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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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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9-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366版)

(一)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二)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5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注1:“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包括募集资金本金以及1,495,417.64元利息收入。

注2:“本年度投入金额”为募集资金本金。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603007 证券简称:花王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4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

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389.5万股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6.028元/股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将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389.5万股进行回购注销。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1、2018年2月9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8年2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18年2月12日至2018年2月22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办公系统及公示栏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18年2月26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之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18年3月9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18年3月10日披露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18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6、2018年5月7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18年6月5日,公司董事会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并于2018年6月7日及2018年6月8日分别披露了《关于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结果公告》、《关于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结果的更正公告》,公司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为95人,实际授予770.20万股,每股价格6.028元。公司注册资本由33,337.5万元增加至34,107.7万元。

8、2019年3月1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份失效的公告》,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因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预留的限制性股票200万股自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超过12个月内未明确激励对象,预留股份失效。

9、2019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基本情况

1、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依据和数量

根据《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合同到期不再续约、因个人过错被公司解聘,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鉴于公司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共6名激励对象已因个人原因辞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28.7万股将由公司回购注销。

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对象因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等原因而导致的职务变更,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鉴于公司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共5名激励对象因工作内容调整和职务变更,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107万股将由公司回购注销。

根据《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业绩考核目标为定比2017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非后的净利润,2018年度扣除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和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80%”。由于公司2018年度业绩完成情况未达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业绩考核条件,因此不予解锁,该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253.8万股将由公司回购注销。

综上,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389.5万股,占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登记股数的50.57%,占本次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1.14%。

2、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价格

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按本计划规定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除本计划另有约定外,其余情形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及数量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及数量做相应的调整”。

公司于2018年5月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的议案》:因2017年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18年5月4日实施完毕,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价格由6.08元/股调整为6.028元/股。

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6月5日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自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未发生回购价格调整事宜(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未将前述拟回购股份纳入分红范围),因此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以首次授予价格6.028元/股进行回购注销。

3、用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来源

公司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事项支付的回购价款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

三、回购完成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注:以上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办理上述回购注销相关事宜已经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关于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回购注销事宜。

六、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和《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决定对6名因辞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全部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28.7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因5名激励对象的职务发生变更,决定对其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107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因公司层面业绩未达到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一期解限条件,决定对该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253.8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我们认为上述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我们一致同意上述事项。

七、律师意见

经核查,律师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已经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本次回购注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007 证券简称:花王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5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

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及《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鉴于公司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共6名激励对象已因个人原因辞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28.7万股将由公司回购注销;鉴于公司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共5名激励对象因工作内容调整和职务变更,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107万股将由公司回购注销;因公司2018年度业绩完成情况未达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业绩考核条件,因此不予解锁,该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253.8万股将由公司回购注销。

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389.5万股,公司将在规定时间内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该部分股票的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34,107.7万元减少至33,718.2万元。公司总股本由34,107.7万股变更至33,718.2万股。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 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2019年4月26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申报债权,并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江苏省丹阳市南二环路88号花王股份证券部

2、申报时间:2019年4月26日起45天内(8:30-11:30;14:00-17:0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邮编:212300

4、联系人:朱丹

5、联系电话:0511-86893666

6、传真:0511-86893666

特此公告。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007 证券简称:花王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6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

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请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授权董事会决定审计机构的报酬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坚持以公允、真实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很好地履行了其与公司签订的业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出具的各期审计报告亦能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继续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议案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007 证券简称:花王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7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变更董事长及补选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战略安排,肖国强先生于近日申请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离职后将继续担任公司党支部书记,并将继续配合公司经营部门和战略部门开展相关工作。肖国强先生的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经营工作的正常进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肖国强先生控股的花王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40.76%的股份,未来肖国强先生将继续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管理其所持有的股份,严格履行作出的各项承诺。根据有关规定,肖国强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肖国强先生在任期间与全体董事会成员一起,在公司发展战略、公司治理、规范运作、重大经营决策及经营管理方面做出了积极重要的贡献。公司董事会对肖国强先生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选举肖姣君女士(后附简历)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同意选举肖杰俊先生(后附简历)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同意选举肖姣君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依据《公司章程》、《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相关规定,肖姣君女士因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将同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公司将尽快办理法定代表人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选举肖杰俊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事宜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5日

附件:

1、肖姣君,女,1991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美国Texas Christian University会计及创业管理双专业,曾就读于长江商学院,现就读于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曾先后任职于阿克苏诺贝尔油漆(中国)有限公司成本管理部、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参与及负责大型资管产品及国内知名房地产企业年报审计。自加入公司以来,历任公司证券部信披专员,负责公司定期报告以及公告的编制、证券事务合规性工作及三会的组织与召开;CEO助理,主抓公司内控管理系统数字化升级工作;现任公司董事、行政中心总裁,负责公司法务、监察、审计、人事、行政企划等全流程跟踪管理体系搭建。

截至目前,肖姣君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500,000股并通过“西藏信托-智臻50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持有公司股份4,160,992股,其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肖国强先生系父女关系,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谴责的情形。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2、肖杰俊,男,1988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历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证券部部长,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郑州水务建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广州泾渭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截止目前,肖杰俊先生持有公司限制性股票15.00万股。其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肖国强先生系堂兄弟关系,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谴责的情形。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603007 证券简称:花王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8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5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5月16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5月16日

至2019年5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10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5、6、7、8、9、10、11、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他人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

2、法人股东出席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

3、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可采取到公司现场登记的方式,也可以采取传真或者将相关资料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公司邮箱的方式进行书面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19年5月13日上午9:00至下午5:00。

(三)登记地点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江苏省丹阳市南二环路88号公司办公楼二楼)

六、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人员住宿及交通费自理。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个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电话:0511-86893666

传真:0511-86893666

邮箱:securities@flowersking.com

联系人:肖杰俊

特此公告。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5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