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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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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雅运纺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竞得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的更正公告

2019-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37版)

案》;

7、审议《关于全资子公司东兴证券(香港)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境外发行美元债的议案》;

8、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时,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择机发出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相关通知。

本次会议听取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2018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特此公告。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1198 证券简称:东兴证券 公告编号:2019-026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9年4月25日在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公司第一会议室现场召开,应参会监事5名,实际参会监事5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秦斌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审阅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审计报告及专项报告》、《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合规报告》、《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关联交易专项审计报告》、《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重大关联交易内部专项审计报告》、《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全面风险管理审计报告》。

本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5名监事同意,0名监事反对,0名监事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二、会议以5名监事同意,0名监事反对,0名监事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三、会议以5名监事同意,0名监事反对,0名监事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了现金分红决策程序,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内外部因素、公司现状、发展规划、未来资金需求以及股东的整体和长远利益,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5名监事同意,0名监事反对,0名监事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年报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监管机构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投资者可查询详细内容。

五、会议以5名监事同意,0名监事反对,0名监事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全文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投资者可查询详细内容。

六、会议以5名监事同意,0名监事反对,0名监事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会议以5名监事同意,0名监事反对,0名监事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监管机构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投资者可查询详细内容。

特此公告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1198 证券简称:东兴证券 公告编号:2019-028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2019年度预计关联交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2019年度预计关联交易均客观、公允、交易条件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的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2019年4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关联交易情况及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3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实际参与表决董事共9名。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就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2018年与关联方发生的包括提供服务、接受关联方出让资产使用权、共同投资、借款等在内的日常关联交易,未超过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相关议案范围;除前述之外,公司2018年新发生的其他关联交易已按照《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前述关联交易行为是公允的、合理的,关联交易的价格未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则、《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规定。

(2)公司2019年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及往来,符合公司实际需要,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发展,且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3)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关联交易情况及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时,审议程序合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该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递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3、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二)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1、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注①:该借款利息支出系公司通过银行间同业拆借的方式累计从中国东方拆入资金35.00亿元的利息支出。

注②:借款利息系公司全资子公司东兴香港向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借款16亿港币且到期后续借6亿元港币所产生借款利息。

注③:卖出回购金融资产利息支出系公司通过银行间质押式回购的方式累计从中国东方借入资金290,035万元的利息支出。

注④:卖出回购金融资产利息支出系公司通过银行间质押式正回购的方式累计从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入资金184,240万元,利息支出254,964.11元;通过银行间买断式正回购的方式累计从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入资金636,156,903.32万元,利息支出63,603.81元。

注⑤:公司在二级市场从非关联方中买入18邦信02,面值1.6亿元。

2、关联方共同投资情况

(1)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作为委托人与本公司关联方东方邦信置业有限公司、宁波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投资本公司管理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总规模14.99亿元,其中东方邦信置业有限公司投资10亿元认购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宁波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投资2.6亿元认购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本年度无新增投资。本公司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2.39亿元认购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本年度实现自有资金投资收益为18,299,930.04元。

(2)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作为委托人与本公司关联方北京东银融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投资本公司管理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总规模人民币15,233.88万元,其中北京东银融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人民币15,000万元认购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本年度无新增投资。本公司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233.88万元认购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自有资金取得的投资收益为-5,616.47元,管理费为人民币734,260.80元。

(3)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作为委托人与本公司关联方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投资本公司管理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总规模8.9亿元,其中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投资人民币7.6亿元认购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本年度无新增投资。本公司自有资金出资1.3亿元认购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自有资金取得的投资收益为1,241万元,收取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管理费721万元。

(4)中国东方下属合伙企业上海嘉贯添鉴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认购公司全资子公司东兴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参与管理的私募股权基金“上杭兴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亿元有限合伙份额,东兴资本认缴2.97亿元份额,实缴1亿元。

(5)公司全资子公司东兴证券(香港)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向其控股子公司东兴证券(香港)有限公司增资6亿元港币,关联方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放弃同比例增资,东兴香港持股比例由70%升至94.52%。

