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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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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9-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002370 证券简称:亚太药业 公告编号:2019-031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金融资产转移(2017年修订)》(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2017年修订)》(财会〔2017〕9号),于2017年5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财会〔2017〕14号)(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2、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根据规定,公司于2019年1月1日开始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等新金融准则。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新金融工具相关准则,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新修订的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会计政策变更内容主要包括:

(一)金融资产分类由现行“四分类”改为“三分类”,企业按照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二)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三)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四)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会计处理。

(五)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衔接规定,企业无需按照金融工具准则追溯调整前期可比数。因此,公司自2019年开始变更会计政策,并自2019年第一季度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追溯调整2018年可比数,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18年度相关财务指标。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370 证券简称:亚太药业 公告编号:2019-032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

绍兴雅泰药业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亚太药业”)于2019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绍兴雅泰药业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30,0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绍兴雅泰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绍兴雅泰”)进行增资,用于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25号)核准,公司于2019年4月2日公开发行了965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96,500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1,241.18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95,258.8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19年4月9日出具了《验证报告》(天健验〔2019〕69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经公司2018年7月2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2018年8月10日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相关费用后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按照项目的实际需求和轻重缓急将募集资金投入上述项目;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的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公司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发展规划对项目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的部分将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以募集资金予以置换。

三、本次增资的基本情况

2019年4月2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绍兴雅泰药业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30,000万元对全资子公司绍兴雅泰进行增资,绍兴雅泰注册资本将由16,000.00万元增加至46,000.00万元,增资后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绍兴雅泰在获得上述增资后,将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亚太药业现代医药制剂一期、二期项目”的实施,并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

四、本次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绍兴雅泰药业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00098502067E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4、住所:绍兴滨海新城马欢路398号科创中心4号楼117室

5、法定代表人:陈尧根

6、注册资本:16,000.00万元

7、成立日期:2014年4月28日

8、营业期限:2014年4月28日至2024年4月27日

9、经营范围:医药相关产业项目的研究、投资,货物进出口,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0、主要财务状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绍兴雅泰总资产37,085.05万元,净资产14,703.99万元;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22.65万元,净利润-737.07万元(以上数据业经审计)。

11、本次增资前,绍兴雅泰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增资完成后,绍兴雅泰注册资本将由16,000.00万元增加至46,000.00万元,其股权结构不发生变化,公司仍将持有其100%股权。

五、本次增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使用募集资金30,000万元对全资子公司绍兴雅泰进行增资,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亚太药业现代医药制剂一期、二期项目”的实施,本次增资完成后,绍兴雅泰注册资本将由16,000.00万元增加至46,000.00万元,增资后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为更好的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绍兴雅泰分别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对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进行管理,公司、绍兴雅泰、保荐机构、开户银行将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并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实施监管。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是基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实施的具体需要,符合募集资金使用安排,有助于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战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本次增资的审核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绍兴雅泰药业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30,0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绍兴雅泰进行增资,用于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亚太药业现代医药制剂一期、二期项目”。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符合募集资金使用安排,相关事项已经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无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绍兴雅泰药业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绍兴雅泰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利于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需要,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绍兴雅泰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是基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需求,有利于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建设内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绍兴雅泰进行增资。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绍兴雅泰增资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且已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机构对亚太药业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绍兴雅泰进行增资实施募投项目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370 证券简称:亚太药业 公告编号:2019-033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星期四)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决定公司于2019年5月22日(星期三)在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云集路1152号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度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审议通过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此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22日(星期三)下午13:30开始,会议为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5月21日至2019年5月22日,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22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21日下午15:00至2019年5月22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19年5月16日(星期四)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2019年5月16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云集路1152号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审议《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6、审议《关于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4月27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詹金彪、何大安、莫国萍分别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的要求,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公司在审议上述事项4、6、7时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披露。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第7项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须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同意方可通过。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如下表所示:

四、出席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9年5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2、登记地点:公司证券投资部(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云集路1152号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三楼)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9年5月17日下午16:3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公司。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本次会议的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朱凤

联系电话:0575-84810101

传 真:0575-84810101

地 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云集路1152号

邮 编:312030

邮 箱:ytdsh@ytyaoye.com

2、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股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370”,投票简称为“亚太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5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2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9年5月22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下称“受托人”)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2019年5月22日(星期三)召开的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并代表本单位/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本单位/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被委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本单位/本人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了解了公司有关审议事项及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本单位/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说明: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请在“表决意见”栏内相应项下划“√”,做出投票指示。2、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上接317版)

证券代码:002472 证券简称:双环传动 公告编号:2019-031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吴长鸿、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佩群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慧英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对2019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长鸿

2019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472 证券简称:双环传动 公告编号:2019-029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4月22日以电话、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4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亲自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吴长鸿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研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详见2019年4月27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同时刊登于2019年4月27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4月27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特此公告。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472 证券简称:双环传动 公告编号:2019-030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4月22日以电话、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4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亲自出席监事5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董美珠女士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研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全资子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1,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资金在6个月及额度内可滚动使用。

特此公告。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472 证券简称:双环传动 公告编号:2019-032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之一的全资子公司双环传动(嘉兴)精密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资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000.00万元人民币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有效期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期限及额度内可滚动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202号)核准,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2月25日公开发行1,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00,000.00万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1,700.00万元后,实际收到金额为98,300.00万元,已由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12月29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另再扣除债券发行登记费、律师费等相关发行费用合计376.64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97,923.3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天健验[2017]579号《验证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投入计划,全资子公司双环传动(嘉兴)精密制造有限公司负责实施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嘉兴双环DCT自动变速器齿轮扩产项目”部分募集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将处于暂时闲置状态。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及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情况,经审慎研究、规划,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全资子公司双环传动(嘉兴)精密制造有限公司将使用不超过1,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资金在6个月及额度内可滚动使用。

1、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全资子公司运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收益明显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的短期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是全资子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理财手段。上述投资品种不涉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0号一风险投资》规定的风险投资。

2、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3、投资额度

使用不超过1,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现金管理产品,购买额度根据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实际使用情况确定。

上述用于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大额存单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深交所备案并公告。

4、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全资子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5、信息披露

公司在每次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后将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该次现金管理的额度、期限、预期收益等,并按照监管部门的规定在公司定期报告中进行披露。

6、全资子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 投资风险

尽管保本型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对全资子公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全资子公司定期将投资情况向公司董事会汇报。

1、公司董事会授权全资子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授权全资子公司财务负责人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组织实施。全资子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上报公司董事会,并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若出现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购买的产品收益大幅低于预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及时予以披露。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现金管理产品业务进行监督与审计,定期审查现金管理业务的审批情况、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审计结果。

3、独立董事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监事会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5、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披露全资子公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购买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五、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全资子公司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保本型现金管理业务,通过进行适度保本型的短期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公司于2018年2月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30,000.00万元人民币暂时闲置的可转债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有效期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在上述期限及额度内可滚动使用。在决议有效期内,公司滚动使用上述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

公司于2018年8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8,000.00万元人民币暂时闲置的定向增发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有效期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期限及额度内可滚动使用。在决议有效期内,公司滚动使用上述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

公司于2019年4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3,000.00万元人民币暂时闲置的可转债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有效期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期限及额度内可滚动使用。

七、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全资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1,0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有效期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期限及额度内可滚动使用。

2、监事会意见

全资子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1,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资金在6个月及额度内可滚动使用。

3、保荐机构意见

本保荐机构认为:

双环传动之全资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宜,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保本型现金管理业务,是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理财手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募集资金使用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本保荐机构对本次双环传动之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