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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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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3860 公司简称:中公高科

安徽全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股票简称:全柴动力 股票代码:600218 公告编号:临2019-035

安徽全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中公高科养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全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2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19年4月19日召开的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拟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68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或办理银行定期存款,并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相关意见。

根据目前募集资金专户实际闲置募集资金情况,现将公司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进展公告如下:

一、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进展情况

2019年4月25日,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签订《广发银行“薪加薪16号”人民币结构性存款合同》,利用中国银行全椒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资金4200万元、中国建设银行全椒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资金800万元(合计5000万元)购买结构性存款产品;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滁州分行签订《浦发银行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固定持有期产品合同》,利用中国银行全椒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资金6000万元、中国工商银行全椒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资金1500万元(合计7500万元)购买结构性存款产品,具体产品信息如下:

产品一:

1、名称:广发银行“薪加薪16号”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2、金额:人民币5000万元

3、产品性质:保本浮动收益型

4、投资方向:本结构性存款所募集的资金本金部分纳入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金统一运作管理,投资于货币市场工具(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存款、拆借、回购等)的比例区间为20%-100%、债券(包括但不限于国债,央票,金融债,短期融资券,企业债,中期票据,公司债)等金融资产的比例区间为0%-80%,收益部分投资于与美元兑港币的汇率水平挂钩的金融衍生产品,投资者的结构性存款收益取决于美元兑港币的汇率在观察期内的表现。

5、产品期限:75天

6、产品起息日:2019年04月25日

7、产品到期日:2019年07月09日

8、投资收益率:2.60%或3.90%

9、风险评级:低风险

10、资金来源:闲置募集资金

产品二:

1、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固定持有期JG903期

2、金额:人民币7500万元

3、产品性质:保证收益型

4、投资方向:主要投资于银行间市场央票、国债金融债、企业债、短融、中期票据、同业拆借、同业存款、债券或票据回购等,同时银行通过主动性管理和运用结构简单、风险较低的相关金融工具来提高该产品的收益率。

5、产品期限:180天

6、产品起息日:2019年04月26日

7、产品到期日:2019年10月23日

8、投资收益率:3.90%

9、风险评级:基本无风险

10、资金来源:闲置募集资金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滁州分行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止2019年4月27日,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余额为15600万元,其中:购买结构性存款产品15600万元,无其他尚未到期的定期存款或理财产品。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安徽全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开展相关理财业务,并加强对相关理财产品的分析和研究,严控投资风险。公司选择的银行理财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或保证收益型。在理财期间,公司财务部将与银行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保障资金安全。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同时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2018年6月12-13日,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合肥桐城路支行签订《浦发银行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固定持有期产品合同》,利用中国建设银行全椒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资金1000万元,中国银行全椒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资金7000万元、中国建设银行全椒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资金2000万元分别购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固定持有期JG901期”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2018年JG982期”产品,涉及金额分别为1000万元、9000万元,产品期限分别为35天、90天。上述两种产品分别于2018年7月18日、9月12日到期,已收回本金及收益并存入对应募集资金专户。

2018年8月9日,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合肥桐城路支行签订《浦发银行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固定持有期产品合同》,利用中国工商银行全椒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资金500万元、中国建设银行全椒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资金500万元购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固定持有期JG902期”产品,涉及金额1000万元,产品期限90天。该产品于2018年11月8日到期,已收回本金及收益并存入对应募集资金专户。

2018年9月13日,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合肥桐城路支行签订《浦发银行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固定持有期产品合同》,利用中国工商银行全椒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资金2300万元、中国银行全椒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资金3200万元购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固定持有期JG902期”产品,涉及金额5500万元,产品期限90天。该产品于2018年12月13日到期,已收回本金及收益并存入对应募集资金专户。

2018年9月12-14日,公司与交通银行滁州分行签订《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期限结构型)产品协议》;与兴业银行滁州分行签订《兴业银行“金雪球-优悦”开放式人民币理财产品协议书》;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合肥桐城路支行签订《浦发银行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合同》,分别利用中国工商银行全椒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资金1100万元、中国建设银行全椒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资金1000万元,中国工商银行全椒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资金1000万元、中国建设银行全椒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资金1000万元,中国银行全椒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资金10000万元购买“交通银行蕴通财富结构性存款1个月”、“兴业银行‘金雪球-优悦’保本开放式人民币理财产品(2M)”、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利多多公司18JG1759期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涉及金额分别为2100万元、2000万元、10000万元,产品期限分别为33天、2个月、162天。上述三种产品分别于2018年10月17日、11月13日、2019年2月26日到期,已收回本金及收益并存入对应募集资金专户。