(6)公司全资子公司东兴证券投资有限公司退出关联方东方邦信金融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股权投资,收回股权投资款本金18,333万元。

3、其他关联交易

(1)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纳入合并范围的集合计划购买本公司关联方大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的集合信托计划共计54,310万元。

(2)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作为管理人、本公司关联方中国东方作为原始权益人,于2018年5月发行“如日2018年第一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发行规模115.66亿元(优先级总计109.88亿元、次级总计5.78亿元),中国东方认购优先级及全部次级共计约12.39亿元。

(3)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作为管理人、本公司关联方中国东方作为原始权益人,于2018年11月发行“如日2018年第二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发行规模67.23亿元(优先级总计65.90亿元、次级总计1.33亿元),中国东方认购全部次级共计1.33亿元。

(4)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作为管理人、本公司关联方中国东方作为原始权益人,于2018年12月发行“煦日2018年第一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发行规模48.28亿元(优先级总计41.52亿元、次级总计6.76亿元),中国东方认购优先级及次级共计约2.41亿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东方”)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145,460.05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2.74%,系本公司的控股股东。

中国东方成立于1999年10月27日,法定代表人为吴跃,住所为北京市阜成门内大街410号,注册资本为682.43亿元。经营范围:收购、受托经营金融机构不良资产,对不良资产进行管理、投资和处置;债权转股权,对股权资产进行管理、投资和处置;对外投资;买卖有价证券;发行金融债券、同业拆借和向其他金融机构进行商业融资;破产管理;财务、投资、法律及风险管理咨询和顾问;资产及项目评估;经批准的资产证券化业务、金融机构托管和关闭清算业务;非金融机构不良资产业务;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中国东方控制的其他关联方主要包括:中华联合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邦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东兴投资控股发展有限公司、东富(天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东方前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东方邦信融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大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东方邦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浙江融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东银发展(控股)有限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二)其他关联方

1、关联自然人: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以及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东方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自然人为本公司的关联自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年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

2、其他关联法人:其他关联法人包括关联自然人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以及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2019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公司预计2019年度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定价政策如下表所示:

2、预计2019年度公司与其他关联方不存在重大关联交易。

四、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和依据

1、资产管理业务服务。按照资产管理合同约定的管理费和业绩报酬标准收取,参照市场可比服务收费水平定价。

2、投资银行服务:承销保荐服务、财务顾问服务、投资顾问服务根据合同约定,参照市场同类产品收费水平定价。

3、经纪业务及代销金融产品收入。席位佣金收入,参照市场上同类基金的佣金费率定价;代销金融产品收入参照同类产品收费水平定价。

4、存款收入。参照金融行业同业存款利率定价。

5、借入资金利息支出:参照金融行业同业贷款利率、同类型产品发行利率定价。

6、担保服务支出:参照市场可比交易定价。

7、购买产品销售服务、财务顾问、咨询及保险服务:参照同类产品销售服务、财务顾问、咨询及保险产品的收费标准支付。

8、房屋租赁及物业支出:按照相同地段市场的房屋租赁价格水平确定。

9、共同投资:参考市场可比产品收益率确定。

10、证券和金融产品、资产:参考市场可比产品、资产收益率确定。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按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定价原则合理、公平,不存在损害公司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是互利双赢的平等互惠关系,不存在损害公司权益的情形。

(二)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均系公司正常业务运营所产生,有助于公司业务的开展,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力。

(三)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未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公司预计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1198 证券简称:东兴证券 公告编号:2019-029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境外发行美元债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年4月25日,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东兴证券(香港)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境外发行美元债的议案》。为配合经营战略规划,拓宽中长期资金来源,公司拟以全资子公司东兴证券(香港)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的特殊目的实体东兴启航有限公司作为发行主体,在境外发行规模不超过5亿元的债券,期限不超过5年(以下简称“本次债券”,本次债券的发行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本次发行安排如下: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一)发行主体:东兴启航有限公司Dongxing Voyage Company Limited;

