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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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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94版)

(一)租赁协议

1、交易内容

塔山公司为保证塔山白洞井日常生产需要,拟租赁白洞矿业公司机械、机电设备、建筑物、设施等。

2、定价政策

以租赁费用为基数,再考虑各种考核奖罚款项后为计税基数。计算公式:税金=(租赁费用+或-各种考核奖罚款项)×16% [税率]。

3、结算、支付方式

按租赁合同规定结合相关考核奖罚进行结算、支付;按月支付设备租赁费用。

4、双方权利义务

(1)塔山公司权利义务

负责租赁区域的安全、生产及日常管理工作,有权对白洞矿业公司租赁区域内运行过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統一协调、统一监督,将白洞矿业公司的安全纳入塔山公司的安全监督管理体系;

有检查、指导白洞矿业公司提供租赁物完好程度的权利,当白洞矿业公司违反塔山公司及相关规定时,塔山公司有权对白洞矿业公司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负责组织白洞矿业公司和有关部门参与编制租赁物涉及的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等会审工作,并按照煤矿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程序,进行审批并备案;

对白洞矿业公司设备租赁过程进行安全督查工作,查出的安全隐患,有权责令白洞矿业公司整改。

(2)白洞矿业公司权利义务

保证租赁设备、设施完好及正常运行,保证租赁建筑物、工业设施,工业厂区安全运行;

负责租赁物档案建立、保存,设置必要、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保证租赁区域内正常安全生产所必须的通风、供电、运输、压风等生产系统的安全可靠;

对塔山公司在租赁设备过程中查出的安全隐患,必须按要求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完毕;

白洞矿业公司在租赁过程中发现各类事故隐患和灾害事故时,必须及时如实向塔山公司汇报,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报告,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和扩大;

租赁时涉及工矿工程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作业规程、施工措施要及时报塔山公司相关部门审查备案。

5、安全管理责任

由于塔山公司责任造成租赁过程中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由塔山公司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

白洞矿业公司必须严格遵守塔山公司的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因白洞矿业公司违规操作造成的安全事故,由白洞矿业公司全权负责,塔山公司有义务协助处理善后事宜,因白洞矿业公司原因给塔山公司及第三方造成事故损失,责任由白洞矿业公司承担;

由于双方责任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根据有关部门的责任划分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

(二)运营维护服务协议

1、交易内容

白洞矿业公司对塔山白洞井井上、井下安全、通风、运输、辅助运输系统、电气设备、设施进行日常维修、保养及综合性服务。

2、定价政策

以运营服务费用为基数,再考虑各种考核奖罚款项后为计税基数。计算公式:税金=(运营服务费用+或-各种考核奖罚款项)×16% [税率]。其所涉及的费用包括:人工费用、修理费、小型材料配件费、其他费用等。

3、结算、支付方式

按运营服务合同规定结合相关考核奖罚进行结算、支付;按照运营服务总费用,按月支付运营服务费用。

4、双方权利义务

(1)塔山公司权利义务

有权对白洞矿业公司运营服务区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統一协调、统一监督,将白洞矿业公司的安全、服务纳入塔山公司的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及考核范畴;

有检查、指导白洞矿业公司运营过程中安全生产的权利和责任。当白洞矿业公司违反塔山公司及相关要求与规定时,塔山公司有权对白洞矿业公司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监督白洞矿业公司编制运营服务相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如实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运营服务过程中发生的各类事故,并组织实施事故救援。一旦发生灾害事故,及时通知事故波及范围内的白洞矿业公司人员撤离险区,并尽力为白洞矿业公司抢救伤员提供救护、医疗便利;

负责组织白洞矿业公司及有关部门参加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等会审工作,按照矿井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程序,进行审批并备案;

对白洞矿业公司运营服务全过程进行安全督查工作,查出的安全隐患,有权责令白洞矿业公司整改;

按照合同规定,按时支付运营服务费用。

(2)白洞矿业公司权利义务

白洞矿业公司为运营服务区域各工作现场的安全责任主体,对工作现场的安全负责,服从塔山公司在运营服务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负责对本单位运营服务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培训,保证运营服务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运营服务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运营服务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未经安全运营服务教育及培训不合格的运营服务人员不得进行运营服务作业,运营服务人员应办理相关服务证件,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负责运营服务区域内的安全设施的建立、使用和维护,并设置必要、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保证运营服务区域内正常安全服务所必须的通风、供电、运输、压风等系统的安全可靠;

