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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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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19)013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677,031,918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7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公司主营业务

光迅科技是专业从事光电子器件及子系统产品研发、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的公司,是全球领先的光电子器件、子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主要客户为电信设备集成商、资讯服务商、电信运营商等,在光通信传输网、接入网和数据网等领域构筑了从芯片到器件、模块、子系统的综合解决方案。为客户提供光电子有源模块、无源器件、光波导集成器件,以及光纤放大器等子系统产品。

通过持续不断的技术积累,公司形成了半导体材料生长、半导体工艺与平面光波导技术、光学设计与封装技术、高频仿真与设计技术、热分析与机械设计技术、软件控制与子系统开发技术六大核心技术工艺平台,拥有业界最广泛的端到端产品线和整体解决方案,具备从芯片到器件、模块、子系统全系列产品的垂直整合能力,灵活满足客户的差异化需求。

目前公司在全球拥有七家全资子公司,包括光迅丹麦有限公司、光迅美国有限公司等。丹麦、法国和美国公司为公司提供有源和无源芯片、光集成器件方面的设计和制造支持。

(2)主要产品简介

光迅科技主要产品有光电子器件、模块和子系统产品。按应用领域可分为传输类产品、接入类产品、数据通信类产品。

传输类产品可以提供光传送网从端到端的整体解决方案,包括光传输收发模块、光纤放大器和各类无源光器件。传输收发模块包括客户侧和线路侧模块10Gbps XFP/SFP+、40Gbps/100Gbps CFPx/400G OSFP 等光模块产品。光纤放大器产品包括掺铒光纤放大器、拉曼放大器和混合光大器。无源光器件产品包括AWG、VUMX、WDM、VOA、OPM等光传送网所需的光器件。

接入类产品包括固网接入和无线接入类产品。固网接入类主要应用于接入网光纤到户(FTTH),产品有GPON OLT/ONU 的BOSA/BOX,10Gbps PON (10G EPON/10G GPON )以及TWDM PON光收发模块等。无线接入类包括4G LTE/5G网络用6Gbps/10Gbps/25Gbps/50Gbps/100Gbps中短距光收发模块。

数据通信产品主要用于数据中心、企业网、存储网等领域,包括光电器件、模块、板卡、AOC产品。产品组合包括10Gbps/25Gbps SFP /SFP+光收发模块,40Gbps QSFP /100Gbps QSFP28和有源光缆(AOC)/400G QSFP DD 等产品。

此外,光迅科技在10Gbps/100Gbps长跨距、光线路保护、分光放大以及传感类方面也有解决方案。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2018年,面对市场不确定因素增多、挑战日趋严峻的不利局面,公司坚持新发展理念,牢牢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围绕高质量发展,稳步、有序地推进核心技术创新与高端产品开发、重点市场布局与客户结构升级,加快管理变革、推广精益生产,着力推进党的建设,公司经营业绩整体稳中有进、进中向好,发展规模、质量和效益进一步提升。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49.29亿元,同比增长8%;受传统市场竞争环境恶化及公司新一期股权激励费用影响,净利润同比下滑5%,扣除股权激励费用的影响后,净利润同比增长11%。

(1)市场情况

以抢抓市场机遇、攻克重点领域为关键抓手,系统优化市场布局、巩固行业地位。设备商领域,成为重点客户的“全球金牌供应商”及5G核心供应商;在运营商方面,核心产品中标多个标段,重点新品中标多地移动、联通汇聚分流项目;在资讯商市场,数据中心光模块在重点客户中获得大份额订单,DCI进入多家主流资讯商供货清单。大力开拓国际市场,以丰富的产品组合,赢得客户。国际市场销售收入同比增长53%,创历史新高。

(2)研发情况

以强化技术预研、厚积传新优势为动力源泉,持续深化创新格局、掌握核心技术。在高速芯片、5G、400G、平台建设等领域实现阶段性突破。全年申请专利210件,授权109件。本年度内,获得国家技术发明奖二等奖1项、中国专利优秀奖1项、湖北省科技进步一等奖1项、中国通信学会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

