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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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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王培桓、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姜文霞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姜文霞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培桓

日期 2019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708 证券简称:家家悦 公告编号:2019-031

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五号一一零售》规定,现将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2019年一季度门店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新开门店12家,其中大卖场6家,综合超市3家,百货店1家,宝宝悦等其他专业店2家; 报告期内合并日张家口福悦祥连锁超市有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的已开业门店11家;报告期内关闭门店3家。报告期末,公司门店总数752家。

1、新增门店明细

■■

2、关闭门店情况

二、2019年一季度新签项目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新签约门店13家,具体情况如下:

2、合并日前,张家口福悦祥连锁超市有限公司已签约、目前尚未开业门店2家:

三、2019年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

1、分地区门店主营业务收入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分业态门店主营业务收入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

1、主营业务收入为连锁门店主营业务收入,不包含生产加工、配送批发及其他业务收入;

2、胶东地区指威海、烟台、青岛,其他地区指山东省内除胶东地区以外及河北张家口地区;

3、公司专业店主要包括宝宝悦和电器城,其中宝宝悦主要销售的是母婴用品,电器城主要销售的是家用电器。

特此公告。

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六日

公司代码:603708 公司简称:家家悦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上接185版)

2017年2月9日,公司六届21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87,125,666.28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和部分发行费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本次资金置换出具了中兴华核字(2017)第030002号专项审核报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2018年4月3日,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原募投项目商用冷链产品智能化制造项目及商用冷链技术中心建设项目进行升级,升级变更后的新项目名称为冷链智能化制造项目,该新项目总投资70460.48万元,其中拟投入募集资金46552.82万元(含利息)。

截至2019年3月31 日,上述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22248.04万元,募集余额51424.71万元。其中:冷链智能化制造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3617.7万元(含置换募集资金),募集资金33103.23 万元尚未使用;新型节能冷藏车建设项目已投入募集资金4363.42万元(含置换募集资金),6596.9万元尚未使用;线上线下营销平台项目已投入募集资金4266.91万元(含置换募集资金),11724.54万元尚未使用。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上述有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计划和付款周期安排,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情况下,现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分两次于2019年5月30日前、2019年6月30日前分别补充2.5亿元、1亿元到公司经营活动中;并于2020年5月30日前、2020年6月30日前分别归还2.5亿元、1亿元至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自相应募集资金转出专户后12个月内。公司在2019年6月30日前使用1亿元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前,保证将2019年5月31日前应归还募集资金专户的1亿元募集资金归还到位。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主要用于生产经营物资采购付款,支付生产经营费用以及偿还短期债务;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本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过去12个月内,公司未进行过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同时,在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公司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并在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及时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按人民币3.5亿元的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预计最低可为公司节约潜在利息支出1522万元(按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4.35%,预期一年测算)。因此,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解决公司暂时的流动资金需求,充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时可降低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已经公司七届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也出具了核查意见。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规范使用该部分资金。

五、专项意见说明

1、保荐人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表决程序合法,符合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不会损害公司的长远健康发展。因此,我们对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并缓解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压力。针对该事项,公司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要求。同时,本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3、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况,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336 证券简称:澳柯玛 编号:临2019-018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本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新会计准则相关情况

2017年3月31日,财政部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2017年5月2日,财政部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统称“新金融工具系列准则”),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系列准则,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公司根据财政部的规定执行上述新金融工具系列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

2、审议程序

2019年4月26日,公司七届十六次董事会、七届十一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事项由董事会审议,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时间

公司根据财政部规定的起始日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 会计准则第 23 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一一套期会计》、 《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具体情况如下:

1、以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且计提范围有所扩大,以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揭示和防控金融资产信用风险

3、调整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应将之前已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留存收益,不得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套期会计准则扩大了符合条件的被套期项目和套期工具范围,以定性的套期有效性测试要求取代定量要求,引入套期关系“再平衡”机制。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中衔接规定相关要求,公司对上年同期比较报表不进行追溯调整,仅对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进行调整。本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五、董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全面、准确、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

六、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是依据有关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新会计政策的执行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

特此公告。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336 证券简称:澳柯玛 编号:临2019-019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年4月26日,公司七届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三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最新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定,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

本次章程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336 证券简称:澳柯玛 公告编号:2019-020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5月1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5月17日 9 点30 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5月17日

至2019年5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于2019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进行了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8、10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出席现场会议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持有的证件: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的身份证、股票账户、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票账户、委托人持股凭证;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股票账户、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出席人身份证出席会议;

2、登记手续及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持上述证件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通过传真、信函等方式进行登记;但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3、登记地址: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前湾港路315号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登记时间:2019年5月15日9:00-16:00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32)86765129

传 真:(0532)86765129

邮 编:266510

联 系 人:季修宪 王仁华

2、出席现场会议者食宿、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5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上接186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代码:600439 股票简称:瑞贝卡 公告编号:临2019-008

债券代码:136076 债券简称:15瑞贝卡

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9年4月25日在瑞贝卡公司科技大楼三楼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建杰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经记名投票表决3票赞同,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经记名投票表决3票赞同,0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根据《证券法》第68条和《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做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8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三、经记名投票表决3票赞同,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认为董事会提出的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资金需求、未来发展及股东利益等各种因素,同意此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经记名投票表决3票赞同,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五、经记名投票表决3票赞同,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审慎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初步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2、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基本完整,内部审计机构及人员配备齐全到位,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

3、2018年度,公司未有违反《内控规范》和《内控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重大事项发生。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合理完整,执行有效,能够合理地保证内部控制目标的达成。

六、经记名投票表决3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七、经记名投票表决3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明确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监事会的工作效率、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4年修订)、《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事会议事示范规则》(2006年制订)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监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特此公告。

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