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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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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9-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重要提示

一.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1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2 公司负责人夏文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卢梅林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青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3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备注:2019年4月26日,新钢股份控股股东完成可交换债券的发行工作,发行规模20亿元,详见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完成可交换公司债券发行的公告》(临2019-022)。2019年4月10日公司发布了《新钢股份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拟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对持有的部分本公司A股股票办理担保及信托登记的公告》,公司控股股东股票质押的情形详见相关公告。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夏文勇

日期 2019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782 证券简称:新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023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钢股份”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9年4月26日上午10:0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于2019年4月16日发出。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由董事长夏文勇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到董事11人。公司监事会成员、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新钢股份2019年一季度报告及全文》

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全文。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017年4月,财政部修订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一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 号),以上四项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新准则的实施预计对公司2019年期初留存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影响较小,具体影响金额以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

该事项详见《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25号)。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通过。

特此公告。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782 证券简称:新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024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钢股份”或“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9年4月26日上午11:0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于2019年4月16日发出。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由监事会主席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公司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新钢股份2019年一季度报告及全文》

经审议,公司全体监事一致通过本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全体监事对《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进行了认真严格审核,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相关规定和《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能够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利用会计政策变更调节利润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通过。

特此公告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782 证券简称:新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025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重大影响。

一、概述

2017年4月,财政部修订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一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 号),以上四项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2019年4月26日,新钢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相关规定及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1.变更起始日期 2019年1月1日。

2.新修订的金融工具相关的企业会计准则主要变更内容

(1)新金融工具准则将金融资产由原准则的“四分类”调整为“三分类”,包括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应当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出,计入留存收益;金融资产减值损失准备计提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

(3)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衔接规定,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需调整。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新金 融工具准则施行日所在年度报告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根据新的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公司对所持有的金融资产及负债进行了适当分类并确定其会计计量方法,并自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起按上述新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上述新准则的实施预计对公司2019年期初留存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影响较小,具体影响金额 以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会计政策变更的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相关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其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相关会计政策变更是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客观、公允地反映新钢股份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利用会计政策变更调节利润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经审慎判断,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并发表意见如下: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相关规定和《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能够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利用会计政策变更调节利润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1、新钢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新钢股份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意见;

4、监事会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782 证券简称:新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026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季度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九号一钢铁》第二十五条的相关规定,公司现将2019年第一季度的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告如下:

一、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二、公司主要产品产量、销量、售价情况:

本公告经营数据未经审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并审慎使用。

特此公告。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7日

公司代码:600782 公司简称:新钢股份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乔宏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黎忠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凌平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分析:

1、货币资金较期初减少37,602.41万元,减幅42.41%,主要是公司本部及子公司购买结构性存款的影响。

2、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较期初增加4,124.22万元,增幅71.28%,原因是公司本期实施新的金融工具准则,对湛江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投资成本由“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调整至本科目,期初投资成本为5,785.59万元。由于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与湛江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1月8日签署了《关于湛江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并于2019年2月3日完成相关交易的工商变更登记及商务变更备案,按照本次交易价格,本期确认该投资的公允价值变动增加4,124.22万元。

3、其他流动资产较期初增加35,155.60万元,增幅728.13%,主要是公司本部及子公司公司购买结构性存款的影响。

4、预收账款较期初增加83.61万元,增幅66.28%,主要是黄石新港公司预收账款的增加。

5、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期初增加187.65万元,增幅37.53%,主要是惠深投控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增加。

6、其他综合收益较期初增加4,330.84万元,增幅38.93%,主要是公司本期实施新的金融工具准则,确认湛江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增加4,124.22万元的影响。

7、营业收入同比增加3,628.83万元,增幅40.25%,主要是惠深投控公司1#泊位投入试运营收入增加,以及黄石新港公司业务量同比增加的影响。

8、营业成本同比增加3,193.52万元,增幅68.48%,主要是惠深投控公司1#泊位投入试运营成本增加,以及黄石新港公司业务量增加导致成本相应增加的影响。

9、销售费用同比增加15.33万元,增幅38.57%,主要是黄石新港公司销售费用同比增加的影响。

10、财务费用同比增加824.85万元,增幅766.73%,主要是惠深投控公司1#泊位投入试运营,长期借款利息费用化的影响。

11、营业外收入同比增加16.83万元,增幅184.13%,主要是黄石新港公司本期收到客户违约金的影响。

12、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同比增加4,448.82万元,增幅46.45%,主要是营业收入同比增加的影响。

13、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1,636.37万元,增幅89.47%,主要是营业成本同比增加的影响。

14、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同比增加10,196.57万元,增幅100.00%,主要是本期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到期的影响。

