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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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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

2019-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6年12月,本公司分别与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深创投”)和苏州国发创新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国发”)签订借款合同,将应支付的股利17,158,700.00元和1,837,290.00元转为对本公司的借款本金,借款期限自2016年12月1日至2017年12月1日止。经与深创投和苏国发协商,公司于2018年2月归还上述借款。

公司与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开股份”)2018年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自公司与神开股份于2018年8月30日产生关联关系起计算。

(三)2019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人民币

二、关联方和关联关系

(一)自然人

(二)北京昕华夏国际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昕华夏科技”)

1、关联方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1715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07年3月19日

法定代表人:邢微微

经营范围:技术推广服务;销售机械设备、电子产品、五金交电(不含电动自行车)、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专业承包;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2、关联关系

公司原持有昕华夏科技95%股权,2010年2月公司将持有的95%股权转让给邢微微,2018年度内,昕华夏科技为公司提供担保,目前该担保已履行完毕。

3、财务数据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昕华夏科技总资产为12,049.75万元,净资产-220.30万元,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63.06万元,实现净利润-32.37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上海优强石油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强石油”)

1、关联方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1077.5862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3年03月21日

法定代表人:朱逢学

经营范围:从事石油及天然气钻采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从事货物进出口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石油及天然气钻采专用设备、机械设备(以上除特种设备)、仪器仪表(涉及计量器具的,取得许可证件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的生产、加工、销售及维修,石油钻采专用设备及配件、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金属材料、橡塑制品、电子产品的销售。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上海中曼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优强石油70%股份,优强石油与公司处于同一主体控制下,优强石油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财务数据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优强石油总资产为21,527.87万元,净资产364.13万元,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1,692.06万元,实现净利润-169.21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四)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36390.9648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1993年07月15日

法定代表人:李芳英

经营范围:石油、天然气钻采专用设备、地质勘探专用仪器、石油化工分析检测仪器的生产和销售及上述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录井技术服务,进出口贸易。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关联关系:公司及一致行动人持有神开股份5%以上股份,同时公司董事长李春第先生、副董事长朱逢学先生担任神开股份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之规定,神开股份与本公司形成关联关系。

3、财务数据

根据神开股份2018年审计报告,截至2018年12月31日,神开股份总资产为164,239.16万元,净资产117,525.68万元,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70,206.96万元,实现净利润3,450.70万元。

三、日常关联交易定价策略和定价依据

根据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签署的关联交易协议,各方应以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等公允的原则进行,该等关联交易事项对本公司生产经营并未构成不利影响。本公司保留向其他第三方选择的权利,以确保关联方以正常的价格向本公司提供产品和服务。

公司与各关联方相互提供产品或服务的定价原则为:以当地可比市场价为准。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而发生的,并且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定价原则,不会损害中小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五、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目前正在保荐机构内部审核流转,待公司收到报告后将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619 股票简称:中曼石油 公告编号:2019-023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公司2019年度

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金额:预计2019年度对外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9.7亿元

● 被担保人:公司全资孙/子公司

● 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积数量:截至本公告日止,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下属全资孙/子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对下属全资孙/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开展融资租赁等业务提供总额不超过29.7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含公司为全资孙/子公司提供担保和全资孙/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每笔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限由具体合同约定。在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效期及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预计2019年度对外担保额度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注:四川昆仑及中曼工程香港正在办理股东变更手续,待变更完成后,四川昆仑将成为公司全资孙公司,中曼工程香港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上述担保额度预计含公司为全资孙/子公司提供担保和全资孙/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在2019年度担保实际发生总额未突破上述授权总额度的情况下,可在内部适度调整对各全资孙/子公司之间(包括新设立、收购等方式取得全资孙/子公司)的担保额度。

2019年4月2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19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截止2018年12月31日,被担保人相关情况如下: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相关主体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新增担保总额仅为预计发生额,上述担保尚需银行或相关机构审核同意,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如公司股东大会通过该项授权,公司将根据下属公司的经营能力、资金需求情况并结合市场情况和融资业务安排,择优确定融资方式,严格按照股东大会授权履行相关担保事项。超出授权范围外的其他事项,公司将另行履行决策程序。以上担保事项授权期限自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四、董事会意见及独立董事意见

全体董事一致认为:本次公司为全资孙/子公司提供担保,董事会结合上述公司的经营情况以及资信状况,认为担保风险可控,担保对象具有足够偿还债务的能力,不存在资源转移或利益输送情况,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本次公司预计的对外担保的相关主体均为公司孙/子公司,其主体资格、资信状况符合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且公司拥有绝对的控制力,能有效的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所涉及的担保事项有利于提高相关全资孙/子公司的融资能力,是为满足孙/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拓展需要而提供的必要担保,符合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需要。我们认为该担保计划议案合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议案的履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累计担保数额

截至目前,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22,415.23万元,占本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9.47%,担保对象均为公司下属全资孙/子公司。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619 股票简称:中曼石油 公告编号:2019-024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作为公司2018年审计机构,在为公司提供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过程中,立信按照国家的政策、法规,以勤勉敬业、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按期按质完成审计工作,为公司出具了真实、准确的审计报告,公正、客观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情况。为了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拟续聘立信为公司2019年审计机构,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参照市场价格、以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立信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经核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恪守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道德和执业规范,并对公司财务管理、内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规范,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较好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年报审计等工作。我们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619 股票简称:中曼石油 公告编号:2019-025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9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王进忠先生因工作原因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同意聘任胡德祥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王进忠先生在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经营和发展付出了辛勤的努力,公司对王进忠先生在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期间作出的贡献给予高度评价,并表示衷心的感谢!

