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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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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9-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重要提示

1.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张寓帅、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红伟 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钟章保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注1:货币资金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212.04%,主要系本报告期发行可转换债券和融资借款增加综合所致;

注2: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27.60%,主要系本报告期销售收入增加,正常回款期内的货款余额增加以及承兑汇票结余增加综合所致;

注3:短期借款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42.80%,主要系本报告期取得银行融资借款增加所致;

注4: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16.13%,主要系本报告期开具承兑汇票结算增加所致;

注5:应交税费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100.63%,主要系本报告期盈利增加计提企业所得税增加所致;

注6:其他应付款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92.98%,主要系本报告期医药产品销售大幅增加随之应付销售分成款增加所致;

注7:其他流动负债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49.85%,主要系本报告期发行短期债券增加所致;

注8:应付债券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462.22%,主要系本报告期发行可转换债券所致;

注9:库存股期末余额较期初新增,主要系本报告期回购股份所致;

注10:资本公积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主要系本报告期发行可转换债券确认权益部分公允价值所致;

注11:营业收入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增加20.49%,主要系本报告期以达菲为主的制剂产品销售增加所致;

注12:销售费用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增加69.73%,主要系本报告期医药产品销售增加随之相应的学术推广费等费用增加所致;

注13:研发费用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增加61.61%,主要系本报告期加大对医药项目、电子新材料项目研发投入所致;

注14:财务费用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增加22.63%,主要系本报告期融资借款金额增加随之利息支出增加所致;

注15: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61.34%,主要系本报告期以医药产品为主的销售增加,经营净回款增加所致;

注16: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34.56%,主要系本报告期支付项目设备款、工程款减少所致;

注17: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737.03%,主要系本报告期发行可转换债券和融资借款增加所致。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分别于2019年1月3日、2019年1月21日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2019年4月10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对公司本次回购方案的部分内容进行调整,明确回购股份的具体用途及对应额度,详情请见公司于2019年4月11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东阳光科关于调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及其他相关文件。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42,408,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41%,购买的最高价为9.12元/股、最低价为8.09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37,228.13万元。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寓帅

日期 2019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673 证券简称:东阳光 编号:临2019-45号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

之标的资产过渡期损益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7月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印发的《关于核准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向宜昌东阳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068号),于2018年7月24日完成标的资产宜昌东阳光长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阳光药”)22,620万股股权登记至公司名下的证券过户登记手续,于2018年7月3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成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新增股份545,023,350股的登记手续。

根据公司与交易对方宜昌东阳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昌东阳光药业”)签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及补充协议的约定,确定以2018年7月31日为交割审计基准日,过渡期间的损益经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以过渡期为评估基准日2017年6月30日(不包括当日)至交割审计基准日2018年7月31日(包括当日)进行审计确定。

根据协议约定,在过渡期间,标的公司东阳光药在运营过程中所产生的归属于标的资产的收益由公司享有;所产生的归属标的资产的亏损,由宜昌东阳光药业承担,并以现金方式向公司补足;若标的公司有向股东分派现金红利的事项,宜昌东阳光药业应以所获派现金红利同等金额的现金向公司进行补偿;若标的公司有向股东派送股票股利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事项,则交易对方应将其所获得的派送股票股利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交割至公司,公司无需另行支付对价。过渡期间的损益经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审计确定。

公司聘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标的资产过渡期间损益进行专项审计,并出具了《宜昌东阳光长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自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7月31日止期间合并利润表及其审计报告》(毕马威华振审字第1901567号)。根据审计结果,过渡期间,标的公司东阳光药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24,054,200.38元,上述过渡期内实现的收益由公司按持股比例享有。

特此公告。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4月27日

公司代码:600673 公司简称:东阳光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