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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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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2019-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投摩根民生需求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更新)摘要

(上接326版)

管理;

4.不通过关联交易为自身、雇员、授权代理人或任何存在利害关系的第三人牟取任何不当利益。

八、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1.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11.2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在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11.3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11.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11.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11.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因四舍五入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存在尾差。

七、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八、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仲裁费和诉讼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证券账户开户费用、银行账户维护费用;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五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帐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等,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五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帐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等,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8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费用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协商酌情降低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此项调整不需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2日前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五、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九、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说明

上投摩根民生需求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于2014年3月14日成立,至2019年3月13日运作满五年。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结合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经营活动,对2018年10月27日公告的《上投摩根民生需求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进行内容补充和更新, 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 在重要提示中,更新内容截止日为2019年3月13日,基金投资组合及基金业绩的数据截止日为2018年12月31日。

2. 在“三、基金管理人”的“主要人员情况”中,对董事和基金经理的信息进行了更新。

3. 在“四、基金托管人”中,对基金托管人的信息进行了更新。

4. 在“五、相关服务机构”中,更新了代销机构的相关信息。

5. 在“八、基金的投资”的“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中,根据本基金实际运作情况更新了最近一期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

6. 在“九、基金的业绩”中,根据基金的实际运作情况,对本基金成立以来的业绩进行了说明。

7. 在“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中列示了本报告期内与基金运作有关的重大事项。

特此说明。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4月27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邵瑞泽、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霍善庆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霍善庆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于2018年1月1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关于公司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18-007),截至本报告发布日,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尚在进行过程中,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最终调查结论。在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由于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强制平仓导致尤夫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尤夫控股”)被动减持公司的股份,进而影响了公司控制权转让项下标的股权的价值及尤夫控股向北京航天智融科技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航天智融”)委托的投票权数额,2019年1月14日,苏州正悦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航天智融、尤夫控股及颜静刚签订了《关于湖州尤夫控股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的补充协议》,尤夫控股、航天智融签订了《投票权委托协议之补充协议》。

3、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智航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航新能源”)与河南锂想动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锂想动力”)于2019年1月15日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及产品销售框架合同》,智航新能源与锂想动力拟通过开展多种形式合作,推动双方在新能源产业方面共同打造一条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产业链,并且,合同约定锂想动力在2019年12月31日前至少向智航新能源采购10000万支三元锂离子ISR18650电芯。因为涉及到部分设备的改造,该合同尚未开始执行,但是生产的准备工作包括原材料采购等正在进行中。

4、截至本报告发布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涉及诉讼、仲裁案件共49起,涉及金额合计298,670.80万元。其中26起,原告、申请人已撤回起诉、仲裁请求,涉及金额137,517.78万元;3起已调解,涉及金额17,086.84万元。其他诉讼、仲裁事项尚未产生最终判决结果,公司将持续关注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公司于 2019年1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关于基金增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12),上海垚阔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基金”)的有限合伙人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进一步新增认缴出资60,000.00万元。同时,新增引入有限合伙人湖州市南浔区金融投资有限公司,认缴出资10,000万元;新增引入有限合伙人恒华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认缴出资23,636.67万元;新增引入有限合伙人上海泓甄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认缴出资10,000万元。基金合伙人认缴出资总额增加至295,846.67万元,新增资金用途与前期出资用途一致。

6、截止2019年1月28日收盘,上海垚阔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自有资金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达到51,800,988股,占公司总股本13.01%,并于2019年1月29日出具了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7、公司于2019年2月3日、2019年2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同意聘请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

8、公司于2019年2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经过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商誉及其应收账款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公司专项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约9亿元。

9、由于公司未收到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平仓计划,在其强制平仓期间,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密切关注尤夫控股的持股变动情况,截至2019年3月18日,尤夫控股累计被动减持4,019,348股公司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1.0094%。截至2019年4月25日,尤夫控股累计被动减持5,456,818股公司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1.3705%。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对2019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证券代码:002427 证券简称:*ST尤夫 公告编号:2019-058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23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2019年4月25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副董事长翁中华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作出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备注:具体公告详见《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参股公司拟实施股权激励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备注:具体公告详见《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427 证券简称:*ST尤夫 公告编号:2019-059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24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2019年4月25日在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形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杨梅方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427 证券简称:*ST尤夫 公告编号:2019-061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股公司拟实施股权激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股公司拟实施股权激励的议案》。公司参股公司武汉众宇动力系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众宇”)为充分调动高管和核心技术人员的积极性,拟实施股权激励,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方案