独立董事对新聘高管的简历进行了认真审阅,并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胡德祥先生简历附后

特此公告。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7日

胡德祥先生简历

胡德祥先生,196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毕业于大庆石油学院,获得矿机专业学士学位,曾任中石油辽河油田钻井一公司经理助理、副经理,中石油辽河石油勘探局装备工程公司总经理,中石油辽河油田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辽河石油装备制造总公司总经理,中石油渤海石油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渤海装备辽河重工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浩铂海洋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全资子公司中曼石油装备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上接217版)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5月17日

至2019年5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9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已刊登在2019年4月27日的本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6、1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8、9、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8、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黄伟、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嘉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浙江恒兴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黄芳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其代表人或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股东账户卡;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合法的、加盖法人印章或由法定代表人签名的书面委托书原件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出席现场会议的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

(二)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传真号码:0571-87395052)。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会议”字样。

(三)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溪路128 号新湖商务大厦11 层证券事务部

电话:0571-85171837、0571-87395051

传真:0571-87395052

邮编:310007

联系人:高莉、姚楚楚

(四)登记时间:

2019年5月14日9:30一11:30、13:30一17:00。

六、其他事项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费用。

特此公告。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5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代码:600208 证券简称:新湖中宝 公告编号: 临2019-033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业绩和现金

分红情况说明会预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10日15:30-17:00

2、会议召开地点: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服务平台

3、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

一、说明会类型

公司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已刊登在2019年4月27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审阅。

为便于投资者深入了解情况,公司定于2019年5月10日召开网上业绩和现金分红情况说明会,就公司的经营业绩、发展战略、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与广大投资者沟通。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和方式

1、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10日(星期五)15:30-17:00

2、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林俊波女士

副总裁、财务总监:潘孝娜女士

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虞迪锋先生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投资者可在2019年5月10日15:30-17:00前通过本公告后附的电话、传真方式联系本公司,提出所关注的问题,公司将在说明会上选择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2、投资者可于2019年5月10日15:30-17:00通过登录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公司业绩和现金分红网络说明会。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高莉 姚楚楚

电 话:0571-87395051

传 真:0571-87395052

欢迎广大投资者参与。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7日

股票代码:600208 证券简称:新湖中宝 公告编号:临2019-034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重庆中新融辉投资中心

(有限合伙)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投资概况:公司子公司苏州新湖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新湖”)拟认缴出资额35000万元人民币投资重庆中新融辉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新融辉”或“合伙企业”)。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需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中新融辉的运营过程中可能面临政策、市场及法律等风险,存在投资项目亏损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1、苏州新湖拟认缴出资额35000万元人民币投资中新融辉。

2、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需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合伙企业基本情况

1、基金注册名称:重庆中新融辉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主要经营场所:重庆市江北区复盛正街(政府大楼)4层11间

3、管理人:中新融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新融创”)。中新融创成立于2011年1月,法定代表人:桂松蕾,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8号1幢2层1-27;中新融创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编码:P1001790。

4、成立日期:2013年4月3日

5、合伙期限:2013年4月3日至永久

6、本次认缴出资额:35000万元人民币

7、本次增资后合伙人名册:

8、中新融辉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基金编号SD6462。截至2019年3月31日,中新融辉总资产25.73亿元,净资产20.65亿元。

(二)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

中新融辉、中新融创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也不存在拟增持本公司股份的计划;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公司董监高及其关联方未参与认缴中新融辉,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合伙企业的管理模式

1、合伙企业事务执行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作为执行事务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有权对合伙企业的财产进行投资、管理、运用和处置,并接受其他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的监督。

2、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当定期向其他合伙人报告合伙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其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合伙企业,所产生的费用和亏损由合伙企业承担。

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的下列行为,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

(一)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入伙、退伙;

(二)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三)参与选择承办有限合伙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四)获取经审计的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报告;

(五)对涉及自身利益的情况,查阅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

(六)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利益受到侵害时,向有责任的合伙人主张权利或者提起诉讼;

(七)执行事务合伙人怠于行使权利时,督促其行使权利或者为了本企业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

