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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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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9-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252 证券简称:上海莱士 公告编号:2019-04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的主营业务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生产和销售血液制品,主要产品为人血白蛋白、静注人免疫球蛋白、特异性免疫球蛋白、凝血因子类产品等,是目前中国最大的血液制品生产企业之一。

(二)公司主要产品及用途

血液制品属于生物制品行业的细分行业,主要以健康人血浆为原料,采用生物学工艺或分离纯化技术制备的生物活性制剂。在医疗急救及某些特定疾病和治疗上,血液制品有着其他药品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郑州莱士、同路生物、孙公司浙江海康现有人血白蛋白、静注人免疫球蛋白等共11个品种。各公司可生产产品品种及产品数量具体如下:

公司主要产品用途如下:

(1)人血白蛋白:失血创伤、烧伤引起的休克;脑水肿及损伤引起的颅内压升高;肝硬化及肾病引起的水肿或腹水;低蛋白血症的防治;新生儿高胆红素血症;用于心肺分流术、烧伤的辅助治疗、血液透析的辅助治疗和成人呼吸窘迫综合症。

(2)静注人免疫球蛋白(pH4,冻干/液体):原发性免疫球蛋白缺乏症,如X联锁低免疫球蛋白血症,常见变异性免疫缺陷病、免疫球蛋白G亚型缺陷病等;继发性免疫球蛋白缺乏症,如重症感染,新生儿败血症等;自身免疫性疾病,如原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川崎病。

(3)人凝血酶原复合物:主要用于治疗先天性和获得性凝血因子Ⅱ、Ⅶ、Ⅸ、Ⅹ缺乏症包括:凝血因子Ⅱ、Ⅶ、Ⅸ、Ⅹ缺乏症包括乙型血友病;抗凝剂过量、维生素K缺乏症;因肝病导致的凝血机制紊乱;播散性血管内凝血(DIC)时,凝血因子Ⅱ、Ⅶ、Ⅸ、Ⅹ被大量消耗,可在肝素化后应用;各种原因所致的凝血酶原时间延长而拟作外科手术患者,但对凝血因子Ⅴ缺乏者可能无效;治疗已产生因子Ⅷ抑制物的甲型血友病患者的出血症状;逆转香豆素类抗凝剂诱导的出血。

(4)人凝血因子Ⅷ:本品对缺乏人凝血因子Ⅷ所致的凝血机能障碍具有纠正作用,主要用于防治甲型血友病和获得性凝血因子Ⅷ缺乏而致的出血症状及这类病人的手术出血治疗。

(5)冻干人凝血酶:局部止血药。辅助用于处理普通外科腹部切口,肝脏手术创面和扁桃腺手术创面的渗血。

(6)人纤维蛋白原:适用于先天性纤维蛋白原减少或缺乏症;获得性纤维蛋白原减少症:肝硬化、弥散性血管内凝血、产后大出血和因大手术、外伤或内出血等引起的纤维蛋白原缺乏而造成的凝血障碍。

(7)外用人纤维蛋白粘合剂:局部止血药。辅助用于处理烧伤创面、普通外科腹部切口、肝脏手术创面和血管外科手术创面的渗血。

(8)人免疫球蛋白:

150mg:用于常见病毒感染的被动免疫,主要用于预防麻疹和病毒性肝炎。若与抗生素合并使用,可提高对某些严重细菌和病毒感染的疗效。

300mg:用于常见病毒感染的被动免疫,主要用于预防麻疹。若与抗生素合并使用,可提高对某些严重细菌和病毒感染的疗效。

(9)乙型肝炎人免疫球蛋白:主要用于乙型肝炎预防。适用于1)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阳性母亲所生的婴儿。2)与乙型肝炎患者或乙型肝炎病毒携带者密切接触者。3)意外感染的人群。

(10)破伤风人免疫球蛋白:主要用于预防和治疗破伤风,尤其适用于对破伤风抗毒素(TAT)有过敏反应者。

(11)狂犬病人免疫球蛋白:主要用于被狂犬或其他携带狂犬病毒动物咬伤、抓伤患者的被动免疫。

(三)主要业绩驱动因素

公司立足于血液制品行业,整体规模行业领先,是国内同行业中结构合理、产品种类齐全、血浆利用率较高的领先血液制品生产企业之一。

(1)加快浆站布局,巩固行业龙头地位

报告期内,公司分别收到湖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下发的《关于同意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增设澧县分站的函》(湘卫函[2018]322号)以及山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下发给淄博市卫生计生委的《关于同意在沂源县设置单采血浆站的批复》(鲁卫医字[2018]65号),同意公司下属石门莱士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在原划定采浆区域澧县设置澧县分站,核准名称为石门莱士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澧县分站,采浆区域为澧县;同意公司在淄博市沂源县经济开发区设置单采血浆站,采浆区域为淄川区、博山区、沂源县,核准名称为沂源县莱士单采血浆有限公司。截至目前,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郑州莱士、同路生物和孙公司浙江海康)拥有单采血浆站41家(含分站1家),采浆范围涵盖广西、湖南、海南、陕西、安徽、广东、内蒙、浙江、湖北、江西、山东11个省(自治区)。2018年公司全年采浆量近1,180吨,浆站数量及全年采浆量行业领先。

