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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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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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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488号太平金融大厦1503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电话:400-820-5369

传真:021-55085991

网址:www.jiyufund.com.cn

110) 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765号602-11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1号凯石大厦4楼

法定代表人:陈继武

电话:021-63333389、4006-433-389

传真:021-63333390

111) 中正达广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中正达广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上海徐汇区龙腾大道2815号30

客服电话:400-6767-523

邮箱:zzwealth@zzwealth.cn

112) 武汉市伯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武汉市伯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台北一路17-19号环亚大厦B座601

公司注册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台北一路17-19号环亚大厦B座601

邮政编码:430000

注册资本:2208万元人民币

公司网站:www.buyfunds.cn

服务热线:400-027-9899

传真电话:027-83862682

客服邮箱:4000279899@buyfunds.cn

113) 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09单元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

法定代表人: 郭坚

组织形式: 有限责任公司

存续期间: 持续经营

联系人: 宁博宇

电 话: 021-20665952、4008219031

传 真: 021-22066653

114) 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公司全称: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肖雯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路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201-1203室

客服电话:020-89629066

网站:www.yingmi.cn

115) 南京途牛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销售机构全称:南京途牛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销售机构简称:途牛金服

客服电话:4007-999-999转3

网站:http://jr.tuniu.com/

116) 奕丰金融服务(深圳)有限公司

公司全称:奕丰金融服务(深圳)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TEO WEE HOWE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住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航天科技广场A座17楼1704室

客服电话:400-684-0500

公司网址: www.ifastps.com.cn

117) 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公司全称: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钱昊旻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1号2号楼2-45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一号环球财讯中心A座5层

客服电话:4008-909-998

公司网址: www.jnlc.com

118) 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公司全称: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江卉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东三街2号4层401-15

办公地址:北京市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18号院A座

客服电话:400 098 8511 (个人业务)、400 088 8816 (企业业务) 95118

公司网址: http://Fund.jd.com/

119) 北京电盈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销售机构全称:北京电盈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销售机构简称:电盈基金

客服电话:400-100-3391

网站:www.dianyingfund.com

120) 中民财富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公司全称:中民财富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弭洪军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100号7层05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199弄证大五道口广场1号楼27层

客服电话:400-876-5716

公司网址: www.cmiwm.com

121) 上海云湾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公司全称:上海云湾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戴新装

注册地址:中国浦东新区新金桥路27号13号楼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锦康路308号6号楼6楼

122) 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公司全称: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钟斐斐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院6号楼2单元21层22250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创远路 34 号院融新科技中心 C 座 17 层

邮编:100102

客服电话:4000-618-518

公司网址:https://danjuanapp.com/

123) 洪泰财富(青岛)基金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销售机构全称:洪泰财富(青岛)基金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销售机构简称:洪泰财富

客服电话:400 8189 598

网站:https://www.hongtaiwealth.com/

124) 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公司全称: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皓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1305、14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1305、14层

客服电话:400-990-8826

网站:www.citicsf.com

125)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全称: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科

注册地址:海南省三亚市河东区三亚河东路海康商务12、13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乙1号1号楼昆泰国际大厦12层

客服电话:95510

公司网站:https://fund.sinosig.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基金,并及时公告。

二、登记机构

名称: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北京东路666号H区(东座)6楼H686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樱花路868号建工大唐国际广场A座7楼

法定代表人:李文

电话:(021)28932888

传真:(021)28932876

联系人:韩从慧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俞卫锋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经办律师:黎明、陈颖华

联系人:陈颖华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

邮政编码:100738

执行事务合伙人:毛鞍宁

电话: 010-58153000

传真: 010-85188298

业务联系人:徐艳

经办会计师:徐艳、许培菁

四、基金的名称

本基金名称:汇添富价值多因子量化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通过多因子量化模型方法,精选股票进行投资,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获取超越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七、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同业存单、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衍生工具(权证、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投资于价值型行业的上市公司股票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和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基金保留的现金或投资于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所指的现金类资产范围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资金类别。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价值型行业的股票,采用基金管理人指数与量化投资团队开发的多因子量化策略进行选股。本基金在股票投资过程中将坚持量化模型驱动的投资决策流程,强调投资纪律、降低随意性投资带来的风险,力争基金资产长期稳定增值。