(二)发行规模:不超过5亿美元等值的美元债券(具体规模根据发改委备案额度和市场情况确定);

(三)发行利率:根据市场情况确定;

(四)发行期限:不超过5年;

(五)发行方式:仅S规则发行;

(六)还本付息安排:每半年付息一次,债券到期时一次性偿还本金;

(七)增信措施:公司为本次债券的全部偿付义务提供无条件及不可撤销的保证担保,同时公司就该笔担保将按照《跨境担保外汇管理规定》(汇发〔2014〕29号)等国家外汇管理有关规定的要求办理登记手续;

(八)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发行募集的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主要为偿还债务及拓展新业务;

(九)债券上市:在香港交易所/新加坡交易所上市;

(十)决议有效期:本次发行的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

二、本次发行的授权事项

为提高本次发行工作的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由公司董事会(转而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专门人员),全权决定和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确定本次发行的具体条款、条件和其他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发行规模、期限、发行价格、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契约承诺、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是否设置回售条款或赎回条款、评级安排、担保事项、还本付息的期限、在股东大会批准的用途范畴内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安排等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

(二)批准、修改并签署所有必要的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发行的招债书、承销协议、契约及其他相关协议;各种公告及其他需披露文件;

(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其他事项,包括但不限于聘请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发行的审批事项,办理发行、债权债务登记及交易流通等有关事项;

(四)签署并执行所有与本次债券发行和上市申请相关文件;

(五)如监管部门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依据监管部门意见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六)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境内外披露事宜;

(七)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以上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之日止。

三、本次发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发行事宜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有关情况。

四、本次发行需办理的其他手续

公司正在就本次发行在发改委办理企业借用外债进行备案登记手续。其他有关手续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办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1198 证券简称:东兴证券 公告编号:2019-030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境外发行美元债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东兴启航有限公司(Dongxing Voyage Company Limited)

本次担保金额:本次债券的全部偿付义务(不超过5亿美元债券本金及利息、相关溢价(主要是提前赎回债券时产生)及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发债相关的律师费、承销费、托管费等费用)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9年4月25日,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东兴证券(香港)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境外发行美元债的议案》。为配合经营战略规划,拓宽中长期资金来源,公司拟以全资子公司东兴证券(香港)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香港”)的特殊目的实体东兴启航有限公司作为发行主体,在境外发行规模不超过5亿元的债券,期限不超过5年,公司为本次债券的全部偿付义务提供无条件及不可撤销的保证担保。

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有关情况。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为东兴香港为发行美元债在英属处女群岛设立且100%控股的一家特殊目的离岸公司。

1、公司名称:东兴启航有限公司(Dongxing Voyage Company Limited)。

2、公司注册地:英属处女群岛(BVI)。

3、授权资本:1美元。

4、董事:兰文。

5、最新信用评级:无。

6、与公司关联关系:被担保人为东兴香港全资子公司,为公司境外间接全资附属公司。

7、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状况:被担保人为特殊目的公司,仅用于配合东兴香港发行境外美元债,并不开展其他业务。截至2019年3月31日,被担保人的资产为内部应收款3亿美元,负债为3亿美元及应付利息9万美元。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为本次债券的全部偿付义务提供无条件及不可撤销的保证担保。公司尚未签署担保协议。公司就该笔担保将按照《跨境担保外汇管理规定》(汇发〔2014〕29号)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办理登记手续。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境外发行美元债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9)。

本担保不提供反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被担保人为公司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公司对其具有绝对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本次发行募集的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主要用于东兴香港偿还债务及拓展新业务,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无担保。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1198 证券简称:东兴证券 公告编号:2019-031

债券代码:122353 债券简称:14东兴债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债券担保人财务报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4月7日发行的“2014年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债券”(债券简称“14东兴债”),由中债信用增进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现将担保人中债信用增进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审计报告(经审计)予以披露,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4月2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中债信用增进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审计报告》。

