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一.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1 未出席董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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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公司负责人赵振元、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少波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胡敏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3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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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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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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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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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赵振元
日期 2019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667 证券简称:太极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9-014
债券代码:122306、122347 债券简称:13 太极 01、13 太极 02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9年4月19日以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于2019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赵振元先生主持,应到董事11名,实到8名。董事徐刚先生因公出差,委托董事华婉蓉女士代为投票表决;董事吴海博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参加本次会议,委托独立董事丛亚东先生代为投票表决;独立董事蒋守雷先生因公出差,委托独立董事徐雁清先生代为投票表决。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审议和表决,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关于十一科技为部分下属公司新增股权质押担保方式的议案》;
议案内容:本次担保方式的变动未增加十一科技的担保额度,仅为担保方式的增加。基于扬州惠元和镇江华元的业务经营的实际需要以及贷款银行的相关要求,公司子公司十一科技的孙公司江苏兴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扬州惠元100%股权质押贷款银行用于担保扬州惠元的银行借款、十一科技的子公司无锡十一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镇江华元100%股权质押给贷款银行用于担保镇江华元的银行借款。本次担保方式增加后,对于扬州惠元担保方式由十一科技的原信用担保变更为信用担保+扬州惠元100%股权质押担保;对于镇江华元的担保方式由十一科技的原信用担保变更为信用担保+镇江华元100%股权质押担保,担保额度不变。议案详情参见公司于2019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子公司十一科技为部分下属公司新增股权质押担保方式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16)。
董事会认为:
公司本次担保方式的增加,系公司子公司十一科技根据下属全资子公司的业务经营的实际需要而进行,未增加担保额度,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公司能够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规范担保行为,公司本次进行的担保决策程序合法,同意本次担保方式增加事宜。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三、备查文件
1、太极实业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667 证券简称:太极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9-015
债券代码:122306、122347 债券简称:13 太极 01、13 太极 02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9年4月19日以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于2019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5名,实到5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士强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审议和表决,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太极实业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667 证券简称:太极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9-016
债券代码:122306、122347 债券简称:13 太极 01、13 太极 02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十一科技为部分下属公司
新增股权质押担保方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事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本次被担保人为十一科技下属的两个光伏电站公司,分别为扬州惠元新能源有限公司(“扬州惠元”)和镇江华元新能源有限公司(“镇江华元”)。
●本次担保未增加十一科技的担保额度,仅为担保方式的变更。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十一科技本次拟为扬州惠元提供3,000万元的担保,拟为镇江华元提供2,200万元的担保。前述的担保的担保方式均为由原拟采用的信用担保变更为信用担保+各自100%股权质押担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相关情况概述
基于下属公司的业务经营的实际需要,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太极国贸及子公司十一科技为其各全资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决议十一科技为其下属公司扬州惠元新能源有限公司(“扬州惠元”)提供不超过3,000万元的信用担保,为下属公司镇江华元新能源有限公司(“镇江华元”)提供不超过2,200万的信用担保。相关情况参见公司于2019年4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发布的《关于2019年度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太极国贸及子公司十一科技为其各全资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08)。
基于扬州惠元和镇江华元的业务经营的实际需要以及宁波银行无锡分行的相关要求,十一科技的孙公司江苏兴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拟将其持有的扬州惠元100%股权质押给宁波银行无锡分行用于担保扬州惠元的银行借款、十一科技的子公司无锡十一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镇江华元100%股权质押给宁波银行无锡分行用于担保镇江华元的银行借款。本次担保方式的变动未增加十一科技的担保额度,仅为担保方式的增加。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本次被担保人为十一科技下属的两个光伏电站公司,分别为扬州惠元新能源有限公司和镇江华元新能源有限公司。扬州惠元和镇江华元的基本情况详见附件1。
二、本次担保方式新增事宜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公司已于2019年4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十一科技为部分下属公司新增股权质押担保方式的议案》,同意了本次担保方式的新增事宜。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本次担保方式新增事宜在董事会审议权限以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目前公司子公司十一科技尚未实施本次担保事宜,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订。
四、本次担保方式变动事宜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担保方式变动为,对于扬州惠元担保方式由十一科技的原信用担保变更为信用担保+扬州惠元100%股权质押担保;对于镇江华元的担保方式由十一科技的原信用担保变更为信用担保+镇江华元100%股权质押担保。仅为担保方式的变更,十一科技对扬州惠元和镇江华元的担保额度保持不变,未发生增加。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担保方式的增加,系公司子公司十一科技根据下属全资子公司的业务经营的实际需要而进行,未增加担保额度,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公司能够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规范担保行为,公司本次进行的担保决策程序合法,同意本次担保方式增加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担保方式增加事项属于公司的正常的生产经营行为,未增加十一科技的担保额度,有利于满足十一科技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要,关于担保事项的或有风险不会影响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公司全体董事和管理层都能够审慎对待并严格控制对外担保产生的风险,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子公司十一科技对扬州惠元和镇江华元增加股权质押担保方式事宜。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9年3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629,643,584.58元,占公司2018年经审计的净资产的8.80%;上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对下属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494,328,606.84元,占公司2018年经审计的净资产的6.91%。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7日
