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2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9年

4月27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

2019-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1.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公司负责人秦青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黄轶琛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证券简称:上海物贸 证券代码:A股600822 编号:临2019-007

物贸B股 B股 900927

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9年4月26日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在充分沟通的基础上审议并通过了: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9名,反对0名,弃权0名。

本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已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执行新修订的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议案。

详见本公司《关于执行新修订的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公告》(编号:2019-008)。

同意9名,反对0名,弃权0名。

特此公告。

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4月27日

证券简称:上海物贸 证券代码:A股600822 编号:临2019-008

物贸B股 B股 900927

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执行新修订的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公司执行新修订的金融工具会计准则,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一、本次执行新修订的金融工具会计准则概述

根据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颁布的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 《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2017年5月2日财政部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上四项准 则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执行新修订的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议案》,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新金融工具系列准则。

二、本次执行新修订的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主要内容及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执行新修订的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主要内容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调整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应将之前已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留存收益,不得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资产减值会计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且计提范围有所扩大,以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揭示和防控金融资产信用风险。

4、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进一步明确。

5、套期会计准则扩大了符合条件的被套期项目和套期工具范围,以定性的套期有效性测试要求取代定量要求,引入套期关系“再平衡”机制。

6、金融工具相关披露要求相应调整。

(二)本次执行新修订的金融工具会计准则对公司的影响

1、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和在活跃市场中有报价、公允价值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原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依据新金融工具准则规定,分类调整至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中予以列报。

2、本公司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

3、根据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衔接规定,公司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首日执行新准则与原准则不存在差异调整。公司于2019年一季报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重述2018年末可比数。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关于本次执行新修订的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执行新修订的金融工具会计准则是按照财政部2017年新颁布的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新修订的金融工具会计准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其决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执行新修订的金融工具会计准则事项。

特此公告。

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4月27日

证券简称:上海物贸 证券代码:A股600822 编号:临2019-009

物贸B股 B股 900927

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9年4月26日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举行,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

一、会议审议了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认为:

1、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反映出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执行新修订的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议案。

本次公司执行新修订的金融工具会计准则是按照财政部2017年颁布的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新修订的金融工具会计准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执行新修订的金融工具会计准则事项。

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3票同意、0票反对,通过了本次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9年4月27日

证券简称:上海物贸 证券代码:A股600822 编号:临2019-010

物贸B股 B股 900927

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

2018年年度报告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上证公函[2019]0525号)(以下

简称《问询函》)。现将《问询函》全文公告如下:

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

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一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下简称《格式准则第2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则的要求,经对你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为便于投资者理解,请公司从经营业务、财务数据、与关联方的交易及其他方面进一步补充披露下述信息。

一、关于公司经营业务

1.年报显示,公司主要从事汽车贸易、化工产品贸易、仓储物流和有色金属交易平台。公司2018年分季度营业收入分别为18.12亿元、15.79亿元、16.38亿元、11.56亿元;分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1622.39万元、1463.33万元、991.93万元、330.61万元,报告期内公司各季度间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存在较大差异。请公司:(1)结合公司上述四业务分别所处的行业情况、经营变化情况、其他可比公司情况,说明公司经营业绩是否具有明显的季节性特征;(2)结合公司上述四业务板块分别的经营业务模式、收入及利润的确认时点及方法、各季度现金流量情况,说明报告期内各季度营业收入变动趋势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变动趋势不匹配的原因及合理性。

2.年报显示,公司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本期期末余额1.17亿元,较上期期末增长82.70%,远高于同期营业收入增幅。请公司:(1)结合公司在上述四业务板块产业链中所处位置、公司行业地位、客户构成、各业务板块可比公司情况,说明公司本年度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同比增幅高于营业收入的原因及合理性;(2)说明公司销售信用政策及收入确认政策是否发生变化,若是,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及商业考虑说明主要变化、变化的原因、产生变化的时点、对公司未来经营的影响等。