2018年10月19日,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合肥桐城路支行签订《浦发银行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固定持有期产品合同》,利用中国建设银行全椒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资金1000万元购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固定持有期JG902期”产品,涉及金额1000万元,产品期限90天。该产品于2019年1月21日到期,已收回本金及收益并存入对应募集资金专户。

2018年11月15日,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合肥桐城路支行签订《浦发银行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固定持有期产品合同》,利用中国工商银行全椒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资金1500万元购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固定持有期JG902期”产品,涉及金额1500万元,产品期限90天。该产品于2019年2月14日到期,已收回本金及收益并存入对应募集资金专户。

2018年12月13-14日,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合肥桐城路支行签订《浦发银行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固定持有期产品合同》;与交通银行滁州分行签订《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期限结构型)产品协议》,分别利用中国工商银行全椒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资金2000万元,中国银行全椒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资金3000万元购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固定持有期JG901期”、“交通银行蕴通财富结构性存款2个月”产品,涉及金额分别为2000万元、3000万元,产品期限分别为35天、63天。上述两种产品分别于2019年1月21日、2月15日到期,已收回本金及收益并存入对应募集资金专户。

2019年1月22日,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合肥桐城路支行签订《浦发银行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固定持有期产品合同》,利用中国工商银行全椒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资金500万元、中国建设银行全椒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资金1000万元购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固定持有期JG901期”产品,涉及金额1500万元,产品期限35天。该产品于2019年2月27日到期,已收回本金及收益并存入对应募集资金专户。

2019年4月23日,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滁州分行签订《浦发银行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固定持有期产品合同》,利用中国银行全椒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资金3100万元购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固定持有期JG901期”、“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固定持有期JG902期”产品,涉及金额分别为1000万元、2100万元,产品期限分别为35天、90天。

以上购买理财产品信息或到期产品收益情况详见2018年6月14日、7月18日、7月19日、8月11日、9月14日、9月15日、10月19日、10月23日、11月10日、11月15日、11月16日、12月15日、2019年1月23日、2月16日、2月28日、4月25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临2018-023”、“临2018-025”、“临2018-026”、“临2018-027”、“临2018-032”、“临2018-033”、“临2018-035”、“临2018-036”、“临2018-040”、“临2018-041”、“临2018-042”、“临2018-045”、“临2019-005”、“临2019-013”、“临2019-016”、“临2019-034”。

五、备查文件

1、《广发银行“薪加薪16号”人民币结构性存款合同》;

2、《浦发银行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固定持有期产品合同》。

特此公告

安徽全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七日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潘玉利、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曹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龚玉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中公高科养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潘玉利

日期 2019年4月26日

一、重要提示

1.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公司负责人王振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振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管有冬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2.1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进展

2016年3月8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16年3月25日经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00,000万元,发行价格不低于12.28元/股,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407,166,124股。公司于2016年4月1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60654号),并于2016年4月19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60654号)。因公司于2016年4月21日实施了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2016年5月1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调整为不超过380,000万元,发行底价调整为9.37元/股,发行股份数量调整为不超过405,549,626股。2016年7月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鉴于公司分别于2017年5月12日及2018年5月21日实施了2016年度及2017年度利润分配,公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由9.37元/股调整为8.23元/股,发行数量由不超过405,549,626股(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461,725,394股(含本数)。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核准文件,公司将密切关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核准文件的有关情况,并将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3.2.2 关于公司重大诉讼的进展

原告支金高以请求关于“苏州金世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无效为由,起诉公司子公司苏州新城创佳置业有限公司与苏州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沈银龙、陆志文、王雁平、第三人朱磊、平梅军。该案不涉及具体金额,涉及的股权及债权转让合同金额为101,571.39万元。截至本报告出具日,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原告支金高的诉讼请求。支金高已向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撤销一审判决,并对本案发回重审或直接改判支持上诉人诉讼请求。

公司控股子公司青岛新城创置房地产有限公司起诉济南银丰鸿福置业有限公司,要求按照双方签订的《合作开发协议》约定,就坐落于济南市历下区经十东路以北,凤山路以西五宗地块开发分别设立项目公司,并继续履行相关合作开发义务。本案金额为50,000万元,《合作开发协议》涉及的金额为207,532.80万元。被告银丰置业就本案提出反诉申请,要求判令解除双方签订的《合作开发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11月9日一审判决解除《合作开发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并驳回青岛新城的诉讼请求。截至本报告出具日,青岛新城已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并接到最高人民法院通知,本案将于2019年5月23日开庭审理。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振华

日期 2019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1155 证券简称:新城控股 编号:2019-035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9年4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王振华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9名,董事王振华、吕小平、王晓松、梁志诚、陈德力、袁伯银和独立董事曹建新、Aimin Yan、陈文化参加会议。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

