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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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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19-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353版)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额度仅为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19年度担保预计发生额,尚未签署相关担保协议,具体担保协议主要条款由公司及被担保方与银行共同协商确定。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担保预计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拟定2019年度担保预计是为年度发展规划做好融资准备工作,有利于提高被担保方的融资效率,满足其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被担保方虽资产负债率高但整体风险可控,具有债务偿付能力,本次担保风险在公司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其中被担保方重庆澳菱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直接持有80%股权,另一股东任文海持有20%股权。因重庆澳菱系公司控股子公司,虽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超70%但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任文海先生因个人资产规模小,不具备银行认可的担保能力,故任文海先生未提供同比例担保。为方便快捷的办理贷款,由公司提供贷款担保。

综合以上,同意上述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预计2019年度公司担保额度的事项,是基于被担保方经营发展的合理需要,有利于提高被担保方的融资效率,满足其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在本议案的表决中,关联董事已按有关规定回避了表决,本次担保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审议总额为人民币8,850万元(均为公司与子公司之间进行的担保,其中公司为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2,300万元,全资子公司为公司实际担保余额3,5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58%,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和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356 证券简称:华菱精工 公告编号:2019-025

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原项目名称:电梯零部件机加工扩产项目

● 新项目名称:电梯高比重对重块项目

● 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金额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变更“电梯零部件机加工扩产项目”6,000万元用于新项目建设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菱精工”)根据战略规划,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产业投资回报,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及公司业务布局,拟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具体内容如下: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原项目计划投资和实际投资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435号文核准,华菱精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334万股,发行价10.2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34,040.14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31,251.32万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18年1月18日出具了XYZH/2018BJA80010号《验资报告》。公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投资于以下项目(包括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前已预先投入该等项目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单位:万元

2018年8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电梯钣金零部件加工扩产项目投入募集资金由12,016.22万元变更为9,016.22万元,新型环保电梯重量平衡系统补偿缆扩产项目投入募集资金由8,982.07万元变更为7,982.07万元,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资重庆澳菱工贸有限公司4,000.00万元。故变更后的募投项目投资情况如下(截至2018年12月 31日):

单位:万元

本次拟变更“电梯零部件机加工扩产项目”部分资金投向,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如下(截至2018年12月 31日):

单位:万元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说明

1、拟变更募集资金金额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电梯零部件机加工扩产项目

2、拟新增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电梯高比重对重块项目

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为:

单位:万元

新项目总投资金额与募集资金投资额的差额由公司自有资金投入。本次项目变更,不构成关联交易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原因

1、原项目计划投资和实际投资情况

原“电梯零部件机加工扩产项目”于2016年获得立项批准,实施主体为安华机电,拟投入金额为12,103.58万元,其中计划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为10,253.03万元,其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项目在现有厂区东侧新征用地27亩;建设机加工车间14150平方米,配套新增数控自动多边折弯机、多工位高速冷镦机和各类检测设备等先进的生产设备,共计155台(套)”。本项目旨在提高公司在机加工产品上的技术装备能力以及产能规模,从而缓解公司当时产能压力以及提升为客户服务的能力,有利于公司产能的释放以及承接新业务的能力,提高公司的整体核心竞争力。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项目累计已投入募集资金805.50万元,资金主要用于购买该项目拟使用的设备,占计划募集资金投资额的7.86%,剩余未使用募集资金9447.53万元(不含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公司拟调减本项目募集资金6000万元用于投资建设“电梯高比重对重块项目”,剩余3447.53万元以及前期累计产生的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继续投资建设“电梯零部件机加工扩产项目”。

2、变更的具体原因

原“电梯零部件机加工扩产项目”因项目设计时间早,外部市场环境、行业发展态势、客户产品需求等方面发生了一定的变化,公司通过积极提升管理水平、优化生产工艺流程、提升设备利用率,降低了项目建设成本,目前产能利用率能够满足客户需求,为保持产品优势,公司欲有计划、分步骤的实施扩产。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减少该项目投入,拟调减本项目募集资金6000万元投入到“电梯高比重对重块项目”的建设中,用于扩大高比重对重块产品的生产与销售。

二、本次变更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况

(一)项目名称:电梯高比重对重块项目

(二)实施主体:华菱精工、重庆市华菱电梯配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华菱

(三)建设内容:本项目的总投资为13,000万元,其中华菱精工投资10,000万元,建设在企业现有2,200㎡厂房内进行,新建四条高比重对重块压铸生产线及配套辅助设备60余台套,形成年产10万吨电梯高比重对重块的生产能力;重庆华菱拟投资3,000万元,新建一条高比重对重块压铸生产线及配套辅助设备15余台套,形成年产2.5万吨电梯高比重对重块的生产能力。

(四)计划投资进度:建设周期为22个月。

(五)项目资金来源: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6,000万元,其中4,500万用于华菱精工电梯高比重对重块项目、1,500万用于重庆华菱电梯高比重对重块项目,各项目总投资金额与募集资金投资额的差额由实施主体自有资金投入。

