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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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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28 证券简称:英飞拓 公告编号:2019-059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董事长刘肇怀、董事张衍锋、董事华元柳、董事王戈、独立董事郑德珵、独立董事任德盛、独立董事张力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主要业务概述

公司是智慧城市和智慧家庭解决方案提供商、建设商和运营服务商。公司实施智慧城市“物联网”和互联网运营服务(“人联网”)相结合的“人物互联”战略。公司重视研发和创新,拥有支持主营业务的核心技术和产品。公司提供智慧城市顶层管理平台软件、智慧安防、智能交通、智慧园区、智能楼宇、智慧政务、智慧医疗、智慧教育、智慧家庭、互联网营销等智慧城市系统解决方案和软、硬件产品;公司承接系统集成总包和分包业务,以及项目建设完成后的运维和运营业务;公司提供数字营销为核心的互联网增值服务。公司客户包含政府、工商业和家庭。

公司业务定位于中高端的差异化服务,旗下拥有英飞拓(Infinova)、March Networks、Swann、新普互联(Sinponet)四大品牌。业务遍及中国、北美、欧洲、澳洲、南美、印度、中东等,具有成熟的全球化研发、运营、销售网络体系。公司也连续多年入选A&S《安全自动化》“全球50强”,连续获“中国安防十大品牌”、“智慧城市建设推荐品牌”、“百度2018年度总业绩杰出贡献奖(特等奖)”和“百度2018年度新业务杰出贡献奖(特等奖)”等荣誉。

国内业务主要通过英飞拓智能、英飞拓系统和新普互联三个子公司经营。英飞拓智能集研发、制造、产品营销、系统集成、运营服务于一体,经营智慧城市业务,也是与深投控及其关联公司业务协同的主体。英飞拓系统专注智慧城市系统集成业务,通过与各地集成商合作迅速发展全国市场。新普互联经营数字营销,倡导“网络营销精细化运营”理念,注重发展多屏和跨平台用户营销运营的能力,已经从“流量营销”发展成为以数据为基础面向用户运营的互联网营销企业。三家子公司通过提供智慧城市的解决方案、建设、运营、服务来联结、协同和融合。

海外业务主要通过加拿大March Networks、澳洲Swann和英飞拓智能海外部经营。March是北美银行行业和连锁零售行业的专业安防第一品牌。Swann是民用安防DIY(自装)市场的知名品牌,是英飞拓集团智慧家庭业务的主要部分。海外有研发,营运和销售。业务以销售产品为主,逐渐向数据运营延伸。

2018年,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简称“深投控”)。 2018年6月,深投控通过定增取得英飞拓12.74%的股份,同年12月控股股东转让8.61%给深投控,目前深投控持有英飞拓 21.35%的股份,为公司第二大股东。这不是“救市”行为,因为公司和控股股东都没有资金链问题。这完全是双赢的合作:(1)深投控是深圳市下属、实力雄厚的投资平台,希望通过投资培育一家总部位于深圳的智慧城市行业龙头企业(英飞拓);(2)公司希望通过积极参与粤港澳大湾区的建设,快速做大国内的业务。深投控为大型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平台,重点打造科技金融、科技园区、科技产业三个产业集群。截至2017年底,深投控注册资本230亿元,资产总额约5000亿元,2017年营业收入约500亿元,利润总额约200亿元,实力雄厚。 其对标新加坡淡马锡,短期目标是世界500强。 同时,肩负服务深圳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城市建设、深港澳大湾区建设的重要使命。

深投控基本不参与公司经营。公司和深投控将在智慧园区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与深投控和深国资体系内的公司合作、资金支持等方面密切合作,实现强强联合,共赢未来。公司实际控制人,深投控,公司管理团队,和公司全体员工将长期合作,齐心协力,尽快把公司做大做强。

