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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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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536,494,45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主要业务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为医药生产制造业务(包括化学制剂、原料药、诊断试剂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提供医药研发外包(CRO)服务。

1、医药生产制造业务方面

公司在医药生产制造方面的主要业务包括化学制剂、化学原料药、诊断试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的客户为医药商业、配送企业及医疗机构。

(1)化学制剂业务

公司的化学制剂业务主要分为抗生素类药品和非抗生素类药品两大类,截至目前,共拥有100个制剂类药品批准文号。目前在产的抗生素类药品主要包括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分散片、注射用头孢美唑钠、注射用头孢孟多酯钠、阿奇霉素分散片、注射用阿奇霉素和罗红霉素胶囊等52个药品批准文号;非抗生素类药品主要包括消化系统药(如注射用泮托拉唑钠和注射用奥美拉唑钠、奥美拉唑肠溶胶囊、兰索拉唑肠溶胶囊)、抗病毒药、心血管药、解热镇痛药等48个药品批准文号。

(2)化学原料药

公司的化学原料药主要是为自身制剂业务提供原料药供应,并部分对外进行销售。截至目前,共拥有2个原料药批准文号,目前在产的为罗红霉素、阿奇霉素。

(3)诊断试剂

公司于2011年开始涉足诊断试剂业务,截至目前,共拥有78个注册批件,主要涵盖肝功能、肾功能和心肌酶谱等。

2、医药研发外包服务(CRO)业务方面

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新高峰生物医药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主要从事CRO业务,为医药企业和其他新药研发机构提供全方位的医药研发外包服务,主要包括临床前研究服务、临床研究服务及其他咨询服务、技术转让服务等。主要客户为国内外各类医药企业、研发机构及医疗机构。

(1)临床前研究服务

临床前研究主要包括药学研究、药理毒理研究、临床试验申报等方面服务内容,目的为系统评价候选药物,确定其是否满足进入临床研究的要求。

药学研究主要包括工艺研究与非临床供药、质量研究、质量标准共建、稳定性研究等;药理毒理研究主要包括药效学试验、药代动力学试验、安全性评价,以及后续适应症及临床方案的制订等;临床试验申报主要包括临床试验申报资料汇整、临床试验申请等。

(2)临床研究服务

临床研究指在人体(病人或健康志愿者)进行药物的系统性研究,以证实或揭示试验药物的作用、不良反应及/或试验药物的吸收、分布、代谢和排泄规律,目的是确定试验药物的疗效与安全性,包括I-IV期临床研究、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循证与转化医学研究服务、适宜卫生技术评价以及卫生经济学评价等服务。

(3)其他咨询、技术转让服务

主要包括在经营过程中为客户提供的技术咨询和技术、学术合作服务项目。

(二)报告期内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

报告期内,随着经济稳步发展、人口老龄化加快、政府持续加大医疗投入、医保体系逐步完善以及居民收入水平提高、健康意识提升、医疗需求释放,我国医药行业保持着持续稳定的增长态势,为公司业务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为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持续增长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本公司持续加强营销队伍建设,加强专业化学术推广水平,充分调动市场优势资源,向专业学术营销、精细化招商、精准营销模式转型,并建立深度、完善和有效的营销网络,保障经营业绩的持续增长。报告期内,公司梳理优化产品结构,着力推动高毛利产品的销售,公司高毛利产品的收入占比增加,促使公司营业收入增长。

受益于国家鼓励药物研发创新、提高药品质量以及研发服务外包相关政策的陆续出台,CRO行业得到迅速发展,本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上海新高峰专注于CRO及相关业务的开拓与发展,创新性地开发出GRDP管理体系,累积了大量的三甲医院、临床专家、技术平台、医药企业、医疗机构、研究机构等渠道和研发资源,形成了可以涵盖新药研发和产品上市后的各个主要阶段的CRO全业务链服务能力,尤其在上市后再评价的临床业务的布局和开拓,实现研发、临床、转化相结合的“医研企”协同创新服务模式。

(三)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的发展阶段、周期性特点以及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1、医药生产制造业务方面

(1)行业发展阶段、周期性特点

医药行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基于我国人口规模持续增长、人口老龄化问题加剧、经济水平不断提高、人民健康意识不断提升以及国家对医药健康产业的重视和支持,我国医药行业保持稳健的增长态势。

