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342版)
(一)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4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此限额内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金额将根据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进度及实际情况递减。
(二)投资品种
投资品种为商业银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等。单个投资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三)决议有效期
自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内有效。
(四)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有关法律文件。具体投资活动由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五)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投资品种的发行主体是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在半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中披露现金管理的进展和执行情况。
(七)审批程序
本事项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上述以现金管理产品存放的募集资金的管理
1、公司承诺上述现金管理产品到期后将将本金和利息及时转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以相同方式续存,公司同时承诺续存均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经过,并通知保荐机构。
2、公司不得对以现金管理产品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设定质押。
3、公司上述现金管理产品账户不得直接支取资金,也不得向《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中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之外的其他账户划转资金。公司如需支取资金,上述现金管理产品资金必须转入募集资金专户,并及时通知保荐机构。
四、对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和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募投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同时,通过进行适度的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了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发表了如下意见: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没有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4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将此事项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没有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4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新宝股份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新宝股份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4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新宝股份本次使用不超过4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此限额内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的计划。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金额应根据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进度及实际情况递减,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
六、备查文件
1、《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5、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公告编码:(2019)021号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衍生品投资业务的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新宝股份”、“公司”或“本公司” )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衍生品投资业务的议案》。为实现稳健经营,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降低外汇结算成本,拟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衍生品投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掉期、期权合约等或上述产品的组合,主要以远期外汇交易为主)。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开展衍生品投资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开展的衍生品投资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用于锁定成本、规避利率汇率等风险、提高资金利用率,与主营业务密切相关的简单衍生品,且衍生品与基础业务在品种、规模、方向、期限等方面相匹配,符合公司安全稳健、适度合理的风险管理原则。公司拟开展的衍生品投资包括但不限于远期、掉期、期权合约等或上述产品的组合,主要以远期外汇交易为主。
根据公司的进出口情况及市场汇率、利率条件,公司拟开展的衍生品投资累计未交割金额控制在30,000万美元(等值20亿元人民币)范围内,在此限额内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二、拟开展衍生品投资的主要条款
1、合约期限:不超过三年
2、交易对手:银行类金融机构
3、流动性安排:所有衍生品投资均对应正常合理的业务背景,投资金额和投资期限与公司预期收支期限相匹配,不会对公司的流动性造成影响。
4、其他条款:衍生品投资主要使用公司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到期采用本金交割或差额交割的方式。
三、开展衍生品投资的必要性说明
公司开展衍生品投资业务的目标为规避进出口业务所面临的利率汇率风险,整体衍生品投资业务规模与公司实际进出口业务量规模相适应,不存在投机性操作。公司营业收入中外销占比较大,结算币种主要采用美元,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造成较大影响。为了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及基于经营战略的需要,使公司保持较为稳定的利润水平,并专注于生产经营,公司计划与相关银行开展以远期外汇交易为主的衍生品投资业务。
四、公司投资衍生品的准备情况
1、公司制定了《衍生品投资管理制度》,对公司进行衍生品投资的风险控制、审批程序、后续管理和信息披露、档案管理与信息保密等进行明确规定,以有效规范衍生品投资行为,控制衍生品投资风险。
2、公司进行衍生品交易前,由公司财务部门在多个市场与多种产品之间进行比较、询价;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机构对待选的衍生品进行分析比较。
3、公司财务部门衍生品投资专业人员已充分理解衍生品投资的特点和潜在风险,严格执行衍生品投资的业务操作和风险管理制度。
五、衍生品投资的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当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发生变化时,相应的汇率、利率将可能对公司衍生品交易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将及时根据市场变化调整策略。
2、流动性风险:公司拟开展的衍生品投资业务性质简单,交易的期限均根据公司目前的业务情况及未来的收付款预算进行操作,基本在一年以内,对公司流动性没有影响。
3、履约风险:公司衍生品投资交易对手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银行,无投机性操作,基本不存在履约风险。
4、其它风险:在开展业务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衍生品投资操作或未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如交易合同条款的不明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六、衍生品投资风险管理策略
公司秉承安全稳健、适度合理的原则,所有衍生品投资业务均需有正常合理的业务背景,杜绝投机行为。同时公司的《衍生品投资管理制度》已明确了衍生品投资业务的职责分工与审批流程,建立了比较完善的监督机制,通过加强业务流程、决策流程和交易流程的风险控制,有效降低操作风险。
七、衍生品投资公允价值分析
公司开展的衍生品投资主要针对具有较强流通性的货币,市场透明度大,成交价格和当日结算单价能充分反映衍生品的公允价值,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一一公允价值计量》等进行确认计量,公允价值基本按照银行、路透系统等定价服务机构提供或获得的价格厘定。
八、衍生品投资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一一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已开展的衍生品投资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九、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公司已建立了《衍生品投资管理制度》,能够有效规范衍生品投资行为,控制衍生品投资风险。本次董事会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公司拟开展以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为主的衍生品投资业务是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为手段,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我们认为公司通过开展衍生品投资业务有利于规避汇率波动的风险,有利于提高公司抵御汇率波动的能力,为外汇资产进行保值增值,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开展衍生品投资业务是可行的,风险是可控的。
(三)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开展以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为主的衍生品投资业务,衍生品投资累计未交割金额控制在30,000万美元(等值20亿元人民币)范围内,在此限额内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并将此事项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已建立了《衍生品投资管理制度》,能够有效规范衍生品投资行为,控制衍生品投资风险。本次董事会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拟开展以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为主的衍生品投资业务是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为手段,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我们认为公司通过开展衍生品投资业务有利于规避汇率波动的风险,有利于提高公司抵御汇率波动的能力,为外汇资产进行保值增值,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开展衍生品投资业务是可行的,风险是可控的。
