.42万元,净利润58.37万元。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东莞上艺为本公司参股公司(持股47.50%)。

履约能力分析:东莞上艺,结合台湾庆峰机械累积近三十年之制辊经验,从材料研发、楞型设计、精进设备、精密制造、严格品控、甚至是轴座安装,严格标准,已生产出高品质、长寿命的碳化钨瓦楞辊,为国内生产瓦楞纸板业及机械同业服务。

(六)湖北国宝桥米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2000年7月,注册资本11,5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桂忠华;注册地点:京山经济开发区国宝桥米工业园;经营范围:粮油及副产品收购;大米、饮料、面粉、面条、淀粉、乳制品、植物油、蜂蜜、茶叶、红酒的加工、销售;水稻常规种子生产、销售;代农加工兑换自用粮;仓储;货物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的零售;农作物种植销售;畜禽、水产品养殖销售(不含特种养殖)。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38,208.52万元,负债总额28,730.51万元,净资产9,478.00万元;2018年度营业总收入为22,326.27万元,利润总额204.57万元,净利润204.57万元。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国宝桥米是本公司的实际控股股东京山轻机控股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持股84.95%)。

履约能力分析:国宝桥米是一家以生产优质大米为主的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是湖北省委、省政府确定的湖北“一袋米”工程主体企业和农产品加工“四个一批”工程企业。国宝桥米具有雄厚的优质水稻种植技术、新产品推广试验技术、大米加工技术及新产品开发能力,公司向其采购大米、油等作为职工福利能保证品质。

(七)武汉中泰和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2014年1月,注册资本为2亿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曾涛,注册地点: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大道77号金融港后台服务中心一期A4栋3层01号,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不含金融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Ⅰ、Ⅱ、Ⅲ类医疗器械批发;向商业银行、商业保理公司转让应收租赁款;从事与融资租赁相关的商业保理活动。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53,239.53万元,负债总额30,942.52万元,净资产22,297.00万元;2018年度营业总收入为3,136.33万元,利润总额1,106.39万元,净利润826.71万元。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中泰和是本公司参股公司(持股45%)。

履约能力分析:中泰和与多家银行、设备制造商、担保企业等形成了战略合作关系,充分发挥融资租赁、融资担保、股权投资等多元一体化业务优势,为国内外客户提供全方位、专业化、多元化的融资租赁服务。

注:有些客户在购买公司设备时因资金暂时紧张,公司在与客户签订设备购买合同后,会根据客户要求提供可以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司清单供客户选择和联系,中泰和是其中之一,客户可根据自身需求选择清单内或清单外的融资租赁公司进行合作,后期公司可根据客户要求签订相应的补充协议。中泰和在本公司此业务发展过程中能否合作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采购金亚制刀的刀片网带等配件的价格、采购京阳橡胶的胶辊、胶轮、胶板等橡胶制品的价格、采购和顺机械制胶系统、空压系统、上纸小车的价格、采购东莞上艺的瓦楞辊的价格、采购国宝桥米的米油等发给职工的福利均按照公司招标采购后确定的市场价格进行结算;销售给金亚制刀、京阳橡胶、和顺机械的原辅材料按市场价格计算;销售给湖北京峻汽车零部件和委托加工的价格按照市场价进行确定并结算;中泰和为客户提供融资租赁由中泰和与客户具体协商结算;闲置厂房出租给金亚制刀、和顺机械、国宝桥米按照市场价格进行确定。具体情况如下: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与和顺机械、金亚制刀、国宝桥米的房屋租赁合同已经签署,其他关联交易尚未签署具体协议。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金亚制刀是鄂台合资企业,专业生产包装机械刀片的厂家,经过十多年来的发展,生产技术国内领先,质量较好,产品性能价格比高,通过向其采购,能保证公司产品相关零部件的及时供应,有助于提高公司产品性能。公司将闲置厂房出租给金亚制刀,有利于盘活资产,增加公司的现金流。