15、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同比减少14,722.23万元,减幅64.29%,主要是公司部分泊位完成投资,相继投入试运营及运营的影响

16、投资所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42,479.38万元,增幅8,159.36%,主要是公司本部及子公司购买结构性存款的影响。

17、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同比减少5,928.60万元,减幅63.85%,主要是惠深投控公司长期借款同比减少的影响。

18、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47.73万元,增幅87.66%,是惠深投控公司到期的长期借款同比增加的影响。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对2019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0088 证券简称:盐田港 公告编号:2019-9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情况。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地点:深圳市盐田区深盐路1289号海港大厦一楼会议室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现场会议召开人:公司董事长乔宏伟先生

4、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2019年4月26日下午14:50;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4月26日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4月25日15:00至2019年4月2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8人,代表股份1,312,687,13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5876%。具体情况如下: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出席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3人,代表股份1,312,667,43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67.5866%;

2、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出席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19,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0010%。

3、通过现场和网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共7人,代表股份4,237,13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2182%。(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参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并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提案:

(一)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的提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12,679,2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4%;反对7,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6%;弃权0股(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29,2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136%;反对7,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864%;弃权0股(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提案获表决通过。

(二)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和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提案。

经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研究决定:1、公司2018年度税后利润分配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以公司的总股本194,22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27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公司2018年度不送股。2、公司2018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12,679,2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4%;反对7,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6%;弃权0股(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29,2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136%;反对7,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864%;弃权0股(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提案获表决通过。

(三)关于公司董事会2018年度工作报告的提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12,679,2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4%;反对7,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6%;弃权0股(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29,2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136%;反对7,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864%;弃权0股(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提案获表决通过。

(四)关于公司监事会2018年度工作报告的提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12,679,2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4%;反对7,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6%;弃权0股(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29,2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136%;反对7,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864%;弃权0股(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提案获表决通过。

(五)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报告的提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2018年的工作进行了述职。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12,679,2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4%;反对7,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6%;弃权0股(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29,2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136%;反对7,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864%;弃权0股(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提案获表决通过。

(六)关于公司2019年度预算的提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12,679,2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4%;反对7,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6%;弃权0股(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29,2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136%;反对7,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864%;弃权0股(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提案获表决通过。

请登陆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查阅《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公司董事会2018年度工作报告》、《公司监事会2018年度工作报告》、《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公司2019年度预算》全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姓名:熊洁、黄亮

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法律意见书;

(三)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0088 证券简称:盐 田 港 公告编号:2019-10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100 证券简称:同方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023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77 证券简称:宋都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029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变动,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化。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收到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时基金”)编制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张光华

2、成立日期:1998年7月13日

3、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益田路5999号基金大厦21层

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10922202N

6、营业期限:1998-07-13 至 2048-07-13

7、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二)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博时基金通过旗下博时基金优选3号专户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资产管理计划”)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448,800股,占公司总股本0.048882%。

本次权益变动前,博时基金资产管理计划持有公司股份149,643,649股,占公司总股本5.048878%,全部为无限售流通股,股份来源为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

2019年4月25日,博时基金通过资产管理计划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448,800股,占公司总股本0.048882%。

本次权益变动后,博时基金资产管理计划持有公司股份148,194,849股,占公司总股本4.999997%,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1、上述股东权益变动情况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本次减持后,博时基金资产管理计划持有公司股份148,194,84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97%,博时基金资产管理计划不再是本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3、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为博时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按规定及时编制并披露了权益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7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沛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沛都房开”)

● 本次担保金额:主债权本金金额60,000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因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沛都房开融资需要,公司拟于近日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签署《保证合同》向债权人民生银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主债权本金金额为人民币60,000万元。

2019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报的《关于对公司担保事项进行授权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对公司担保事项进行授权,授权担保范围包括公司及下属公司(含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的担保,其中授权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金额为60亿元,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审批具体的担保事宜(包含《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批的全部担保情形);公司可依据各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额度适当调整担保对象和担保额度(具体详见公司临2019-010、临2019-016及临2019-023号公告)。

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授权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杭州沛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46766万元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锦城街道钱王街549号1幢501室

法定代表人:俞建午

成立日期:2018-08-22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营销策划。(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一期财务数据如下(单位:万元):

股权结构: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期限: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3、担保的主债权本金金额:人民币60,000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根据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意见,公司董事会认为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各个项目开发等生产经营的融资需要。沛都房开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际控制权,且其经营情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公司对其提供的担保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990,336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40.37%。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也不存在涉及诉讼及因担保被判决而应承担的事项。

特此公告。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