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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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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

2019-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重要提示

1.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公司负责人李国彪、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明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卫真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较期初的增减变化,主要系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规定,将原有金融资产重新分类所致。

2、预付账款较期初减少,主要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山西阳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结算预付煤款所致。

3、应收利息较期初增加,主要系公司全资孙公司晋能保德煤电有限公司计提定期存款利息所致。

4、其他流动资产较期初减少,主要系增值税留抵税额较期初减少所致。

5、工程物资较期初增加,主要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山西地方电力有限公司根据农网工程进度增加工程物资所致。

6、短期借款较期初增加,主要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山西阳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为补充营运资金新增短期借款所致。

7、应交税费较期初增加,主要系计提一季度企业所得税及其他税金所致。

8、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期初减少,主要系归还到期的银行借款所致。

9、其他综合收益较期初减少,主要系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规定,将期初余额调整到留存收益所致。

10、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及其他综合收益较上年同期的增减变化,主要系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规定,将金融资产的价值变动进行列报调整所致。

11、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系由于公司参股企业山西宁武榆树坡煤业有限公司加大生产力度,加强成本管控,经营状况较上年同期有所改善所致。

12、资产处置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系公司上年同期处置资产所致。

13、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回的现金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系上年同期收到以前期间形成的股权转让款所致。

14、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系报告期内归还的到期银行借款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15、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及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系发电板块对外抢抓电量,对内执行精细化管理,配电板块加强营销,电量完成情况较上年同期有所提高,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相应增加,公司整体盈利水平稳步提升。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根据山西省政府进一步加强“晋电送苏”及能源战略合作,以及落实国家能源战略和部署要求,公司全资子公司山西阳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现金和其全资子公司晋能保德煤电有限公司全部股权按市场评估价值作价出资额共计为5.7亿元人民币,与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等4家公司合作,共同成立苏晋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山西阳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9.5%。该投资行为已经山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具体详见2018年9月11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通宝能源关于调整对外投资参与设立苏晋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公告》(2018-017)。

截止报告披露前,苏晋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晋能保德煤电有限公司审计评估工作正在进行中。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780 股票简称:通宝能源 编号:2019-008

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董事会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九届董事会二十次会议于2019年4月25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且确认送达。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7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上海证券报。

表决票:7票,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九届董事会将于2019年5月17日任期届满,经公司控股股东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为七名董事,名单如下:

(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李国彪先生、崔立新先生、夏贵所先生、李明星先生

(2)独立董事候选人

薛建兰女士、江华先生、姚小民先生

(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十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日起至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逐一表决。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须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之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票:7票,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新修订的《公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

修改内容详见《通宝能源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2019-011)。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票:7票,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决定于2019年5月17日召开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内容详见《通宝能源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19-012)。

表决票:7票,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公告附件

1、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九届董事会二十次会议决议。

2、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3、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4、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提名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5日

附件: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李国彪,男,1965年生,工学博士,高级工程师。现任晋能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兼任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山西国际电力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曾任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霍州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晋能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2018年12月起任公司九届董事会董事长。

崔立新,男,1968年生,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高级工程师。现任山西国际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总经理助理,山西地方电力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公司党委副书记。曾任晋能清洁能源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党委书记。

夏贵所,男,1963年生,经济学学士,高级会计师。现任晋能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副部长,兼任山西国际电力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曾任山西国际电力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兼任晋能电力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党委委员。2016年5月起任公司九届董事会董事。

李明星,男,1966年生,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注册会计师。现任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2010年8月起任公司七届至九届董事会董事。

2、独立董事候选人

薛建兰,女,1962年生,经济法博士,教授。现任山西财经大学法学院经济法学科带头人、硕士研究生导师、博士研究生导师。2016年5月起任公司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江华,男,1963年生,法学硕士。现任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兼任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怀集登云汽配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5月起任公司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姚小民,男,1963年生,会计学硕士,教授。现任山西财经大学会计学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曾任山西财经大学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山西财经大学财务处副处长、山西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院长、山西财经大学MBA教育学院院长。现兼任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山西运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证券代码:600780 股票简称:通宝能源 编号:2019-009

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监事会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九届监事会十五次会议于2019年4月25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且确认送达。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5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对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严格审核,并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上海证券报。

表决票:5票,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经公司控股股东推荐,十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候选人为葛琳娜女士、高继改女士。(简历详见附件1)

十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日起至十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本议案尚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票:5票,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关于监事会职工监事换届选举情况的通报。

公司职工大会于2019年4月22日召开,会议选举王波文先生、桑旭波先生、薛涛女士担任公司十届监事会职工监事,任期自十届监事会成立日起至十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日止(简历详见附件2)。

内容详见《通宝能源关于选举十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的公告》(2019-011)。

