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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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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99版)

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及相关解读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项目的列报及附注项目进行了调整,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未产生重大影响,同时要求金融企业根据经营活动的性质和要求,比照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调整。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

公司根据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及相关解读和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编制了2018年度财务报表,并按规定重述了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将收到的个税手续费返还从“营业外收入”调整至“其他收益”,调整金额为5,333,100.70元。

(三)金融企业财务报表格式变更及影响

金融企业财务报表格式对财务报表项目的列报及附注项目进行了调整,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未产生重大影响。

根据规定,公司于2019年1月1日起参照金融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要求编制财务报表,无需重述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根据财政部新颁布或者修订的相关文件规定,对本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并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对公司财务数据、经营情况造成重大影响,符合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1108 证券简称:财通证券 公告编号:2019-017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2019年4月25日,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一)组合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根据公司会计政策,公司按照融资融券余额的0.5%计提融资融券业务减值准备;按照约定购回及股票质押余额的1%计提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业务及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减值准备;按照账龄的一定比例,计提应收款项减值准备。

本年度,由于融资融券及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规模缩减,公司拟分别冲回相应的减值准备折合人民币2,044.74万元和915.02万元;由于按组合计提的应收款项变动及收回以前年度核销或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之应收款,公司拟冲回相应的减值准备折合人民币390.18万元。

(二)单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本年度,公司拟单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1.融出资金

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融出资金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账面价值和预计可收回金额之间的差额拟单项计提减值准备人民币845.49万元,主要涉及的股票有三安光电(600703)、银江股份(300020)、投融长富(0850.HK)和闽信集团(0222.HK)。

2.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公司对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中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拟单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折合人民币7,158.40万元,主要涉及的质押股票为金一文化(002721.SZ)和金新农(002548.SZ)。

(1)融入方以股票金一文化为质押物,在公司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截止2018年12月31日的融资规模为人民币11,328.00万元。因融入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在期限内履行回购义务,构成违约,存在减值迹象,应当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经测算,拟按照账面价值和预计可收回金额之间的差额单项计提减值准备人民币6,796.80万元。

(2)融入方以股票金新农为质押物,在公司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截止2018年12月31日的融资规模为人民币904.00万元。因融入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在期限内履行回购义务,构成违约,存在减值迹象,应当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经测算,拟按照账面价值和预计可收回金额之间的差额单项计提减值准备人民币361.60万元。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根据公司会计政策,如果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发生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的,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应计提减值准备。一般情况下,对单项投资的公允价值低于其持有成本的50%(含50%)或单项投资的公允价值持续低于其持有成本12个月(含12个月)以上,公司认为其发生减值。经测算,公司本年度拟对持有的股票、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单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人民币15,011.09万元。

(1)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持有的“中山财通2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投资成本为15,000.00万元,该资产管理计划所投资企业经营情况恶化及增信措施失效,存在减值迹象,应当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经测算,拟按照账面价值和预计可收回金额之间的差额单项计提减值准备人民币9,640.00万元。

(2)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持有“渤海信托恒利丰关山投资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B类优先份额投资成本为3,000.00万元。该信托计划最终还款来源发生困难且其他增信措施失效,造成该信托计划无法按时付息,存在减值迹象,应当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经测算,拟按照账面价值和预计可收回金额之间的差额单项计提减值准备人民币2,550.77万元。

(3)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持有“西部证券朝阳19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投资成本为1,550.00万元。该定向资产管理计划所投资企业因环保政策变化等原因,处于停产整顿状态,存在减值迹象,应当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经测算,拟按照账面价值和预计可收回金额之间的差额单项计提减值准备人民币789.66万元。

(4)公司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投资硅谷天堂(833044.OC),成本为4,848.00万元。该投资因硅谷天堂股价大幅下跌,存在减值迹象,应当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经测算,拟按照账面价值和预计可收回金额之间的差额单项计提减值准备人民币4,184.90万元。公司已于2017年度计提减值准备人民币4,135.35万元,2018年度拟追加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人民币49.55万元。

(5)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持有新三板股票,投资成本为4,366.18万元。该等投资因股票价格大幅下跌,存在减值迹象,应当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经测算,拟按照账面价值和预计可收回金额之间的差额单项计提减值准备人民币1,981.11万元。

