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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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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江劲松、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水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何政武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合并资产负债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情况说明:

交易性金融资产:主要因公司实施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影响所致。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主要因公司实施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影响所致。

其他应收款:主要因本期支付土地竞拍保证金所致。

其他流动资产:主要因本期棕榈股份股权转让协议解除,收回股权转让款所致。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主要因公司实施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影响所致。

长期股权投资:主要因本期对棕榈股份投资变为权益法核算所致。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主要因公司实施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影响所致。

其他非流动资产:主要因本期对棕榈股份投资变为权益法核算所致。

预收款项:主要因本期无锡东方天郡和南京瑜憬湾项目预售房款增加所致。

递延所得税负债:主要因本期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项目公允价值增加所致。

其他非流动负债:主要因本期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项目公允价值增加所致。

其他综合收益:主要因公司实施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影响所致。

(2)合并利润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合并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2018年9月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现金收购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不超过3.55亿元人民币收购赖国传、张辉、林彦、丁秋莲、杨镜良和吴汉昌所持有的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棕榈股份,证券代码:002431)股份,合计75,523,702股(占棕榈股份总股本的比例为5.08%),股权转让方式为协议转让,以棕榈股份2018年9月3日收盘价5.08元/股为计价依据,确定以折让后的价格4.699元/股为转让价格。

2019年2月1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对赖国传等所持有的棕榈股份部分股权收购价格的议案》,经友好协商,双方同意对前述转让对价进行调整,调整后的价格为3.70元/股,调整后的股权转让价款合计为人民币279,437,697.40元。

2019年3月29日,上述交易涉及的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过户手续完成后,公司合计持有棕榈股份的股份数为176,523,702股,占其总股本的比例为11.87%。

(2) 2018年10月10日,公司发布《栖霞建设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的提示性公告(临2018-038)》,筹划收购吴桂昌、吴建昌、吴汉昌所持的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棕榈股份,证券代码:002431)5%到8%的股权,如上述收购股权事项完成后,公司将成为棕榈股份的控股股东,并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进而可能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2018年10月12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吴桂昌、吴建昌、吴汉昌签署投资框架协议的议案》,公司与吴桂昌等三人签署了《关于转让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5%至8%股份之股份转让框架协议》。框架协议签署后,公司依照协议相关条款的约定,向吴桂昌等三人支付预付价款1.8亿元人民币。

在筹划重大事项期间,公司就交易事项与相关各方进行充分协商,并对可行性等因素进行持续论证。因市场形势发生变化,结合公司自身的实际情况,经审慎考虑,公司决定终止筹划本次重大事项。

2019年2月1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解除与吴桂昌、吴建昌、吴汉昌签署的投资框架协议的议案》,公司将解除与吴桂昌等三人签署的投资框架协议,双方约定,吴桂昌等三人将于本解除协议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已收取的1.8亿元人民币预付价款返还给公司(不计息),并向公司支付补偿款1亿元人民币。2019年2月13日,公司发布了《栖霞建设关于终止筹划重大事项的公告(临2019-006)》。

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已收到吴桂昌等三人返还的1.8亿元人民币预付价款,并已收到前述补偿款73,338,758.29元人民币。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2019年第一季度经营情况

(1) 主要项目开工、竣工情况

单位:万平方米

(2) 主要项目销售及结转情况

单位:平方米

证券代码:600533 证券简称:栖霞建设 编号:临2019-018

债券简称:18栖建01 债券代码:143540

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19日以电子传递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4月26日在南京市龙蟠路9号兴隆大厦召开,董事会成员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实施,其它境内上市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

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要求编制财务报表。

公司根据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上述财政部相关文件的具体要求,调整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并自文件规定的日期开始正式执行。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内容详见《栖霞建设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临2019-019)。

三、关于申请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超短期融资券业务指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短期流动资金的需求情况,公司拟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15亿元),用以优化公司债务结构、降低资金成本。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内容详见《栖霞建设关于申请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临2019-020)。

特此公告。

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533 证券简称:栖霞建设 编号:临2019-019

债券简称:18栖建01 债券代码:143540

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新金融工具

准则预计将对公司2019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一定的影响。

● 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实质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概述

财政部于2017年3 月31日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一一金融工

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 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2017 年修订)》(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 号一一套期会计(2017年修订)》(财会[2017]9号),于2017年5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2017 年修订)》(财会[2017]14号)(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并要求境内上市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

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以下简称“财会[2018]15 号文”),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要求编制财务报表。

2019年4月26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依据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相关新会计准则、财会[2018]15 号文的具体要求,调整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并自文件规定的日期开始正式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一)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规定,金融资产由“四分类”改为“三分类”,要

求公司按照业务模式和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所持有的金融资产划分为“以摊余成

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同时在初始确认时,企业可以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当该类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应当转入留存收益。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衔接规定,公司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但应当对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进行追溯调整。公司于2019一季报起按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进行财务报告披露,不重述2018年比较期间数据,新旧准则转换将调整2019年期初留存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调整前后的合并报表相关科目对比如下表)。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预计将对公司2019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一定的影响。

单位: 元 币种: 人民币

(二)执行财会[2018]15号文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公司在财务报告中进行相应的披露并修改了财务报表中的列报。执行财会[2018]15号文仅对公司财务报表相关列报产生影响,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实质性影响。

三、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的变更,是严格依据财政部新金融工具

准则及财会[2018]15号文的具体会计准则和要求进行的合理有效的变更及调整,公司与审计服务机构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充分论证,并科学测算及评估了其对本公司会计核算及科目产生的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中,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预计将对公司2019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一定的影响,执行财会[2018]15号文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实质性影响。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整体及公司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严格依据财政部要求、变更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并自相关文件规定的日期开始正式执行。