2018年是改革开放的40周年,也是医药行业迎来机构改革的重要节点年,是关乎行业、关乎民生的重要新起点。这一年,国务院机构改革,将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等多部门职责整合,组建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各个部门的医保相关职能整合,组建国家医疗保障局;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等多部门重新组建设立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并单独组建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管理。国家层面的大部制改革无疑是新一轮监管改革的新起点,也开启了医药行业监管的新征程。

2018年11月15日,由国家医保局主导的第一批“4+7”带量采购文件正式公布。后公示了31个试点通用名药品中拟中选的25个品种,其中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22个,原研药3个。中选价结果显示降价效果明显。此次带量采购由医保局主导,且大部分为一致性评价品种,在保障药品质量的同时大幅降低药价,促进仿制药替代原研。同时,也通过流通模式的改变节约了医药生产企业的交易成本,降低了医保支付的压力和患者的药费负担。采购量的大幅增加可以使中标企业通过规模效应降低单位生产成本,有助于提升市场份额、扩大品牌影响力。“带量采购”政策的执行和推广将重塑医药行业竞争格局并深刻影响医药企业的未来发展模式。在仿制药方面,“带量采购”将推动仿制药实现“高质量、低价格”。2018年12月28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有关事项的公告(2018年第102号)》,取消“289基药目录”品种2018年底完成一致性评价的时限,把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工作期限统一调整为自首家品种通过一致性评价后3年内。对于药企来说,一方面必须在首家品种通过后的3年内完成一致性评价,才能保证产品继续在市场上销售;另一方面,一致性评价也已经成为药品集中采购、国家基药目录调整等政策的依据或者准入门槛。因此,通过一致性评价并具备稳定的产品生产能力、具备成本优势的医药企业将在仿制药竞争中获得优势。在新药方面,“带量采购”压低了仿制药的价格,为医保节约的资金可以用来支持更多更好的创新药纳入医保,从而有助于创新药迅速放量,从而促进医药企业向具备高附加值的创新药、生物药等方向发展,通过原有的利润积累或新增的融资资金,加大研发投入,加速在研创新药和生物药等品种的开发,以满足临床需求并实现可持续发展。

加强重大疾病防治,事关亿万群众福祉,国家对于加大重大疾病用药方面的保障力度出台和落地了一项又一项惠及民生的政策。从用药可及性方面,2018年11月,国家药监局发布首批临床急需境外新药名单,包括了以治疗罕见病为主的40个临床急需境外新药,允许其经过审评的专门通道,加速审批上市。从用药可负担性方面,2018年5月起实现全部进口抗癌药零关税,2018年10月通过医保谈判,将17种临床必需、疗效确切的抗癌药降价纳入医保目录,2019年2月提出了罕见病患者用药减收关税,这将有利于进口抗癌药品价格下降,进一步减轻癌症患者及家庭的治病成本,化解民生痛点,同时创新药的加快进口上市,也将加速国内药企仿制推出速度或加强自主创新产品的研发。

随着医药产业供给侧改革的逐步推进,2018年在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备受关注的药品试验数据保护制度、接受药品境外临床试验数据、临床试验申请默认制等相关政策文件陆续出台。一方面,简化创新药物开发和审评的行政手续、加强创新成果保护,全面激发国内新药研发热情;另一方面,通过加速境外新药上市,也能够倒逼国内企业加速新药研发进程。在这些政策的激励下,医药创新成果在2018年爆发式增长,新药临床试验的申报数量和批准数量增速都在20%-30%,上市批准药物的增速也突破性地达到了40%,热门肿瘤药物一一PD-1类的国产新药接连上市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可以预见,2019年国家会继续延续这股势头,继续推动创新药研发。

过去一年,药品的安全问题也持续受到关注,以企业为责任主体建立全流程监管机制,持续加强药品(疫苗)安全监管,不仅是2018年的重点工作,也会是2019年的主旋律之一。随着医药行业自律以及监管力度将进一步加强,优先审评、一致性评价、鼓励创新等一系列的政策措施深入实施,医药行业正在迎来一个更加注重产品疗效和质量、更有利于优质企业发挥内在竞争力的产业环境。

健康需求是人类的基本需求,且药品是一种特殊商品,需求刚性大,弹性小,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小,因而医药行业是典型的弱周期性行业,具有防御性强的特征。医药行业作为需求刚性特征最为明显的行业之一,不存在明显的区域性和季节性特征。

