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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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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郭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珊珊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楠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货币资金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期归还到期的贷款;

(2)应收票据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票据背书方式支付采购款项较上期末减少;

(3)其他流动资产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增值税留抵税额较上期末减少;

(4)长期股权投资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期对凯盛安彩君恒药玻(安阳)有限公司注资;

(5)短期借款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期归还到期的贷款。

(1)财务费用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受汇率波动影响,本期实现汇兑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

(2)投资收益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河南省海川电子玻璃有限公司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

(3)其他收益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期收到出口信用保险补贴资金较上年同期增加;

(4)营业外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上期发生赔偿款,本期无。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期因光伏二厂窑炉停产销售收入减少,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购建固定资产等现金流出较上年同期增加;(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期偿还贷款较上期增加。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2.1 退城进园相关事项

公司正在推进退城进园相关工作,安阳市政府同意对公司搬迁事宜进行补偿,具体补偿方案以后续公司与政府相关部门签订的协议为准。

退城进园项目900t/d光伏玻璃原片及后加工生产线已于2018年8月在安阳市产业集聚区正式开工建设,目前处于建设阶段。公司与凯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光伏玻璃项目合作协议》开展900t/d光伏玻璃项目建设,由公司先行注册成立全资子公司。2019年1月,全资子公司河南安彩光伏新材料有限公司完成工商设立登记手续。

公司与凯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安阳市国控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药用玻璃项目合资协议》,拟开展中性硼硅药用玻璃项目建设。2019年1月,合资公司凯盛安彩君恒药玻(安阳)有限公司完成工商设立登记手续。

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7月25日、8月10日、2019年1月11日、1月17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3.2.2 起诉上海贵鑫事项

公司将部分贵金属交由上海贵鑫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贵鑫”)进行提纯加工,因上海贵鑫未按时交付为公司进行提纯加工的全部贵金属,为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2018年3月,公司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收到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受理通知书》。2019年1月,公司收到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调解书》(〔2018〕豫民初17号)。公司与加工合同对方上海贵鑫及为上海贵鑫交付公司贵金属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关联方自愿达成和解协议,由上海贵鑫于2020年底前分期向公司交付全部贵金属,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关联方承担连带责任,直至上海贵鑫履行义务完毕。公司将继续推进贵金属催收相关工作,切实维护公司及投资者权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23日、2019年1月25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3.2.3起诉新中原玻璃事项

公司为与郑州新中原玻璃制品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张洪海(公司收购海川电子玻璃有限公司20%股权的交易对手方)在超薄电子玻璃相关业务方面开展后续合作,拟向郑州新中原玻璃提供1.5亿元委托贷款,委托贷款期限为1年;贷款年利率为6.16%;按季付息,于每季度末月20日支付。新中原玻璃控股股东张洪海以其所持有的海川电子31%股权为该委托贷款提供担保,并且张洪海为该委托贷款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详见公司2015年3月3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临时公告相关内容)。

公司为防范风险,根据新中原玻璃财务状况及担保情况,分批向其提供委托贷款,2015年3月,公司向新中原玻璃发放了2,000万元委托贷款,张洪海以其持有的海川电子31%股权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新中原玻璃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第二季度利息,公司停止向其继续发放剩余1.3亿元委托贷款。为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2015年8月,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新中原玻璃按照已签订的《委托贷款合同》约定偿还全部已发放的贷款本金、利息或其他应付款项,要求处置抵押物,保全公司权益。

2016年3月,法院开庭审理了该案件。2016年4月,公司收到河南省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郑州高新区法院”)民事判决书,判决我公司胜诉。张洪海不服该案一审判决,向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期间,2016年9月,上诉人张洪海自愿申请撤回上诉,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予以准许,并下发了民事裁定书,准许上诉人张洪海撤回上诉,一审判决自该民事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郑州高新区法院在2016年10月受理公司申请强制执行后,于2016年11月19日出具执行裁定书,并轮候冻结张洪海持有海川电子31%股权,我公司拥有海川电子31%股权优先受偿权。

2019年4月,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对海川电子35%股权(包含质押给我公司31%股权在内)发出网络司法拍卖公告。公司将持续关注该案件执行事宜并采取积极协调等举措,推进公司案件执行进程,维护公司权益。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207 证券简称: 安彩高科 编号:临2019一020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季度光伏玻璃业务

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分行业信息披露指引《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一号一一光伏》及《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现将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光伏玻璃业务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光伏玻璃经营数据较上年同期减少的主要原因为公司光伏玻璃二厂窑炉于2018年11月停止运行,以及受政策影响光伏玻璃产品售价下降等。

二、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特此公告。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207 证券简称: 安彩高科 编号:临2019一021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及注销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安彩高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35号)核准,公司于2013年5月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25,0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4.0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00,75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99,250万元。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存放及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与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份的保荐人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光大银行郑州会展支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于2013年5月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于2013年5月9日予以公告。2015年12月1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85),由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证券”)担任公司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承接持续督导保荐工作,并与国金证券、中原证券及光大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16年12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9,581万元对控股子公司河南安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彩能源”)进行增资,安彩能源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并与公司、国金证券、中原证券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开立情况如下:

三、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2018年12月,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50万方液化工厂项目作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终止安彩能源榆济线对接工程项目作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50万方液化工厂项目作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来实施,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9,773.81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意终止安彩能源榆济线对接工程项目作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来实施,并将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南安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9,602.86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18年12月,公司根据募集资金变更情况,分别与国金证券、中原证券及光大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与安彩能源、国金证券、中原证券、中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