2、主要产品及业务能力

公司提供智慧城市顶层管理平台软件以及多个主要智慧城市子模块系统解决方案和软、硬件产品;公司具备系统集成能力,以及项目建设完成后的运维和运营能力。公司的主要产品及业务能力描述如下。

(1)智慧城市顶层管理平台软件

智慧城市建设从顶层规划,着眼长远,以“城市一体化”为主线,以“惠民、善政、兴业”三类应用为宗旨;以视频、GPS、手机应用、信号灯等基础设施感知为基础;融合互联网、物联网、通信网,三网合一;建设智慧城市云平台,整合现有各类计算资源,以信息共享为抓手,建立以人口、法人、宏观经济、空间地理信息等四大核心数据库和各委办局专业数据库为基础的信息资源共享与交换体系,对外提供统一的云服务;为城市运营管理提供信息化基础支撑,给城市管理提供政务信息发布平台,为民众生活提供出行信息查询、医疗门诊预约和生活缴费等便捷服务。顶层管理平台软件下面链接若干业务模块,诸如智慧政务、智慧安防等等。

(2)智慧安防产品

公司自研自制全系列多类型的安防产品,包含摄像机,视频光纤传输设备,视频存储设备,视频管理软件等等。随着安防行业的快速发展和技术升级,智慧安防已成为行业主流,应用于平安城市、雪亮工程等中高端领域。在人工智能方面,公司专注于人脸识别和视频结构化两个方向,结合行业需求快速实现产品化。智能人脸识别NVR完成开发并实现量产。黑光智能系列抓拍摄像机开发完成并将产品化,该类型摄像机支持在环境恶劣,几乎无光的情况下,实现高质量视频采集,行人、车辆等目标抓拍。在大数据平台上,公司持续投入产品研发,引进并行加速搜索引擎,建立高效的数据索引,实现海量数据秒级检索。通过安防业务的数据进行关联挖掘,实现行人、车辆特征刻画和聚类分析,人车关联分析等深度应用。

(3)智慧园区解决方案

公司智慧园区解决方案以园区综合服务平台为载体,有效集成和管理园区各类服务资源,统一接入园区各个智慧化服务系统,实现跨部门、多专业、综合性的系统集成、协作的关联应用。结合公司近年在物联网、云计算、移动互联网、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技术领域的产品研发和技术创新,实现园区基础设施智能化、运营管理高效化和公共服务便捷化。同时加强各类感知设施建设,包括视频监控、门禁、停车场、访客系统、园区信息采集装置、楼宇内消防烟感照明水电等各类智能监测设备和管理系统,实现园区更透彻的感知控制、更全面的互联互通、更有效的资源共享、更安全的信息保障、更协作的业务应用环境。通过智慧园区建设,提供产业升级、招商引资、环境管理、安全生产、能源管理、应急处理等服务,实现精细化运营管理。

(4)智慧家庭行业

在智慧家庭行业,公司开发云平台,将传统的安防业务部署在互联网云端,实现快速、简单的视频管理和数据运营服务。该平台支持海量安防设备的接入,例如摄像机、DVR/NVR,也支持智能开关、门窗传感器、移动侦测传感器、智能门锁等智慧家庭设备。该平台融合人工智能各项技术,可以实现智慧家庭陌生人闯入自动报警等智能化功能。公司产品可以与亚马逊、谷歌、苹果等智能家居产品对接,形成业务生态圈。

(5)互联网营销行业

公司凭借自身技术和数据处理能力,专注于互联网和移动网络营销解决方案、搜索引擎解决方案、社会化媒体用户运营与管理。致力在“网络营销精细化运营”及相关产业的技术研发、应用实践、企业服务与用户管理等领域有更多的积累和创新。公司取得了主流搜索平台(谷歌、百度、360、搜狗等)行业或核心代理资格,并与腾讯、今日头条、网易和国内主流手机厂商及应用下载平台展开营销推广业务合作。

