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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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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19-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720 证券简称:海川智能 公告编号:2019-016号

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7年7月26日签发的证监许[2017]1363号文《关于核准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8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74元,股款以人民币缴足,截止2017年11月1日,公司共募集资金人民币211,32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29,117,924.53元,余额为人民币182,202,075.47元,另外扣除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3,059,835.85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9,142,239.62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ZI10770号验资报告。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与保荐机构及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新民支行、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滘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松桂园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协议各方均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3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注:由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东风路支行无对外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资格,故与本公司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为其上级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松桂园支行,实际开户行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东风路支行。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295.07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了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其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海川智能《关于募集资金2018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9]第ZI10285号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发表意见为:“海川智能2018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深证上[2015]65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海川智能募集资金2018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所开展的主要核查工作及核查意见

(一)保荐机构主要核查工作

2018年度,保荐代表人和持续督导项目组通过资料审阅、访谈沟通、银行账单核对等多种方式,对海川智能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内容包括: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付款凭证、相关业务合同、募集资金使用的公告及支持文件等资料,与公司高管等相关人员沟通交流等。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海川智能 2018 年度募集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的规定,公司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三方监管协议,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保荐机构对海川智能 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5日

2018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300720 证券简称:海川智能 公告编号:2019-017号

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363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1,8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发行价格为11.7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1,132.00万元,发行费用共计4,217.78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6,914.22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 [2017]第ZI10770号《验资报告》。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与保荐机构及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新民支行、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滘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松桂园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19年4月24日,公司募投项目“2层智能组合秤及失重秤扩产项目”和“定量智能称重技术研发中心扩建项目”已初步投产使用,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上述结余金额包含理财收益和利息收入。

三、募集资金产生结余的原因

截至2019年4月24日,公司募投项目“2层智能组合秤及失重秤扩产项目”和“定量智能称重技术研发中心扩建项目”已投产使用,项目产生结余资金的主要原因是:

1、项目建设过程中,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公司严格把控采购、建设各环节,有效地控制了成本,节约了募集资金的支出。

2、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入,且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

四、结余募集资金和利息收入(含理财收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本次募投项目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具体金额届时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该事项实施完毕后,公司将注销上述募投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相关的募集资金三、四方监管协议亦将予以终止。

五、本次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具体金额届时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并注销上述募投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缓解流动资金需求压力,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2、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余资金、理财收益和利息收入合计6,419.14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海川智能本次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董事会已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履行了法定的必要审批和决策程序,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水平。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300720 证券简称:海川智能 公告编号:2019-018号

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现将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2018年末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判断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确定了需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公司2018年度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主要为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人民币3,577,678.40元。明细如下表:

单位:元

二、本次计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一)2018年度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情况说明

公司2018年度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823,873.52元,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为: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本公司将金额为人民币100万元以上的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确认为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已发生减值,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将其归入相应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2、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应收款项:

对于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应收款项,与经单独测试后未减值的应收款项一起按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根据以前年度与之相同或相类似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账款组合的实际损失率为基础,结合现时情况确定应计提的坏账准备。

组合中,合并关联方组合不计提坏账,账龄组合采用账龄分析法的计提比例列示如下:

3、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1)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

有客观证据表明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应收款项发生减值。

(2)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3)其他说明:

期末对于不适用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应收票据、预付账款和长期应收款均进行单项减值测试。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如经减值测试未发现减值的,则不计提坏账准备。

(二)2018年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情况说明

2018年度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753,804.88元,转回存货跌价准备2,865,159.88元。

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为: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公司通常按照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或已耗用的,存货跌价准备在原已计提的金额内转回。

存货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将减少公司 2018 年度利润总额3,577,678.40元,资产减值准备的转回将增加公司2018年度利润总额2,865,159.88元,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合计将减少公司2018年度利润总额712,518.52 元,本次计提和转回资产减值准备已经会计师审计确认。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五、相关意见

1、董事会意见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关于上市公司做好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公司字[1999]138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和要求,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2018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各类资产进行了清查,根据公司管理层的提议,拟对部分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因此,同意公司2018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3,577,678.40元。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关于上市公司做好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公司字[1999]138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和要求,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2018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各类资产进行了清查,根据公司管理层的提议,同意对部分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

3、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计提2018年度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是出于对谨慎性原则的考虑,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助于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后,公司的财务报表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计提2018年度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

六、重要提示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300720 证券简称:海川智能 公告编号:2019-019号

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基本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8年度公司(指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8,574,143.09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44,390,742.58元,减去2017年度分红14,400,000元和提取盈余公积金4,857,414.31元,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73,707,471.36元。经统筹考虑公司资金使用情况,2018年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赠股本预案为:以截止2018年12 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72,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转增5股,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为人民币21,600,000元(含税)。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认为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并且上述利润分配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对于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股利分配政策,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认真审阅公司编制的《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我们认为公司2018年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违法、违规和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将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300720 证券简称:海川智能 公告编号:2019-020号