公司一贯严格按照业内的法律、规范及标准开展血浆采集工作,注重高效的质量管理,以便最大限度的保证供浆员的安全与健康、保证原料血浆的质量,从源头上确保上海莱士产品的优质性。报告期内,公司深化智慧浆站建设工作,加大“求发展、闯新路”的力度和深度,研究落地浆量增长计划,力求有效提高固定浆员复采率的基础上发展潜在浆员,并开始探索特色的城市浆站建设。

2、血浆利用率高、产品种类齐全

公司整体规模为国内血液制品行业领先,是国内同行业中结构合理、产品种类齐全、血浆利用率较高的领先血液制品生产企业。公司也是目前国内少数可从血浆中提取六种组分的血液制品生产企业之一,也是国内同行业中凝血因子类产品种类最为齐全的生产企业之一。

3、产业经营与资本运营双轮驱动

公司成功收购郑州莱士、同路生物及浙江海康,并在浆站管理、生产管理、采购及销售渠道管理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的整合。郑州莱士在单个浆站的采浆规模、采浆能力和生产精细化管理方面有良好经验;同路生物在浆站管理、产品得率、特免产品生产销售等具有优势;浙江海康作为浙江省唯一的血液制品企业,具有一定的地域优势,并购战略的成功实施成为公司的又一核心竞争力,有效提升了公司盈利能力,巩固公司的行业龙头地位。

报告期内,公司启动海外并购重组,最终方案调整为:拟发行股份购买基立福持有的GDS合计45%股权。GDS的血液检测业务是血液制品生态圈战略中必不可少的一环,也是公司控制产品质量和检验产品安全的基石之一。未来公司与基立福将在多个领域进行战略合作,公司与标的资产GDS及其大股东基立福的主营业务将在生产质量规范、知识产权、技术研发、管理经验、销售渠道、工程和协作服务等多个领域达成合作方案,建立深入的合作关系,本次重组若获得相关部门批准可进一步推动公司相关业务板块的延伸,对公司长远发展产生积极意义。

4、加强内部管理提升,促进企业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强和提升内部基础管理,以建立国际化、集团化运营管理模式和高效、规范的内部管理架构为基线,围绕“以人为中心、以奋斗者为本、以创造价值为核心”的经营方针,强调以管理出效益,继续积极开展变革、转型、创新的各项工作,提高企业管理效能和运营水平。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 是 √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 是 √ 否

2018年,医药行业变革向纵深发展,一系列影响医药的政策及措施密集推出并实施,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加快推进、两票制政策全面覆盖、时隔六年国家基药目录再更新、集采政策落地实施、新药审评审批提速等等,这些政策深刻地影响了整个医药行业的竞争格局,也给医药行业的未来走向指明了方向。血液制品行业经过数年快速发展后,进入了稳定增长的阶段。

2018年是富有挑战的一年,一方面,公司受资本市场波及,承受了风险投资损失;另一方面,公司海外并购重组正式拉开帷幕,迎来了战略发展的新机遇。面对复杂多变的内外政策环境,公司在董事会的领导下,顺应血液制品行业竞争格局的变化,及时调整公司的战略方针和经营理念,从血浆驱动向产品与市场拉动及创新驱动进行转变,同时加强质量管理,调整产品的生产节奏,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大产品营销力度,采取各项积极举措,在复杂多变的市场竞争格局中,保证了主营业务的稳定发展。

(一)总体经营及资产情况

2018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04亿元,较上年同期19.28亿元减少6.41%,主营业务血液制品销售毛利率66.74%,较上年同期63.91%提高2.83%;2018年公司采浆量和生产量均较上年增长,主营业务保持平稳;2018年,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18亿元,较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36亿元减少281.66%。

截至2018年12月底,公司总资产113.87亿元,较上年末总资产144.55亿元减少21.2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08.78亿元,较上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24.62亿元减少12.71%。