(2)行业地位

目前国内制药企业众多,竞争较为激烈。公司通过提升产品质量、降低成本、突出核心产品等方式提高市场竞争力。同时,公司通过优化产品结构、提高高毛利产品比重来增强企业盈利能力。

近年来我国不断完善医药产品质量标准体系,相继提高了市场准入门槛,加大了对生产商的监管和检查力度。随着医药监管力度加大,具有核心竞争力的药品制造企业将继续保持领先地位。公司积极开展化学药品的内生和外延性开发工作,一方面持续研发投入,推进项目注册申报和产品研发,推动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另一方面亦借助各方资源积极寻找和筛选战略性品种进行投资、孵化、开发或产业化,不断开拓新领域、开发新产品,丰富研发管线,增加产品储备,加快创新科技成果转化,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2、医药研发外包服务(CRO)业务方面

(1)行业发展阶段、周期性特点

近年来,由于我国经济发展和国民收入水平的提高,我国医药行业发展迅速。随着国家医药政策逐渐明确,医疗改革的提速和医保市场的扩容,为医药行业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国内外制药企业为了迅速抢占市场份额,在研发上投入大量资金,以分享产业高速发展的成果。CRO行业作为制药企业研发产业链上的重要一环,获得了重要的发展机遇,行业规模得以迅速增长。2010-2017年,中国CRO行业市场规模从79亿元扩大到559亿元,并将以20%左右的增速持续增长。

自2015年起,涵盖药品“研发-生产-流通-招标/采购-支付”全生命周期的改革新政陆续出台,几乎重构了我国制药行业的监管体系。这些新政指向了一个共同的目标:促进药企研发投入,加快医药产业升级。尤其是集“采购权、支付权、定价权”于一身的“超级医保局”成立,开始试点通过一致性评价仿制药的“带量采购”模式,预示着我国原有仿制药模式将终结,可能有部分仿制药企业收入端大幅承压,导致研发投入不得不大幅压缩,进而影响CRO行业总体增速。在新体系下,药品的临床价值成为更加核心的要素,原先审评审批、招采、医保目录调整周期长等行政壁垒带来的不合理红利被迅速压缩;原先大多数药企依赖的抢仿模式回报率大幅下滑,原有的仿制药“高定价、高费用、高毛利”的创新药营销模式开始终结,未来,企业只有不断推陈出新,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不断研发出真正具临床价值的新品才能生存。尤其是在近两年鼓励创新政策的支持下,从促进创新产能释放、加快药品审批效率、支持产业发展等方面鼓励药企和研发机构加大创新研发投入,更多药企有望向创新药转型。从临床试验申请数量上可以看出,国内制药企业创新研发积极性在政策鼓励下已显著提升,预计未来国内药企的研发投入占比有望逐渐向全球平均水平靠拢。这也进一步促进了可以有效帮助药企控制研发成本、缩短研发周期和减少研发风险的CRO企业的发展。

CRO行业不存在明显的周期性、区域性和季节性特征。

(2)行业地位

上海新高峰自成立以来发展迅速,一直专注于CRO及相关业务的开拓与发展,创新性地开发出GRDP管理体系,建立了高素质、专业化的管理运营团队,累积了大量的三甲医院、临床专家、技术平台、医药企业、医疗机构、研究机构等渠道和研发资源。经营近十年来,上海新高峰凭借在CRO服务领域深耕多年积累的研发资源,可以实现涵盖新药研发各个主要阶段的技术服务,建立起覆盖整个药物开发价值链的一站式服务平台。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单位:人民币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及其解读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2018年度财务报表,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其中2017年度将实际收到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314,100.00元在现金流量表中的列报由“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调整为“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1)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2)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评级机构为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级,债券信用等级为AA级,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次债券存续期内,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将在每年公司年报披露后2个月内对本次债券进行一次定期跟踪评级,并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根据有关情况进行不定期跟踪评级。

(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2018年,我国医药行业步入新的发展阶段,在国务院机构改革的背景下,国家医疗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各项重要政策全面铺开实施,各省招标集采工作基本完成,两票制在全国全面开展,优先审评进一步加速,药物临床试验喜迎默示许可制,进口抗癌药迎来零关税新政,临床急需进口药、罕见病药物再获特殊优先审评,带量采购政策落地,医药行业变革持续深化,医药企业发展面临较大挑战。随着一致性评价工作的推进和带量采购的启动,以及新药审评审批加速,药品市场将形成创新药和高端优质仿制药并重的格局,从而给整个医药行业带来市场调整和行业重构。