1、行业配置策略

在行业配置上,本基金根据行业的估值水平对行业的价值属性进行评估。本基金具体通过市净率及市盈率指标对申万一级行业进行价值性划分,将市净率及市盈率排名均位于前1/4的行业定义为成长型行业,其余行业为价值型行业。

本基金将定期分析各行业的价值属性,进而确定未来一段时期内各行业相对业绩比较基准的长期相对配置比例。基金经理利用数量化行业选择模型,在长期相对配置比例基础上,对各行业权重进行一定范围内的调节。

2、多因子量化选股策略

(1)使用多因子模型发掘定价偏离

本基金以多因子量化选股为主要投资策略。基金管理人的指数与量化投资团队开发的多因子量化模型,通过数量技术对历史数据进行深入研究,发掘影响证券价格的各类因子,在投资中利用这些因子对股票进行综合评分,剔除可能存在下行风险的股票,选入预期收益较高的股票。

本基金将首先过滤掉明显不具备投资价值的股票。剔除的股票包括法律法规和本基金管理人制度明确禁止投资的股票、筹码集中度高且流动性差的股票、涉及重大案件和诉讼的股票等。

本基金使用的因子主要包括公司基本面信息、市场一致预期和微观价格数据等,主要集中在成长、价值、质量、预期、市场这几个大类,每一个因子的提炼都经过指数与量化投资团队的反复验证,具备一定的选股能力。本基金基于行业的不同特性,开发了具有针对性的多因子模型。

其中,本基金将更注重使用价值类因子选股,通过价值类因子充分评估上市公司的内在价值和相对价值。价值类因子包括但不限于:历史估值指标、预期估值指标、估值偏离指标等。通过价值类因子充分识别股票的价值属性。

1、历史估值指标

根据上市公司历史股票价格以及历史财务数据计算相关历史估值指标,包括但不限于:

历史市盈率(PE)=每股股票价格/每股收益率

历史市净率(PB)=每股股票价格/每股净资产

历史市销率(PS)=每股股票价格/每股销售额

历史市盈率相对盈利增长比率(PEG)=市盈率/盈利增长比率

2、未来估值指标

根据分析师对上市公司未来股票价格以及财务数据的预判,计算未来估值指标,包括但不限于:

预期市盈率(PE)=每股股票价格/每股预期收益率

预期市销率(PS)=每股股票价格/每股预期销售额

3、估值偏离指标

估值偏离指标选取与上市公司处于同一行业且基本面情况类似的上市公司作为样本股。通过综合比较上市公司各类估值指标(包括但不限于PE、PB、PS、PEG)与样本股各类估值指标的差异,评估上市公司的相对价值。

除价值类因子外,本基金还将综合成长、质量、预期、交易行为等其它因子对价值类股票未来的超额收益做出合理的预测。

本基金对因子的有效性进行持续的跟踪,分析其变化规律,基金经理根据市场状况结合因子变化趋势,对模型使用的因子结构进行动态调整。

(2)通过风险控制模型衡量和控制风险

本基金通过风险控制模型衡量和控制包含行业风险、风格风险和个股风险在内的各种形式的风险,从而力争避免在某些市场环境下较大幅落后于市场;为突出组合的价值属性,尽量避免投资估值过高的股票;同时,本基金通过风险控制技术使得基金的投资集中在量化模型擅长的领域,避免承担模型无法识别的风险。

(3)使用定量技术减少交易成本

本基金在组合构建时将分析个股的流动性,在此基础上限制个股的权重;本基金在组合调整时将综合比较组合调整带来的潜在收益和组合调整的成本,避免不必要的交易;本基金在交易时将利用交易技术尽可能减少市场冲击,降低交易成本。