“14东兴债”已于2019年4月7日兑付完毕,中债信用增进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担保责任履行完毕。

特此公告。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1198 证券简称:东兴证券 公告编号:2019-033

债券代码:150341 债券简称:18东兴F2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一兑付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6日发行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一(以下简称“本期债券”)。本期债券发行总额为人民币10亿元,票面利率为4.80%,期限为1年期。本期债券兑付日期为2019年4月26日,兑付资金发放日为2019年4月26日。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17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一2019年本息兑付和摘牌公告》)。

2019年4月26日,公司兑付完成债券本金总额1,000,000,000.00元,兑付利息总额为48,000,000.00元。

特此公告。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7日

(上接38版)

(2)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有权对上述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如发现违规操作情况可提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停止该投资。

五、专项意见说明

1、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理财产品,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时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行为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发展和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因此,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2,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较低、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

2、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实施,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32,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较低、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

3、 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较低、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要求。保荐机构同意拉芳家化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较低、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630 证券简称:拉芳家化 公告编号:2019 - 025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部分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对搁置时间超过一年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和“日化产品(洗发水、沐浴露)二期项目”进行了重新论证,决定拟暂缓实施“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和“日化产品(洗发水、沐浴露)二期项目”。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拉芳家化”)于2019年4月26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35号”文《关于核准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3,600,000.00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18.3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01,804,000.00元,扣除承销费38,246,050.80元及保荐费用3,180,0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到账金额为人民币760,377,949.20元。

该募集资金业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广会验字[2017]G14024490360号”《验资报告》。

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详见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广会专字[2019]G18033850065号”《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二、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较慢的原因

截至2018年末,公司募投项目中“日化产品(洗发水、沐浴露)二期项目”和“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实施进度较慢,存在搁置时间超过1年的情形,具体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日化产品(洗发水、沐浴露)二期项目”实施进度较慢的主要原因系:由于日化产品的生产工艺和技术水平不断提升,公司需相应调整该项目生产厂房的设计;同时,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在同一地址一一安徽省滁州市苏滁现代产业园建设的“日化产品(洗发水、沐浴露)一期项目”尚在建设中,该自有资金建设项目达产后,公司相关产品的产能利用率等仍有待观察,为确保募投项目实施的经济效益,“日化产品(洗发水、沐浴露)二期项目”尚未投入建设。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实施进度较慢的主要原因系:近年来,随着互联网技术快速向消费品行业渗透,日化行业的营销理念、销售渠道呈现向多元化方向发展的趋势,尤其是基于互联网的综合类、垂直类电商等线上渠道高速发展,对包括日化用品在内的传统销售渠道造成了较大的冲击;同时,近年来房地产价格较快上涨,导致投入营销办事处建设、陈列建设等费用所需的资金规模与预期有较大差距。因此,公司管理层紧密关注零售市场发展趋势和行业变化格局,谨慎推进项目建设。

三、对进度较慢的募投项目进行重新论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第三章第四条规定:募投项目搁置时间超过1年的,上市公司应当对该募投项目重新进行论证,决定是否继续实施该项目。因此,公司对“日化产品(洗发水、沐浴露)二期项目”和“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进行了重新论证。

(一)日化产品(洗发水、沐浴露)二期项目

1、项目实施的有利因素

(1)产品市场容量潜力巨大

洗护产品在国内大部分地区基本普及,开始进入稳定增长阶段,但未来随着人们生活品质的提高,洗护产品仍有较大发展空间。从洗发水使用量来看,我国人均洗发水使用量仅为日本或美国的1/5左右,同时随着消费习惯的改变以及收入水平的提升,洗发水和沐浴露市场容量潜力巨大。