(一)武汉众宇目前的股权结构

其中:武汉合众畅远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众畅远”)为 2017年 4月武汉众宇成立的员工持股平台,其目前的股本结构为:

(二)股权激励的具体方案

1、武汉众宇合理确定激励对象的范围和每位激励对象的股权授予份额。

2、激励对象根据武汉众宇统一确定的份额,作为有限合伙人向合众畅远出资。

3、武汉众宇注册资本由 1,362.6155万元增加至 1,514.0172万元,新增注册资本151.4017万元,由合众畅远缴纳。

本次增资完成后,合众畅远的出资比例有 3.75%增加至 13.375%,武汉众宇的股权结构如下:

二、实施股权激励对武汉众宇、公司的影响

1、武汉众宇在燃料电池电堆、燃料电池系统以及制氢等领域正处于产业化过渡的关键阶段。2019年是武汉众宇燃料电池业务的大规模拓展期,武汉众宇将以提升产品交付能力和市场推广能力为主线,将技术价值转化为商业价值,力争实现规模化业务收入。因此,在 2019年发展的关键时期,武汉众宇实施股权激励,有利于充分调动高管和核心技术人员等的积极性,有利于武汉众宇成功实现商业化。

2、本次股权激励完成后,公司持有武汉众宇股权的比例将由25.00%变为22.50%,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实施股权激励对公司及武汉众宇将产生积极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其他说明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处理本次股权激励的后续事项。

特此公告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427 证券简称:*ST尤夫 公告编号:2019-060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顾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严志荣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吴?昊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长期待摊费用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528.93万元,增加幅度60.91%,主要为报告期内长期推广费及装修费增加所致;

2、应交税费期末余额较期初减少1,912.97万元,减少幅度77.53%,主要为上期末增值税本期期初缴纳所致;

3、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减少746.81万元,减少幅度36.86%,主要为报告期内缴纳增值税减少,税金及附加同时减少所致;

4、研发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2,901.23万元,增加幅度69.01%,主要为报告期内研发投入增加所致;

5、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1,817.30万元,减少幅度35.85%,主要为报告期内财务投资增加所致;

6、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3,255.72万元,减少幅度290.55%,主要为报告期内回款大于上期回款,对应坏账减少;

7、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1,446.07万元,减少幅度42.42%,主要为报告期内投资理财产品规模较去年同期下降所致;

8、其他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2,212.88万元,增加幅度62.47%,主要为报告期内政府补助递延收益摊销所致;

9、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增加19.52万元,增加幅度75.43%,主要为报告期内少量固定资产处置所致;

10、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47,682.40万元,增加幅度257.90%,主要为销售结算收到的货款增加;

11、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141,140.21万元,增加幅度113.43%,主要为到期赎回的理财产品增加,本期投入规模下降所致;

1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75,473.84万元,减少幅度87.06%,主要为与业务相关的经营性融资规模减少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关于在江西南昌投资建设LED外延片及芯片项目的事项。

公司于江西省南昌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成立江西兆驰半导体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1亿元,其中公司出资人民币16亿元、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为公司申请南昌市重点产业发展基金人民币15亿元,共同投资建设LED外延片和芯片的生产、研发及销售。

园区总用地面积约16.12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31.14万平方米,包括外延芯片厂房、气站、化学品仓储、动力站及员工宿舍等,其中外延芯片厂房呈现L形,长300.05米,宽分别为180.60米、80.60米,具有单一主体厂房最大外延及芯片产能。2019年3月,已完成主体厂房及宿舍建设,项目预计于2019年年中投产,并逐步放量。

2、关于在江西南昌投资扩建LED封装项目的事项。

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兆驰节能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与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政府签署《投资协议》、《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等文件,约定以下属公司江西省兆驰光电有限公司为建设主体,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政府为公司申请南昌市重点产业发展基金人民币7亿元,共同投资扩建LED封装项目。在新增投资1000条LED封装生产线的基础上,再增加投资500-1000条生产线,即根据生产厂房的实际情况,2019年底前江西省兆驰光电有限公司拟新增建设1500-2000条LED封装生产线,最终以实际新增投入LED封装生产线数量为准。

2019年4月,LED封装项目已完成主体厂房建设,并落成首期1000条生产线。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于2018年11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2018年11月30日召开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预案》,并于2018年12月14日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18-077)。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公司已于2019年2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预案〉的议案》,决定使用自有资金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10元/股(含),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修订回购股份预案之日起3个月内,本次回购股份用于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出售。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暂未回购股份。

截至2019年3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累计回购股份数量10,386,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294%,最高成交价为3.0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61元/股,累计成交金额为29,992,427.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9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2429 证券简称:兆驰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0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