(4)综合衡量获利机会、风险因素、交易成本,动态构造组合

除了在价格发现、风险控制、交易技术等方面进行深入挖掘外,本基金将综合这些因素之间的相互联系,结合各行业的特性,在进行整体考虑后动态构造组合。

3、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实行在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统一指导下的资产配置机制。投资决策委员会定期或针对特定事件临时召开,讨论、确定具体的基金资产未来一段时期内在权益类资产及固定收益类资产之间的配置比例范围,形成资产配置相关决议。基金经理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关于资产配置的决议具体执行并实施资产配置方案。

数量化投资策略是本基金的主要投资策略,为了有效实施数量化投资策略,本基金将在投资决策委员会关于资产配置决议的允许范围内,采取相对稳定的股票持仓比例控制措施,降低由于股票持仓比例波动过于频繁影响到数量化投资策略的效果。

4、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债券投资综合考虑收益性、风险性和流动性,在深入分析宏观经济、货币政策以及市场结构的基础上,灵活运用各种消极和积极策略。

消极债券投资的目标是在满足现金管理需要的基础上为基金资产提供稳定的收益。本基金主要通过利率免疫策略来进行消极债券投资。利率免疫策略就是构造一个恰当的债券组合,使得利率变动导致的价格波动风险与再投资风险相互抵消。这样无论市场利率如何变化,债券组合都能获得一个比较确定的收益率。

积极债券投资的目标是利用市场定价的无效率来获得低风险甚至是无风险的超额收益。本基金的积极债券投资主要基于对利率期限结构的研究。利率期限结构描述了债券市场的平均收益率水平以及不同期限债券之间的收益率差别,它决定于三个要素:货币市场利率、均衡真实利率和预期通货膨胀率。在深入分析利率期限结构的基础上,本基金将运用利率预期策略、收益率曲线追踪策略进行积极投资。

5、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分析资产支持证券的资产特征,估计违约率和提前偿付比率,并利用收益率曲线和期权定价模型,对资产支持证券进行估值。本基金将严格控制资产支持证券的总体投资规模并进行分散投资,以降低流动性风险。

6、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按照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参与股指期货交易。

本基金参与股指期货投资时机和数量的决策建立在对证券市场总体行情的判断和组合风险收益分析的基础上。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宏观经济因素、政策及法规因素和资本市场因素,结合定性和定量方法,确定投资时机。基金管理人将结合股票投资的总体规模,以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限定和要求,确定参与股指期货交易的投资比例。

基金管理人将充分考虑股指期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性特征,运用股指期货对冲系统性风险、对冲特殊情况下的流动性风险,如大额申购赎回等;利用金融衍生品的杠杆作用,以达到降低投资组合的整体风险的目的。

基金管理人在进行股指期货投资前将建立股指期货投资决策小组,负责股指期货的投资管理的相关事项,同时针对股指期货投资管理制定投资决策流程和风险控制等制度,并经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若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时,基金管理人期货投资管理从其最新规定,以符合上述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的变化。

7、股票期权投资策略

基金管理人在进行股票期权投资前将建立股票期权投资决策小组,负责股票期权投资管理的相关事项。

本基金将按照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主要目的参与股票期权交易。本基金将结合投资目标、比例限制、风险收益特征以及法律法规的相关限定和要求,确定参与股票期权交易的投资时机和投资比例。

若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时,基金管理人股票期权投资管理从其最新规定,以符合上述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的变化。未来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基金投资其他期权品种,本基金将在履行适当程序后,纳入投资范围并制定相应投资策略。

8、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权证看作是辅助性投资工具,其投资原则为优化基金资产的风险收益特征,有利于基金资产增值,有利于加强基金风险控制。本基金将在权证理论定价模型的基础上,综合考虑权证标的证券的基本面趋势、权证的市场供求关系以及交易制度设计等多种因素,对权证进行合理定价。本基金权证主要投资策略为低成本避险和合理杠杆操作。

