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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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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经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8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26,457,380.24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555,631,820.17元,减去2018年实际分配股利162,445,679.4元,年末可供分配利润合计为966,728,760.53元。

由于公司目前处于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情况、投资情况和资金需求,公司2018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此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2019年4月24日,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第十一届第八次董事会一致审议通过。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系基于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情况,综合考虑了公司进一步发展的资金需求做出的,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和股东的长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发展等因素提出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同意公司 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九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9-040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

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年4月24日,公司第十一届第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高效性,续聘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2019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合计为 370 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为22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150万元。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执业经验丰富,信誉度高,其在为公司提供 2018年度财务审计过程中,能够严格按照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执行恰当的审计程序,获取充分的审计证据,较好地完成了2018年度审计工作。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等方面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在为公司提供 2018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过程中,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及时地完成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我们同意续聘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九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9-041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执行情况及 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的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 日常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对公司相关业务的开展是有利的。按照市场原则确定关联交易的具体事项及交易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独立经营能力。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2019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十一届第八次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董事长、总裁宋尚龙先生、董事翟怀宇先生、监事赵凤利先生、监事陈亚春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2018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严格遵守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的授权额度和要求,保证了公司生产运营的稳定和持续发展,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生产经营所必需,定价公平、合理,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及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同意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在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款余额为1,902,000,000.00元,2018年度支付贷款利息107,489,248.44元;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在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存款余额为516,027,268.14元,2018年度存款利息收入9,698,261.66元。

(三)2019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1、资产租赁、采购及销售产品

2019年,公司预计资产租赁、采购及销售产品关联交易金额为148,300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2、2019年,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继续在关联方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融资及担保业务,具体金额目前尚无法预计,以实际发生数为准。

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1、长春吉盛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玉

注册资本:1,500万元

注册地址:吉林省长春市

经营范围:资产管理、投资;石灰石开采、石灰石经销、场地租赁等

关联关系:公司于2013年10月16日,披露了《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联方关系事宜的公告》,公司认定长春吉盛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的关联人。

2、黑龙江北疆集团克山县永鑫水泥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宋晓光

注册资本:12,212.6万元

注册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

经营范围:水泥制造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一一亚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40%股权。

3、海林亚泰三艺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于忠良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注册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

经营范围:水泥制品、建工建材用化学助剂制造等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一一亚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40%股权。

4、靖宇亚泰泉润建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全冬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注册地址:吉林省靖宇县

经营范围:水泥、水泥制品生产销售等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一一亚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40%股权。

5、齐齐哈尔鸿谊建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心欣

注册资本:14,035万元

注册地址:齐齐哈尔市

经营范围:水泥制品、通用水泥42.5(粉磨站)制造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一一亚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30%股权。

6、大庆聚谊建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心欣

注册资本:13,354万元

注册地址:大庆市

经营范围:水泥、水泥制品生产销售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一一亚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控制其35%股权。

7、辽宁云鼎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洪波

注册资本:3,299万元

注册地址: 沈阳市

经营范围: 水泥熟料、水泥的生产和销售等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一一亚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27.92%股权

8、辽宁矿渣微粉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贾伟

注册资本:4,800万元

注册地址:本溪市溪湖区

经营范围:矿渣制品生产与销售、矿渣铁粒生产与销售等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一一亚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控制其49%股权。

9、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宝祥

注册资本:7,066,976,248.41元

注册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经济开发区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长期贷款等

关联关系:公司持有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9.96%股权,公司董事长、总裁宋尚龙先生为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关联交易的定价主要以遵循市场的公允价格为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均以同类产品的平均价格作为定价依据,并参照市场上同类交易的价格确定。

四、关联方履约能力

上述关联方中,长春吉盛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与公司保持长期租赁关系,其他关联方均为公司的参股公司,信用良好,具有履约能力。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对公司相关业务的开展是有利的。关联交易的价格均按照市场原则确定,不会影响公司独立经营能力。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Ο一九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9-042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

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9年4月24日召开第十一届第八次董事会、第十一届第八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坏账准备

根据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资产负债表日,对应收款项按重要性和信用风险特征进行分类,对单项金额重大或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对相同账龄的具有类似的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本期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 30,128,235.25元。

(二)存货跌价准备

根据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本期存货计提跌价准备 16,241,610.14元。

(三)商誉减值准备

本公司聘请专业机构对企业合并存在商誉的企业进行资产评估,发现吉林亚泰集团(辽宁)建材有限公司持续计算的账面价值小于公允价值,截至2018年12月31日,计提资产减值损失162,073,463.83元,其中:本期计提99,440,234.93 元。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将影响公司本期利润总额 145,810,080.32元。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因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第十一届第八次董事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是基于谨慎性原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计提的,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后,能够真实、准确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五、监事会意见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制度的有关 规定,依据充分,程序合规,有助于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九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9-043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第十一届第八次董事会和第十一届第八次监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19年4月24日召开第十一届第八次董事会、第十一届第八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一)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根据上述文件要求,公司对相关会计政策内容进行了变更,按照该文件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

(二)财政部于2017年陆续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 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准则要求公司作为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新颁布的或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一)根据《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财务报表相关科目进行列报调整,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具体如下:

1、资产负债表项目:

(1)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

(2)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收款”项目;

(3)原“固定资产清理”项目归并至“固定资产”项目;

(4)原“工程物资”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

(5)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

(6)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付款”项目;

(7)原“专项应付款”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

2、利润表项目:

(1)新增“研发费用”行项目,将利润表中原计入“管理费用”项目的研发费用单独在该新增的项目中列示;

(2)“财务费用”项目下新增“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分别反映企业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而发生的应予费用化的利息支出和企业确认的利息收入。

