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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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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9-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926)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9年4月25日审议通过了本季度报告,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1名,现场出席董事11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1.3 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陈震山,行长、财务负责人宋剑斌及会计机构负责人章建夫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季度报告中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二、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千元

注:1、2018年7月,公司实施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其中,以方案实施前的普通股总股本3,664,428,88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普通股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合计转增1,465,771,552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实施后,公司普通股总股本扩大为5,130,200,432股。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的基本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以及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均按资本公积转增后公司普通股总股本5,130,200,432股重新计算。

2、非经常性损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43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的定义计算,下同。

3、根据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以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金融资产减值损失准备计提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且计提范围有所扩大;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进一步明确;套期会计方面扩大了符合条件的被套期项目和套期工具范围,以定性的套期有效性测试要求取代定量要求;引入套期关系“再平衡”机制;金融工具披露要求相应调整。公司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自2019年一季报起按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根据准则衔接规定,不重述2018年比较期数据,就新旧准则转换影响调整2019年期初留存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

4、公司从2019年1月1日起的会计年度根据财政部财会[2018]36号《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金融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的规定,采用修订后的金融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编制财务报表,不重述前期可比数据。

2.2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千元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人民币千元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公司于2017年8月14日在杭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中竞拍取得“江干区钱江新城单元JG1308-02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土地面积9,615.00平方米,用途为商业兼容商务用地),用于建造公司总行新综合大楼。公司已做好项目规划设计等前期准备工作,报告期内取得了不动产权证书和开工许可,目前正在进行项目开发。

(2)2017年12月2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上海设立专营机构一一资金营运中心的议案》,同意在上海设立资金营运中心,并授权高级管理层办理相关的报批与筹建手续。2018年11月,上海银保监局筹备组出具意见同意公司在上海筹建资金营运中心。当前公司正在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有序开展筹建工作。

(3)2019年1月15日,公司2019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发行二级资本债券及在额度内特别授权的议案》,拟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含100亿元)的二级资本债券,发行期限为不超过10年期(含10年期),具体利率水平公司在市场利率平均水平基础上与目标债权人协商确定,募集资金主要用于补充公司二级资本。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本次二级资本债券发行方案已经浙江银保监局核准,尚待获得中国人民银行核准。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无。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不适用。

四、银行业务数据

4.1 补充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千元

■■

注:1、报告期平均总资产回报率、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均未年化处理。

2、上表中的存款及其明细、贷款及其明细不包含基于实际利率法计提的应付/应收利息。

4.2 资本构成及变化情况

单位:人民币千元

4.3 杠杆率

单位:人民币千元

4.4 流动性覆盖率

单位:人民币千元

注:上表各指标依据中国银保监会于2018年5月发布的《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计算。

4.5 其他监管财务指标

注:上表中流动性比例依据中国银保监会于2018年5月发布的《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计算;单一最大客户贷款比例、最大十家客户贷款比例依据中国银保监会发布的《商业银行风险监管核心指标(试行)》计算。

4.6 信贷资产五级分类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按贷款五级分类口径,公司后三类不良贷款总额为53.01亿元,较年初增加2.16亿元,不良贷款率为1.40%,较年初下降0.05个百分点。

单位:人民币千元

公司名称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陈震山

日期 2019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