(3)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开展以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为主的衍生品投资业务,衍生品投资累计未交割金额控制在30,000万美元(等值20亿元人民币)范围内,在此限额内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十一、备查文件
1、《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公告编码:(2019)022号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宝股份”、“公司”或“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437,835,787.98元,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43,783,578.80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251,901,860.90元,减去2018年派发2017年度现金红利 244,031,330.40元,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401,922,739.68元。
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801,472,885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股利280,515,509.75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使用,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根据《公司法》、《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公司《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6-2018)》等相关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通过对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认真审查,我们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是在2018年经营业绩的基础上制定的,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财务现状、未来规划等情况,兼顾了投资者的利益和公司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和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6-2018)》中关于利润分配及现金分红的要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因此,我们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通过认真审阅董事会提出的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我们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是在2018年经营业绩的基础上制定的,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财务现状、未来规划等情况,兼顾了投资者的利益和公司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和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6-2018)》中关于利润分配及现金分红的要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因此,我们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五、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公告编码:(2019)023号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宝股份”、“公司”或“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的规定和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变更原因
2017 年,财政部陆续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四项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并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自2018年1月1 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 年1月1日起执行。
2、变更日期
按照上述要求,公司将自2019 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
3、变更前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的相关规定执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修订后的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提损失法”,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3、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 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
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 期损益;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 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根据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衔接规定,公司应当按照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列报金融工具相关信息,企业比较财务报表列报的信息与新准则要求不一致的不需要追溯调整,上述会计政策变更预计对公司2019 年及未来的财务报告无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2019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董事会认为: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4、《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公告编码:(2019)024号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滁州东菱电器有限公司
拟参与国有建设土地使用权网上挂牌竞买的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新宝股份”、“公司”或“本公司” )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概述
1、根据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通过全资子公司滁州东菱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滁州东菱”)以自筹资金参与竞买位于滁州市城东工业园扬子路与杭州路交叉口西南侧地块宗地号为341102009004GB00118的宗地使用权,出让面积为251,483平方米(折合377.22亩),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2、本次竞买意向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滁州东菱参与竞买位于滁州市城东工业园扬子路与杭州路交叉口西南侧地块宗地号为341102009004GB00118的宗地使用权。若本次竞买成功,将授权公司董事长郭建刚先生在其职权范围内签署后续与该地块竞买有关的所有法律文件,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3、本次拟进行竞买土地起拍价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4、本次拟进行的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本次拟竞买的土地为国有建设用地,出让人为滁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司与出让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1、宗地号:341102009004GB00118;
2、地块位置:滁州市城东工业园扬子路与杭州路交叉口西南侧;
3、使用年限:50年;
4、用地性质:工业用地;
5、出让面积:251,483平方米(折合377.22亩);
6、投资强度:固定资产(万元/亩) ≥300或每年税收(万元/亩) ≥30;
7、主要规划指标:容积率≥1.2,建筑密度≥40%,绿地率≤15%,工业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6%,且建筑面积不大于生产用房建筑面积的30%;
8、网上挂牌起始价:人民币4,225.00万元;
9、竞买保证金:人民币4,225.00万元;
上述地块竞买事宜其他信息详见滁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公告文件,并以公告文件为准。
最终竞得价以所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所明确的土地出让金额为准。
四、拟竞买土地使用权规划用途
根据公司未来业务发展规划,该土地将主要用于滁州东菱的技术体系建设(包括产品研发中心等)、生产自动化建设及产品线发展的产能扩充,提升滁州东菱的产品研发能力及生产自动化水平,满足其未来发展的产能需求。项目建成后,将有利于进一步促进公司实现有质量的增长,成为全球知名的、最具竞争力的小家电企业的发展战略的实施。
五、参与竞买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以自筹资金参与竞买该宗土地使用权,是基于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可以更好地满足消费者需求,有利于完善公司产业布局,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能力,为公司经营业绩的稳步提升提供新的增长点。
本次竞买土地使用权,公司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国有土地出让的相关程序参与竞买,但最终能否竞买成功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竞买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滁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文件》(滁土公告字〔2019〕6号)。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公告编码:(2019)025号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秘书辞职及
聘任新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新宝股份”、“公司”或“本公司” )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董事会秘书杨芳欣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杨芳欣先生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秘书职务。根据相关规定,杨芳欣先生的辞职申请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杨芳欣先生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后继续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专门委员会委员及副总经理职务。