4.其他

(1)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中持有的债券“16申信01”因发生违约风险,应收利息人民币204.00万元预计无法收回,拟对该笔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人民币204.00万元。

(2)公司其他应收款中金额为人民币1,600.00万元的非标债权投资因标的公司经营恶化,存在减值迹象。经测算,拟按照账面价值和预计可收回金额之间的差额单项计提减值准备人民币985.98万元。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18年度针对上述事项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共计折合人民币20,855.02万元,减少公司2018年度利润总额折合人民币20,855.02万元,减少公司2018年度净利润折合人民币15,787.92万元。

三、董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基于谨慎性原则,已公允地反映了公司实际资产状况、财务状况。

四、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依据充分,决策程序规范,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实际资产状况、财务状况,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监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程序合法,依据充分,审慎客观,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实际资产状况、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1108 证券简称:财通证券 公告编号:2018-018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预计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重要内容提示:

● 本关联交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不会构成公司业务对关联人的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没有损害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经证监会批准从事证券业务,依法开展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证券承销与保荐等有关业务,交易对手和服务对象包含公司的关联方。为做好关联交易管理工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规定,公司对2018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梳理,并对2019年度可能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预计,具体情况如下:

一、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统计确认

1.提供代理买卖证券服务

公司部分关联方在公司下属证券营业部开设证券账户,公司为其提供代理买卖证券服务,收取的交易佣金及手续费情况如下:

2018年5月,因浙江省财务开发公司收购浙江省协作大厦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浙江潮王大酒店有限公司股权作为公司关联方,上述关联交易的金额仅含5月至12月的发生额。

除上述关联方外,部分非外部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司开设证券账户购买理财产品,不存在股票交易行为;部分外部董事、董监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直接或间接控制本公司的法人的董监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在本公司开设证券账户进行股票交易。

2.出租交易席位

关联方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租用公司的部分交易席位,作为其管理的基金在交易所进行交易的专用席位,并按照交易量向公司支付佣金。公司2018年向财通基金收取交易佣金及手续费合计5,743,758.37元。

3.代销关联方金融产品

公司为关联方代理销售其发行的证券投资基金等金融产品,相关代销收入情况如下:

4.接受期货交易服务

公司及子公司在关联方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开设了一般法人机构和特殊法人机构的期货账户,进行期货交易。公司及子公司向关联方永安期货支付的手续费佣金如下:

5.向关联方出售金融产品

公司及子公司向关联方出售资产管理计划产品及基金。期末各关联方持有由公司或子公司募集设立的资产管理计划产品及基金的份额如下:

上表中“月月福”为财通证券月月福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简称;“财通鑫管家”为财通资管鑫管家货币市场基金的简称;“创信120号(一期)”为财通证券资管创信120号(一期)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简称;“财通资管积极收益”为财通资管积极收益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简称;“财运连连季季红”为财运连连一季季红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限定性)的简称;“润富3号”为财通证券资管润富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简称;“财智119号”为财通证券资管财智119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的简称;“财智207号”为财通证券资管财智207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的简称;“财鑫90号”为财通证券资管财鑫90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的简称;“财鑫91号”为财通证券资管财鑫9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的简称;“通鼎青马1号”为财通证券资管通鼎青马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的简称;“财智325号”为财通证券资管财智325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的简称;“财通资管睿智”为财通资管睿智 6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简称。

6.向关联方购买金融产品

期末,公司及子公司持有关联方作为管理人募集设立的金融产品如下:

7.提供中间介绍服务

公司证券营业部为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中间介绍服务(简称IB业务),2018年确认IB业务收入8,149,469.29元。

8.接受关联方担保

2014年9月,公司与控股股东浙江省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简称“浙江金控”)签订《担保合同》,约定浙江金控为公司发行的15亿元公司债券的到期兑付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债券存续期5年。公司每年按发行规模的0.5%向浙江金控支付担保费用。2018年,公司赎回公司债13.3096亿元,列支相关担保费为3,413,238.99元。

9.提供承销业务和财务顾问服务

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承销业务和财务顾问服务,收取的承销费和财务顾问费如下:

10.提供管理服务

公司的子公司财通资本及其子公司为关联方提供管理服务,2018年确认的管理费收入如下:

11.接受咨询服务

本期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为本公司提供咨询服务,公司确认了咨询费90,000.00元。