特此公告。

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4月25日

附件1:十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候选人简历

葛琳娜,女,1974年生,工商管理硕士,高级会计师。现任晋能集团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部长、晋能(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曾任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有限公司多元产业管理局资产管理处副处长、晋能集团有限公司多元产业管理局总会计师。葛琳娜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高继改,女,1968年生,文学学士,企业法律顾问。现任晋能集团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副部长。曾任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副部长。2016年5月起兼任公司九届监事会监事。高继改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附件2:十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简历

王波文,男,1983年生,大学本科。现任公司办公室主任。曾在公司办公室工作、任办公室副主任。2011年4月起任公司七届至九届监事会监事。王波文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桑旭波,男,1982年生,大学本科,中级会计师。现任公司内控部经理。曾在公司财务部工作、任公司内控部副经理。2016年5月起任公司九届监事会监事。桑旭波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薛涛,女,1981年生,法学硕士。现任公司证券部经理、证券事务代表。曾在公司证券部工作,任证券部副经理。2009年10月起任公司六届至九届监事会监事。薛涛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600780 股票简称:通宝能源 编号:2019-010

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十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九届监事会任期将于2019年5月17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职工大会于2019年4月22日召开,会议选举王波文先生、桑旭波先生、薛涛女士担任公司十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职工监事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股东监事共同组成公司十届监事会,任期自十届监事会成立日起至十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特此公告。

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4月25日

附件:十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简历

王波文,男,1983年生,大学本科。现任公司办公室主任。曾在公司办公室工作、任办公室副主任。2011年4月起任公司七届至九届监事会监事。王波文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桑旭波,男,1982年生,大学本科,中级会计师。现任公司内控部经理。曾在公司财务部工作、任公司内控部副经理。2016年5月起任公司九届监事会监事。桑旭波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薛涛,女,1981年生,法学硕士。现任公司证券部经理、证券事务代表。曾在公司证券部工作,任证券部副经理。2009年10月起任公司六届至九届监事会监事。薛涛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600780 股票简称:通宝能源 编号:2019-011

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新修订的《公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修订《公司章程》。本次《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已经九届董事会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780 证券简称:通宝能源 公告编号:2019-012

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5月1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5月17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厅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5月17日

至2019年5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第1、3至9项议案已经公司九届董事会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披露的《通宝能源九届董事会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第2、4、5、6、8项议案已经公司九届监事会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披露的《通宝能源九届监事会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第10、11、12项议案已经公司九届董事会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披露的《通宝能源九届董事会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第13项议案已经公司九届监事会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披露的《通宝能源九届监事会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6、10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山西国际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山西国际电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直接登记或信函、传真登记,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9年5月10日(9:00--16:00)。

(三)登记地点: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四)登记办法:

1、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或有效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有效持股凭证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委托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六、其他事项

(一)参会股东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二)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山西省太原市长治路272号

邮政编码:030006

联系电话:0351一7031995

联系传真:0351一7031995

联 系 人:冯辰宇

特此公告。

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九届董事会二十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5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0780 股票简称:通宝能源 编号:2019-013

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季度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四号一一电力》的要求,现将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发电业务的经营情况公告如下:

2019年第一季度,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山西阳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完成发电量134,354万千瓦时、较上年同期增加2.35%,上网电量121,822万千瓦时、较上年同期增加1.42%,上网电价均价(含税)316.83元/千千瓦时、较上年同期减少6.25%。

市场化交易总电量51,350万千瓦时,市场电量占比42.15%,较上年同期增加23.66%。

发电量变化的原因分析:发电量同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司加大市场营销力度,通过月度交易和大用户重点交易、外送电量等方式增加公司发电量。

特此公告。

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4月27日

公司代码:600780 公司简称:通宝能源

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1.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公司负责人李颜章、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郭云飞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陆爱萍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山东凯马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马汽车”)诉陕西德格尔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德格尔”)未按期支付购车款5,704.72万元(不含利息及诉讼费等费用)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扶风县支行(以下简称“建行扶风县支行”)未按《银行履约保函》约定支付履约保证金4,648.26万元的案件(详见公司2019年1月29日在相关媒体披露的临2019-002号公告),已于2019年1月分别由山东省寿光市人民法院和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

山东省寿光市人民法院审理的案件于2019年3月14日和4月11日开庭审理,法院未当庭宣判。建行扶风县支行于答辩状提交期间向受理法院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后,下达了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裁定驳回管辖权异议。建行扶风县支行不服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2019年3月7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经审查,裁定驳回该上诉,维持原裁定。此案将择期开庭审理。

凯马汽车已对销售给陕西德格尔的汽车已被采取了诉讼保全措施,查封金额约为5000万元。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颜章

日期 2019年4月26日

公司代码:900953 公司简称:凯马B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