3.根据年报与前期信息披露,公司2016-2018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18亿元、7017.44万元、-1.58亿元。2018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4408.27万元。请公司:(1)补充披露本年度公司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数的原因;(2)说明报告期内经营性现金流量金额与当期净利润存在较大差异的原因和合理性,及上述情形是否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行业惯例;(3)结合宏观经济环境、各业务板块行业发展趋势、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等说明公司近三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波动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4)说明经营性现金流大额为负是否会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若是,说明公司拟采取的相关措施。

二、关于公司财务数据

4.年报显示,公司账龄为3个月以内(含)的应收账款期末余额9805.80万元,占公司应收账款期末余额的95.33%,根据公司会计政策,账龄为3个月以内(含)的应收账款不计提坏账准备。请公司结合近三年相关交易对手方的经营情况、信用情况、偿债能力、是否提供足额担保、期后回款和历史账款回收情况等,说明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5.年报显示,公司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前五名汇总余额1.00亿元,占应收账款合计数比例67.95%。其中公司对江苏中源特种货柜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中源)、江阴市鹏威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威金属)的应收账款100%计提坏账准备4272.43万元。请公司:(1)补充披露上述应收账款前五大客户的名称、关联关系、销售金额、账面余额、坏账准备、交易背景、交易标的、应收账款账龄;(2)说明公司与上述客户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存在其他潜在利益安排;(3)补充披露对江苏中源、鹏威金属应收账款100%计提坏账准备的具体原因及合理性。

6.根据年报与前期信息披露,公司2016-2018年度预付账款期末余额逐年呈大幅下降趋势,分别为3.00亿元、2.20亿元、8061.77万元。同时,公司本报告期内预付账款期末余额前五名汇总余额7415.47万元,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90.86%。请公司:(1)结合公司各项业务采购模式及采购周期说明近三年预付账款逐年减少的原因;(2)补充披露近三年公司各业务板块各期预付账款前五大供应商名称、采购产品、采购金额及占比;(3)说明公司与上述供应商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4)说明是否存在供应商集中的情形,若是,说明可能产生的风险及是否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7.年报显示,报告期内公司货币资金由期初的6.23亿元下降至期末的3.02亿元,银行存款由期初的4.15亿元下降至期末的1.90亿元,公司财务费用中利息收入由上期的549.46万元增加至本期的791.00万元。请公司:(1)补充披露报告期内相关存款的明细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存款单位、用途、存款金额、期限、利息金额和利率;(2)说明利息收入与货币资金及银行存款余额变动方向不一致的原因及合理性。

8.年报显示,公司存货账面余额4.36亿元,计提跌价准备352.47万元。请公司:(1)以表格方式列示存货的产品类型、库龄、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具体情况、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主要考虑和依据;(2)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相关产品的价格趋势,详细说明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过程和步骤,并说明计提是否充分。

三、关于与关联方的交易

9.年报显示,公司报告期内存在多笔临时公告未披露的关联交易,合计金额达633.71万元。请公司核实是否已就上述关联交易履行相应决策程序、相关交易是否达到应当披露的标准。

10.年报显示,公司报告期内其他应收款中存在期末账面余额为631,656.13元的关联方往来款,相关关联方为上海百联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联华物流有限公司、百联世纪购物中心有限公司。请公司:(1)补充披露上述关联方往来款形成的具体原因;(2)说明上述款项是否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11.年报显示,公司2016年2月4日起向关联方上海爱姆意机电设备连锁有限公司拆入借款5600万元,利率为4.1325%。该笔借款未约定到期日且暂未被要求支付。请公司:(1)补充披露该笔关联方借款的发生原因;(2)结合借款具体安排说明暂未被要求支付的原因。

12.年报显示,公司其他应付款期末余额中存在与关联方其他往来872,701.74元,请公司补充披露上述关联方往来款的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往来款发生原因、发生时间及发生金额明细。

四、关于其他事项

13.根据年报与前期信息披露,上海晶通化学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通化学)为公司100%直接持股的子公司,近三年归母净资产分别为12.67万元、-100.73万元、-9.47万元,近两年处于资不抵债状态。报告期内,晶通化学资产总额2.54亿元,净利润79.33万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晶通化学的历史沿革、主营业务、近三年的财务数据及其本期归母净资产为负的原因及合理性;(2)近三年公司与其业务和资金往来明细、其对公司欠款及公司对其担保情况;(3)公司近三年对晶通化学的投资情况,并说明公司是否存在在晶通化学资不抵债的情况下依然持续进行投资的情况,以及公司的主要考虑。