京阳橡胶是鄂台合资企业,专业生产机械配套的橡胶制品以及与橡胶有关的化工原料和塑料制品的公司,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其产品性能稳定,质量可靠,通过向其采购,可保证公司产品相关零部件的及时供应,有助于提高公司产品性能。

和顺机械,专业生产包装机械配套件、农业机械制造、销售。该公司经过十年的发展,其产品性能有了很大提高,质量稳定,且生产能力充足,通过向其采购,可保证产品性能。公司将闲置厂房出租给和顺机械,有利于盘活资产,增加公司的现金流。

湖北京峻,是专业从事汽车零部件加工、销售的专业厂家,具备神龙汽车,东风乘用车以及南京尼玛克铸铝有限公司等公司的供应商资格,公司通过向湖北京峻销售,可提高销售收入和利润。

东莞上艺是鄂台合资企业,专业生产和销售耐高腐蚀性铝锌合金板、涂层板(含喷涂工艺)、瓦楞辊、瓦楞辊纸板纸箱机械及其部件、配件,具有从台湾进口的多台大型全自动电脑数控龙门研磨机和外圆磨床,能研磨出精度极高的瓦楞辊和极精确且平滑中高曲线的压力辊,可保证产品性能。

国宝桥米是一家以生产优质大米为主的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具有雄厚的优质水稻种植技术、新产品推广试验技术、大米加工技术及新产品开发能力,公司向其采购大米、油等作为职工福利能保证品质。

中泰和与多家银行、设备制造商、担保企业等形成了战略合作关系,充分发挥融资租赁、融资担保、股权投资等多元一体化业务优势,为公司的产品更好的销售以及及时回款提供服务。

2.与上述京阳橡胶等关联方形成日常交易是公司产品制造的专业化、集约化的特点,与上述七家公司的关联交易今后将不可避免地持续存在。

3.上述关联交易以公允和以上市公司有利为原则,无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负面影响。此类交易亦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交易双方生产经营中的正常业务往来,具有持续性,是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而进行的。

我们认真审核了有关交易价格、定价原则和依据、交易总量、付款方式等条款,交易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照合同规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基于上述情况,我们同意将《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对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需与部分关联方发生业务往来,亦是正常的经营行为。该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负面影响;并且有利于公司降低采购成本,保证公司所需零部件的及时供应和产品质量。经对关联方生产经营情况的了解,企业具有一定的规模,具备履约能力。该关联交易以公允为原则,以市场价和有利上市公司价格执行,无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我们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交易的书面文件、独立董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821 证券简称:京山轻机 公告编号:2019-39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资金支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提供资金支持的具体内容如下:

1.提供资金支持的对象及金额:为了支持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发展,满足其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拟以自有资金向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3亿元的资金支持额度(包括目前已提供的资金支持余额)。公司现有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情况如下:

2.提供资金支持的用途及使用方式:公司向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资金支持主要用于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等临时资金周转,在上述额度内发生的具体资金支持情况,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根据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实际需求情况批准提供。上述拟提供的资金支持额度可循环使用,即提供资金支持后从总额度中扣除相应的额度,在归还后额度即行恢复。3亿元总额度可在所有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之间进行综合调配。

3.提供资金支持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开始实行,由有需求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按程序提出申请,公司将根据实际金额及时间给予支持。本事项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有效。如后续仍需发生,公司总经理根据具体情况再次提交相关议案报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4.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5.资金占用费用:公司全资子公司不收取资金占用费,公司控股子公司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上浮10%收取资金占用费。

6.本次接受公司资金支持的公司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2019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资金支持的议案》,董事会意见如下:

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资金支持,是为了支持其业务发展和解决其经营所需资金,能够充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整体财务成本,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和上市公司的经营发展均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公司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稳定,在资金和业务经营运作、风险控制等方面接受公司监督,具有较好的偿债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和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上述款项的回收不存在重大风险。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为了降低全资及控股子公司融资成本,保障其快速、稳定发展,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以自有资金向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3亿元的资金支持额度(包括目前已提供的资金支持余额),不会损害其他人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资金支持。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向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临时资金支持是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客观需要。本次公司向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临时资金支持,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会损害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向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临时资金支持,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目录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821 证券简称:京山轻机 公告编号:2019-40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为满足子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武汉京山丝路纸品包装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山丝路”)向金融机构融资1,5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拟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京源国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源国际”)向金融机构融资5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拟为公司控股孙公司赛力德舒适家(武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力德”)向金融机构融资1,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拟为参股公司武汉中泰和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中泰和”)向光大银行武汉分行申请贷款10,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三年。

2.京山丝路的资产负债率超过了70%,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出席公司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武汉京山丝路纸品包装供应链有限公司

住所:武汉市江汉经济开发区江兴路22号B栋205、206室

法定代表人:黄俊杰

注册资本:壹仟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7年05月10日

营业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自营和代理种类商量及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机械设备及配件、纸制品的批发兼零售(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京山丝路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情况 单位:元

上述数据已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计。

截至目前为止,京山丝路没有可能导致公司存在或有负债的情形。

2.被担保人名称:京源国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武汉市江汉区江兴路22号B栋3楼310室

法定代表人:哈尼买提

注册资本:伍仟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8年05月29日

营业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对农业、工业、商业、科技行业及餐饮业的投资;自营或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或禁止的除外);企业营销策划等。(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京源国际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情况 单位:元

上述2018年度数据已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计,2019年一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目前为止,京源国际没有可能导致公司存在或有负债的情形。

3.被担保人名称:赛力德舒适家(武汉)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武汉市江汉区江兴路22号B栋3楼310室

法定代表人:哈尼买提

注册资本:壹仟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8年12月13日

营业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计算机软硬件技术开发与咨询、技术服务;机电设备、家具、家居用品、初级农产品、建筑材料、装饰材料、酒店设备、电子产品、通讯设备(不含卫星电视广播电视接收设施)、仪表仪器、电线电缆、日用百货、文化办公用品、工艺礼品、五金交电、家用电器的批发兼零售;暖通工程、机电安装工程、水电安装工程设计及施工;水处理设备、智能家居、空调设备、燃气器具的安装、销售及维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食品销售(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经营期限、经营范围与许可证核定一致)。

股权结构: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京源国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股70%,自然人彭雯持股30%。

赛力德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情况 单位:元

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目前为止,赛力德没有可能导致公司存在或有负债的情形。

4.被担保人名称:武汉中泰和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大道77号金融港后台服务中心一期A4栋3层01号

法定代表人:曾涛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不含金融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Ⅰ、Ⅱ、Ⅲ类医疗器械批发;向商业银行、商业保理公司转让应收租赁款;从事与融资租赁相关的商业保理活动。(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贰亿元整

成立时间:2014年1月20日

营业期限:2014年1月20日至2064年1月19日

股权结构: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持股45%,武汉新世界珠宝金号有限公司持股25%,湖北鑫伟德化工有限公司持股15%,湖北金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5%。

武汉中泰和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情况 单位:元

上述数据已经湖北金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进行审计。

截至目前为止,武汉中泰和没有可能导致公司存在或有负债的情形。

三、本次担保的情况

本次担保的主要内容,京山丝路、京源国际、赛力德已分别与金融机构就融资事宜达成了初步协议,需公司同意为融资事宜提供担保。武汉中泰和需要公司在光大银行武汉分行使用存单质押为其提供担保,武汉中泰和将按存单金额和实际情况向公司支付不低于0.5%的担保费。

