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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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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77版)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大方正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敏

注册资本:500,000万人民币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成府路298号方正大厦9层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帐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的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其中股票二级市场投资仅限于成员单位股票)。(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方正集团持有方正财务公司50%股权,为方正财务公司实际控制人,方正集团下属子公司方正产业控股有限公司持有方正财务公司42.5%股权,本公司持有方正财务公司7.5%股权。

公司与方正财务公司之间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保持相互独立,没有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关联交易和债权债务往来。

(三)关联方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方正财务公司总资产1,301,499.52 万元,净资产551,408.54 万元。2018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0,840.32 万元,税后净利润15,341.04 万元。

(四)履约能力分析

方正财务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交易,具有较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方正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2019)》;

(二)公司及列入合并范围内的下属子公司拟继续向方正财务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

(三)公司及列入合并范围内的下属子公司拟继续将部分日常运营资金存放在方正财务公司,在符合监管部门规范要求条件下,存放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

(四)以上授信申请期限及日常资金存放的期限均为三年。

四、金融服务协议主要条款

(一)金融服务内容

1、公司有权在了解市场价格和衡量各方面条件的前提下,结合自身利益并基于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在本协议期限届满时自愿决定是否与方正财务公司保持金融服务关系,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由其他金融服务机构提供相关的金融服务。

2、方正财务公司同意向公司提供以下金融服务业务:(1)存款服务;(2)贷款及融资租赁服务;(3)结算服务;(4)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可从事的其他业务。

3、方正财务公司在为公司提供上述金融服务业务的同时,承诺遵守以下原则:

(1)公司在方正财务公司的存款利率应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种类存款规定的利率下限,不低于一般商业银行向公司提供同种类存款服务所适用的利率;

(2)公司在方正财务公司的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和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有关管理办法执行;

(3)除存款和贷款外的其他各项金融服务,方正财务公司收费标准应不高于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同等业务费用水平;

(4)方正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结算服务,结算费用按双方约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方正财务公司承诺给予公司结算费用优惠;

(5)根据公司经营和发展的需要,方正财务公司将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为公司定期提供综合授信业务。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贴现、担保及其他形式的资金融通。

4、方正财务公司应确保资金管理网络安全运行,保障资金安全,控制资产负债风险,满足公司及时支付、划转或收回等需求。

5、在遵守本协议的前提下,公司与方正财务公司应分别就相关金融服务的提供进一步签订具体合同/协议以约定具体交易条款,该等具体合同/协议必须依据并符合本协议的原则、条款和相关的法律规定。

(二)方正财务公司承诺

方正财务公司承诺业务合法合规,保障公司资金安全。以下情形之一出现时,方正财务公司承诺将于情形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公司。

1、方正财务公司发生挤提存款、到期债务不能支付、大额贷款逾期或担保垫款、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出现涉及刑事案件等重大事项;

2、发生可能影响方正财务公司正常经营的重大机构变动、经营风险等事项;

3、方正财务公司的股东对方正财务公司的负债逾期6个月以上未偿还;

4、方正财务公司任何一项资产负债比例指标不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要求的;

5、方正财务公司出现被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责令整顿等重大情形;

6、其他可能对公司存款资金带来安全隐患的事项。

(三)协议的生效、变更及解除

1、协议由双方履行完内部审批程序签署后生效,有效期三年。

2、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可以变更和解除。在达成书面协议以前,协议仍然有效。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对协议进行单方面的变更、修改或解除。

3、协议内容如与相关法律法规、财务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内容(简称“相关规定”)有冲突或不一致时,以相关规定为准。

(四)争议的解决

凡因签订及履行协议所发生的或与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纠纷或索赔,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仲裁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的结果是终局的,对协议双方均有约束力。

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方正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的存贷款利率等于或优于一般商业银行提供的存贷款利率;方正财务公司收费标准不高于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同等业务费用水平,方正财务公司承诺给予公司结算费用优惠;综合授信额度期限内,公司可以随借随还,方便快捷,节省财务费用。

上述交易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不会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构成影响。