(6)其它业务模块

公司还提供智慧城市其它子模块,例如智能交通、智能楼宇、智慧政务、智慧医疗、智慧教育等等。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公司是智慧城市和智慧家庭解决方案提供商和建设运营服务商。2018年,公司维持较高的研发投入,推出了一系列智能新产品,大幅提升了项目集成能力和数字营销的业务能力。通过持续不断地推进管理创新和技术创新,优化营销网络,提高生产效率,完善技术服务体系。公司引入了战略股东深投控,将实现资源互补、强强合作,打造智慧城市建设、运营和服务的龙头企业。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270,828,837.69元,同比增长46.99%;利润总额149,860,868.15元,同比增长18.29%;净利润139,650,941.43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8,801,724.52元,少数股东损益849,216.91元),同比增长9.93%。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报告期较前一报告期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增长较大主要因公司业务增长。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增加Infinova (Thailand) Co., Ltd.(简称”泰国英飞拓“),系全资子公司英飞拓系统控股子公司,控股比例49%。

情况说明:2018年11月23日,泰国英飞拓的另一持股比例为49.00%的股东泰国绿城集团有限公司与英飞拓系统签订了《一致行动协议》,承诺在泰国英飞拓的生产经营及重大决策方面与英飞拓系统保持一致。通过该《一致行动协议》,英飞拓系统能够对泰国英飞拓实施控制,故纳入本公司合并范围。本公司享有的表决权比例为98%。

(4)对2019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2528 证券简称:英飞拓 公告编号:2019-057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飞拓”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15日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4月25日(星期四)在公司六楼8号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刘肇怀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通过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8年年度报告》及《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2018年年度报告》刊载于2019年4月27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9-059)刊载于2019年4月27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4月27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中“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和“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部分。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郑德珵先生、任德盛先生、赵晋琳女士向董事会递交了《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上述报告刊载于2019年4月27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四、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4,270,828,837.69元,同比增长46.99%;实现利润总额149,860,868.15元,同比增长18.2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8,801,724.52元,同比增长9.08%。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5,455,051,535.86元,负债总额 1,785,607,698.75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3,657,839,400.74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8年末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5,423,187.38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09,128,812.14元。根据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可供分配利润孰低进行分配的原则,2018年度,可供上市公司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09,128,812.14元。

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2018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依据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的,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和公司《分红管理制度》及《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8-2020)》的相关规定,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2019年4月27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六、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9-060)刊载于2019年4月27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出具了《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分别对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发表了同意意见,详见2019年4月27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刊载于2019年4月27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对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同意意见,详见2019年4月27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刊载于2019年4月27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保荐机构对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发表了同意意见,详见2019年4月27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九、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2019年4月27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新普互联(北京)科技有限公司2018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英飞拓:关于新普互联(北京)科技有限公司2018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1),刊载于2019年4月27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保荐机构对新普互联(北京)科技有限公司2018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发表了核查意见,详见2019年4月27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伟视清数字技术有限公司2018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英飞拓:关于上海伟视清数字技术有限公司2018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2),刊载于2019年4月27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刊载于2019年4月27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19-063)刊载于2019年4月27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三、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英飞拓: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4),刊载于2019年4月27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详见2019年4月27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英飞拓:关于2019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5),刊载于2019年4月27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2019年4月27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2017年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四项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公司需对原采用的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调整。

具体内容见《英飞拓: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6),刊载于2019年4月27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2019年4月27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六、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19年5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英飞拓: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9-067),刊载于2019年4月27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528 证券简称:英飞拓 公告编号:2019-058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飞拓”或“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15日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4月25日(星期四)在公司六楼8号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郭曙凌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华元柳先生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8年年度报告》及《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2018年年度报告》刊载于2019年4月27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9-059)刊载于2019年4月27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经认真审议,监事会认为:

1、公司填写的《2018年年度报告》及《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的各项规定。

2、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8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我们保证公司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刊载于2019年4月27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4,270,828,837.69元,同比增长46.99%;实现利润总额149,860,868.15元,同比增长18.2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8,801,724.52元,同比增长9.08%。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5,455,051,535.86元,负债总额 1,785,607,698.75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3,657,839,400.74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019年4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经认真审议,监事会认为:

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和公司《分红管理制度》及《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8-2020)》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五、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9-0XX)刊载于2019年4月27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经认真审议,监事会认为:《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真实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均已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文件的规定执行,审批程序合法有效。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未发现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情况。

六、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刊载于2019年4月27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经认真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完善和运行的实际情况,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监事会对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七、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认真审议,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上年度公司审计工作勤勉尽责,为公司出具的2018年度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新普互联(北京)科技有限公司2018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英飞拓:关于新普互联(北京)科技有限公司2018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1),刊载于2019年4月27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伟视清数字技术有限公司2018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英飞拓:关于上海伟视清数字技术有限公司2018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2),刊载于2019年4月27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刊载于2019年4月27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19-063)刊载于2019年4月27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经认真审议研究,监事会认为:

1、公司填写的《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的各项规定。

2、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我们保证公司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十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短期投资产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在保证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开展的情况下,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和建设进度,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或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4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投资期限为12个月以内(含)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投资产品。在上述额度和投资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见《英飞拓: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4),刊载于2019年4月27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英飞拓:关于2019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5),刊载于2019年4月27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准则变更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见《英飞拓: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6),刊载于2019年4月27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528 证券简称:英飞拓 公告编号:2019-060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本公司将截止2018年12月31日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 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一) 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222号”文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12,743,628股新股。实际非公开发行股票110,914,454股,募集资金总额为751,999,998.12元,扣除承销保荐费、律师费、审计费和股份登记费等发行费用人民币18,915,978.52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733,084,019.60元。

截至2016年8月19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信会师报字〔2016〕第310721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2、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合计使用 156,872,924.29元。其中: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55,820,557.10元;募集资金到位后,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101,052,367.19元。募集资金账户产生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后产生净收入的金额为162,827.85元,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产生的收益金额为61,365,335.23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剩余金额为637,739,258.39元。

(二) 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了《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修订后的《管理办法》经本公司2014年10月15日董事会审议通过。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半年度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根据本公司连同广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分别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共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一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或者募集资金净额的5%的,公司应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保荐代表人,同时经公司董事会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商业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

2016 年8月26日,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广发证券分别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6年12月21日,公司连同深圳英飞拓软件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飞拓软件”)、保荐机构广发证券及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备注:*1、初始存放金额中包含尚未支付的印花税和中介费共计915,978.52元,扣除上述费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733,084,019.60元。

*2、该账户系本公司增加一个实施主体深圳英飞拓软件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飞拓软件”)后,英飞拓软件于2016年12月19号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

*3、该类账户为本公司开立的理财产品账户,详见本专项报告一、(三)、8。

(三) 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18年12月31日,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

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目前本公司的募投项目“平安城市全球产业化项目”、“智能家居全球产业化项目” 、“互联网+社会视频安防运营服务平台项目”和“全球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均处于建设阶段,尚未产生效益。“平安城市全球产业化项目”的子项目“平安城市产品产业化投研项目”及“智能家居全球产业化项目”的子项目“智能家居产品产业化投研项目”主要投入于研发环节,无法准确归结所产生的效益;募投项目“全球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 是公司内部的信息化管理平台,为增加公司的内部整体运营管理能力,不能单独核算,因此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3、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变更情况