12.发售收益凭证

浙江省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浙江金控投资有限公司认购本公司发行的收益凭证,本期确认的利息支出为50,843,502.56元;浙江股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认购本公司发行的收益凭证,本期确认的利息支出为2,515,479.45元。

13.联建办公大楼

2013年度,公司、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和双冠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合作购买杭州翠苑单元B1/B2-10-2地块用于联建办公楼,三方出资比例分别为35%、30%和35%。截至2018年12月31日,该办公大楼仍在建中。

2018年,公司发生的上述关联交易均基于公司日常业务经营所产生,有助于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上述关联交易的价格参考市场价,定价合理、公平,不存在损害公司非关联方股东及公司利益的情况;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二、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一)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开展的需要,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公司主要关联方2019年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作如下预计:

(二)主要关联方及关联关系情况

1.控股股东

浙江省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简称“浙江金控”)是本公司的直接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股权比例32.25%。浙江金控注册资本1,200,000.00万元,主要经营范围金融类股权投资、政府型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与资产管理业务。

2.其他关联方

(1)关联法人

除上述控股股东外,关联法人包括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以及由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由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由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中国证监会、上交所或者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导致公司利益对其倾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包括持有对公司具有重要影响的控股子公司10%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等。

(2)关联自然人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上述人员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年满18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直接或间接控股公司的法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中国证监会、上交所或者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导致公司利益对其倾斜的自然人,包括持有对公司具有重要影响的控股子公司10%以上股份的自然人等。

三、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及依据

在日常经营中发生上述关联交易时,公司将严格按照价格公允的原则与关联方确定交易价格,定价参照市场化价格水平、行业惯例、第三方定价确定。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1. 上述关联交易,均因公司日常业务经营所产生,将有助于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

2. 上述关联交易的定价参考了市场价格进行,定价合理、公平、不存在损害公司非关联方股东及公司利益的情况;

3. 在日常交易过程中,本公司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完全独立决策,不受关联方控制。因此,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经营活动中产生的正常交易行为,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良影响。

五、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18年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预计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待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就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已事前审议并认可了《关于预计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对该议案和《关于确认2018年关联交易的议案》出具了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2018年发生的关联交易及2019年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基于公司日常业务经营所产生,将有助于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上述关联交易的价格参考市场价,定价合理、公平,不存在损害公司非关联方股东及公司利益的情况;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没有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公司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董事会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我们对2018年关联交易情况无异议,并同意公司关于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1108 证券简称:财通证券 公告编号:2019-019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龚方乐先生不再担任董事职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近日,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提议龚方乐同志免职的函》(浙政函〔2019〕47号)文件。根据工作需要,浙江省人民政府提议龚方乐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董事长、董事职务。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龚方乐先生不再担任董事职务的议案》,同意龚方乐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董事长(因未取得副董事长任职资格未实际履职)职务,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会议同意龚方乐先生不再担任董事职务,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龚方乐先生不再担任董事职务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产生不良影响。龚方乐先生在任职董事职务期间,忠实、勤勉地履行了职责,公司及董事会对其多年来的辛勤工作和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1108 证券简称:财通证券 公告编号:2019-020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5月20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杭州市上城区解放路226号新侨饭店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5月20日

至2019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9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已于2019年4月27日刊登于本公司信息披露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6、7、8、9.00(即9.01、9.02、9.03、9.04、9.05、9.06、9.07、9.08、9.09、9.10、9.11)、10。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1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6、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浙江省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浙江天堂硅谷银嘉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泊尔集团有限公司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19年5月13日至2019年5月14日,具体为每工作日的上午9:00至11:30, 下午13:00至17:00。

(二)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庄彤 何干良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杭大路15号嘉华国际商务中心 邮政编码:310007

联系电话:0571-87821312 传 真:0571-87823288

(三)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亲自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

4.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 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

5.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通过传真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传真上注明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3.参会代表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证券账户卡原件,以备律师验证。

特此公告。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公司代码:603699 公司简称:纽威股份

公司代码:603809 公司简称:豪能股份

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王保庆、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凌蕾菁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洪利清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1.5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保庆

日期 2019年4月26日

一、重要提示

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1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2 公司负责人向朝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鲁亚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鲁亚平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3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1.1 资产负债表项目

3.1.2 利润表项目

3.1.3 现金流量表项目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向朝东

日期 2019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