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1)财政部于 2017 年 3 月 31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一套期会计》,2017 年 5 月 2 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一金融工具列报》(以上四项准则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按照上述通知及企业会计准则的颁布或修订,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1)金融工具准则的会计政策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 2017 年 3 月 31 日印发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 号)、 《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一 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一套期会计》 (财会〔2017〕9 号)、2017 年 5 月 2 日财政部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 一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 14 号)相关规则执行。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 会计准则 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日期

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影响如下:

(1)财政部新修订的金融工具相关准则、新修订的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修订内容与公司相关的主要包括: ①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②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③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④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⑤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企业应当按照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列报金融工具相关信息,企业比较财务报表列报的信息与本准则要求不一致的,不需要按照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进行追溯调整。公司将于 2019 年1月1日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重述 2018 年可比数,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 2018 年度相关财务指标。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当期及前期列报净损益无影响。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最新修订的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准确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情况。

六、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使公司会计政策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300720 证券简称:海川智能 公告编号:2019-021号

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6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8年7月12日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在资金安全风险可控、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增加使用额度至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1年内有效。

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前述15,000万元的基础上,增加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1年内有效。同时公司授权董事长在该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由财务负责人经办具体购买事宜。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现将详细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投资情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投资,以增加公司资金收益。

2、投资额度

2019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关于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在前述15,000万元的基础上,公司拟增加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合计至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1年内有效。

3、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品种应当为低风险、短期(不超过12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定期存单、结构性存款、保本型理财产品、国债逆回购等),该等产品应当有保本约定或发行主体能够提供有效地保本承诺,不得参与风险投资类业务。

4、资金来源

为公司闲置的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5、投资期限及决策期限

单笔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1年内有效。

6、投资决策及实施

在上述投资额度范围内,授权管理层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机构、理财产品品种、明确投资金额、投资期限、签署合同或协议等。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建立投资台账。

二、投资风险分析、风险控制措施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购买保本型投资产品时,由于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虽然上述投资范围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不排除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因此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为尽可能降低投资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誉好、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机构。公司持有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等金融资产,不能用于质押。

2、建立投资台账,及时跟踪、分析各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可能出现不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定期对各项理财产品的投资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可聘请外部专门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披露该项授权下的具体投资情况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短期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通过适度的短期理财产品投资,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丰厚的投资回报。

四、相关审核、批准程序及意见

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增加公司使用额度至不超过人民币 2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资金安全风险可控、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增加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增加使用不超过5,000万元合计金额为20,000万元的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决策和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增加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的事项。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海川智能本次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董事会已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履行了法定的必要审批和决策程序,有利于充分利用闲置资金,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水平。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 4月25日

证券代码:300720 证券简称:海川智能 公告编号:2019-022号

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8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已于2019年4月26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

为了使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2018年度生产经营情况,公司将于2019年5月10日(星期五)下午15:00至17:00在全景网举办2018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进行互动交流。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郑锦康先生、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林锦荣先生、独立董事关天鹉先生和保荐机构代表人秦荣庆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300720 证券简称:海川智能 公告编号:2019-023号

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定于2019年5月17日(星期五)下午14:30 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议案,本次会议采取网络投票与现场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召开本次会议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与时间

现场会议日期与时间:2019年5月17日(星期五)14:30开始;

网络投票日期与时间:2019年5月16日(星期四)-2019年5月17日(星期五),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17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16日15:00-2019年5月17日15:00。

5、会议的召开及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不能重复投票。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9年5月13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也可授权他人(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代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不能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也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

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黄龙村委会龙展路3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案名称

(1)《关于审议〈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审议〈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审议〈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关于制定〈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制定〈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7)《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审议〈2018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的议案》

(9)《关于审议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0)《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1)《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12)《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3)《关于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2、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2019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9年4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进行披露。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作述职报告。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9年5月10日(星期五)-2019年5月16日(星期四)上午8:00-11:30,下午13:00-17:00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黄龙村委会龙展路3号财务部

4.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和身份证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法人证券帐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或信函的方式于上述时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2),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在2019年5月16日17:00 前送达公司财务部,传真:0757-22393561。来信请寄: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黄龙村委会龙展路3号(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3。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联系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黄龙村委会龙展路3号

邮政编码:528311

联系电话:0757-22393588

传真:0757-22393561

电子邮箱:hdmcw@highdream.net

联系人:林锦荣、马国鑫

2、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3、附件: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3: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七、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5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5月17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行使表决权。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如下: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已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时。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股(实际持股数量以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的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的数量为准)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1、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2、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2:

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注:1、请用正楷字体填写完整的股东名称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3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5720

2、投票简称:海川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 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 票 时 间:2019年5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9年5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9年5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身份认证流程可登陆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陆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300720 证券简称:海川智能 公告编号:2019-014号

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年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使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于2019年4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300720 证券简称:海川智能 公告编号:2019-015号

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为使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于2019年4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4月25日

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下转48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