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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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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9-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谢建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施服斌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冯碗仙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9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2019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同比扭亏为盈

同比扭亏为盈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谢建勇

2019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489 证券简称:浙江永强 公告编号:2019-040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四届二十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16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2019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董事谢建平先生、谢建强先生、周林林先生、章良忠先生、吕洪仁先生、陈林林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谢建勇先生主持,经参加会议董事认真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第一项、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实现营业总收入18.74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2.70%;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6,073.15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813.18%。

公司预计2019年上半年净利润为正且较去年同期大幅上升,主要系公司主营业务收入较去年同期增加,另人民币汇率变动以及公司内部生产效率提升等综合因素影响主营业务毛利率上升,导致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净利润等大幅增加。故公司预计2019年上半年实现净利润与2018年同期相比扭亏为盈,盈利金额预计为27,000万元至32,000万元。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489 证券简称:浙江永强 公告编号:2019-041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四届十九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16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4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其中李颖女士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监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杨思嘉主持,经参加会议监事认真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第一项、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489 证券简称:浙江永强 公告编号:2019-042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赵前方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兴海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兴海先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单位:人民币元)

合并利润表项目(单位:人民币元)

数据来源:长江现货

报告期,长江现货铝锭均价为(含增值税) 13,522 元/吨,较去年第四季度的(含增值税)13,837元/吨下降2.28%,呈逐步上涨趋势。公司15万吨高精度铝板带铸轧线生产项目于2018年12月份全部达产,年产8.5万吨高精度铝板带生产项目于2019年2月份进入全面调试、试生产阶段,报告期实现铝板带产品销量4.35万吨,较上年同期的2.16万吨增加101.39%,产销量增长、铝价逐步上涨,导致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80.71%,影响报告期毛利率由去年同期的1.80%增长0.68个百分点至2.48%,毛利润较去年同期增加8,360,308.94元;报告期公司将鸿博铝业纳入合并报表,对其应收款项不再确认逾期损失4,724,499.48元。以上原因导致公司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去年同期增幅较大。

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单位:人民币元)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在建项目进展情况

公司年产15万吨高精度铝板带铸轧线项目已于2018年12月全部建成达产,项目投运后,可实现原材料全部自给,节省铝锭重熔成本,降低公司生产成本。铝板带产能进一步扩大,公司销售渠道进一步拓宽,出口和内销的业务量都有大幅度提升;公司年产8.5万吨高精度铝板带生产项目于2019年2月份进入全面调试、试生产阶段,主要产品为高精度铝板带产品,为生产铝箔的主要原材料。项目投运后,可使公司铝板带产量大幅增长,将扩大公司市场份额,对公司业绩起到正面推动作用。

2、出售土地的最新进展

按照博兴县发展规划的最新要求,根据中共博兴县委办公室发【2018】14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县城区工业企业“退城进园”土地处置工作的意见(试行)的通知》,博兴县国土资源局、博兴县财政局、博昌街道办事处拟与公司签署《土地收储协议书》,博兴县国土资源局将公司位于205国道以西、乐安大街以东、滨河路以北土地面积为 197282 平方米土地进行收储,并按照新的规划用途进行使用。县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将根据公司土地交付进度,采用“分期拨付收储补偿费”的形式,支付收储补偿费。收储补偿费包含公司土地使用权补偿费,地上(地下)建(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补偿费以及搬迁拆迁等相关费用总和。公司已与相关部门签署了《土地收储协议书》,收储地块已达到交付条件,并经博兴县城区工业企业“退城进园”土地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验收完成,正在与相关部门沟通土地交付后相关程序细节,确保按时收回补偿款项。

