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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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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9-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67 证券简称:太极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9-018

债券代码:122306、122347 债券简称:13 太极 01、13 太极 02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年4月26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无锡市梁溪区兴源北路401号北创科技大厦26楼太极实业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并由公司董事长赵振元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8人,董事徐刚先生因公出差请假、董事吴海博先生因个人工作原因请假、独立董事蒋守雷先生因公出差请假,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董事会秘书李佳颐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董事会2018年度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监事会2018年度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2018年度报告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2018年度财务决算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2019年度财务预算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关于续聘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议案名称: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议案名称: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变更并使用结余募集资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的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所有议案经表决通过。

2、关联股东无锡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回避了第8项和第10项议案的表决;关联股东赵振元先生回避了第10项议案的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长平 张鎏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太极实业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4月27日

武汉当代明诚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发行股份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36 证券简称:当代明诚 公告编号:临2019-050号

武汉当代明诚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发行股份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38,305,712股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9年5月8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为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限售股,情况如下:

1、核准时间

2015年12月3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武汉道博股份有限公司向蒋立章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3172号)。(详见2016年1月1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武汉道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公告》)

2、股份登记

2016年2月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于2016年1月28日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确认公司新增股份登记数量为79,572,632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详见2016年2月2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武汉道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

3、锁定期安排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1、2016年5月12日,公司实施了以资本公积金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的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243,591,093股变更为487,182,186股。

2、公司限售股变动明细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1、关于盈利预测及补偿的承诺

根据公司与蒋立章、彭章瑾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实际盈利数与承诺净利润差额的补偿协议》,约定的盈利预测期间(即“承诺期”)为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及2018年度。双刃剑公司在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及2018年度预测净利润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分别为5,200万元、6,900万元、8,700万元、10,400万元。蒋立章、彭章瑾承诺苏州双刃剑于承诺期内实现的净利润应不低于上述对应年度的承诺利润数,并承诺就目标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与承诺利润数之间的差额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措施对上市公司进行补偿。

2、关于股份限售的承诺

(1) 自本次交易股份发行完成之日起满12个月, 且经审计机构对本次交易股份发行完成当年双刃剑该年度实际盈利情况进行审计并出具《专项审核报告》后,蒋立章、彭章瑾履行完毕补偿义务或根据实际情况当年度无需进行补偿,其当年可解除锁定的股份数量不超过其因本次交易而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数量的20%;(2)自本次交易股份发行完成之日起满24个月,且经审计机构对本次交易股份发行完成次年双刃剑该年度实际盈利情况进行审计并出具《专项审核报告》后,蒋立章、彭章瑾履行完毕补偿义务或根据实际情况当年度无需进行补偿,其当年可增加解除锁定的股份数量不超过其因本次交易而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数量的30%;(3)自本次交易股份发行完成之日起满36个月,且经审计机构对本次交易股份发行完成第三年双刃剑该年度实际盈利情况进行审计并出具《专项审核报告》后,蒋立章、彭章瑾履行完毕补偿义务或根据实际情况当年度无需进行补偿,其当年可增加解除锁定的股份数量不超过其因本次交易而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数量的 50%;上述期限内如蒋立章、彭章瑾对上市公司负有股份补偿义务,则其当年实际可解锁股份数应以其当年可解锁股份数的最大数额扣减其当年应补偿股份数量,如扣减后实际可解锁数量小于或等于0的,则其当年实际可解锁股份数为0。

除遵守上述承诺外,蒋立章、彭章瑾承诺:因本次交易取得的新增股份中的15%只有在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方可解除锁定:(1)审计机构对双刃剑2018年度实际盈利情况进行审计并出具《专项审核报告》;(2)本人已履行完毕2018年度业绩补偿承诺或根据实际情况2018年度无需进行补偿时。

3、关于盈利预测实现的情况

根据中审众环出具的编号为众环专字(2019)10732号《关于双刃剑(苏州)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盈利预测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双刃剑体育在2018年度实现净利润12,246.35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12,141.53万元,因此,双刃剑2018年度已完成了盈利预测所约定的盈利目标。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独立财务顾问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1、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本次拟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违反其在重大资产重组时所做出的承诺的行为;

2、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3、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

4、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对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5、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禁及上市流通无异议。

五、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38,305,712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9年5月8日;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八、上网公告附件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当代明诚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武汉当代明诚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7日

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公告

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管理人”、“基金管理人”)旗下已发行的及未来发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或“证券投资基金”)拟投资于在全国银行间债券交易市场或证券交易所交易的资产支持证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现将管理人旗下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方案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范围

管理人旗下所有可投资于资产支持证券的证券投资基金,包括管理人已发行和未来发行的可投资于资产支持证券的证券投资基金。

二、投资策略

管理人旗下基金将综合运用资产配置、久期管理、收益率曲线、信用管理和个券α策略等策略积极主动进行资产支持证券产品投资。管理人将坚持风险调整后收益最大化的原则,通过信用资质研究和流动性管理,遵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确保本金相对安全和基金资产具有良好流动性,以期获得长期稳定收益。