14.年报显示,上海三灵金属材料仓储中心(以下简称三灵金属)由公司子公司上海乾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乾通投资)持股55%,主营业务为提供仓储服务,因其属于与农方合作的非公司化企业,建库土地属农方所有,财务资金进出由农方控制,乾通投资无控制权,故三灵金属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请公司结合与农方的投资比例、合作模式、三灵金属决策机制、收益分配和亏损分担等协议安排,补充披露乾通投资持股三灵金属55%但不纳入公司合并范围的原因及合理性。

15.根据年报与前期信息披露,报告期内公司存在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1011.70万元,但未发现相关临时公告披露。请公司请公司:(1)分别列示报告期内收到的与收益相关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名称、获得日期、金额;(2)结合相关规则,核实上述政府补助是否达到应当以临时公告形式披露的标准。

16.年报显示,公司长期待摊费用中本期增加1059.61万元的厂房租赁费。请公司补充披露:(1)上述厂房的租赁对象名称、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2)相关厂房的租赁时限、对应业务板块、具体用途、实际使用情况等。

针对前述问题,公司依据《格式准则第2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定要求,认为不适用或因特殊原因确实不便披露的,应当说明无法披露的原因。请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针对上述问题1-8、10、13-14发表意见。

请你公司收函后立即披露,并于2019年5月8日之前,披露对本问询函的回复,同时按要求对定期报告作相应的修订和披露。

特此公告。

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4月27日

公司代码:600822 900927 公司简称:上海物贸 物贸B股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 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上证公函【2019】0533号),现将问询函内容公告如下:

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下简称《格式准则第2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则的要求,经对你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为便于投资者理解,请你公司从行业经营情况、财务会计情况、信息披露事项等方面进一步补充披露下述信息。

一、关于公司经营情况

1.年报披露,公司本期毛利率为44.54%,同比增加3.13个百分点,且自2014年以来持续增长。主要氯碱产品中,聚氯乙烯毛利率为31.01%,片碱毛利率为72.44%,液碱毛利率为80.09%,相较去年均有不同程度的增长,且均处于氯碱行业较高水平。请公司补充披露:(1)主要原材料、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2)电石、工业盐、电力等主要原材料的单耗指标及自给率;(3)分产品披露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毛利率情况;(4)结合上述情况,从生产工艺、行业市场、产品价格、成本控制等方面、综合分析公司相较同行业可比公司的主要竞争优势,量化分析公司近年来保持高毛利率且持续增长的原因。

2.年报显示,2018年各季度营业收入较为平均,但归母净利润分别和扣非后净利润逐季度下滑;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一至四季度分别为2.96亿元、8.25亿元、8.93亿元、12.65亿元,一季度和四季度差异较大。请公司结合各项业务开展情况和业务模式、销售回款情况等补充披露:(1)归母净利润和扣非后净利润逐季度下滑的原因;(2)经营现金流差异较大的原因。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3.年报披露,2018年营业收入为84.73亿元,同比增长9.47%;营业成本为65.03亿元,同比增长3.59%;同时,税金及附加增加31.45%,销售费用增长23.98%,销售费用主要为运输费用3.29亿元,同比增长30.4%。请公司补充披露:(1)营业税金及附加增幅高于营业收入增幅的原因;(2)结合运费变化情况,说明本期运输费用增长的原因,增幅高于收入增幅的原因。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4.年报披露,报告期末存货账面余额为6.40亿元,同比增长39.42%,其中绝大部分为原材料和库存商品。其中,库存商品3.18亿元,同比增长83.28%。请公司:(1)分项列示存货项下包括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的具体构成和金额;(2)结合本期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价格变化情况、历年年末产品库存情况等,说明期末库存商品大幅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3)本期水泥熟料库存量为10.58万吨,是上期期末库存的3.32倍。请结合市场变化情况说明水泥熟料库存量增加的原因。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5.年报披露,报告期末短期借款为22亿元,同比增加129.11%;长期借款为25.1亿元,同比增加39.44%;报告期内财务费用为3.22亿元,同比增加75.62%。此外,公司近期披露拟向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合计不超过120亿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分别说明本期长短期借款的主要用途安排;(2)近期大额增加债务融资的主要考虑,相关债务偿还安排;(3)结合长短期借款、财务费用的变动情况说明是否存在偿债风险,以及公司的应对措施。