担保方: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1.公司提供担保的原因:京山丝路、京源国际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赛力德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京源国际的控股子公司,这三家公司资产状况良好,公司对其具有控制权;武汉中泰和是公司投资的重要参股公司(占股45%,公司为第一大股东),公司对其具有较大影响力,为前述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京山丝路、京源国际、赛力德和武汉中泰和向金融机构融资是为了满足其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顺利开展经营业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等有关要求,公司对其提供担保是合理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证监发[2005]120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相违背的情况。

2.反担保情况:本次被担保方京山丝路、京源国际、赛力德、武汉中泰和向本公司出具了《反担保承诺函》,承诺为公司向其提供银行贷款担保提供反担保。赛力德除本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外,赛力德的其他股东彭雯也于2019年4月5日出具了担保承诺函,承诺按照其所持赛力德的比例承担本次银行授信对应的担保责任,即本公司如承担对该笔银行授信的全部担保责任后,可以按照《担保协议》约定比例向其他股东追偿。武汉中泰和除本公司(持股45%,公司为第一大股东)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外,武汉中泰和的其他股东武汉新世界珠宝金号有限公司(持股25%)、湖北金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5%)也于2019年4月3日出具了担保承诺函,承诺按照其所持武汉中泰和的比例承担本次银行授信对应的担保责任,即本公司如承担对该笔银行授信的全部担保责任后,可以按照《担保协议》约定比例向其他股东追偿。

3.担保风险及被担保人偿债能力判断:京山丝路、京源国际、赛力德、武汉中泰和自成立以来生产及运营状况正常,现金流稳定,现金回笼具有较好保障。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目前,除本次担保外,公司存在以下担保事项:一是为控股子公司武汉璟丰科技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申请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5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二是为全资子公司苏州晟成光伏设备有限公司向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区直属支行枫桥支行申请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5,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三是为重要参股公司武汉中泰和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占股45%)向招商银行中北路支行申请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10,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实际担保6,800万元);四是为全资子公司苏州晟成光伏设备有限公司向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3,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五是为全资子公司惠州市三协精密有限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惠城支行贷款3,5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次对京山丝路、京源国际、赛力德、武汉中泰和这四家公司进行担保,金额为13,000万元,占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4.59%。前述累计担保加上本次担保,全部实际担保31,800万元(不含已到期),占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1.23%。无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

2019年04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向志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月兵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程艳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1)预收款项期末较期初减少46.94%,主要系报告期子公司预收货款减少;

(2)应交税费期末较期初减少41.11%,主要系报告期缴纳了上期提取的税费;

(3)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期末较期初大幅增加,主要系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重分类;

(4)长期借款期末较期初减少96.90%,主要系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合并利润表项目

(1)销售费用本期较上期减少31.57%,主要系报告期销售规模下降及销售费用率降低;

(2)财务费用本期较上期减少106.42%,主要系报告期利息支出减少以及财务利息收入较同期增加;

(3)资产减值损失本期较上期减少47.08%,主要系报告期计提坏账准备较上期减少;

(4)投资收益本期较上期增加,主要系报告期内收到参股公司分红;

(5)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本期较上期增加,主要系报告期子公司远期结汇合约公允价值增加;

(6)资产处置收益本期较上期大幅增加,主要系报告期母公司处置固定资产取得收益;

(7)营业利润本期较上期扭亏为盈,主要系报告期产品销售利润较同期增加以及各项费用较同期下降;

(8)所得税费用本期较上期增加847.65万元,主要系报告期子公司盈利计提所得税增加。

3、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期减少1,329.19万元,主要系报告期公司销售收入下降;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期减少2,756.30万元,主要系报告期子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支付的现金减少;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期增加32,463.90万元,主要系报告期公司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减少。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关于公司间接控股股东重庆东银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债务重组事项:经过多轮沟通和磋商,重庆东银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债权人委员会于2019年1月25日审议通过其债务重组方案及重组协议,目前债务问题相关工作仍在继续推动中,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后续进展以及对公司的影响情况。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9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向志鹏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816 证券简称:*ST慧业 公告编号:2019-025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