3、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

在“股东权益内部结转”行项目下,将原“结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改为“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二)财政部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主要变更了如下内容:

1、金融资产的分类由现行“四分类”改为“三分类”:变更前,公司按照持有金融资产的意图和目的不同,将金融资产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贷款和应收款”、“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持有至到期投资”。变更后,公司将以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其中,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公司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2、金融资产减值损失准备计提发生改变:变更前公司对金融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采用的是“已发生损失法”,即只有在客观证据表明金融资产已发生损失时,才对相关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变更后公司将对金融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法”,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揭示和防控金融资产信用风险。

3、拓宽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的范围,使套期会计更加如实地反映公司的风险管理活动。此外,在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等方面做了调整和完善,金融工具披露要求也相应调整。

三、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新财务报表格式仅影响财务报表的列报项目,对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无影响。

2、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企业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公司将自2019 年第一季度起按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重述2018年可比数,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18年度相关财务指标。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关规定,有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能更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同意此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亚泰集团上述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九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9-044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第十一届第八次董事会与第十一届第八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对2017年度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将增加2017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净利润人民币11,333,645.15元,增加2017年度合并报表所有者权益人民币 11,333,645.15 元。

一、追溯调整的原因及内容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会计差错事项更正如下:

公司持有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银行”)9.96%股权,在吉林银行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瑞华审字[2019]第22040013号审计报告)后的2018年度财务报告中对2017年度发生的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更正的内容如下:

1、吉林银行持有一汽汽车金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汽汽车金融”)17%的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比例为17%,并且在一汽汽车金融的董事会中派有代表,对一汽汽车金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利,对一汽汽车金融能够施加重大影响,吉林银行应将一汽汽车金融作为联营企业。2018年吉林银行发现该会计差错,采用追溯调整法,从2015年开始将其由“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调整至“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权益法进行核算。累积影响损益金额为247,639,446.87元。

上述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涉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投资收益等科目。

2、吉林银行依照《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强化部分总局定点联系企业共性税收风险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税总办函【2014】652号),离退休人员工资、福利不能在所得税税前扣除,调减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77,519,547.45元,累积影响损益金额为-77,519,547.45元。上述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涉及递延所得税资产、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等科目。

3、吉林银行2018年接受税务稽查,查补2009年至2016年所得税。累积影响损益金额为-37,683,633.16元,上述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涉及应交税费、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等科目。

以上3项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累积影响损益金额为132,436,266.26元。

由于公司对吉林银行采用权益法核算,吉林银行对上述事项进行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故本公司也应按照追溯重述法对上述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2017年末按照持股比例本公司的母公司及合并层面长期股权投资同时调增13,190,652.11元,盈余公积调增1,319,065.22元,未分配利润调增11,871,586.89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调增11,333,645.15元。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追溯调整事项对公司2017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的主要项目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

上述追溯调整事项对公司2017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的主要项目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规定,能够提高公司会计信息质量,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关于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

监事会意见: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会计师事务所意见:亚泰集团管理层编制的《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说明》,如实反映了2018年度财务报告会计差错的更正情况。亚泰集团对上述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处理和信息披露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九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9-045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原章程第一章“总则”中第十条后增加一条:

第十一条 公司应当积极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将生态环境保护要求融入发展战略和公司治理,主动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在污染防治、资源节约、生态保护等方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其他条款内容不变。因新增部分条款,原章程中各条款序号相应顺延。此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九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9-046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所属子公司的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9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十一届第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所属子公司的议案》。为了降低管理成本,提高运营效率,同意注销吉林金泰投资有限公司、梅河口贵成水泥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吉林亚泰肯斯特医药咨询有限公司、吉林省参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亚泰大健康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具体如下:

一、所属子公司基本情况:

1、吉林金泰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9年8月

法定代表人:秦音

住所:长春市二道区

经营范围:利用自有资金对外投资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吉林金泰投资有限公司总资产为49,413,538.02元,总负债为566,961.24元,净资产为48,846,576.78元,2018年实现净利润26,300.25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2、梅河口贵成水泥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3年7月

法定代表人:陈亚春

住所:梅河口市和平大街

经营范围:普通硅酸盐水泥42.5粉磨生产销售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梅河口贵成水泥制造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为1,984,859.49元,总负债为10,208,654.73元,净资产为-8,223,795.24元,2018年实现净利润-203,642.25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3、吉林亚泰肯斯特医药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5万元

成立日期:2017年12月

法定代表人:谢英林

住所:吉林省长春市北湖科技开发区

经营范围:医药领域内的信息咨询服务等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吉林亚泰肯斯特医药咨询有限公司总资产为5,260.10元,总负债为464,931.76元,净资产为-459,671.66元,2018年实现净利润-459,671.66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4、吉林省参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万元

成立日期:2017年12月

法定代表人:马东梅

住所:吉林省长春市北湖科技开发区

经营范围:其他技术推广服务;医药技术开发等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吉林省参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001,815.42元,总负债为181.55元,净资产为1,001,633.87元,2018年实现净利润1,633.87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5、亚泰大健康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6年6月

法定代表人:刘晓峰

住所:长春市二道区吉林大路

经营范围:健康产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

亚泰大健康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尚未实缴,公司未开展经营业务。

二、本次注销的原因

吉林金泰投资有限公司、梅河口贵成水泥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吉林亚泰肯斯特医药咨询有限公司、吉林省参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亚泰大健康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目前已无实质经营业务,为优化资源配置,降低管理成本,决定注销上述五家子公司。

三、注销子公司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五家子公司注销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将发生变化。由于上述五家子公司资产规模较小,且已无经营业务,其注销不会对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影响。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九年四月二十六日

(上接33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