2018年,在宏观经济环境和医药行业环境不断变化的背景下,公司继续深耕主营业务,扎实开展各项工作,以科技创新、研发创新和加强内部管理为重点,外抓市场,内抓管理,不断进行创新突破,确保公司可持续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09,709,237.78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0.94%;营业利润241,398,801.32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79%;利润总额241,426,801.32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8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207,785,781.83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79%。

报告期内完成的主要工作:

(1)继续加大研发创新投入力度,构建持续发展的创新体系

报告期内,为实现公司医药制造产业转型升级的战略目标,公司积极响应国家鼓励新药创制以及仿制药研发并重的政策,继续推进研发创新体系建设,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建立了“仿创结合”的在研产品梯队,积极开展高端仿制药、创新药研发工作,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一方面,通过新设子公司积极寻找和筛选新药品种进行投资、孵化、产业化开发,不断开拓新领域,丰富药品研发管线,增加创新药产品储备;另一方面,继续推进现有仿制药品种的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夯实产品基础。报告期内,公司紧紧围绕加大研发投入,围绕抗感染药、抗肿瘤药、心脑血管药、代谢性疾病药物、创伤修复与疼痛等五大研究领域开展创新药项目研究,截止目前,公司已立项的创新药项目达15项,均处于临床前研究、申报临床或临床、准备NDA申报阶段。此外,公司不断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尤其是创新药领域的高端人才引进,报告期内公司的创新团队被评为浙江省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

(2)持续深化营销改革,优化营销体系建设

报告期内,公司围绕发展战略,结合市场现状,持续推进营销体制改革,不断完善和优化营销体系,一方面,公司充分利用现有的营销网络,加快全国市场布局,加大学术推广投入力度,培育重点市场,加大重点产品的市场推广和销售力度,建立适应医药行业发展趋势、深度和有效的营销网络;另一方面,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的新招标模式下,通过加快营销人员的专业结构调整、完善营销人员的激励系统建设、加强营销队伍及学术推广团队建设和培训,不断推进产品销售向专业化方向发展。此外,随着医改政策的深入推进,积极把握市场机会,通过组织产品参与招标,进一步推进专业性学术活动的实施,深入有序的开展市场营销活动。

(3)推进质量风险管控,完善质量体系建设,促进安全、环保生产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推进质量、安全和环保管理体系建设。在质量管理上,公司围绕“聚焦现场、聚焦细节、聚焦质量”,持续加强药品生产质量风险全程管控,并落实到药品全生命周期中,保证质量体系的有效运行。在安全生产上,公司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积极开展安全培训,提高全员安全责任意识。在环境保护上,公司进一步加大环保设施建设,践行绿色生产制造。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和质量事故。

(4)整合优势资源,打造健康医药创新全产业链式平台

报告期内,上海新高峰继续以“重大疾病防治科技行动计划”为核心,借助临床资源,以研究课题形式,委托医院和医生开展以上市后再评价为核心的CRO服务,包括临床前研究、IV期临床、BE试验、循证医学研究、上市后再评价研究、卫生经济学评价研究、转化医学研究等服务,率先实现研发、临床、转化相结合的“医研企”协同创新服务模式,并通过与山西等地临床试验基地的深度合作,共建协同创新中心或转化医学研究院,承载项目实施。同时,上海新高峰积极推动创新模式的“医研企协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的筹备,通过发改委专项、卫健委改革试点项目,依托课题协作组的实施形式,在技术平台联盟体系保障下,促进转化医学与循证医学的研究,助力成果产出及转化,并通过政府引导企业主导的方式,建设促进科技成果落地、转化、孵化和产业化的健康医疗产业链式公共服务平台,实现“政产医研资”的机制体制集成创新,为客户提供健康医疗产品和技术的一站式服务。