三、投资限制

管理人旗下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除了遵守各基金合同中已有的投资限制外,还将遵守下述有关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限制:

(一)投资比例限制

1、单只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10%;

2、单只证券投资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基金资产净值的10%;

3、管理人管理的全部证券投资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10%;

4、单只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该基金资产净值的20%,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品种除外;

5、因市场波动、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不符合上述第2条和第4条规定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调整完毕;

6、货币市场基金可投资于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含397天)的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基金、股票基金、混合基金等其他类别的基金投资于资产支持证券的期限,依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中的约定执行;浮动利率资产支持证券的剩余期限以计算日至下一个利率调整日的实际剩余天数计算。

(二)信用等级限制

1、证券投资基金投资的资产支持证券须具有评级资质的资信评级机构进行持续信用评级。

2、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的资产支持证券的信用评级,应不低于国内信用评级机构评定的AAA级或相当于AAA级的信用级别。其他类别的证券投资基金投资于资产支持证券,应符合基金合同规定的证券信用级别限制,若基金合同未订明相应的证券信用级别限制,应投资于信用评级为BBB以上(含BBB)的资产支持证券。

3、证券投资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四、资产支持证券投资风险揭示

尽管基金管理人本着谨慎和风险可控的原则进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但该等投资仍可能面临以下风险:

1、信用风险

基金所投资的资产支持证券之债务人出现违约,或在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收违约,或由于资产支持证券信用质量降低导致证券价格下降,造成基金财产损失。

2、利率风险

市场利率将随宏观经济环境的变化而波动,利率波动会导致资产支持证券的收益率和价格的变动,一般而言,如果市场利率上升,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将面临价格下降、本金损失的风险,而如果市场利率下降,资产支持证券利息的再投资收益将面临下降的风险。

3、流动性风险

受资产支持证券市场规模及交易活跃程度的影响,可能无法在合理的时间内以公允价格卖出较大数量的资产支持证券,存在较大的流动性风险。

4、提前偿付风险

债务人可能会由于利率变化等原因进行提前偿付,从而使基金资产面临再投资风险。

5、操作风险

在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过程中由于未能按照既有的操作流程进行操作或操作失误未能达到预期投资目标而形成的风险。

6、法律风险

在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运作过程中,由于违反投资限制、信息披露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基金合同的约定,导致公司利益受损或受到监管处罚的风险。

五、风险控制措施

为有效管理资产支持证券可能面临的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提前偿付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管理人建立了相应的风险评估流程,并制订相应的投资审批程序和风险控制制度,通过信用分析、投资比例限制等方法对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进行有效的风险评估和控制。

同时,管理人将对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进行全程监控,通过事前控制、事中监督和事后检查等方式,确保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过程的合法合规性。

六、信息披露方式

管理人将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它有关规定的要求,在基金法定信息披露文件中及时、充分地披露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相关信息,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管理人将在基金年报及半年报中披露基金持有的资产支持证券总额、资产支持证券市值占基金净资产的比例和报告期内所有的资产支持证券明细,将在基金季度报告中披露基金持有的资产支持证券总额、资产支持证券市值占基金净资产的比例和报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净资产比例大小排序的前10名资产支持证券明细。

七、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各只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请投资者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4月27日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183 证券简称:建研院 公告编号:2019-023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受托方: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现金管理金额:8,000万元

● 现金管理投资类型:结构性存款

● 现金管理期限:34天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9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最高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详见公司2018年9月29日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4)《关于公司以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苏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检测”)近日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银行” )签订了《共赢利率结构25375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合同》,购买8,000万元结构性存款,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现金管理概述

(一)苏州检测近日与中信银行签订了产品合同,购买中信银行管理的“中信理财之共赢利率结构25375期人民币结构性理财产品”,本次购买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共赢利率结构25375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2、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封闭式

3、产品发行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购买金额:8,000万元

5、投资范围:本产品为结构性产品,通过结构性利率掉期方式进行投资运作。

6、资金来源:募集资金

7、现金管理期限:34天

8、产品收益率:年化3.40%-3.80%

9、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以及苏州检测与中信银行无任何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公司内部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18年9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本次合同相关文件由公司董事长根据内部审批权限,授权财务总监办理。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已根据相关规定制定了《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有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

制度,能够有效保证资金安全,控制投资风险。

投资产品存续期间,公司将实时关注产品运营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安全。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

四、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十二个月累计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本次购买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现金管理余额8,000万元,以募集资金投资。

特此公告。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4月 27日

民生加银康宁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9年4月27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基金募集情况

注:1、本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认购本基金的份额区间为10-50万份。本基金基金经理认购本基金的份额区间为0-10万份。

2、本基金募集期间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另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2、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申购,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

在每份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限结束日的下一个工作日(含)起,基金份额持有人方可就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之1个公历年后对应日(如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或无该对应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起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 基金管理人应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公告。