二、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公司按照财政部新修订的租赁准则的规定变更公司会计政策,并于2019年1月1日起提前执行。详情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城控股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8-037号)。

特此公告。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1155 证券简称:新城控股 编号:2019-036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9年4月26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监事陆忠明先生、汤国荣先生和张国华先生参加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陆忠明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规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

二、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按照财政部新修订的租赁准则的规定变更公司会计政策,并于2019年1月1日起提前执行。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详情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城控股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8-037号)。

特此公告。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1155 证券简称:新城控股 编号:2019-037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的要求;公司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根据新租赁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该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租赁,公司增加2019年期初总资产和总负债1.72亿,对于净资产无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8年,财政部修订并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根据准则规定,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母公司或子公司在境外上市且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其境外财务报表的企业,可以提前执行本准则,但不应早于同时执行财政部2017年3月31日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和2017年7月5日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的日期。

鉴于公司已于2018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和新金融工具准则,为保持公司会计政策的一致性,根据上述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于2019年1月1日起提前执行新租赁准则。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财政部修订后的新租赁准则规定承租人不再将租赁区分为经营租赁或融资租赁,而是采用统一的会计处理模型,除准则规定的豁免之外,其他所有租赁均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分别计提折旧和利息费用;但对出租人而言,新租赁准则基本上延续了现行会计处理。新租赁准则还对转租赁、售后回租等业务的处理做出了新的规范。

按照新租赁准则的要求,公司将在编制2019年度及各期间财务报告时,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同时,公司在2019年度报告财务报告附注中披露与原规定相比,执行本准则对2019年度财务报告相关项目的影响金额。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执行修订后的新租赁准则,公司将相应增加公司2019年期初总资产和总负债1.72亿,对于净资产无影响。

三、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均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并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3、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七日

公司代码:601155 公司简称:新城控股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票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003 证券简称:龙宇燃油 公告编号:2019-033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票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股票代码:601258 股票简称:庞大集团 公告编号:2019-014

债券代码:135250 债券简称:16庞大01

债券代码:135362 债券简称:16庞大02

债券代码:145135 债券简称:16庞大03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迟披露定期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定于2019年4月29日披露2018年年度报告和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基于谨慎原则,为保证定期报告编制的质量和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加强对定期报告的多级复核,现申请将2018年度报告和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延迟至2019年4月30日。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调整定期报告披露时间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致以诚挚的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六日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辞任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088 证券简称:中国神华 公告编号:临2019-024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辞任的公告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4月26日收到凌文博士递交的书面辞呈。因工作变动原因,凌文博士向本公司董事会请辞董事长、执行董事职务,其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席、委员职务也同时终止。以上辞任即日生效。

凌文博士确认其与公司董事会之间没有不一致意见,也没有因辞任而须告知本公司股东及债权人的其他事宜。本公司董事会及凌文博士确认,没有因其辞任而可能影响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营运的任何事宜。

本公司董事会对凌文博士自本公司成立以来的付出和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承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命

董事会秘书

黄清

2019年4月27日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龙宇燃油”)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上海龙宇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宇控股”)关于部分公司股票解除质押及质押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票解除质押情况

上海龙宇控股有限公司于2016年6月2日将4000万股公司股份在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了(以下简称“广州证券”)质押式回购交易,并分别于2016年7月25日、2017年11月24日、2017年12月8日、2018年6月1日、2018年6月19日向广州证券分别办理了500万股、753万股、764万股、628万股和705万股的补充质押手续,前述质押股份合计7350万股。(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分别为:临2016-037、临2016-050、临2017-075、临2017-085、2018-050、2018-067)

2019年4月25日,龙宇控股将上述在广州证券质押股份中的1550万股办理解除质押手续,并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相关手续。

二、股票质押情况

上海龙宇控股有限公司近日将持有的龙宇燃油部分股份办理了股份质押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1、出质人:上海龙宇控股有限公司

2、质权人: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能贵诚”)

3、质押时间:2019年4月26日

4、质押股份数量:14,200,000股,质押股份为流通股;

5、质押业务类型为股票收益权转让回购交易,初始交易日为2019年4月30日,购回日期为2020年4月30日。上述质押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中心办理了相关手续。

三、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的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日,龙宇控股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份117,142,14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12%;在办理完毕上述广州证券的解除质押手续和华能贵诚的质押手续后,龙宇控股持有公司股份的被质押数为93,700,000股,占龙宇控股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79.99%。

龙宇控股与徐增增女士、刘振光先生构成一致行动人(以下简称“一致行动人”),截止公告日,一致行动人共持有公司股份136,353,70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74%;一致行动人共质押公司股份93,700,000股,占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68.72%。

特此公告。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