(3)生产运营情况

以加强智能制造、加快两化融合为重要支撑,强化内、外部产能协同,进一步提升交付及时率;强化关键物料供应体系建设,开源采购渠道,进一步提升供应保障能力;强化供应商管控策略、创新招标模式,进一步压降运营成本;强化精益理念,推广精益生产工具,进一步提升产出质效;强化库存结构优化,降低呆滞风险,进一步提升库存管理能力。

以数字化转型助力内、外资源高效协同,生产运营和制造信息化水平进一步提高;持续推进有源、无源工艺平台建设,建成自动化立体仓库,自动化生产水平进一步提升。光电子产业园二期工程顺利通过竣工验收,B1生产厂房按计划有序搬迁,陆续投入生产,B3员工中心宿舍和食堂同步启用。

(4)投融资情况

强化资本运作,牢牢掌握创新资源。国家信息光电子创新中心正式授牌,国迅量子芯在中国量子信息技术产业峰会上揭牌亮相,三个异地研发中心先后进入实质化运作,补齐技术短板;非公开发行再融资方案获得批准,为创新发展积蓄更加雄厚的资源。

(5)党建及重点管理工作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总书记视察集团讲话精神,持续组织“两学一做”,先后开展梁家河精神、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等专题学习活动,以党建引领公司高质量发展;围绕“六强化六提升”的党建工作思路,紧抓“党建经营互融互促”、“支部管理优化升级”两条路径,形成品牌创建、党建课堂和党支部目标管理三项特色工作;紧扣“八项规定”精神和反“四风”要求,持续开展党章、党规、党纪专题教育和警示教育,加强监督体系建设,细化廉洁纪律要求,营造“风清气正”的经营环境;坚持党建带工建、带团建,不断创新党工团联动工作机制,将团员思想教育与打造团组织品牌有机结合;加大工会关爱力度、丰富关爱方式,为员工办好事、办实事。

加强市场洞察和战略解码能力,识别新兴业态、新机会;优化组织结构、调配关键资源,提升业务能力与市场需求的匹配度;加强管理变革,启动战略管理咨询项目,确保战略目标有效落地;加强风险防范和应急管理,推动重要领域风险防控;强化合规经营意识,提升法律风险防范能力;持续强化安全管理,营造安全文化,全年未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和环保事故;加强对境内外各子公司、开发平台的管控力,集群化管理机制逐渐成型;推动VI建设,广泛征集优秀人物事迹,策划制作企业画卷和创意视频,讲好光迅故事、传递光迅声音。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财政部于 2017 年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一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一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上述四项准则统称为 “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在境内上市企业自 2019 年1月1日起施行。

财政部于2018 年 6 月 1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 15 号)。根据通知的规定和要求,公司需对原报表格式进行相应的变更,按照该文件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

1、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 15 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2018年1-9月财务报表,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

公司对2017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及2017年度利润表进行相应调整,具体如下:

财政部2018年9月7日发布的《关于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明确“企业作为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收到的扣缴税款手续费,应作为其他与日常活动相关的项目在利润表的“其他收益”项目中填列并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调整。”

公司对2017年度利润表进行相应调整,具体如下: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对2019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长:

余少华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19)011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9年4月25日14:00在公司432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4月15日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11名,亲自出席董事11名。公司监事会7名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余少华先生主持。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有效表决票11票,其中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有效表决票11票,其中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8年度会计报表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验证,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9]第10309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2018年度决算情况: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92,905万元,较上年增长8.2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3,272万元,较上年减少0.47%。

2018年末资产总额608,162万元,较上年增长17.80%;2018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339,383万元,较上年增长9.70%。

此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有效表决票11票,其中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见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相关章节。

公司独立董事刘泉女士、郑春美女士、肖永平先生、冉明东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报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此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有效表决票11票,其中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此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8票,其中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余少华、夏存海、吴海波为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关于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独立董事就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对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出具了核查意见,以上报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此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有效表决票11票,其中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8年实现净利润309,730,660.45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32,715,272.45元。母公司当期实现利润209,127,725.97元,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计 20,912,772.60 元,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1,248,043,231.73元,扣除以前年度现金分红方案111,532,359.76元,本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合计1,448,313,371.82元。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现时总股本677,031,91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7元(含税),拟分配利润共计115,095,426.06元,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利润分配承诺。公司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达100%,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中第五条第三款“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的有关规定。