六、该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2019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方正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2019)的议案》,关联董事刘建先生、孙敏女士、左进女士、胡滨先生和崔运涛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上述关联交易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出具了审核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公司拟与方正财务公司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2019),能够节约公司的金融交易成本和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且交易过程均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未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该项关联交易事项表决程序合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因此我们同意此项议案,并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书面审核意见:方正财务公司继续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业务特点和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交易行为在公平公正原则下进行,交易价格经交易双方协商后确定且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七、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2018年度,公司向方正财务公司收取存款利息94.06万元,向方正财务公司支付贷款利息1,528.37万元;公司在方正财务公司存款年末余额为38,345.27万元,贷款年末余额为1,100.00万元。

八、备查文件目录

1、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19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交易的书面文件和独立意见

3、《北大方正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为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金融服务协议(2019)》

特此公告。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601 证券简称:方正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9-021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方正科技”)2009年4月17日召开的2008年度股东大会及2010年2月26日召开的201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以公司2008年12月31日总股本1,726,486,674股为基数,按每10股配3股比例配售,可配售股份总计为517,946,002股,配售股份均为社会公众股,每股面值为1元,溢价发行,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20元,可募集股款为人民币1,139,481,204.40元。截至2010年7月12日止,配股有效认购股数为468,404,530股,有效认购资金总额为1,030,489,966.00元,承销机构扣除本次应支付的承销费用人民币13,457,350.00元后,已缴入募集的股款共计人民币1,017,032,616.00元。同时扣除公司为配股应支付的相关费用人民币13,775,98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03,256,636.00元,已于2010年7月12日划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该募集资金已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上会师报字(2010)第1702号验资报告验证。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次募集资金净额已使用人民币978,835,842.85元,募集资金余额24,420,793.15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12,314,845.94元(含专户利息收入27,889,052.69元并扣除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39,994,999.90元。详见三-2)。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元

续上表

二、募集资金专项存储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静安支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陀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朝阳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2018年度内,公司严格执行《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未发生违反协议的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珠海高密高密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高密”)HDI扩产项目2017年度已完成。快板厂项目本期使用资金2,872,852.48元,截至期末投入进度为83.46%。

2、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情况。

根据公司下属子公司珠海高密对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的进度,公司预计有部分募集资金闲置。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2011年10月20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11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2011年12月20日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10,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并于2012年5月31日全额归还。经2012年6月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2012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2012年6月11日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10,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并于2012年12月7日全额归还。经2012年12月12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2012年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2012年12月13日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10,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并于2013年6月9日全额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经2013年3月11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2013年第一次会议、6月18日召开的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分别于2013年3月13日、2013年6月21日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9,000万元及10,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并分别于2014年1月14日、2014年1月13日全额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经2014年2月19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201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10,000万元,使用期限自资金划出募集资金专户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于2015年1月28日全额归还。经2015年2月3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201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下属子公司珠海高密将暂时闲置的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10,000万元,使用期限自资金划出募集资金专户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同意公司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2,000万元,使用期限自资金划出募集资金专户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16年1月20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珠海高密均已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额归还至各自募集资金专户。同时,公司将上述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经2016年1月25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2016年第三次会议,同意公司下属子公司珠海高密将暂时闲置的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7,000万元,使用期限自资金划出募集资金专户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同意公司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2,000万元,使用期限自资金划出募集资金专户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17年1月13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珠海高密均已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额归还至各自募集资金专户。经 2017年 1 月 19 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 2017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下属子公司珠海高密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不超过6,000万元暂时补充珠海高密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不超过2,000万元(主要是募集资金利息)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18 年 1 月 16 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珠海高密均已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额归还至各自募集资金专户。经 2018年 1 月 18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2018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下属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不超过3,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珠海高密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资金划出珠海高密募集资金专户日起至资金划回至募集资金专户日止);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不超过2,000万元(主要是募集资金利息)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18 年12 月 31 日,公司下属子公司珠海高密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2,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1,999.49999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四、以前年度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重庆方正高密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高密”)新建270万平方英尺背板项目,金额为人民币37,140.11万元,并于2010年10月按照该项目实际募集资金可投入金额28,772.66万元对重庆高密进行增资并进行了资金置换。此次募集资金置换业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上会师报字(2010)第1806号《关于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

五、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相关信息,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七、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专项鉴证报告认为,方正科技编制的2018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证公字[2013] 13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方正科技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方正科技2018年度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本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中关于公司2018 年度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情况相符。