本公司于2016年11月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平安城市全球产业化项目”新增实施主体的议案》。“平安城市全球产业化项目”的实施主体由本公司一个实施主体,增加为本公司和英飞拓软件两个实施主体。英飞拓软件负责项目的研究与开发活动,其前期已发生投入拟由募集资金置换并通过本公司向英飞拓软件增资的方式完成资金注入,英飞拓软件形成的与“平安城市全球产业化项目”的相关研发成果或资产供本公司使用。本公司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英飞拓软件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未构成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本公司保荐机构亦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见《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平安城市全球产业化项目”新增实施主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105)》,刊登于2016年11月03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2016年11月03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2016年12月21号,本公司与英飞拓软件、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广发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本公司于2017 年 12 月 8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智能家居全球产业化项目”新增英飞拓环球有限公司作为实施主体暨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智能家居全球产业化项目”的实施主体由本公司一个实施主体,增加为本公司和英飞拓环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飞拓环球”)两个实施主体。未来本公司将主要负责智能家居全球产业化项目中产品的生产环节,英飞拓环球主要负责研发环节。本次新增英飞拓环球为智能家居全球产业化项目的实施主体,未改变募集资金用于智能家居全球产业化项目的整体投资方向和建设内容,仅智能家居的研发方式由自主研发变更为自主研发及委托第三方进行研发,不会对项目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新增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未构成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公司保荐机构亦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见《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智能家居全球产业化项目”新增英飞拓环球有限公司作为实施主体暨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20),刊登于2017年12月11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公司分别于2018年8月16日、2018年9月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募投项目“平安城市全球产业化项目”、“智能家居全球产业化项目”、“互联网+社会视频安防运营服务平台项目”、“全球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增加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英飞拓智能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飞拓智能”)作为实施主体,同意将“平安城市全球产业化项目”、“智能家居全球产业化项目”、“全球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延期至2019年8月31日。本次募投项目的延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公司保荐机构亦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见《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3),具体内容见《英飞拓:关于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3)》,刊登于2018年8月18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4、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公司于2016年11月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5,582.06万元,业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天职业字[2016]15956号《关于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鉴证。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5,582.06万元,其中:平安城市全球产业化项目-平安城市产品产业化投研项目已投入5,480.47万元,全球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已投101.59万元。公司分别在2016年11月、12月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出2,231.30万元、3,350.76万元用于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

除上述情况外,未发生募投项目先期投入自筹资金的置换情况。

5、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不涉及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6、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涉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7、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涉及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8、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公司分别于2018年4月24日、2018年5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根据议案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46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投资期限为12个月以内(含)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投资产品,在上述额度和投资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投资产品到期后,所使用的资金将转回募集资金专户,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实施。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剩余金额为63,773.93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60.19万元,理财资金账户余额63,713.74万元。

9、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不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异常情况。

(四) 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详见本专项报告一、(三)、3。

二、 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一) 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425号”文核准,公司向1家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152,671,755股,募集资金总额为599,999,997.15元,扣除承销保荐费、律师费、审计费和股份登记费等发行费用人民币23,980,647.97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76,019,349.18元。

截至2018年6月26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信会师报字〔2018〕第ZI10526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2、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合计使用 575,590,972.49元。募集资金账户产生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后产生净收入的金额为459,459.80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剩余金额为2,188,484.46元,其中包含尚未支付的中介费共计227,671.75元,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中介费用金额为1,072,976.22 元。

(下转366版)

证券代码:002528 证券简称:英飞拓 公告编号:2019-063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刘肇怀、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伍暵伦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伍暵伦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合并范围收购增加深圳市仁用电子系统有限公司(简称:“仁用电子”)以及新设增加深圳英飞拓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简称:“英飞拓投资”)。

公司于2018年12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深圳市仁用电子系统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英飞拓智能技术有限公司(简称“英飞拓智能”)向王瑞君、赖美珍支付现金不超过 5,600 万元购买其持有的仁用电子100%的股权。公司于2019年1月10日发布《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深圳市仁用电子系统有限公司100%股权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公司于2019年1月1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投资发展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公司决定拟以自有资金1亿元在深圳市龙华区设立全资子公司英飞拓投资。公司于2019年1月18日发布《关于新设投资发展子公司完成工商登记的公告》。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9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