对塔山公司在服务过程中查出的安全隐患,必须按要求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完毕;

白洞矿业公司在运营服务过程中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和灾害事故时,必须及时如实向塔山公司汇报,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报告,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和扩大;

运营服务施工组织设计、作业规程、施工措施要及时报塔山公司相关部门审查备案。

5、安全管理责任

由于塔山公司责任造成运营服务安全事故,由塔山公司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

白洞矿业公司必须严格遵守塔山公司的规章制度和安全运营服务操作规程进行施工作业,因白洞矿业公司违规操作造成的运营服务安全事故,由白洞矿业公司全权负责,塔山公司有义务协助处理善后事宜,因白洞矿业公司原因给塔山公司及第三方造成事故损失,责任由白洞矿业公司承担;

由于双方责任造成的运营服务安全事故,根据有关部门的责任划分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

(三)洗煤加工协议

1、交易内容

白洞矿业公司为塔山白洞井生产煤炭进行洗选加工服务。

2、定价政策及结算、支付方式

(1)选煤加工费按照洗出精煤量每吨26元(不含税)计算。塔山公司按合同要求结合相关考核奖罚款项按月结算、支付。

(2)以洗选加工费用为基数,再考虑各种考核奖罚款项后为计税基数。计算公式:税金=(洗选加工费用+或-各种考核奖罚款项)×16%【税率】。

(3)洗选加工费用由厂房、设备、材料费、修理费、电力、工资和福利费、管理费等构成,其中材料费由介耗、絮凝剂、油脂、配件材料费用构成。

(4)白洞矿业公司以洗选加工费为基数加增值税金,向塔山公司开具增值税发票。塔山公司按发票总额(包括税金)支付给白洞矿业公司。

3、双方权利义务

(1)塔山公司权利义务

塔山公司负责向白洞矿业公司提供原料煤。(粒度≤300mm,灰分≤46%,水分≤7%);

塔山公司每月根据市场实际需求按各种产品的质量、数量,向白洞矿业公司下达原煤入洗量、精煤回收率等各项生产任务指标。确定方法按国家标准共同确定。如因原料煤煤质发生变化,塔山公司有权调整质量指标,同时重新核算精煤产率(发热量)以及各项指标;

塔山公司有权根据白洞矿业公司洗选加工各产品质量、指标进行监督、检查、考核、处罚。

(2)白洞矿业公司权利义务

白洞矿业公司应按照合同的约定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在承包期内,白洞矿业公司应确保洗煤厂的生产系统达到并保持塔山公司的质量要求;

白洞矿业公司必须定期对洗煤厂的全部设备、设施以及生产辅助设施进行定期必要的维护、保养以及检修,设备完好要符合机电完好标准的要求。

(四)协议签署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塔山公司与白洞矿业公司签署相关租赁协议、运营维护服务协议、洗煤加工协议,期限不超过3年。双方根据每年年初测算相关费用数额,签署协议。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在确保资产所有权不变、主体责任不变的原则下,塔山公司租用白洞矿业公司现有煤炭开采设备、设施,将塔山矿白洞井日常运营维护承包给白洞矿业公司,白洞矿业公司为塔山白洞井生产煤炭进行洗选加工服务,可以降低成本、实现效益最大化。

五、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 1、在确保资产所有权不变、主体责任不变的原则下,塔山公司租用白洞矿业公司现有煤炭开采设备、设施,将塔山矿白洞井日常运营维护承包给白洞矿业公司,白洞矿业公司为塔山白洞井生产煤炭进行洗选加工服务,可以降低成本、实现效益最大化;2、该项交易定价公允,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整体利益;3、公司董事会审议相关项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该关联交易出具书面审核意见,认为:1、该项关联交易定价公允,符合塔山公司利益。2、关于该项交易,公司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

六、需要特别说明的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2018年5月18日,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塔山煤矿三盘区运营维护承包的议案》,塔山公司将三盘区日常运营维护承包给大同煤矿集团雁崖煤业有限公司。

2018年5月18日,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同煤大唐塔山煤矿有限公司 21%股权的议案》,大同煤业收购同煤集团持有的塔山煤矿21%股权,本次收购以资产评估报告中记载的评估结果为基础厘定,为人民币248,738.41万元。