(5)加快项目投资布局,构建健康产业生态系统

报告期内,公司启动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96,500万元用于“亚太药业现代医药制剂一期、二期项目”、“研发平台建设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等项目的建设,目前,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已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并于2019年4月2日成功发行,于2019年4月2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按计划积极推进绍兴滨海新城“现代医药制剂一期、二期项目”、“研发平台建设项目”等项目建设,加快推进一致性评价以及创新药、高端仿制药的研发,截止目前,“现代医药制剂一期、二期项目”片剂(含青霉素类)、硬胶囊剂(含头孢菌素类、青霉素类)、粉针剂(头孢菌素类)制剂生产线已通过GMP认证。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关注医药行业发展动态,紧抓行业变革的新机遇,坚持内生式拓展和外延式并购的发展战略,密切关注、研究大健康行业投资并购机遇,优化产业布局结构并寻求新的业务增长点,最终实现推动公司产业转型升级、构建健康产业生态系统的战略目标。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本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及其解读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2018年度财务报表,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2018年度财务报表可比期初数据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和金额如下:

单位:元

[注]:将实际收到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314,100.00元在现金流量表中的列报由“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调整为“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财政部于2017年度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9号一一关于权益法下投资净损失的会计处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0号一一关于以使用固定资产产生的收入为基础的折旧方法》《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1号一一关于以使用无形资产产生的收入为基础的摊销方法》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2号一一关于关键管理人员服务的提供方与接受方是否为关联方》。公司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解释,执行上述解释对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可比数据无影响。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子公司武汉光谷亚太药业有限公司新增合并主体武汉光谷亚太医药研究院有限公司。

(4)对2019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陈尧根

2019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370 证券简称:亚太药业 公告编号:2019-028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70 证券简称:亚太药业 公告编号:2019-026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15日以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4月25日在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应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其中董事长陈尧根先生、董事任军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公司董事长陈尧根先生因公出差,会议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董事吕旭幸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詹金彪、何大安、莫国萍分别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上述述职报告详见2019年4月27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09,709,237.78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0.94%;营业利润241,398,801.32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79%;利润总额241,426,801.32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8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207,785,781.83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79%。

本议案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母公司)2018年度实现净利润105,838,107.48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按2018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0,583,810.75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227,011,805.39元,减去公司向全体股东支付的2017年度现金股利53,649,445.60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268,616,656.52元。

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8年12月31日总股本536,494,456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50元(含税),共计派发26,824,722.80元;公司2018年度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可转债转股、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敬请投资者注意分配比例存在由于总股本变化而进行调整的风险。

独立董事就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事项发表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4月27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2019年4月27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刊载于2019年4月27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刊载于2019年4月27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健审〔2019〕4221号《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事项也分别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4月27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4月27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健审〔2019〕4220号《关于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的鉴证报告》,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就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情况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4月27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提议,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4月27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新高峰生物医药有限公司2018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的议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健审〔2019〕4222号《关于上海新高峰生物医药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之2018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4月27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全文详见2019年4月27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刊载于2019年4月27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4月27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十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年修订)》、《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有关“党建入章”的工作要求,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4月27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章程修正案》和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本议案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绍兴雅泰药业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4月27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绍兴雅泰药业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就该事项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4月27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19年5月22日(星期三)下午13:30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4月27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以上第二、三、四、五、八、十二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370 证券简称:亚太药业 公告编号:2019-027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的

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19年4月15日以直接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并于2019年4月25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成华强先生主持,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到参与表决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与表决监事人数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09,709,237.78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0.94%;营业利润241,398,801.32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79%;利润总额241,426,801.32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8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207,785,781.83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79%。

本议案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母公司)2018年度实现净利润105,838,107.48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按2018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0,583,810.75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227,011,805.39元,减去公司向全体股东支付的2017年度现金股利53,649,445.60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268,616,656.52元。

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8年12月31日总股本536,494,456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50元(含税),共计派发26,824,722.80元;公司2018年度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可转债转股、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敬请投资者注意分配比例存在由于总股本变化而进行调整的风险。

本议案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能够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和要求执行,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去向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编制的《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和存放情况。

报告全文详见《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现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该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八、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绍兴雅泰药业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绍兴雅泰药业有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利于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需要,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