截至2019年4月25日,安彩高科募集资金专户(账号:77300188000082524)、安彩能源募集资金专户(账号:8111101011900494993)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使用完毕,两个募集资金专户中结转的利息已转入流动资金账户。为便于账户管理,已完成两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工作,并将账户注销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主办人。

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账户对应的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也随之终止。

特此公告。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7日

公司代码:600207 公司简称:安彩高科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陈念慈、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庄海燕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傅艳波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陈念慈先生股票限售:董监高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应当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交易性金融资产:本期适用新金融工具准则,将原计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股票重分类至交易性金融资产。

2、其他流动资产:本期期末余额较上年度末增加111.30%,主要系本期末留抵税额增加。

1、财务费用: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346.18%,主要是本期存款资金增加及收益率提高。

2、资产减值损失: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175.45%,主要是本期坏账计提增加。

3、投资收益: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121.86%,主要是本期联营企业利润减少。

4、其他收益: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666.52%,主要是本期收到政府补助增加。

5、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本期适用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允价值变动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现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6、所得税费用: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46.18%,主要是本期利润总额增加。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一期员工持股:

2016年4月8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16年5月5日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根据草案内容对本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同意参与本次计划的公司副总监及以上人员和个别核心骨干等共计15人实施了员工持股计划。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已于2017年9月9日解除锁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共持有股份3,216,900股(占总股本比例为0.7832%),截止本报告公告日减持了2,849,000股(占总股本比例为0.6936%),剩余股份数为367,900股(占总股本比例为0.0896%)。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减持严格按照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和《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操作执行。

2019年4月11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24个月,即延长至2021年9月8日。

第二期员工持股:

2018年4月12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18年5月8日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根据草案内容对本公司不超过110位优秀奋斗者实施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

2018年6月19日到7月11日期间,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已通过集合竞价在二级市场购买本公司股票346,700股,成交金额5,384,944.40元,成交均价为15.532元/股,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已完成公司股票购买,并于2018年7月13日在上交所网站披露完成股票购买的公告,上述购买的股票将按照规定予以锁定,锁定期为该公告披露之日起36个月。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1116 公司简称:三江购物 公告编号:临-2019-018

三江购物俱乐部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一季度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江购物俱乐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五号一一零售》、《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公司2019年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公司2019年一季度门店变动情况

1.开业门店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又新开1家门店(青枫雅苑)。

2.关闭门店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又关闭1家门店(党山)。

二、已签约,待开业的门店

注:本表的部分字段为暂定或预计,根据实际情况可能会作些调整,提请投资者注意。

三、2019年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

本公告之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

特此公告。

三江购物俱乐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7日

公司代码:601116 公司简称:三江购物

三江购物俱乐部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1.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公司负责人费屹立、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沈伟荣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薛群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1)应付职工薪酬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支付上年度奖金所致。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1)营业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司下属房产板块本期比去年同期减少项目收入结转所致;

(2)营业成本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司下属房产板块本期比去年同期减少营业收入相应营业成本减少所致;

(3)税金及附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司下属房产板块本期比去年同期减少营业收入相应税金及附加减少所致;

(4)研发费用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司下属印刷包装板块子公司本期增加研发投入所致;

(5)其他收益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期比去年同期增加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所致;

(6)投资收益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比去年同期增加投资理财收益所致;

(7)营业利润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司下属房产板块本期比去年同期减少项目收入结转相应减少营业利润,同时公司投入的新项目尚未实现规模销售,目前处于亏损状态;

(8)营业外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期比去年同期减少计入营业外收入的政府补助所致;

(9)利润总额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司下属房产板块本期比去年同期减少项目收入结转相应减少利润总额,同时公司投入的新项目尚未实现规模销售,目前处于亏损状态;

(10)所得税费用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司下属房产板块本期比去年同期减少利润相应减少所得税费用;

(11)净利润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司下属房产板块本期比去年同期减少项目收入结转相应减少净利润,同时公司投入的新项目尚未实现规模销售,目前处于亏损状态;

(12)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司下属房产板块本期比去年同期减少项目收入结转相应减少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时公司投入的新项目尚未实现规模销售,目前处于亏损状态;

(13)少数股东损益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司下属部分控股子公司本期比去年同期减少净利润所致。

2019年1-3月合并报表现金流量表显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799.33万元,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937.71万元,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475.08万元。其中: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去年同期增加9,249.77万元,主要是本期比去年同期增加房地产项目预收房款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去年同期增加3,706.61万元,主要是本期比去年同期减少购建房屋及设备支出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基本与去年同期持平。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836 证券简称:界龙实业 编号:临2019-023

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第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第五次董事会通知于2019年4月15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发出,通知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2019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董事应到9人,实到9人;监事会成员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费屹立先生主持,经充分讨论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往来情况》报告,确认公司不存在公司第一大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836 证券简称:界龙实业 编号:临2019-024

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第五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第五次监事会通知于2019年4月15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发出,通知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2019年4月25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监事应到3人,实到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长马凤英女士主持,会议经过充分讨论,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并对该报告发表书面审核意见,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经营状况和成果,报告所反映的财务会计数据真实、完整。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往来情况报告》,确认公司不存在第一大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七日

公司代码:600836 公司简称:界龙实业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