(八)依法为本企业提供担保。

3、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企业及其投资业务以及其他活动之管理、控制、运营、决策的权力全部排它性地归属于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具有完全和独有的权利、权力和裁量权:(i)将合伙企业的相应管理委派给其认为适当的第三方主体;(ii)与该等第三方主体签订一份委托管理协议。

4、利润分配

本公司所认缴份额参与认缴完成后所投资项目的利润分配。在分配时,合伙企业投资变现资金及期间分红资金在扣除合伙企业的负债(包括合伙企业应缴纳的税金、合伙企业费用及其他合伙企业负债)后,按普通合伙人重庆中新融创投资有限公司与有限合伙人西藏中新睿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苏州新湖的投资比例及约定进行分配。

(四)合伙人会议

合伙人会议由全体合伙人组成。为本合伙企业合伙人之议事程序,由执行事务合伙人召集并主持。合伙人会议召开前,普通合伙人应提前五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全体合伙人。但特殊情况或情况紧急的,可直接召开合伙人会议。

(五)合伙企业的投资

1、投资运作方式:在具体的投资交易过程中,在符合本合伙企业投资范围的前提下,本合伙企业可通过多种投资方式进行投资。

2、投资范围:直接或间接进行国内依法发行的股票、债券、定向增发股票等证券交易所交易的投资品种;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银行间市场交易的投资品种;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等金融监管部门批准或备案发行的金融产品。

3、投资限制:除非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有限合伙不得有下列情形,但本协议另有约定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1)投资于金融衍生产品(但为对冲汇率风险而购买衍生产品的除外);(2)为被投资公司以外的企业提供担保。

4、举债及担保限制:原则上合伙企业不得对外举债或提供担保,但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或者为了其所投资项目提供担保或对外举债的除外。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是基于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并以有效控制风险为前提,投资金额较合适,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影响有限,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1、本次公司拟投资金额35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比例为1.09%;该项投资为中长期投资,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影响有限。

3、中新融辉的运营过程中可能面临政策、市场及法律等风险,存在投资项目亏损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208 证券简称:新湖中宝 公告编号:临2019-035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9年4月15日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会议于2019年4月25日在杭州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监事黄立程授权委托监事汤云霞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金雪军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内容完整,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18年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事会对2018年年度报告无异议。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要求对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进行了评价,并认为其在2018年12月31日(基准日)有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的组织健全、制度完善,各项经济业务均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流程执行。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体系及制度在各个关键环节发挥了较好的控制与防范作用,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

特此公告。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4月27日

(上接218版)

公司代码:603990 公司简称:麦迪科技

公司代码:603899 公司简称:晨光文具

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翁康、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孔烽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万全军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货币资金较年初金额减少6,840.76万元,降低40.57%,主要是支付日常经营支出及部分总部大楼工程款所致。

(2)其他应收款较年初金额增加1,318.37万元,增加55.19%,主要是本期支付海口玛丽医院有限公司股权购买意向金所致。

(3)其他流动资产较年初金额增加557.46万元,增加600.93%,主要是预交上年四季度所得税费用增加所致。

(4)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较年初金额减少1,379.98万元,降低31.15%,主要是支付供应商货款、支付市场推广费所致。

(5)应付职工薪酬较年初减少672.46万元,降低45.14%,主要是支付2018年度员工年终奖所致。

(6)应交税费较年初金额减少1,204.81万元,降低83.03%,主要是本期缴纳增值税、所得税所致。

(7)其他应付款较年初金额减少1,068.89万元,降低32.61%,主要是支付总部大楼工程款所致。

(8)财务费用较上期金额减少201.24万元,降低369.35%,主要是本期欧元外币汇率下降,汇兑损失减少所致。

(9)资产减值损失较上期金额减少93.99万元,降低100.00%,主要是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计提的坏账准备调整至“信用减值损失”项目核算所致。

(10)信用减值损失较上期金额增加62.02万元,增加100%,主要是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计提的坏账准备。

(11)投资收益较上期金额减少134.08万元,降低162.28%,主要是本期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等投资较上期大幅减少、按权益法核算投资杭州乾矽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所致。

(12)公允价值变动收益金额本期金额为4.95万元,上期金额为0,主要是欧元借款套期保值公允价值变动所致。

(13)资产处置收益本期金额为0,上期金额为-9.22万元,主要是上期公司处置车辆产生的损失。

(14)营业外收入本期金额为0,上期金额为47.82万元,主要是上期存在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

(15)所得税费用较上期金额增加20.69万元,增加298.36%,主要是母公司的所得税费用增加所致。

(16)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期金额减少1,148.03万元,降低32.18%,主要是本期支付的保函保证金、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较上年增加所致。

(17)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期金额减少9,777.14万元,降低132.99%,主要是本期支付海口玛丽医院有限公司股权购买意向金及本期赎回的理财产品较上期减少所致。

(18)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期金额减少994.70万元,降低108.44%,主要是本期归还银行短期借款所致。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陈湖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青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翟昱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1.1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变动原因分析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1.2利润表项目大幅变动原因分析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1.3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变动原因分析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