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经董事长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同意聘任陈景山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时止。同意聘任邝海兰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做好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会务工作及信息披露、股权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等工作,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杨芳欣先生在担任董事会秘书期间的勤勉工作及对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陈景山先生、邝海兰女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办龙洲路大晚桥边
邮政编码:528322
办公电话:0757-25336206
传 真:0757-25521283
电子邮箱:investor@donlim.com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7日
董事会秘书的简历
陈景山先生,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2000年毕业于江西财经大学,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2004年3月进入本公司工作。曾任公司财务管理中心主管、经理,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陈景山先生于2011年7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截至目前,陈景山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之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陈景山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事务代表的简历
邝海兰女士,1986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2010年6月进入本公司工作。曾任公司财务管理中心管理会计师,现任公司证券部证券事务主办。
邝海兰女士于2017年10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截至目前,邝海兰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之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邝海兰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公告编码:(2019)026号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主席辞职及补选监事的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新宝股份”、“公司”或“本公司” )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收到公司监事会主席潘卫东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潘卫东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监事会主席职务,其辞职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截止本公告日,潘卫东先生持有公司股票485,45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6%。
潘卫东先生辞职后,将导致公司监事会人数少于最低法定人数,根据《公司法》、《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为保障监事会的正常运行,潘卫东先生的辞职申请将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后方可生效。在此期间,潘卫东先生仍将继续履行监事相关职责直至新任监事就任为止。
为保障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同意选举李亚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时止。李亚平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完成选举监事后,及时召开监事会选举监事会主席。
李亚平先生自2015年6月至2018年1月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离任时持有公司股份156,039股,离任后因个人资金使用安排,累计减持所持公司股份76,039股,其减持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的规定及其所作的相关承诺。截止目前,李亚平先生持有公司股份8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成员中,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及公司监事会对潘卫东先生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及对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4月27日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李亚平先生,196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曾任广东新力集团公司人事行政部副经理、顺特电气人力资源部部长、深圳日海通讯副总裁、深圳世捷公司高级咨询顾问。2006年加入本公司,历任资源支持中心副总监、资源支持中心总监、总裁助理。现负责公司工会管理工作。
截至目前,李亚平先生持有公司股份8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之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李亚平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公告编码:(2019)027号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8年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新宝股份”、“公司”或“本公司” )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于2019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为了让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和经营情况,公司将于2019年5月10日(星期五 )下午15:00至17:00在全景网举行2018年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本次网上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天下” (http://rs.p5w.net)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郭建刚先生,董事会秘书陈景山先生,财务总监蒋演彪先生,独立董事朱滔先生,保荐代表人袁炜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公告编码:(2019)029号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IPO及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结项的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新宝股份”、“公司”或“本公司” )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中的“技术中心改造项目”及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 “高端家用电动类厨房电器项目”已于2018年12月31日实施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将于近期将上述两个项目结项并将节余的募集资金转出到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同时将注销存放上述两个募投项目资金的专项账户。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公司2014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1652号文《关于核准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由主承销商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6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0.5元。截至2014年1月8日止,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6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798,0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48,88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749,120,000.00元,减除前期已支付和待支付的承销保荐费和其他上市费用人民币13,963,042.7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35,156,957.22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4]第410005号验资报告。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2、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54号)《关于核准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公司于2017年3月3日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51,119,80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17.86元,共计募集人民币912,999,628.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24,976,445.71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88,023,182.29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3月10日全部到位,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7]第ZC10115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中的“技术中心改造项目”及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中的 “高端家用电动类厨房电器项目”已实施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上述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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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⑤“利息收入及投资收益”指截至2018年12月31日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及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收益,下同。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