(2)公司在品牌、技术和营销等方面具有竞争优势

首先,公司旗下 “拉芳”、“美多丝”、“雨洁”、“缤纯”、“圣峰”等核心品牌,凭借多年在洗护市场中的稳定表现赢得广大消费者的认可,并荣获“广东省著名商标”、“广东省名牌产品”等荣誉。其次,公司在行业内始终处于技术领先地位,产业化能力较强,特别是在洗发水领域,公司已取得多项发明专利,为本项目的开展提供了充足的技术储备。最后,经过多年积累,公司的营销网络体系已覆盖全国大部分省、直辖市、自治区,为产品销售奠定了市场基础。

2、项目实施的不利因素

(1)市场竞争加剧

日化市场尤其是洗护市场产品品牌数目繁多,品牌概念层出不穷,市场竞争较激烈。面对来自国内外诸多品牌的价格战、广告战,日化行业展现出更加激烈的竞争态势。倘若公司不能准确把握市场需求或产品定位不清晰,可能会导致公司品牌价值受损,盈利能力下降,从而影响公司业绩。

(2)不能顺利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在同一地址一一安徽省滁州市苏滁现代产业园建设的“日化产品(洗发水、沐浴露)一期项目”尚在建设中,该自有资金建设项目达产后,公司相关产品的产能利用率和市场环境仍有待观察,“日化产品(洗发水、沐浴露)二期项目”可能面临由于市场需求变化、竞争加剧或市场拓展不利等因素致使公司产能出现过剩的风险,存在募投项目不能顺利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

(二)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1、项目实施的有利因素

(1)日化行业市场需求扩大

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加快,人们生活品质的提高,国人对外在形象要求越来越高,化妆品核心消费人群不断增加,我国已经成为了全球最大的日化产品消费市场之一,且未来我国日化产品消费市场容量巨大。

(2)公司营销平台基础良好

公司建立起覆盖全国大部分省、直辖市及自治区的全国性销售渠道。良好的经销和商超销售平台为公司实施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便于公司在合作过程中更好地沟通、合作、共赢。

2、项目实施的不利因素

(1)传统经销渠道遭受到了较大的冲击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技术快速向消费品行业渗透,日化行业的营销理念、销售渠道呈现向多元化方向发展的趋势,如个性定制、AR试妆和以微信公众号、微博、小程序等为代表的社交零售的出现,对包括日化用品在内的传统经销渠道造成了较大的冲击。

(2)房租、人工等方面成本快速上升

近年来房地产价格较快上涨,人工工资增长较快,导致投入营销办事处建设、陈列建设、营销队伍建设等费用增长较快,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存在不能顺利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的结论

鉴于“日化产品(洗发水、沐浴露)二期项目”可能面临由于市场需求变化、竞争加剧或市场拓展不利等因素导致的产能过剩的风险,为确保募投项目实施的经济效益,公司经过审慎研究决定对“日化产品(洗发水、沐浴露)二期项目”暂缓实施,并将密切关注市场环境、自身产能建设和利用情况变化,对募集资金投资进行适时安排。

鉴于“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存在传统经销渠道遭受电子商务等冲击,房租、人工等方面成本快速上升的不利影响,存在不能顺利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公司经过审慎研究决定对“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暂缓实施,并将密切关注相关环境变化,对募集资金投资进行适时安排。

五、暂缓实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暂缓实施“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和“日化产品(洗发水、沐浴露)二期项目”是根据当前市场环境和公司实际情况,基于对股东负责、对公司长远可持续发展负责做出的谨慎决策,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进行科学、合理决策,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实现公司与全体投资者利益的最大化。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暂缓实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暂缓实施“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和“日化产品(洗发水、沐浴露)二期项目” 系根据实际情况所做的调整,本着对股东利益负责、对公司利益负责的原则所做出的慎重决策,有助于降低项目实施风险,符合项目的实际情况和公司长远发展规划,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项目实施主体及建设内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暂缓实施上述两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暂缓实施“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和“日化产品(洗发水、沐浴露)二期项目”的事项,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系公司结合外部市场环境及公司目前实际情况所做的调整,有利降低公司投资风险,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暂缓实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拉芳家化本次对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和“日化产品(洗发水、沐浴露)二期项目”进行了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是公司根据当前市场环境和实际情况做出的决策,相关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公司该事项无异议。