七、备查文件

(一)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声明;

(二)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1001 证券简称:大同煤业 公告编号:临2019-017

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为子公司金鼎活性炭有限公司

提供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贷款对象:大同煤业金鼎活性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活性炭公司”)

● 委托贷款金额及期限:6300万元委托贷款,期限1年,利率5.7%

一、关联交易概述

活性炭公司为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拟通过大同煤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为活性炭公司提供委托贷款人民币6300万元,贷款利率5.7%,贷款期限为1年,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与财务公司属于受同一法人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同煤集团”)控制的关联关系,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金鼎活性炭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武望国先生、刘敬先生、李景中先生、曹贤庆先生、宣宏斌先生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回避表决。该项关联交易已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此项交易无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

1、基本情况

名称:大同煤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大同市矿区恒安新区

法定代表人: 王伟

注册资本:30亿元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 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有价证券投资业务;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凭有效许可证经营)。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总资产2,157,595.23万元,净资产634,773.13万元,营业收入106,243.16万元,净利润44,093.51万元。

截至2019年3月31日,财务公司总资产2,060,938.65万元,净资产643,848.22万元,营业收入22,631.00万元,净利润9,075.09万元。

2、关联关系

公司与财务公司同属同煤集团控股子公司。公司与同煤集团及财务公司的关联关系如下:

公司为同煤集团控股子公司。现公司持有财务公司20%的股权,同煤集团持有财务公司80%的股权。财务公司原股东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漳泽电力”)于2018年12月13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大同煤矿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股权的关联交易公告》,漳泽电力将持有的财务公司20%股权转让给同煤集团。相关合同已签署,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已完成。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名称:大同煤业金鼎活性炭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大同市南郊区泉落路南

法定代表人:石兴堂

注册资本:人民币叁亿伍仟肆佰万元整

经营范围:进出口业务;生产销售活性炭;经营本公司自产产品。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活性炭公司总资产130,199.34万元,净资产7,229.80万元,营业收入19,655.73万元,净利润-12,622.94万元。

截至2019年3月31日,活性炭公司总资产129,066.93万元,净资产4,707.57万元,营业收入5,242.37万元,净利润-2,786.89万元。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定价政策

贷款金额:人民币6300万元

贷款利息:5.7%

贷款期限:1年

贷款用途:补充流动资金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系公司支持金鼎活性炭公司10万吨活性炭项目建设,确保金鼎活性炭公司生产期间经营活动正常运行。公司利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贷款业务,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支持公司全资子公司的建设发展。委托贷款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

财务公司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具有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的各项资质,各项指标均达到《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通过财务公司为金鼎活性炭公司办理委托贷款业务,各方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原则进行,有利于降低企业整体融资成本。

六、截至本会议日,公司累计对外提供委托贷款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至本会议日,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色连煤矿提供3亿元委托贷款,为金鼎活性炭公司提供3.815亿元委托贷款,为金宇高岭土公司提供2000万元委托贷款,除上述委托贷款事项外,公司无对外提供委托贷款,无逾期情况。

七、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及发表的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1、公司董事会对该项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 2、该等关联交易协议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3、基于上述原因及我们的独立判断,我们同意公司为活性炭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先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1001 证券简称:大同煤业 公告编号:临2019-018

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6日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9年4月26日上午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人数为1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蒋煜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该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18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59,711,219.09元,未分配利润1,616,395,390.05元。2018年母公司年末未分配利润为-1,879,893,177.72元。由于公司2018年末仍存在未弥补亏损,2018年度公司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议案具体内容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该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公司临2019-012号《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该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聘任总费用为人民币220万元,聘期一年。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70万元;内控审计服务工作费用50万元。

该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议案具体内容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该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内控审计报告的议案》

议案具体内容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该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议案具体内容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该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公司临2019-013号《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该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塔山煤矿白洞井运营维护承包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公司临2019-016号《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塔山煤矿白洞井运营维护承包的关联交易公告》。

该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第1-8项、10、11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1001证券简称:大同煤业公告编号:2019-019

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5月1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5月17日9点30 分

召开地点:公司五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5月17日

至2019年5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第1-16、19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第17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第18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已刊登在2019年4月27日、2018年8月30日、2019年4月8日本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第12项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19项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第8、15、16、18项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8年5月13日, 8:30—17:30;

