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6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9年

4月27日

查看其他日期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9-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310 公司简称:桂东电力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秦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均毅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代俊领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公司本期净利润和每股收益同比变动较大的主要原因:一是本期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将母公司持有的国海证券股票重分类至交易性金融资产,其公允价值变动28,519.84万元计入损益所致;二是本期自发电量同比大幅增加,外购电量减少,发、供电利润同比增加8,300万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截止报告期末,资产负债表项目重大变动原因分析

单位:元

报告期利润表数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说明

单位:元

报告期现金流量表项目重大变动原因分析

单位:元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水电厂流域来水与上年同期增加较多,自发电量同比大幅增加,1-3月累计实现发电量47,906.97万千瓦时,同比增加102.33%;售电量与上年同期相比略有增加,实现财务售电量88,879.29万千瓦时,同比增加7.46%;实现营业收入332,736.23万元,同比减少2.91%,其中电力销售收入35,869.63万元,油品业务销售收入292,845.08万元。实现净利润27,528.51万元,每股收益0.3252元。公司本期净利润和每股收益同比变动较大的主要原因:一是本期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将母公司持有的国海证券股票重分类至交易性金融资产,其公允价值变动28,519.84万元计入损益;二是本期自发电量同比大幅增加,外购电量减少,发、供电利润同比增加约8,300万元。

2、截止本报告披露日,涉及广西永盛应收账款或重大诉讼最新进展情况如下:

(1)2015年11月11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公告拟受让柳州正菱集团及自然人叶贻俊、叶贻崇持有的桂林正菱第二机床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并同意广西永盛以其对柳州正菱集团享有的债权抵销相应的股权转让款。由于正菱二机公司需进行异地搬迁改造重建,股权转让和债务抵销事项尚未实现。目前,柳州正菱集团及其关联企业已一并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广西永盛受让正菱二机公司股权事宜预计无法推进。

(2)广西永盛预付广西南宁台协干商贸有限公司15,011.00万元事项,广西永盛已就此合同纠纷向广西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获受理,2016年10月,法院开庭审理后作出终审判决,广西永盛胜诉(详见2015年8月28日、2016年6月3日、10月26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公告),广西永盛于2018年1月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并于2018年2月获受理,但因找不到可执行财产,广西永盛于2018年8月向法院申请追加被执行人之一防城港市信润石化有限公司的股东作为被执行对象,目前正待法院裁定,无相关新进展。

(3)广西永盛与茂名市名油商贸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2017年7月一审作出判决并已生效,广西永盛胜诉,目前已进入执行阶段,法院已查扣银行账户存款40.1万元、活封汽车3辆和房屋一栋,但被执行人之一李志强已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与此同时2018年10月向法院起诉担保人之一港籍简少强,请求判令简少强对茂名市名油商贸有限公司对广西永盛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法院已受理;与中海油广西能源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2019年元月10日开庭,但尚未判决;与广州市中油润澳石化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2019年2月25日已开庭,但尚未判决;与沧州建投现代物流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截止本报告披露日案件无最新进展。

3、报告期内,公司收到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转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豁免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要约收购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义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9号)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反垄断审查决定﹝2019﹞75号),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就通过国有资产无偿划转的方式取得广西贺州市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广西正润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85%的股权,从而间接取得公司的控制权事宜编制了收购报告书并聘请财务顾问和律师出具财务顾问报告和法律意见书(详见2019年1月8日、1月9日、1月11日、2月23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公告)。

4、报告期内,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16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已完成付息、兑付、回售等工作(详见《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相关公告)。

5、报告期内,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省西点电力设计有限公司拟自筹资金 1,938万美元(预算)用于投资菲律宾电力项目,其中400万美元用于收购Iraya Energy Corporation40%股权,1,538 万美元(预算)为西点电力按持股比例需承担投入的Maslog 40MW水电站项目资本金(详见2019年2月2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公告)。截止本报告披露日,相关收购工作正在进行中。

6、报告期内,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广西永盛分别向公司控股股东广西正润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借款人民币5亿元和3.5亿元(详见 2019年2月2日、2月28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公告)。

7、报告期内,公司分别与北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招商局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开展相关融资租赁业务(详见2019年1月29日、3月1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公告)。

8、报告期内,公司已完成兑付2016年度第一期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的工作(详见2019年2月12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公告)。

9、公司前期持续披露了贺州市铝电子产业动力车间项目停建相关信息,目前上级政府正在积极协调恢复建设工作,已将动力车间相关复工申请文件上报,相关政府部门正在对申请文件进行审核,目前尚未获得批示。

10、2017年12月23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公告控股子公司广西桂能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将持有的广西贺州市旅游实业集团有限公司21.79%股权协议转让给贺州市兴贺旅游投资有限公司。2017年,公司已收到股权转让款 6,000万元。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剩余股权转让款 13,757.76万元。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由于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母公司持有的国海证券股票重分类至交易性金融资产,其公允价值变动无法确定,导致公司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变动情况无法预计。

公司名称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秦敏

日期 2019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