(二)遵循血液制品行业的发展逻辑,浆源增量工作取得新的突破

公司坚持存量挖掘和增量突破的浆站发展思路,加快现有浆站建设步伐,加速布局新建单采血浆站;报告期内,公司新增2家单采血浆站(含分站1家),截至2018年底,上海莱士及其下属子公司和孙公司拥有单采血浆站41家(含分站1家),采浆范围涵盖广西、湖南、海南、陕西、安徽、广东、内蒙、浙江、湖北、江西、山东11个省(自治区),2018年公司全年采浆量近1,180吨左右,浆站数量及全年采浆量行业领先。

报告期内,公司深化智慧浆站建设工作,加大“求发展、闯新路”的力度和深度,研究落地浆量增长计划,力求有效提高固定浆员复采率的基础上发展潜在浆员,并开始探索特色的城市浆站建设。

(三)研发工作稳中有进,研发体系功能得到加强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加大研发投入,突出研发创新,加强研发的基础性功能,改善产品结构,提升工艺技术水平,提高血浆综合利用率,并加快公司/品牌战略一产品战略一产品组合落地,研发体系功能进一步加强,为公司竞争力持续提升夯实基础。

(四)重塑公司商业运营体系,经销与直销齐头并进

报告期内,为适应两票制新形势,公司重新布局商业网络,一方面,建立与百余家新商业公司的业务合作,重建产品价格体系,充分利用公司品牌及质量优势,实现各产品的毛利收益最大化;另一方面,组建学术推广为主的自营团队直面终端,有效巩固公司传统优势市场地位,并积极开辟新的战略区域,报告期内,公司终端业务增长势头良好。

(五)加快质量的信息化建设,夯实公司质量管理基础

报告期内,公司加快了质量的信息化、可视化建设,夯实了公司质量管理基础。公司进一步优化了浆站的业务及管理模式,有效保证了血浆质量;加强了供应链与生产的质量管理,严格控制原材料、产成品的质量,更好的适应GMP法规发展的要求;并在充分利用公司产品品牌和质量优势的基础上,优化各产品学术推广模式,匹配资源开展持续学术推广活动,最大化公司品牌的市场美誉度和市场份额。

(六)全力聚焦主营业务的发展,逐步退出其他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提高了采浆量与生产得率、加强了质量管理,技术创新和管理能力均有所提升。营销体系也从以往的总经销模式向商业渠道销售与终端市场销售并存的模式转变,组建了一支覆盖全国医药市场的直营营销团队,为今后向全国市场广泛拓展打下了基础。此外,受证券市场波及,公司证券投资产生了较大的损失,本着理性投资、审慎决策的原则,根据公司内控制度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不再参与新的证券投资,原有的证券投资也将在未来适当的时机逐步实现退出,今后将不再进行证券投资,公司的战略和发展将全力聚焦于血液制品主营业务及生物制品相关产业的深耕和精琢。

(七)产业经营与资本运营双轮驱动,公司并购重组取得新成果,战略合作值得期待

2018年2月,公司海外并购重组正式启动,最终方案调整为:拟发行股份购买基立福持有的GDS合计45%股权。GDS的血液检测业务是血液制品生态圈战略中必不可少的一环,也是公司控制产品质量和检验产品安全的基石之一。未来公司与基立福将在多个领域进行战略合作,公司与标的资产GDS及其大股东基立福的主营业务将在生产质量规范、知识产权、技术研发、管理经验、销售渠道、工程和协作服务等多个领域达成合作方案,建立深入的合作关系,本次重组若获得相关部门批准可进一步推动公司相关业务板块的延伸,对公司长远发展产生积极意义。

(八)持续完善企业管理各项制度,积极推进管理创新与变革,公司管理经营能力得到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强和提升内部基础管理,以建立国际化、集团化运营管理模式和高效、规范的内部管理架构为基线,强调以管理出效益,继续积极开展变革、转型、创新的各项工作,提高企业管理效能和运营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引入5S、A3、手册和指引等工具,全面提升问题解决能力和目标管理能力;以资源使用效率为抓手,强化成本意识,开展增收节支、降低成本专项行动。报告期内,公司的采浆量进一步提高:供应链管理工作加强体系化和规范工作,提升采购和资源使用效率;生产方面保持得率、合格率和工艺的持续改进,持续提高产能,提升工程设备维保水平和能力;质量部门强化落实主体责任,加强风险管理和督察机制建设,持续开展文件体系修订等工作;公司市场营销方面,建立了各产品既具有长期发展和又具有短期竞争力的业务形态。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2018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18亿元,较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36亿元减少281.66%;公司业绩大幅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有:

1)风险投资损失较大,持有和处置风险投资而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和投资收益合计-19.80亿元,导致2018年度业绩大幅亏损;

2)郑州莱士复产计划较预期有所变化,根据专业评估机构商誉减值测试结果,计提商誉减值损失1.86亿元;

3)重大资产重组工作较为复杂,产生的中介费用较多,管理费用同比增长46.93%;

4)公司由以往市场代理销售模式向商业渠道销售与医院终端市场销售并存的模式转型,推广费和销售人员薪酬增加较多,销售费用同比增长243.69%。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较上年相比,增加1家,列示如下:

2)本期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和结构化主体:

合并范围变更主体的具体信息详见“2018年度报告 附注七、合并范围的变更”。

(4)对2019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对2019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已于2019年3月27日在指定媒体进行了披露。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签字页)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杰

日期: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六日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

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52 证券简称:上海莱士 公告编号:2019-040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

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19年4月13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19年4月24日上午9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亲自出席会议董事5名。副董事长Kieu Hoang(黄凯)先生因重要工作出差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委托董事Tommy Trong Hoang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董事郑跃文先生因重要工作出差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委托独立董事周志平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谭劲松先生因重要工作出差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委托独立董事周志平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总经理陈杰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列席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与会董事经过充分研究和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之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公司独立董事薛镭先生、周志平先生、谭劲松先生均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具体内容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8年度净利润为 -1,528,820,301.18元(母公司报表),按《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提取法定公积金,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372,899,100.72元,减去2018年度已支付现金股利84,568,575.68元,2018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59,510,223.86元(母公司报表)。

根据《公司章程》和《利润分配政策及未来三年(2018-2020)股东回报规划》中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方式、股票方式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当年如实现盈利并有可供分配利润时,应当进行年度利润分配;公司现金分红条件及比例为:公司当年盈利且累计可分配利润为正数、现金能够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公司股票股利分配条件为:若公司营收增长快速,董事会认为公司股本情况与公司经营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最低现金股利分配之余,进行股票股利分配。

依据上述利润分配政策,公司本年度业绩亏损,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和建设规划,拟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关于2018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全文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全文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Kieu Hoang(黄凯)和Tommy Trong Hoang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2018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18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全文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关于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关于公司2018年证券投资专项说明的议案》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号一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项》等规定的要求,对2018年度证券投资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并出具专项说明。

《关于公司2018年证券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全文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4号一社会责任》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2018年度履行社会责任、推进实现可持续发展方面的具体情况编制的年度社会责任报告。本报告是公司在从事经营活动中,遵守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的总结。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全文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章程(2019年4月修订版)》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上述《公司章程》修正案见附件1)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并以特别决议方式进行审议。

14、《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董事会议事规则(2019年4月修订版)》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上述《董事会议事规则》修正案见附件2)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并以特别决议方式进行审议。

15、《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19年4月修订版)》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上述《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正案见附件3)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并以特别决议方式进行审议。

16、《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19年4月修订版)》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上述《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修正案见附件4)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7、《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19年4月修订版)》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上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修正案见附件5)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8、《关于修订〈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19年4月修订版)》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上述《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修正案见附件6)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9、《关于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19年4月修订版)》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上述《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修正案见附件7)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19年4月修订版)》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上述《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修正案见附件8)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1、《关于召集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9年5月21日(星期二)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5月16日(星期四),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为上海市奉贤区南桥新城展园路398号南郊宾馆。

《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1: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公司章程》部分内容拟修订如下:

其他条款不变。

附件2: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修正案

《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内容拟修订如下:

其他条款不变。

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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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正案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内容拟修订如下:

其他条款不变。由于新增条款,相应条款编号顺延。

附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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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修正案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部分内容拟修订如下:

其他条款不变。

附件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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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修正案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部分内容拟修订如下:

其他条款不变。

附件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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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修正案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部分内容拟修订如下:

其他条款不变。

附件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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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修正案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部分内容拟修订如下:

其他条款不变。由于新增条款,相应条款编号顺延。

附件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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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修正案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部分内容拟修订如下:

其他条款不变。由于新增条款,相应条款编号顺延。

证券代码:002252 证券简称:上海莱士 公告编号:2019-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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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9年4月13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发出通知,于2019年4月24日上午11点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荣旻辉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与会监事经过充分研究和讨论,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制订了较为健全、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基本覆盖了公司生产、经营和管理的各个方面。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的需要,在公司经营管理中得到了有效地执行,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在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5、《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8年度净利润为 -1,528,820,301.18元(母公司报表),按《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提取法定公积金,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372,899,100.7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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