独立董事对该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此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8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11票,其中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独立董事对募集资金2018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9]第ZE10295号《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出具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核查报告》,以上报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11票,其中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独立董事对该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9]第10312号《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出具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以上报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8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11票,其中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8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11票,其中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公司2019年度信贷业务办理额度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11票,其中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资金需要,2019年度公司拟向金融机构办理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80,000万元的信贷业务,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押汇、票据贴现、保函、信用证、保理、进口代付等信贷业务,上述信贷业务办理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独立董事就公司2019年度信贷业务办理额度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此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11票,其中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独立董事就公司会计政策的变更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现行章程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11票,其中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因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合计114.6万股,向83名激励对象授予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186.2万股限制性股票,非公开发行28,653,166股股票,须对原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和股份总数的条款进行修改。具体修改内容详见附件一。修订后的《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独立董事就章程的修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11票,其中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一: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

一、原章程: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47,662,752元。

修改为: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77,031,918元。

二、原章程:

第十九条:公司现股份总数为647,662,752股,每股面值人民币壹元,均为普通股。

修改为:

第十九条:公司现股份总数为677,031,918股,每股面值人民币壹元,均为普通股。

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19)012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9年4月25日16:30在公司432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4月15日发出。会议应到监事7人,实到监事7人。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建华先生主持。

经与会监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有效表决票7票,其中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此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有效表决票7票,其中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8年度会计报表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验证,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9]第10309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2018年度决算情况: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92,905万元,较上年增长8.2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3,272万元,较上年减少0.47%。

2018年末资产总额608,162万元,较上年增长17.80%;2018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339,383万元,较上年增长9.70%。

此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有效表决票7票,其中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其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此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7票,其中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对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关于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此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有效表决票7票,其中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8年实现净利润309,730,660.45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32,715,272.45元。母公司当期实现利润209,127,725.97元,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计 20,912,772.60 元,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1,248,043,231.73元,扣除以前年度现金分红方案111,532,359.76元,本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合计1,448,313,371.82元。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现时总股本677,031,91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7元(含税),拟分配利润共计115,095,426.06元,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利润分配承诺。

此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7票,其中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7票,其中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财会〔2017〕22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公司原会计政策、相关会计科目、财务报表格式等进行变更,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19)016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一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上述四项准则统称为 “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在境内上市企业自 2019 年1月1日起施行。

2、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 15号)。根据通知的规定和要求,公司需对原报表格式进行相应的变更,按照该文件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金融工具相关会计政策变更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由现行“四分类”改为“三分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减少了金融资产类别,提高了分类的客观性和有关会计处理的一致性;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揭示和防控金融资产信用风险;

3、修订套期会计相关规定,使套期会计更加如实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金融工具披露要求相应调整。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企业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公司自2019年第一季度起按“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进行财务报表披露,不重述2018年可比数,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18年度相关财务指标。

(二)财务报表格式相关会计政策变更

1、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2018年1-9月财务报表,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

公司对2017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及2017年度利润表进行相应调整,具体如下:

2、财政部2018年9月7日发布的《关于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明确“企业作为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收到的扣缴税款手续费,应作为其他与日常活动相关的项目在利润表的“其他收益”项目中填列并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调整。”

公司对2017年度利润表进行相应调整,具体如下: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财会〔2017〕22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4号)、《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此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议 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财会〔2017〕22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公司原会计政策、相关会计科目、财务报表格式等进行变更,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19)014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9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公司及部分控股子公司与间接控股股东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的公司之间的交易,预计交易总金额100,544.6万元(不含税),上年同类交易总金额59,124.43万元(不含税)。

2019年4月25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来自烽火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三名关联董事余少华先生、夏存海先生、吴海波先生回避表决,其他八名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了上述议案。

此项关联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项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的投票权。

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19)014

2、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不含税)

单位:元

3、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不含税)

单位:元

(下转36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