2、登记地点:山西省大同市矿区新平旺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3、登记办法:法人股东持股东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人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公众股东持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但在出席股东大会时请出示相关证件的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六、 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股东及代理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会议咨询: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电话:0352-7010476 传真:0352-7011070

邮政地址:山西大同市矿区新平旺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邮政编码:037003

特此公告。

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5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一、 重要提示

1.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公司负责人陈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超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斌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经2019年3月4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2019年3月20日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广东厨邦食品有限公司2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美味鲜调味食品有限公司拟以3.4亿元人民币收购曲水朗天慧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美味鲜控股子公司广东厨邦食品有限公司20%的股权,协议已经正式生效,具体收购议案详见3月4日公告:2019-009号。

2019年3月12日,公司回复上交所关于收购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问询函。2019年1月30日朗天慧德公司法定代表人以办理股权转让双方核对有关工商过户文件等相事宜为由前往公司,在未获得公司同意的情况下,在核对工商过户文件的过程中自行撕毁双方已经签字盖章的《广东厨邦食品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并向公司递交了《关于终止出让广东厨邦食品有限公司20%股权的函》,并与未经授权员工签订了《会议纪要》,公司不同意对方终止协议的要求,公司已严正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协议》;详见公告:2019-015号。

公司于2019年4月9日收到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寄送的(2019)中国贸仲京字第035516号《DS20190520号股权转让协议争议案仲裁通知》,详见4月11日公告:2019-028号。

公司下一步将积极应对仲裁事项,对本次仲裁的进展情况及时披露。

2、公司为完善房地产业务的管理,加强对商业地块综合开发的管控,经与广东中汇合创房地产有限公司第三方股东东莞市虎门金鸾商业发展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公司经营班子一致同意通过本次受让股权事宜,以3.1亿元的对价,受让金銮公司持有的中汇合创公司10.08%股权。根据《公司章程》,在董事会休会期间,授权经营班子决定单项不超过公司最近经审计的净资产10%(含10%)的收购或出售资产事项。本次受让股权事项的金额在2017年公司经审计净资产10%范围内,因此,经营班子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此次收购过程,深圳市国策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编号为国策资评字SZ【2019】010009CE3号的评估报告,太平洋联合律师事务所出具了非关联交易的法律意见书;2019年1月31日双方签署了《广东中汇合创房地产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

本次受让于2019年1月31日完成工商变更,交易完成后公司合计持有中汇合创公司89.24%的股权。

3、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3月19日收到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的情况说明》,经公司审慎判断,并与第一大股东中山润田投资有限公司核实,从2019年3月21日起,公司实际控制人由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变更为姚振华先生;详见公告:2019-021号。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经营情况的补充说明

收入的增长主要源自美味鲜公司与中汇合创收入的增长,一季度美味鲜公司营业收入11.67亿元,同比增加1.55亿元,增幅15.31%;中汇合创公司营业收入2,362万元,同比增加2,321万元,增幅5,711.71%;中炬精工公司收入2,239万元,同比增加151万元,增幅7.22%;公司本部收入1,725万元,同比减少1.02亿元,减幅85.52%,主要原因是本部一季度物业出售收入减少。

净利润方面,一季度公司总部净利润-621万元,同比减少3,653万元,主要原因是物业出售收入减少;美味鲜公司净利润2.07亿元,同比增加5,234万元,增幅33.77%,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6亿元,同比增长4,707万元,增幅33.93%;中炬精工净利润94万元,同比减少18万元;中汇合创净利润1,086万元,同比增加992万,增幅1,060.16%。

公司总资产与净资产较期初分别减少1.19%与0.04%,主要原因是收购中汇合创少数股权所支付的溢价冲减资本公积所致。

3.6 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1)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2)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2. 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2) 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名称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陈琳

日期 2019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872 证券简称:中炬高新 公告编号:2019-029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

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二十四号——食品制造》第二十三条相关规定,现将广东美味鲜调味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味鲜”)2019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告如下:

一、2019年第一季度美味鲜主要经营数据:

单位:万元

1、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按产品类别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按销售模式分

3、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按地区分部分

二、2019 年第一季度美味鲜经销商变动情况:

单位:个

特此公告。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

公司代码:600872 公司简称:中炬高新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