3、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销售机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单的查询和打印,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msjyfund.com.cn或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388(免长话费)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七日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93 证券简称:东百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9一052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上证公函【2019】0527号,以下简称“《问询函》”),《问询函》全文如下: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下简称《格式准则第2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则的要求,经对你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为便于投资者理解,请你公司结合行业及经营情况,从行业经营信息、具体会计处理等方面进一步补充披露下述信息。

一、关于行业经营信息

1.年报披露,报告期内公司各项业务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变动幅度较为明显,其中仓储物流业务实现营业收入6954万元,同比增长1421.77%,营业成本2261万元,同比增加1014.96%;商业地产业务实现营业收入5.6亿元,同比减少70.02%,营业成本3.3亿元,同比减少69.88%;供应链管理业务实现营业收入3.7亿元,同比减少41.2%,营业成本3.6亿元,同比减少40.98%。请公司补充披露:

(1)结合2017年经营情况,具体说明2018年度各个业务板块的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2)2017、2018年各个业务的具体成本构成、金额及同比变动、变动的具体原因;(3)仓储物流业务及商业地产业务具体项目构成、业务模式、各个项目运营及收入情况;(4)2017、2018年供应链管理项目前五大客户名称和采购额、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若客户结构发生变化,请具体说明变化导致营收大幅下降的原因和合理性。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2.年报披露,公司第二季度实现营业收入6.07亿元,归母净利润526.8万元,扣非后归母净利润425.68万元;第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5.56亿元,归母净利润522.82万元,扣非归母净利润-59.03万元。相较2017年第二季度及第三季度财务数据,公司2018年二、三季度的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大幅下滑。请公司结合以往年度分季度财务数据、业务构成及周期性变化,具体说明2018年第二及第三季度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大幅下滑的原因。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3.年报披露,公司自营模式下前五名供应商的供货金额为1.27亿元,占自营采购成本的83.01%。请公司具体披露供应商供货金额前五名公司名单,并具体说明前五名供应商占比自营采购成本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二、关于具体会计处理

4.年报披露,报告期末公司存货较上期减少6.02亿元,主要为兰州国际商贸中心项目、福安东百广场项目本期工程投入11.1亿元,同时部分完工结转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共计14.7亿元,实现销售收入结转成本3.35亿元。请公司补充披露并说明:(1)两个商业地产项目会计科目结转明细;(2)存货转固定资产和投资性房地产的原因、合理性及具体会计处理依据;(3)上述房地产开发项目具体销售或预售进度,是否需计提减值。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5.年报披露,报告期内商业地产销售情况的说明中,兰州国际商贸中心本期预售面积为-3537.76平方米,本期预售金额为-5083.3万元,请公司具体说明(1)公司报告期内项目的预售面积和金额为负的原因,是否存在预售退回相关情况;(2)若存在预售退回情况,请补充披露退款原因、客户名单、预售时间、退款时间、退款金额,以及退款客户与公司的关联关系;(3)分季度列示2018年新增预售面积及预售金额;(4)公司预售相关政策的具体变化;(5)上述情况对公司业绩及现金流影响;(6)前期销售收入确认的会计处理的合理性,并解释说明是否涉及前期会计更正的处理。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6. 年报披露,公司本期财务费用为6316万元,同比增长214.49%,公司解释系本期贷款规模增加。请公司补充披露:(1)结合公司具体经营安排,说明贷款金额的具体用途;(2)结合公司货币资金和贷款到期时间,具体说明公司是否具有偿还能力、贷款后续偿还安排及偿还资金来源。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7.年报披露,公司应收账款期初余额2678.28万元,期末余额7275.85万元,期末较期初增长4597.57万元,系佛山睿优80%股权应收的10%股权转让尾款尚未收回及仓储物流业务应收仓库租金增加。请公司解释并具体说明(1)将应收转让佛山优睿股权转让款列为应收账款,请说明对该笔股权转让款的列报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相关规定;(2)仓储物流业务具体经营模式、业务背景、结算方式及租金政策是否有所变化。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8.年报披露,公司预付款项期初余额2051万元,期末余额1.15亿元,报告期内增加 9471.1万元,变化幅度较大,公司解释系预付收购江阴仓储物流用地的收购款、供应链业务预付货款及兰州中心预付供应商货款。请公司补充披露:(1)报告期内新增预付款项的对象、金额和具体用途,并明确预付对象与你公司的关联关系;(2)按预付款项的用途披露预付账款的构成情况,并分析说明预付账款大幅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9.年报披露,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合计2701.98万元,其中对成都欣嘉项目预付工程款2597.32万元,请公司补充披露交易对手方信息、与公司关联关系、预付时间及交易背景。

针对前述问题,公司依据《格式准则第2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定要求,认为不适用或因特殊原因确实不便披露的,应当说明无法披露的原因。

请你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披露本问询函,并于2019年5月8日之前,披露对本问询函的回复,同时按要求对定期报告作相应修订和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积极组织相关各方做好《问询函》回复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