(一)技术中心改造项目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公司于2017年8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IPO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同意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中的“家用电动类厨房电器技术改造项目”和“蒸汽压力型咖啡机技术改造项目”结项并将节余的募集资金共计4,366.96万元(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及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收益)用于追加募投项目“技术中心改造项目”的预算,转入“技术中心改造项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顺德勒流支行。技术中心改造项目由于扩大了投资规模,本次变更后如项目后期募集资金仍不足公司将会以自有资金补充。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IPO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5)。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技术中心改造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3,811.23万元(含利息收入及投资收益),该项目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剩余5,335.23元系银行利息收入尾款),同时以自有资金投入2,574.66万元,剩余的待付尾款后续将会以自有资金支付。
(二)高端家用电动类厨房电器项目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高端家用电动类厨房电器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2,834.90万元(含利息收入及投资收益),该项目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剩余6,860.53元系银行利息收入尾款),同时以自有资金投入652.86万元,剩余的待付尾款后续将会以自有资金支付。
三、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募集资金专户注销
鉴于“技术中心改造项目”和“高端家用电动类厨房电器项目”已实施完毕,为方便公司资金账户管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将上述两个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银行利息收入尾款)共计1.22万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转出到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同时将注销存放上述两个募投项目资金的专项账户。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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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实际余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
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及保荐机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相应的开户银行共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公告编码:(2019)028号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新宝股份”、“公司”或“本公司” )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决定于2019年5月24日下午2点15分在公司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时间:2019年5月24日(星期五)下午2点15分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24日(星期五)下午2点15分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5月23日-2019年5月2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24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23日15:00至2019年5月24日15:00的任意时间。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办龙洲路大晚桥边新宝股份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郭建刚先生
7、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8、股权登记日:2019年5月16日
9、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 2019年5月16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书面授权委托他人代为出席,被委托人可不必为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4、《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7、《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2019年度向各家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9、《关于公司2019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0、《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1、《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的议案》;
12、《关于开展衍生品投资业务的议案》;
13、《关于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14、《关于2019年度非独立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5、《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9-2021)的议案》;
16、《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7、《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8、《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9、《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其中,第16项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须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本次会议审议的第1至19项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就2018年度工作情况进行述职,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2019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上述各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文件。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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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9年5月23日(星期四:上午 8:30~11:30,下午 13:30~17:30);
2、登记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办龙洲路大晚桥边新宝股份证券部;
3、登记办法: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须在2019年5月23日17:30前送达本公司。
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办龙洲路大晚桥边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528322,信函请注明“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字样。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用、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景山、孔少娴
联系电话:0757-25336206
联系传真:0757-25521283
联系邮箱:investor@donlim.com
联系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办龙洲路大晚桥边新宝股份证券部
邮政编码:528322
七、备查文件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参会回执。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7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2705”,投票简称为“新宝投票”。
2、本次会议全部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5月24日的交易时间,即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23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9年5月24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本人/单位授权 (先生/女士)对以下表决事项按照如下委托意愿进行表决,并授权其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表决意见: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联系电话:
说明:
1、请股东在提案的表决意见选项中打“√”,为单选,多选无效;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3、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以及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4、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5、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参会回执
参会回执
致: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公司)拟亲自/委托代理人出席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5月24日下午2点15分举行的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股东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持股数: 股
股东账号:
联系电话: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注:
1、请拟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于2019年5月23日17:30分前将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他人出席的须填写《授权委托书》及提供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参会回执传回公司;
2、参会回执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