9、融资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在充分考虑风险和收益特征的基础上,审慎参与融资交易。本基金将基于对市场行情和组合风险收益的分析,确定投资时机、标的证券以及投资比例。若相关融资业务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本基金将从其最新规定,以符合上述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的变化。

本基金将密切跟踪国内关于基金参与融券及转融通业务法律法规的实施进展,待基金参与融券及转融通业务的相关规定颁布后,将在届时相应法律法规的框架内,制订符合本基金投资目标的投资策略。同时结合对融券及转融通的研究,在充分考虑风险和收益特征的前提下,谨慎进行投资。

10、国债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结合对宏观经济形势和政策趋势的判断、对债券市场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对国债期货和现货基差、国债期货的流动性、波动水平、套期保值的有效性等指标进行跟踪监控,在追求基金资产安全的基础上,力求实现基金资产的中长期稳定增值。

未来,随着投资工具的发展和丰富,本基金可在不改变投资目标及风险收益特征的前提下,相应调整和更新相关投资策略,并在招募说明更新中公告。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 * 90% + 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10%

采用上述业绩比较基准主要基于如下考虑:沪深300指数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沪深300指数样本覆盖了沪深市场六成左右的市值,具有良好的市场代表性。由于本基金的定位为主要投资于价值股,因此,选择沪深300指数作为业绩基准能够真实反映本基金长期动态的资产配置目标和风险收益特征。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指数编制单位停止计算编制上述指数或更改指数名称、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指数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本基金可以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基金产品。

十一、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9年1月17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8年10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投资组合报告

1.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1.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1.2.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1.2.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股票投资。

1.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1.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1.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1.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1.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投资。

1.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1.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股指期货持仓。

1.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期货。

1.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11.1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1.11.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1.11.3其他资产构成

1.11.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1.11.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未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十二、基金的业绩

本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一)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表:

(二)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图

十三、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仲裁费和诉讼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基金的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5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9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一、“重要提示”部分:

更新了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及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的截止日。

二、“三、基金管理人”部分:

更新了基金管理人的相关信息。

三、“四、基金托管人”部分:

更新了基金托管人的相关信息。

四、“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

更新了相关服务机构的相关信息。

五、“九、基金的投资”部分:

增加了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六、“十、基金的业绩”部分:

增加了基金业绩表现数据。

七、“二十四、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

更新了2018年9月24日至2019年3月23日期间涉及本基金的相关公告。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4月27日

(上接246版)

本基金的衍生品投资将严格遵守证监会及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合理利用股指期货、权证等衍生工具,利用数量方法发掘可能的套利机会。投资原则为有利于基金资产增值,控制下跌风险,实现保值和锁定收益。

十、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一)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不允许投资国债期货。

(二)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期货。

(三)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期货。

十一、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一)申明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是否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本基金持有的“招商银行”的发行主体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由于公司存在内控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违规批量转让以个人为借款主体的不良贷款、同业投资业务违规接受第三方金融机构信用担保、销售同业非保本理财产品时违规承诺保本、违规将票据贴现资金直接转回出票人账户、为同业投资业务违规提供第三方金融机构信用担保、未将房地产企业贷款计入房地产开发贷款科目、高管人员在获得任职资格核准前履职、未严格审查贸易背景真实性办理银行承兑业务、未严格审查贸易背景真实性开立信用证、违规签订保本合同销售同业非保本理财产品、非真实转让信贷资产、违规向典当行发放贷款、违规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等违法违规事实,中国银监会于2018年2月12日对公司处以罚款657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3.024万元,罚没合计6573.024万元的行政处罚。

基金管理人将密切跟踪相关进展,遵循价值投资的理念进行投资决策。

本基金持有的其余9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二)申明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是否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在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三)其他资产构成

(四)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五)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六)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因四舍五入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市值占净值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存在尾差。

第十二部分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一、本基金历史各时间段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二、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1、截止日期为2018年12月31日。

2、本基金于2015年9月17日成立,建仓期6个月,从2015年9月17日起至2016年3月16日,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均符合基金合同约定。