特此公告。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9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370 证券简称:亚太药业 公告编号:2019-029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现将本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988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代销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4,247,228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0.61元,共计募集资金1,324,135,369.08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18,3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305,835,369.08元,已由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8月30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审计验资费、律师费、印花税、法定信息披露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8,700,000.00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297,135,369.08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365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993,123,199.70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7,828,575.60元;2018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08,846,522.15元,2018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152,981.31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101,969,721.85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8,981,556.91元。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204,147,204.14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9月19日分别与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柯桥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柯桥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柯桥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017年8月21日,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公司以募投项目“武汉光谷生物城医药园新药研发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和“CRO商务网络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40,376.98万元作为出资,全部投入武汉光谷亚太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谷亚太药业),用于“武汉光谷生物城医药园新药研发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的实施和建设。同时,该项目实施主体由武汉光谷新药孵化公共服务平台有限公司变更为光谷亚太药业。2017年10月19日,本公司连同光谷亚太药业、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柯桥支行、武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监管协议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1个定期存款账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下转318版)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陈尧根、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何珍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何珍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较上年末减少33,851,813.20元,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较上年末增加33,851,813.20元,主要系本期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将由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转入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科目核算所致;

2、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较上年末增加74.66%,主要系本期采购量增加所致;

3、预收款项较上年末减少40.83%,主要系本期子公司服务项目结转销售,部分预收款结转所致;

4、应付职工薪酬较上年末减少61.57%,主要系公司支付上年度年终奖所致;

5、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上年末增加111.57%,主要系本期因子公司项目建设而增加银行借款所致;

6、长期借款较上年末增加88.70%,主要系本期因子公司项目建设而增加银行借款所致;

7、其他综合收益较上年末减少1,348,655.22元,主要系本期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将由其他综合收益转入未分配利润核算所致;

二、利润表

8、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增加38.30%,主要系本期现代制药一、二期项目部分完工投产生产成本增加所致;

9、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46.08%,主要系本期部分产品推广咨询费用下降所致;

10、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39.65%,主要系本期资产摊销费用增加所致;

11、研发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34.64%,主要系本期研发投入增加所致;

12、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134.79%,主要系本期借款利息支出增加所致;

13、信用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7,354,602.63,主要系本期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将由资产减值损失转入信用减值损失核算所致;

14、其他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1182.98%,主要系本期公司收到的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

15、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108.71%,主要系上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2019年1月3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十七届发行审核委员会2019年第1次发行审核委员会工作会议对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会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获得审核通过,并于2019年3月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25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 96,5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 6 年。2019年4月2日,公司公开发行了965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9.65亿元,并经深交所“深证上〔2019〕224号”文同意,公司9.65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19年4月24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亚药转债”,债券代码“128062”,上市数量965万张,具体情况详见2019年3月29日、2019年4月2日、2019年4月3日、2019年4月4日、2019年4月9日、2019年4月23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2019年1月4日,公司全资子公司绍兴兴亚药业有限公司收到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药品GMP证书》,本次通过GMP认证的生产线为公司划转给全资子公司兴亚药业的原料药生产线,是原生产线的再次认证。《药品GMP证书》的取得,表明公司上述原料药的生产线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

3、2019 年1月29日,公司收到董事、财务总监何珍女士的通知,基于对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坚定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其计划自2019年1月29日起1个月内,以自筹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何珍女士于2019年1月30日至2019年2月14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3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7%。

4、2019年2月25日,公司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的关于头孢氨苄胶囊一致性评价的受理通知书,头孢氨苄胶囊被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受理,标志着该品种一致性评价工作进入了审评阶段,公司将积极推进后续相关工作,如顺利通过一致性评价将大大增加其市场竞争力。

5、公司于2019年2月26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深圳国研医药研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研医药”)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其于2019年2月26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份175,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2675%,本次权益变动后,国研医药持有本公司股份26,824,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96%,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公司于2019年3月13日收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珠海节信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节信”)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其于2019年3月13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份175,3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32675%。本次权益变动后,珠海节信持有本公司股份26,824,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96%,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6、2019年3月13日,公司收到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833003138),发证时间:2018年11月30日,有效期三年。本次系公司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满所进行的重新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规定,公司自本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后连续三年(即 2018年、2019年、2020年)继续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7、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海新生源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收到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831002814, 发证时间:2018年11月27日,有效期三年;公司另一下属子公司武汉光谷新药孵化公共服务平台有限公司收到湖北省科学技术厅、湖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842000281,发证时间:2018年11月15日,有效期三年。本次系上海新生源、光谷新药孵化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满所进行的重新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规定,上海新生源、光谷新药孵化自本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后连续三年(即2018年、2019年、2020年) 继续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9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陈尧根

2019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370 证券简称:亚太药业 公告编号:2019-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