6.年报披露,报告期末流动资产为25.09亿元,流动负债为54.13亿元,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及现金比率分别为0.49、0.35和0.28,近两年来出现大幅下滑。请公司补充披露:(1)短期债务偿还安排及还款资金来源;(2)结合公司短期借款规模、日常营运资金计划和使用情况,说明分析公司短期偿债能力、是否存在短期偿债风险以及相应的应对措施。

7.年报显示,报告期末应付账款为15.99亿元,其中,应付材料款8.76亿元,应付工程款2.84亿元,应付设备款2.37亿元。而同期在建工程(含工程物资)为2.75亿元,新增固定资产为2.2亿元,存货中原材料2.72亿元,应付工程及设备款合计金额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相关科目存在差异。请公司补充披露:(1)应付工程款及设备款的对应工程或固定资产项目,目前状态(在建或已转固);是否存在1年以上的应付账款;(2)将应付款项和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相关科目进行比对,说明应付材料及设备款金额大于在建工程及新增固定资产金额的原因,以及存在差异的合理性;(3)结合采购结算方式、付款周期、产品生产周期,将应付材料款与存货、生产成本等相关明细项目余额及变动情况进行比对,说明存在差异的合理性。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二、关于公司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

8.年报显示,2018年末公司固定资产账面净值为68.61亿元,占总资产比例为27.95%,资产类型主要为机器设备、房屋及建筑物及暂估固定资产。请公司补充披露:(1)按照主要产品构成,分别列示各产品对应的主要生产区域分布、项目总投资额、建设完成期、主要产能及实际产量、相关资产期末账面净值;(2)结合各主要产品产能、销售情况,分析说明目前固定资产相关项目投入的经济效益;(3)暂估固定资产的具体构成,办理竣工决算的时间安排;(4)本期新增固定资产中在建工程转入的账面原值为1.75亿元,而在建工程变动表中未披露本期转入固定资产的情况。请公司补充披露本期转入固定资产的在建工程的具体情况,包括项目名称、具体金额等。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9.年报披露,本期存在闲置固定资产账面价值1.22亿元,系神华君正相关资产。请公司补充披露:(1)上述闲置固定资产开始闲置的时间、闲置原因、已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2)本期减值测试的具体测算过程;(3)结合上述情况,说明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10.2017年年报披露,公司在建工程之一为“鄂尔多斯君正循环经济产业链项目”,预算数108.53亿元,工程进度76%,当期已全部转固,本期“在建工程”无上述项目。同时,募集资金相关报告显示,上述项目为2015年公司非公开发行的募投项目,总投资55亿元,目前募集资金累计投入20.97亿元,工程进度61.53%。请公司:(1)分项列示该项目预算金额、设计产能、资金来源、已投入金额及实际进度、已建成产能、投产情况;目前项目建设投入情况,本期是否存在新增投入;(2)对比行业内同类项目,说明该项目产能和投资规模是否匹配;(3)年报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报告的预算数披露存在差异的原因;(4)对比前期可行性研究报告,说明项目建设进度是否与预计进度一致,并结合氯碱行业政策、产能、供需状况,说明项目后续投建安排。请保荐机构、会计师就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

11.年报披露,“白音乌素煤矿技改工程”预算数为10亿元,账面余额1.92亿元,自公司2011年上市以来长期挂账,项目进度从2011年的44%仅增长为2018年的46%。请公司补充披露:(1)该项目与公司目前产业链的关系;(2)目前的推进状态,长期停滞的原因,预计完工和投产时间,后续投建安排;(3)结合上述问题,说明历年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12.年报披露,“在建工程”中“其他”账面余额为1.43亿元,占在建工程账面余额的53%。请补充披露“其他”项下的具体构成,包括但不限于具体项目、形成原因、资金来源、本期变动、工程进度等。