第十三部分费用概览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基金的证券、期货开户费用、银行账户维护费用;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为基金管理人的基本管理费和基金管理人的附加管理费之和。其中,基金管理人的基本管理费和基金管理人的附加管理费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如下:

(1)基金管理人的基本管理费

本基金的基本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年费率计提。基本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基本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基本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管理人的附加管理费

1)基金管理人可在满足以下条件的前提下,提取附加管理费:

附加管理费是在每一提取评价日(提取评价日为每次基金封闭期的最后一个工作日)计算并计提。按照“新高法原则”提取超额收益的10%作为附加管理费:即每次提取评价日提取附加管理费前的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必须超过以往提取评价日的最高基金份额累计净值、以往开放期期间最高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和1的孰高者,基金管理人才能收取附加管理费,附加管理费按照下述公式计算并收取。

2)附加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和提取

在满足以上附加管理费提取条件的情况下,附加管理费的计算方法为:

附加管理费=

特定日期的折算因子为相应日期(包括当日)之前所有折算系数的乘积

折算系数=基金折算日除权前基金份额净值÷基金折算日除权后基金份额净值

附加管理费在每一封闭期的最后一个工作日计算并计提。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例一:假设本基金第一个提取评价日提取附加管理费前的基金份额累计净值为1.200元,第一个提取评价日基金总份额为20亿份,则本基金在第一个提取评价日PA =1.200元, PH=1.000元。由于第一个提取评价日的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满足提取附加管理费的条件,因此第一次提取评价日管理人应提取的附加管理费=(1.200-1.000)×10%×20亿份=0.4亿元。提取附加管理费后,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将相应下降。

例二:在例一的基础上,假设本基金第二个提取评价日提取附加管理费前的基金份额累计净值为1.230元,第一个提取评价日的基金份额累计净值为1.180元(由于第一个提取评价日满足提取附件管理费的条件,提取附加管理费后,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将相应下降),第一个开放期内最高基金份额累计净值为1.250元,则本基金在第二个提取评价日 PA=1.230元, PH=1.250元。由于第二个提取评价日的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未满足提取附加管理费的条件(未创新高),因此在第二个提取评价日基金管理人不提取附加管理费。以此类推。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9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五、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率

投资人申购本基金份额时,需交纳申购费用。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本基金目前只提供前端申购费用的支付模式:

前端收费模式,即在申购时支付申购费用,该费用按申购金额递减。

本基金份额对通过直销柜台申购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者实施差别的申购费率。具体如下:

A、申购费率

B、特定申购费率

注:上述特定申购费率适用于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申购本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包括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等,具体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企业年金理事会委托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等产品;养老目标基金;职业年金计划。

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本公司将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时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并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基金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2、赎回费率

(1)赎回费用由基金赎回人承担。投资人认(申)购本基金所对应的赎回费率随持有时间递减。具体如下:

(注:赎回份额持有时间的计算,以该份额在登记机构的登记日开始计算。1年为365天,2年为730天,依此类推)

(2)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本基金的赎回费用在投资者赎回本基金份额时收取。

对持续持有期少于30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将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30日但少于90天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将赎回费总额的7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90天但少于180天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将赎回费总额的50%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180天但少于730天的投资人,将赎回费总额的25%归入基金财产,未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对持续持有期长于730天的投资人,赎回费不归入基金财产。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4、当本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自律规则的规定。

5、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人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

第十四部分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内容如下:

1、“重要提示”部分,更新了招募说明书内容的截止日期及相关财务数据的截止日期。

2、“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部分,对基金管理人信息进行了更新。

3、“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部分,对基金托管人信息进行了更新。

4、“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部分,对相关服务机构信息进行了更新。

5、“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部分,对通过直销中心申购的养老金客户范围及养老金客户的申购费率进行了更新。

6、“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部分,更新了基金投资组合报告,内容截止至2018年12月31日。

7、“第十部分 基金的业绩”部分,对基金业绩表现数据及历史走势图进行了更新,内容截止至2018年12月31日。

8、“第二十二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对本报告期内的其他应披露事项进行了更新。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0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