九、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1、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鉴证报告》;

2、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特此公告。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7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根据前次募投配股说明书载明,承诺效益是指项目计算期平均净利润。

注2:该项目原计划投入75,064万元,预计项目计算期平均净利润为16,663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承诺以募集资金投资56,298万元,截至2017年12月底实际已投入募集资金56,379.29万元,项目已完成。公司目前经营稳定,盈利状况良好。

注3:该项目原计划投入20,340万元,预计项目计算期平均净利润为6,176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承诺以募集资金投资15,255万元,截至2018年12月底实际已投入募集资金12,731.63万元,原计划建设期为一年半,并在第四年完全达产。根据公司PCB业务整体战略定位,本项目更加侧重公司大客户服务战略,由于项目尚未完成全部投资,根据长远规划,项目新建了厂房,且项目产品结构仍在不断优化及调整,2018年开始项目扭亏为盈。

注4:该项目原计划投入68,242万元,预计项目计算期平均净利润10,895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承诺以募集资金投资28,772.66万元,原计划建设期为一年,并在第三年完全达产,截至2016年12月底实际投入为28,772.66万元,且公司配比资金也投入到位,项目完成原计划投入。但由于达产进度、产品结构调整、管理团队调整问题,项目截至2013年亏损,但从2014年开始,项目逐步扭亏为盈,经营稳定,持续上升。

证券代码:600601 证券简称:方正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9-022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资金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主要合作的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资产管理公司、证

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

● 委托理财金额:委托理财上限额度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上述额度内的

资金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

●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中短期较低风险理财;

● 委托理财期限: 自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增加现金资产收益,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和资金使用情况,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2019年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含下属子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委托理财上限额度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委托理财的期限为自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管理层具体实施委托理财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委托理财形式的选择,期限、金额的确定,合同、协议的签署等。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的资金用于委托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资产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中短期较低风险理财,不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及其他与证券相关的投资。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公司内部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19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公司的影响

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暂时闲置资金择机进行委托理财业务,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利用效率和收益,降低公司财务费用,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的影响。

三、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本着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对委托理财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公司拟开展的委托理财业务平均操作周期短,并严格控制理财产品的风险,与业务合作方紧密沟通,及时掌握所购买理财产品的动态变化,从而降低投资风险。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购买中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的资金周转,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资金委托理财,并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公司目前委托理财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过去十二个月内累计委托理财金额为人民币5.7亿元,未到期理财金额为人民币0.3亿元。

特此公告。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601 证券简称:方正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9-023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正科技”或“公司”)于2018年12月7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有关媒体报道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8】2696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2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58)。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立即向董事会全体董事通报了问询函内容,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商讨后一致要求公司聘请第三方会计师就《问询函》的相关内容进行全面核查;同时,要求公司联系相关评估师和年审会计师就问询函提出的问题发表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2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61)。

按照公司董事会的要求,公司随后聘请了独立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会计师”)对方正国际软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正国际”)和方正宽带网络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正宽带”)实施专项审计核查,会计师派出了具备丰富从业经验的审计人员组成审计项目组开展审计现场工作。根据与会计师沟通,截至本公告日,会计师已经完成了对方正国际的主要现场审计工作,在审计过程中会计师对方正国际实施了访谈、函证、合同等原始资料检查等会计师认为必要的审计程序;目前会计师正在对相关资料进行汇总审核。方正宽带的审计工作尚在进行中,会计师已经完成问询事项的大部分核查工作,也对方正宽带的大额资金流水、账户流水及涉及的业务合同进行了全面的检查;目前正在对事项涉及的供应商和客户开展现场调查访谈工作。方正国际及方正宽带的审核过程正常进行中,但由于会计师审核工作尚未完全完成,会计师尚未出具最终审计结论,因此公司将延期回复《问询函》。

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19年第四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2019年第二次会议,公司全体董事和监事一致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公司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具了《公司2018年度报告确认书》,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其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上会师报字(2019)第3270号)。由于方正国际和方正宽带为公司重要子公司,2018年方正国际和方正宽带两家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约为人民币-1.3亿元及人民币-0.8亿元,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将在第三方会计师审计核查工作完成后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正式回复并披露回复公告,期间公司将根据核查进展分阶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有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