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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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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9-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876 证券简称:新希望 公告编号:2019-33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召开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9年4月25日(星期四)下午14: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4月25日上午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4月24日15:00至2019年4月25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天府大道中段269号,成都棕榈泉费尔蒙酒店2楼,费尔蒙宴会厅 II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刘畅女士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8人,代表股份2,338,920,209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5.477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1人,代表股份2,301,918,447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4.599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7人,代表股份37,001,762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8776%。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2人,代表股份47,184,744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119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5人,代表股份10,182,982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2415%;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7人,代表股份37,001,762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8776%。

公司的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北京市天元(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30,446,6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377%;反对10,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弃权8,463,29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6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8,711,1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2.0417%;反对10,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18%;弃权8,463,29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9365%。

(二)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30,446,6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377%;反对10,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弃权8,463,29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6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8,711,1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2.0417%;反对10,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18%;弃权8,463,29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9365%。

(三)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30,446,6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377%;反对10,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弃权8,463,29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6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8,711,1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2.0417%;反对10,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18%;弃权8,463,29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9365%。

(四)审议通过了“2018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30,610,2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447%;反对10,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弃权8,299,59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54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8,874,7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2.3884%;反对10,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20%;弃权8,299,59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5896%。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财务报告审计单位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26,469,2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677%;反对421,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0%;弃权12,029,55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14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4,733,78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3.6123%;反对421,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931%;弃权12,029,55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5.4946%。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属公司提供原料采购货款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30,600,5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443%;反对20,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弃权8,299,29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54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8,865,0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2.3678%;反对20,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32%;弃权8,299,29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5889%。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了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2019年度融资担保额度进行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30,608,7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446%;反对12,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弃权8,299,29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54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8,873,2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2.3852%;反对12,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59%;弃权8,299,29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5889%。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了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30,608,7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446%;反对12,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弃权8,299,29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54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8,873,2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2.3852%;反对12,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59%;弃权8,299,29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5889%。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30,608,7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446%;反对12,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弃权8,299,29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54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8,873,2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2.3852%;反对12,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59%;弃权8,299,29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5889%。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10.01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30,608,7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446%;反对12,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弃权8,299,29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54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8,873,2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2.3852%;反对12,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59%;弃权8,299,29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5889%。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了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通过。

10.02发行规模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30,608,7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446%;反对12,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弃权8,299,29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54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8,873,2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2.3852%;反对12,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59%;弃权8,299,29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5889%。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了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通过。

10.0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30,608,7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446%;反对12,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弃权8,299,29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54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8,873,2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2.3852%;反对12,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59%;弃权8,299,29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5889%。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了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通过。

10.04债券期限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30,608,7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446%;反对12,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弃权8,299,29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54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8,873,2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2.3852%;反对12,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59%;弃权8,299,29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5889%。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了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通过。

10.05债券利率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30,608,7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446%;反对12,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弃权8,299,29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54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8,873,2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2.3852%;反对12,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59%;弃权8,299,29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5889%。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了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通过。

10.06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30,608,7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446%;反对12,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弃权8,299,29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54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8,873,2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2.3852%;反对12,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59%;弃权8,299,29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5889%。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了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通过。

10.07担保事项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30,608,7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446%;反对12,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弃权8,299,29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54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8,873,2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2.3852%;反对12,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59%;弃权8,299,29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5889%。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了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通过。

10.08转股期限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30,608,7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446%;反对12,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弃权8,299,29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54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8,873,2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2.3852%;反对12,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59%;弃权8,299,29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5889%。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了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通过。

10.09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30,608,7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446%;反对12,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弃权8,299,29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54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8,873,2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2.3852%;反对12,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59%;弃权8,299,29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5889%。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了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通过。

10.10转股价格向下修正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30,608,7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446%;反对12,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弃权8,299,19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54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8,873,2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2.3852%;反对12,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61%;弃权8,299,19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5887%。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了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通过。

10.11转股股数确定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30,608,7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446%;反对12,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弃权8,299,29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54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8,873,2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2.3852%;反对12,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59%;弃权8,299,29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5889%。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了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通过。

10.12赎回条款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30,608,7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446%;反对12,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弃权8,299,29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54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8,873,2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2.3852%;反对12,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59%;弃权8,299,29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5889%。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了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通过。

10.13回售条款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30,608,7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446%;反对12,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弃权8,299,29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54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8,873,2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2.3852%;反对12,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59%;弃权8,299,29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5889%。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了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通过。

10.14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30,608,7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446%;反对12,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弃权8,299,29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54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8,873,2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2.3852%;反对12,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59%;弃权8,299,29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5889%。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了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通过。

10.15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30,608,7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446%;反对12,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弃权8,299,29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54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8,873,2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2.3852%;反对12,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59%;弃权8,299,29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5889%。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了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通过。

10.16向公司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30,598,6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442%;反对12,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弃权8,309,39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55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8,863,1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2.3638%;反对12,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59%;弃权8,309,39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6103%。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了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通过。

10.17债券持有人及债券持有人会议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30,608,7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446%;反对12,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弃权8,299,29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54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8,873,2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2.3852%;反对12,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59%;弃权8,299,29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5889%。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了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通过。

10.18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30,608,7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446%;反对12,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弃权8,299,29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54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8,873,2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2.3852%;反对12,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59%;弃权8,299,29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5889%。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了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通过。

10.19募集资金存放账户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30,608,7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446%;反对12,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弃权8,299,29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54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8,873,2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2.3852%;反对12,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59%;弃权8,299,29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5889%。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了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通过。

10.20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有效期限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30,608,7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446%;反对12,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弃权8,299,29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54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8,873,2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2.3852%;反对12,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59%;弃权8,299,29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5889%。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了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本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符合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各项资格和条件。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30,608,7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446%;反对12,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弃权8,299,29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54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8,873,2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2.3852%;反对12,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59%;弃权8,299,29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5889%。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了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30,608,7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446%;反对12,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弃权8,299,29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54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8,873,2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2.3852%;反对12,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59%;弃权8,299,29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5889%。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了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30,608,7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446%;反对12,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弃权8,299,29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54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8,873,2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2.3852%;反对12,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59%;弃权8,299,29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5889%。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了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9年-2021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30,610,1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447%;反对10,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弃权8,299,29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54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8,874,6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2.3882%;反对10,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29%;弃权8,299,29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5889%。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了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通过。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和承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30,610,6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447%;反对10,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弃权8,299,29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54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8,875,1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2.3892%;反对10,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18%;弃权8,299,29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5889%。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了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通过。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30,608,7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446%;反对12,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弃权8,299,29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54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8,873,2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2.3852%;反对12,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59%;弃权8,299,29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5889%。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了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通过。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30,608,7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446%;反对12,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弃权8,299,19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54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8,873,2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2.3852%;反对12,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61%;弃权8,299,19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5887%。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了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天元(成都)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陈昌慧、赵登政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