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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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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刘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任广露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陆依雯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注1:本报告期,营业收入下降主要系旺金金融不再纳入合并范围,剔除相关影响后,本报告期营业收入同比上升1.6%。

注2: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大研发创新投入,开发新品大作游戏,建立行业长期竞争壁垒。但受到行业政策调整及版号未开放的影响,产品上线计划被动推迟,导致营收规模无法随投入增长,影响公司盈利能力。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和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公司将使用自不超过20亿元(含)且不低于10亿元(含)的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股份,作为公司拟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之标的股份来源,若公司未能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将依法对回购的股份予以注销。回购价格不超过25元/股,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1月7日披露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本报告期内,公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9,670,93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8%,最高成交价为19.8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7.83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86,011,423.13元(不含交易费用)。

自2018年11月30日至2019年3月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9,081,8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4%,最高成交价为19.8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7.83元/股,成交总金额为367,656,263.38元(不含交易费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9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证券代码:002558 证券简称:巨人网络 公告编号:2019-定002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