附件1:扬州惠元和镇江华元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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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667 证券简称:太极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9-017
债券代码:122306、122347 债券简称:13 太极 01、13 太极 02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变更
并使用结余募集资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况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2019年4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就公司子公司十一科技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承债式收购青海蓓翔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的事宜(“本次交易”)发布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变更并使用结余募集资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10)。本次交易协议已签署并成立,协议主要内容参见上述公告。
二、关联交易进展情况
截至目前,本次交易已完成国有资产投资的行为审批手续及评估备案手续并已经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的《股权收购协议》正式生效。
三、风险提示
截至目前,本次交易尚未完成相关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7日
公司代码:600667 公司简称:太极实业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上接4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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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813 证券简称:德展健康 公告编号:2019-027
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现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17年3月31日,财政部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金融资产转移》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5月2日,财政部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规定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2、变更前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主要变更内容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3、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于2019年1月1日对金融工具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应当按照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列报金融工具相关信息,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列报的信息与新准则要求不一致的,不需要按照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进行追溯调整。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均无重大影响。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
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文件的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0813 证券简称:德展健康 公告编号:2019-028
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有关议案,公司定于2019年5月20日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度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的议案》,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9年5月20日下午14:30分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9年5月19日-2019年5月2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19日15:00至2019年5月2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2019年5月14日
6、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2019年5月1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7、会议地点:海通五星大饭店4楼【西江月】厅(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青年路329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董事会工作报告
2、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6、2018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7、关于续聘2019年度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8、2018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9、2018年度内控自我评价报告
10、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减值测试专项审核报告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2019年4月27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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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股东大会上独立董事作2018年度述职报告。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帐户、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和持股凭证(委托出席者,还需持有书面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和传真形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9年5月15-17日(上午10:00一14:00,下午15:00一18:00)逾期不予受理。
3、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工体东路乙2号美林大厦10层公司证券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蒋欣、翁梦雪
电话:0991-4336069
传真:0991-4310456
电子邮箱:dzjkzqb@163.com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体东路乙2号美林大厦10层公司证券部
5、出席会议人员食宿、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813 ;投票简称:“德展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 2019年5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1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9年5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 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个人)出席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5月20日召开的2018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审议及表决权。
■
备注:
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者“弃权”方框内划“√”做出投票指示。
2、委托人未做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3、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者按以上表格自制均有效。
一、委托人情况
1、委托人签名(盖章):
2、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3、持有公司股份性质:
4、委托人持股数委托人持有股数:
二、受托人情况:
1、受托人签名):
2、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会议结束。
(上接45版)
单位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八里庄东里1号莱锦文化创意产业园CF29-B
注册资本:500万元
主营业务:经营演出及经纪业务;制作、发行动画片、电视综艺、专题片;租赁机械设备(不含汽车租赁);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计算机技术培训;器乐培训;舞蹈培训;声乐培训;绘画培训。
关联关系:央视(北京)娱乐传媒有限公司是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故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15、中国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交易中心
单位住所: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路9号
注册资本:800万元