(六)新项目可行性分析 :公司已具备较为成熟的生产技术、工艺、设备、管理体系以及一定的客户基础,新项目的实施有助于扩大公司对重块产品产能及市场占有率,为公司巩固现有市场、拓展未来市场、寻找新利润增长点提供支撑,有利于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新项目基本实现半自动化生产,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工艺先进,有利于降低员工劳动强度,提升工作效率,符合可持续发展需求,且能为当地创造新的就业,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项目建成后,将实现公司营业收入的增加以及当地利税的增加,带动当地经济发展,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综上所述,新项目的实施具有可行性。

三、新项目的风险因素提示

(一)项目审批风险

公司已就本项目的实施与相关政府部门协调,目前尚未完成项目备案和环评备案。若未来本项目无法如期取得相关备案文件,将对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或实现预期效益产生不利影响。

(二)管理风险

公司在募投项目的管理、组织实施过程中,可能由于不可抗力或客观市场环境变化以及公司实施、管理过程中的潜在的疏漏,导致上述项目推迟、无法实施或项目投资收益无法达到预期水平,从而对公司未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三)市场竞争加剧风险

尽管电梯行业市场前景较为广阔,公司也对未来的市场需求进行了充分的可行性论证,并在核心技术储备、专业人才储备和未来业务运营等方面进行了充分的准备,但电梯配件市场竞争充分,公司面临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四、新项目尚需有关部门审批备案情况

新项目实施尚需取得政府备案和环评批准,公司将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尽快完成各项审批或备案。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募投项目拟变更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和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变更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变更事项涉及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该募集资金项目调整及变更事项,并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变更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未来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对现有的募投项目予以变更。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

1、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发表明确意见,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制度规定。

2、本保荐机构对其变更原募集资金项目“电梯零部件机加工扩产项目” 部分资金投向为“电梯高比重对重块项目”无异议。

六 、关于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事宜

关于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356 证券简称:华菱精工 公告编号:2019-026

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以下简称为“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修订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不变。

特此公告。

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356 证券简称:华菱精工 公告编号:2019-027

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本期和比较期间财务报表的部分项目列报内容产生影响,对本期和比较期间的净利润和股东权益无影响。

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8年6月15日,财政部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本通知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

2017年,财政部颁布了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保值》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上4项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

二、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相应重要会计政策变更,具体内容如下:

(一)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

(二)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项目并入“其他应收款”项目列报。

(三)原“固定资产清理”项目并入“固定资产”项目中列报。

(四)原“工程物资”项目并入“在建工程”项目中列报。

(五)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

(六)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项目并入“其他应付款”项目列报。

(七)原“专项应付款”项目并入“长期应付款”项目中列报。

(八)进行研究与开发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化支出,列示于“研发费用”项目,不再列示于“管理费用”项目。

(九)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分拆“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十)股东权益变动表中新增“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项目。

(十一)将公司取得的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款放入“其他收益”项目。

(十二)金融资产分类由现行“四分类”改为“三分类”,企业按照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十三)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由于上述要求,本期和比较期间财务报表的部分项目列报内容不同,但对本期和比较期间的本集团合并及公司净利润和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无影响。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的相关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有助于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净利润和股东权益无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依据财政部新颁布及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通知的要求实施,能够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为投资者提供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356 证券简称:华菱精工 公告编号:2019-028

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5月20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安徽省宣城市郎溪县梅渚镇郎梅路华菱精工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5月20日

至2019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听取《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公司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登载《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10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8、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黄业华 马息萍 黄超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法人授权委托书(以上材料需加盖公章),出席会议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件原件、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受托代理人需凭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 、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传真方式于下述时间登记、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5、登记地址:安徽省宣城市郎溪县梅渚镇郎梅路

6、登记时间:2019年5月16日9时至16时。

7、登记联系人:田媛

8、联系电话:0563-7793336 传真 :0563-7799990

六、其他事项

本次会议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请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费用。

特此公告。

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上接354版)

证券代码:603808 证券简称:歌力思 公告编号:2019-021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5月2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5月21日14点 30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泰然四路29号天安数码城创新科技广场A座19楼1号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5月20日

至2019年5月21日

投票时间为:2019年5月20日下午15时至2019年5月21日下午15时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会议还将听取《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公司于 2019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详见公司于 2019年4月26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近日,公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登载《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6.7.8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三)公司采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网络投票系统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现将网络投票事项说明如下:

1、 本次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19年5月20日(注:上市公司请选择现场大会前一个自然日,退市公司请选择现场大会前两个自然日)15:00至2019年5月21日(注:现场大会当天)15:00。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2、 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或其他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减少会前登记时间,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需提前登记确认。

1. 登记时间:2019年5月21日上午9:30一11:30;下午14:00一16:00

2. 登记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泰然四路29号天安数码城创新科技广场A座19楼 证券法务部

3. 登记方式: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或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

i. 自热人股东: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

ii. 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

iii.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

iv. 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注: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如通过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六、其他事项

1、本次现场会议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 根据有关规定,公司股东大会不发礼品和车费。

3、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泰然四路29号天安数码城创新科技广场A座19楼 证券法务部

4、 邮政编码:518048

5、 会议联系人:卢盈霏

6、 电话:0755一83438860

7、 传真:0755一83433951

8、邮箱:zqfw@ellassay.com

特此公告。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5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