13.年报披露,报告期内有9.78亿元固定资产未办妥产权证书,均为房屋及建筑物。请公司补充披露:(1)上述房产的取得时间、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具体原因、目前办理进展情况及后续计划;(2)上述房产的实际使用情况,是否存在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等相关风险。

三、关于财务会计信息

14.年报披露,报告期末其他非流动资产金额为79.03亿元,在总资产中占比近三成。其中,预付股权收购价款和股权交易意向金55.09亿元,系华泰保险及中化物流股权收购价款及意向金。请公司补充披露:(1)前期上述款项的历史支付情况、支付安排及资金来源;(2)截至目前华泰保险股权收购事项的进展情况、后续时间安排,尚需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3)收购中化物流事项自2018年3月14日披露重组预案后,进展缓慢,至今尚未完成过户。请按照债务解决方式列示截至目前中化物流境外债务解决事项的进展情况,是否存在障碍,并明确后续工作计划,包括尽职调查、审计、评估、股权过户的时间安排等;(4)上述款项挂账时间,是否需计提减值准备。请会计师对问题(4)发表意见。

15.年报披露,其他非流动资产中存在财务资助款21.82亿元,系向中化物流提供财务资助。而2019年4月12日重组进展公告披露,公司向中化物流提供借款偿还境外债务17.26亿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前述财务资助款的具体用途;(2)年报中披露的财务资助款大于上述临时公告中款项金额的原因及合理性;(3)上述财务资助款是否已履行必要的审议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4)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请会计师对上述问题(4)发表意见。

16.年报披露,本期研发费用为3.19亿元,相较上期年报附注披露的“管理费用-研发支出”1.34亿元,同比增加138%。请公司补充披露:(1)目前主要在研项目、进度、投入情况;(2)结合上述情况说明本期研发费用发生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3)上期年报正文披露费用化研发投入为3.07亿元,请补充披露正文和附注中相关项目金额不一致的原因,以及上期研发费用的具体金额。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17.年报披露,报告期末应付票据为2.64亿元,同比增加325.31%,主要系本期新增票据池业务。应付账款6.51亿元,同比增加21.79%。请公司补充披露:(1)分别列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的前五大供应商名称、金额和占比情况;(2)票据池业务的开展方式及必要性;(2)结合采购结算方式、供应商变化情况等,进一步说明本期期末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发生增长的原因。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18.年报披露,报告期末其他应收款金额为1.25亿元,同比增加44.06%,其中主要为往来款增加。请分账龄列示期末往来款的构成,包括对象、事项、金额及占比,并结合往来款的形成原因说明增长的合理性。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19.年报披露,报告期末预收账款为5.69亿元,同比增加79.66%。请公司结合收入确认政策、客户市场、在手订单情况等,补充说明预收账款大幅增加的原因。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20.年报披露,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中,存在付现费用本期发生额5.66亿元,请公司补充披露上述付现费用的性质和形成原因。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21.年报披露,公司对收购乌海君正矿业形成的商誉1186.34万元全额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期末商誉余额为0。请公司补充披露:(1)商誉减值的迹象及出现时点;(2)本期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3)结合收购乌海君正矿业以来各期商誉减值测试的具体情况及商誉减值计提情况,说明前期商誉减值计提是否具有充分性和准确性,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是否存在前期商誉减值计提不充分的情形。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22.年报披露,发放贷款及垫款期末余额为8848.02万元,同比增加1278.82%,系君正小贷发放贷款增加。请公司补充披露君正小贷的业务模式和盈利模式,目前业务开展情况,主要客户来源,是否符合现行行业政策,与主营业务之间的关系。

23.请公司补充披露对国都证券的持股比例及会计处理方式。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对于前述问题,公司依据《格式准则第2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定要求,认为不适用或因特殊原因确实不便说明披露的,应当详细披露无法披露的原因。

请你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披露本问询函,并于2019年5月10日之前,回复上述事项并予以披露,同时对定期报告作相应修订。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尽快就上述事项予以回复并履行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7日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翟美卿、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谈惠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杜艳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代码:600162 公司简称:香江控股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216 证券简称:君正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9-032号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