主营业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和发行;境外广播影视节目交易;节目存储管理、编目、检索服务;广播影视节目的版权登记、立项、报批的咨询服务;国际国内展览展示;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等。
关联关系:中国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交易中心隶属于是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央电视台,故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16、北京中视汉威航空服务有限公司
单位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1号3号楼一层
注册资本:400万元
主营业务:票务代理;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企业策划;翻译服务;摄影扩印服务;电脑动画设计;设计、制作广告;体育运动项目经营(不含高尔夫球场经营);旅游咨询;保险兼业代理。
关联关系:北京中视汉威航空服务有限公司是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及下属公司梅地亚电视中心有限公司、中视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公司,故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17、央视纪录国际传媒有限公司
单位住所: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路11号九层905
注册资金:5000万元
主营业务:制作、发行广播电视节目;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企业策划、设计等。
关联关系:央视纪录国际传媒有限公司是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故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四、 关联交易情况及关联交易协议的签订情况:
1、版权转让项目
公司的任一方或多方与关联方的任一方或多方销售、购买电视节目的版权及其附属产品的业务系不时发生,双方将根据实际需要,在每次业务发生时订立协议,交易价格将以市场价格为依据。
2、租赁及技术服务项目
公司的任一方或多方向关联方的任一方或多方提供专业广播级影视制作设备租赁和相应的技术服务以及影视剧后期制作、频道及栏目包装等技术服务,双方将根据实际需要,在每次业务发生时订立相关协议,交易价格将以市场价格为依据。
3、广告经营项目
公司将承包经营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央电视台的部分广告时段。
4、制作项目
公司的任一方或多方与关联方任一方或多方开展节目制作,并将制作成品的版权及其附属产品销售给关联方的任一方或多方。制作销售业务系不时发生,双方将根据实际需要,在每次制作销售业务发生时订立销售协议;交易价格将以市场价格为依据。
5、土地使用权承租
公司因租赁控股股东中央电视台无锡太湖影视城土地使用权,需向无锡太湖影视城支付土地使用权租赁费。
五、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
1、版权转让和制作业务
交易各方将依据节目题材、主要演职员的艺术水准、观众的认知度、场景大小、使用设备水平、服化道具水平及节目的版权价值、周期长短等诸多因素,并参照以往同类交易合同价格共同协商确定具体价格(其中,公司出售产品的价格参照公司向无关联第三方出让类似产品的价格,公司购买产品的价格参照公司从无关联第三方处受让类似产品的价格)。
2、租赁及技术服务业务
对于设备租赁交易,其价格在考虑设备的折旧、维修维护、资金占用费及其它相关成本的基础上,由交易各方参照以往同类交易合同价格共同协商确定具体价格,该等价格参照公司向无关联第三方提供类似设备租赁的价格。
对于技术服务交易,其价格由交易各方在参照同类技术服务内容的市场价格和交易各方以往同类交易价格的基础上共同协商确定。
3、广告经营业务
对于广告经营业务,按中央电视台确定的买断价格执行。
4、土地使用权承租
根据国土管理部门确认的土地评估结果,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双方协商确定。
六、交易方式:
版权转让及制作业务项下制作、销售与购买的影视节目将经过购买方的任一方或多方的审查,参考影视节目的题材、主要演职员的艺术水准、观众的认知度、场景大小、使用设备水平、服化道具水平及节目的版权价值、周期长短等诸多因素,再由交易相关方商讨确定相关文件的条款。该等交易在经过公司任一方或多方或关联方任一方或多方的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批程序之后最终结款。结算周期为季度、半年或一年。
在开展租赁及技术服务业务时,公司任一方或多方应根据关联方任一方或多方的需求,遵循“市场竞争、同等优先”的原则及时向关联方任一方或多方提供设备租赁及技术服务。
在开展广告经营业务时,公司将按关联方通常的广告管理制度,依据所经营广告频道或时段的不同,获取买断价格。结算周期按具体文件约定。
七、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关于公司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的报告及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已经公司七届十七次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并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后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事先核查认为,通过与公司管理层沟通,查阅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并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此次议案内容中涉及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的业务范围,没有出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就七届二十次董事会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的报告及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为:关联董事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议案时均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
关联方中央电视台是拥有多套全国覆盖频道的国家电视台,电视频道数量居全国各电视台之首,是具有一定国际影响的传媒机构,也是国内最强势的广告媒体和中国最大的电视相关业务市场。维持和加强与中央电视台的协作,向关联方开展节目制作、版权转让、设备租赁业务和技术服务以及开展广告经营,有利于公司保持经营业绩的稳定增长,有助于实施公司的业务发展战略,是保持业务稳定与发展的重要途径,同时也是正常的市场行为。上述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并且将持续进行。
公司因租赁控股股东中央电视台无锡太湖影视城土地,需向中央电视台无锡太湖影视城支付土地租赁费,该协议自本公司注册登记之日起生效。承租控股股东土地使用权系公司用作日常经营之持续场所,故上述关联交易必要且持续。
2、交易的公允性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以及基于市场参考的协议价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3、交易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公司发展战略、业务模式导致的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必要且持续,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九、关联人回避事宜:
1、关联方董事在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回避表决。
2、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十、其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有效期为一年。有关关联交易的实施情况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
特此公告。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088 证券简称:中视传媒 公告编号:2019-17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5月2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5月22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1号梅地亚中心第七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5月22日
至2019年5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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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决议于2019年4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5、7、8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央电视台无锡太湖影视城、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北京中电高科技电视发展有限公司、北京未来广告有限公司、北京荧屏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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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人股东账户卡。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
(二)参会登记
法人股东凭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个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登记时间:
2019年5月16日(周四)上午9:00-11:00,下午2:00一4:00
股东应在登记日截止前用传真或信函方式办理登记。
通讯地址:上海浦东新区福山路450号新天国际大厦17层A座中视传媒董事会秘书处
邮政编码:200122
联系电话:021-68765168
传 真:021-68763868
联 系 人:贺芳
六、其他事项
会议为期半天,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7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5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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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