3、收购鸿博铝业的原因、背景及进展情况

为进一步拓展延伸自身产业链和铝深加工能力,经过慎重研究,公司计划以现金收购从事铝箔业务的滨州鸿博铝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博铝业”)100%股权。公司年产15万吨高精度铝板带铸轧线项目投运后将节省铝锭重熔成本,实现包括鸿博铝业原材料的全部自给,上市公司原铸轧生产线可同比节约生产成本约1800万元;鸿博铝业目前的电力成本为(不含增值税)0.66元/度,收购完成后,上市公司提供的电力成本为(不含增值税)0.39元/度。经初步测算,鸿博铝业后续每年将节约生产成本约4,500万元;上市公司本部原8.5万吨冷轧生产线同产能、产量比较,可节约电力生产成本约1,200万元;公司年产8.5万吨高精度铝板带生产项目投运后,可使公司铝板带产量大幅增长,将扩大公司市场份额,对公司业绩起到正面推动作用;收购完成后,鸿博铝业产品将纳入宏桥品牌体系,利用上市公司的市场资源,促进国内外市场开拓。综上所述,公司有信心在收购完成后,实现鸿博铝业扭亏为盈,也将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的盈利水平,公司将努力做好生产经营,以良好的业绩回馈投资者。

公司与交易对手方于2019年4月25日签署《交割确认书》,本次股权收购交割基准日为2019年3月31日。根据《股权收购协议》的约定,鸿博铝业在过渡期内产生的盈利,由公司享有;对于在该过渡期内产生亏损的,则公司有权自股权收购价款中扣除,作为交易对手方应向公司支付的补偿款。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交割审计后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瑞华专审字[2019]95020004号),自本次股权收购基准日(即2018年12月31日)至本次股权收购交割基准日2019年3月31日期间,鸿博铝业产生亏损共计37,334,046.48元。有鉴于此,过渡期产生的亏损37,334,046.48元应从总收购价款18,500万元第一期收购价款中扣除,各方同意并确认,本次股权收购的最终价格为人民币147,665,953.52元。

4、公司全资子公司博兴县宏博环保新型材料有限公司于2019年1月21日完成注销登记。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9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董事长:赵前方

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04月27日

股票代码:002379 股票简称:宏创控股 公告编号:2019-028

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滨州鸿博铝业科技有限公司交割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宏创控股”)于2019年1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19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并于2019年2月13日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滨州鸿博铝业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筹资金收购滨州鸿博铝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博铝业”)100%股权,收购价格为人民币18,5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9-006、2019-007、2019-010)。

本次公司收购鸿博铝业100%股权事项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根据《股权收购协议》的约定和双方确认,股权收购交割日为2019年3月31日,鸿博铝业在过渡期(2019年1月1日-2019年3月31日)内产生的盈利,由宏创控股享有;对于在该过渡期内产生亏损的,则宏创控股有权自股权收购价款中扣除,作为转让方应向宏创控股支付的补偿款。有鉴于此,根据以交割日2019年3月31日为基准日之审计结果,过渡期产生的亏损37,334,046.48元按照《股权收购协议》之相关约定从总收购价款18,500万元第一期收购价款中扣除,经各方同意并确认,本次股权收购的最终价格为人民币147,665,953.52元。

近日,公司收购鸿博铝业100%股权事项之交割确认书已签署完毕。

特此公告。

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379 证券简称:宏创控股 公告编号:2019-027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上接334版)

上述第1项、第3至15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第2、16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第13项议案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股东或股东代表审议通过。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19年4月27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和其他相关公告,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具备合法性、完备性。

以上议案采取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的方式,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股东。

三、提案编码

四、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

2019年5月20日,上午8:00一11:30,下午14:00一17:00

2019年5月21日,上午8:00一11:30

2、登记地点:山东省临沂市临沭县史丹利路公司办公楼二楼证券部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办理时,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时,须持有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9年5月20日下午17:00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请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胡照顺、陈钊

联系电话:0539-6263620

传 真:0539-6263620

地 址:山东省临沂市临沭县史丹利路公司办公楼二楼证券部

邮政编码:276700

2、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

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4、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七、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88

2、投票简称:史丹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5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20日下午15:00至2019年5月21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2019年5月21日召开的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说明: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 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股普通股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委托期限:自2019年 月 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日

委托日期:2019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