独立董事认为:依照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和财会[2018]15号文的具

体要求,公司对相应的会计政策进行了变更。修订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现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和财

会[2018]15 号文的具体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有利于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此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严格依据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要求实施相关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533 证券简称:栖霞建设 编号:临2019-020

债券简称:18栖建01 债券代码:143540

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注册发行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15亿元)

● 债券期限:不超过 270天

● 该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超短期融资券业务指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短期流动资金的需求情况,公司拟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15亿元),用以优化公司债务结构、降低资金成本。2019年4月2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申请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发行方案

1、 发行人: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 发行规模:拟注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15亿元),具体发行规模将以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的金额为准;

3、 发行期限:不超过270天(含270天);

4、 发行利率:根据发行时市场供求情况和公司资信评级情况由公司与承销机构协商确定;

5、 募集资金用途:用于偿还金融机构借款;

6、 发行计划: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和市场情况,拟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有效期内分批发行;

7、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合格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

二、本次发行的授权事项

为保证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发行,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全权处理本次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时,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公司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注册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2、根据需要以及市场条件决定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具体条款、条件以及其他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主承销商、决定发行时机、发行额度、发行期限、发行方式、发行利率等。

3、签署与本次超短期融资券注册发行有关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注册发行申请文件、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件。

4、办理必要的手续,包括但不限于相关的注册发行登记手续。

5、依照适用的监管规则进行信息披露。

6、办理其他与本次注册发行有关的一切必要事项。

股东大会授权的有效期限自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批准及接受发行注册后实施,最终方案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为准。公司将在最近一次召开的股东大会上审议该项议案。

特此公告。

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533 证券简称:栖霞建设 编号:临2019-021

债券简称:18栖建01 债券代码:143540

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19日发出,会议于2019年4月26日在南京市龙蟠路9号兴隆大厦20楼会议室召开,全部3名监事出席了会议。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对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出具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监事会保证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和财会[2018]15号文的具体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有利于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此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严格依据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要求实施相关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4月27日

公司代码:600533 公司简称:栖霞建设

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1.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公司负责人赵欣、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范宝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质押情况说明:

截止目前国安集团累计向申万宏源证券质押215,450,000股。向哈尔滨银行质押130,000,000股。累积质押345,450,000股。国安投资向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质押股数为117,452,712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项目发生重大变化的分析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利润表构成项目发生重大变化的分析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现金流量表项目发生重大变化的分析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084 证券简称:*ST中葡 公告编号:临2019-026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9年4月26日(星期五)上午10:30,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在新疆乌鲁木齐市红山路39号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4月19日以电话、电邮和传真以及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11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1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葡股份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和《中葡股份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该议案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二、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长赵欣先生、董事杜军先生的辞职函。赵欣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法定代表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长职务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杜军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职务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赵欣先生与杜军先生辞职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李建一先生、张钰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一致。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葡股份关于变更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29号)。

该议案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葡股份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19-031号)。

该议案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一: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建一 男 汉族,1967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历任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信国安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国中海直总公司党委书记、副董事长兼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中信国安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董事长,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中信国安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执行董事。现任中信国安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董事长。

张钰 女 汉族,1986年5月出生,2011毕业于美国伊利诺伊大学香槟分校,硕士学历,经济学专业,2014-2015在三井住友银行北京分行任风控经理。现任中信国安集团有限公司法务。

证券代码:600084 股票简称:*ST中葡 公告编号:临2019-028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季度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四号一酒制造》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告如下:

一、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情况

1、按产品档次分类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2、按销售渠道分类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3、按地区分部分类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二、 公司 2019年第一季度经销商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酒类产品新增经销商7家,退出经销商7家,报告期末共有经销商194家,较2018年年末未出现变化。

特此公告。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084 证券简称:*ST中葡 公告编号: 临2019-029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董事的公告

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赵欣先生、董事杜军先生的辞职函。赵欣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法定代表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长职务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杜军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职务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赵欣先生、杜军先生辞职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截止本公告日,赵欣先生、杜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李建一先生、张钰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一致。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以上事项已经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赵欣先生和杜军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建一 男 汉族,1967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历任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信国安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国中海直总公司党委书记、副董事长兼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中信国安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董事长,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中信国安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执行董事。现任中信国安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董事长。

张钰 女 汉族,1986年5月出生,2011毕业于美国伊利诺伊大学香槟分校,硕士学历,经济学专业,2014-2015在三井住友银行北京分行任风控经理。现任中信国安集团有限公司法务。

证券代码:600084 证券简称:*ST中葡 公告编号: 临2019-030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辞职的公告

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赵欣先生的辞职函。赵欣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法定代表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长职务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的规定,赵欣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赵欣先生的辞职函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辞职后赵欣先生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截止本公告日,赵欣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尽快完成公司新任董事长的选举、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等相关工作。在选举产生新董事长之前公司将按照《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履行管理程序。

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赵欣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084 证券简称:*ST中葡 公告编号:临2019-031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5月1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5月17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红山路39号4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5月17日

至2019年5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1一12项议案已经公司于2019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13项议案已经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2019年4月27日披露在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内容。

2、特别决议议案:1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12、13.01、13.0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和证券帐户卡;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证券帐户卡。

(2)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持股凭证;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详见本公告附件1。

(3)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9年5月13日-5月16日(工作日9:30-13:30,14:30-18:30)

3、登记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红山路39号公司4楼证券投资部。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费用:出席会议人员食宿、交通费自理

2、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3、会议联系方式:

邮政编码:830002

联系人:张顺 杨轩

联系电话:(0991)8880740

传 真:(0991)8882439

特此公告。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5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公司代码:600084 公司简称:*ST中葡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