保荐机构提请公司关注现阶段募集资金实际使用进度,建议公司根据行业市场环境和公司实际经营业务开展情况,对暂缓实施的“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和“日化产品(洗发水、沐浴露)二期项目”开展及时、深入的论证,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并及时做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信息披露工作。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630 证券简称:拉芳家化 公告编号:2019- 026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第四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分行业信息披露指引《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一化工》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2018年第四季度主要经营数据补充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体系变动情况

2018年第四季度,公司主要产品的平均价格详见下表:

(二)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情况

公司主要原材料包括生产洗护类产品和香皂所需表面活性剂、香精、硅油、皂基以及其他功能性辅料等材料。

报告期内,公司原材料采购价格受石油、棕榈油等基础原料价格波动的影响,并间接导致产品生产成本波动。表面活性剂采购均价同比下降约840元/吨左右,下降比例约9.56%;功能性辅料采购均价同比上涨约210元/吨左右,涨幅比例约2.22%;硅油采购均价同比上涨约2,050元/吨左右,涨幅比例约8.54%;香精类原料采购价格同比下降约210元/吨左右,下降比例约0.23%;皂基采购均价同比下降约780元/吨左右,下降比例约13.34%。

三、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以上经营指标和数据未经审计,仅供投资者了解公司2018年第四季度生产经营使用,不构成公司的实质承诺和预测,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790 证券简称:雅运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1

上海雅运纺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竞得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雅运纺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公告了《关于子公司竞得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0),现将公告的有关内容更正如下:

一、公告“重要内容提示”内容

更正前:

公司浙江震东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震东新材料”)参与竞拍,以人民币106,200万元的报价成功竞得浙江依海汽车内饰材料有限公司位于滨海工业区九一丘地段的房屋和相应土地使用权、附属物及设施等。

更正后:

公司浙江震东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震东新材料”)参与竞拍,以人民币10,620万元的报价成功竞得浙江依海汽车内饰材料有限公司位于滨海工业区九一丘地段的房屋和相应土地使用权、附属物及设施等。

二、公告正文首段内容

更正前:

2019年4月25日,公司控股子公司震东新材料参与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 于阿里拍卖平台开展的司法拍卖,以人民币106,200万元的报价成功竞得浙江依 海汽车内饰材料有限公司位于滨海工业区九一丘地段的房屋和相应土地使用权、 附属物及设施等。

更正后:

2019年4月25日,公司控股子公司震东新材料参与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 于阿里拍卖平台开展的司法拍卖,以人民币10,620万元的报价成功竞得浙江依 海汽车内饰材料有限公司位于滨海工业区九一丘地段的房屋和相应土地使用权、 附属物及设施等。

除上述更正内容之外,其他内容保持不变,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 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上海雅运纺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7日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季度新签合同情况公告

证券代码:601789 证券简称:宁波建工 公告编号:2019-027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季度新签合同情况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年1月至3月,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新签合同264个,合同金额累计约人民币34.03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6.08%,具体情况如下:

其中签订的较大合同如下:

以上数据为阶段性统计数据,由于存在各种不确定性,可能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存在差异。

特此公告。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7日

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

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反馈回复修订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501 证券简称:韦尔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5

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

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反馈回复修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月1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82158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要求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

公司收到反馈意见后,会同中介机构对相关问题进一步论证、核查,同时根据公司2018年度审计报告、标的公司2018年度审计报告更新了财务数据及相关内容,并于2019年4月3日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了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82158号)的反馈意见回复》等相关文件。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审核意见,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针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了进一步的研究分析,并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了补充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82158号)的反馈意见回复(修订稿)》等相关文件。

现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意见,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针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了进一步补充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82158号)的反馈意见回复(修订稿)》等相关文件。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本次交易的审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