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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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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397版)

用电。货款采用转账或电汇方式结算。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将根据经营的需要,与福星农业签订采购大米协议,采购价格参照市场同品质的产品价格随行就市,每斤大米约按3.50元进行结算,采购价款于各年度内及时结算,货款采用转账或电汇方式结算。

另有部分日常关联交易具体协议要待实际发生时签订,因此交易具体价格、款项安排和结算方式等主要条款在协议签订时确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以上关联交易的发生是必要和正常的,公司在任何第三方的同类交易价格优于本公司的关联方时,有权与第三方进行交易,以确保关联方福星集团及其子公司与公司以正常的条件和公允的价格相互提供相关服务,因此,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亦不会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阅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有关文件,并听取公司管理层的说明后,认为:公司对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合理预计,符合公司正常经营活动需要;交易遵循双方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据此,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在审议该议案时需回避表决。

(二)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获得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正常经营活动需要;交易遵循双方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关联董事回避了相关议案的表决,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核查,实际发生金额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主要原因系关联方福星生物生产量减少,进而导致对电和蒸汽需求较少所致。对此,我们表示认可并同意《关于公司2019年度经营性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交易额的议案》。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七日

股票代码:000926 股票简称:福星股份 编号:2019-024

债券代码:112220 债券简称:14福星01

债券代码:112235 债券简称:15福星01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及变更时间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8年6月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本公司根据相关要求按照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编制财务报表。

财政部于2017年陆续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和通知的修订和制定,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适用于公司及公司全部子公司。

(2)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根据相关规定要求,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其中,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会计政策公司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变更前公司采用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1)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财会〔2018〕15号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2)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于2017年印发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则执行以上会计政策。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变更及影响财政部于2018年6月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本公司根据相关要求按照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编制财务报表:(1)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2)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项目并入“其他应收款”项目列报;(3)原“固定资产清理”项目并入“固定资产”项目中列报;(4)原“工程物资”项目并入“在建工程”项目中列报;(5)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6)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项目并入“其他应付款”项目列报;(7)原“专项应付款”项目并入“长期应付款”项目中列报;(8)进行研究与开发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化支出,列示于“研发费用”项目,不再列示于“管理费用”项目。

本公司根据上述列报要求相应追溯重述了比较期间数据,导致本期财务报表和比较期间原财务报表的部分项目列报内容不同,但追溯重述数据对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和母公司财务报表相关期末或期间的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总额和合并及母公司净利润金额无影响,对上年合并报表相关项目调整如下:

单位:元

2、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会计政策变更及影响

(1)金融资产分类由现行“四分类”改为“三分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减少了金融资产类别,提高了分类的客观性和有关会计处理的一致性;

(2)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以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揭示和防控金融资产信用风险;

(3)修订套期会计相关规定,拓宽套期工具与被套期项目的范围,使套期会计更加如实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4)在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等方面做了调整和完善,金融工具披露要求也相应调整。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

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财政部相关规定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

2、监事会审议情况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目录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七日

股票代码:000926 股票简称:福星股份 编号:2019-022

债券代码:112220 债券简称:14福星01

债券代码:112235 债券简称:15福星01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授权审批公司为子公司以及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9年4月26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董事长)自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做出相关决议之日起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期限内(授权期)新增担保额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内审批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以及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上述被担保人及额度内,单笔不超过15亿元的担保事项,授权由公司董事长审批。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授权董事会、董事长审批的为子公司以及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的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

(2)担保额度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3)公司及子公司的对外累计担保额度,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公司为子公司以及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的担保;

(4)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后公司为子公司以及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的担保。

2、董事会、董事长对如下担保事项拥有审批权:

(1)公司对子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保证担保以及公司子公司对外提供股权质押担保,且在授权期限内,担保增加额累计不超过300亿元;

(2)公司对子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抵押担保(包括但不限于土地使用权、在建工程、持有性物业等),单笔担保额不得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在授权期限内,担保增加额累计不超过300亿元;

(3)公司在授权审批担保事项时,每个被担保对象在授权期内的担保净增加额不超过50亿元。

3、以上经股东大会授权批准的由董事会决定的担保事项,须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经全体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同意;对单笔不超过15亿元的担保事项,由公司董事长审批。

4、董事会、董事长在授权期限和范围内审议担保事项时,被担保方应提供反担保措施。

5、具体实施时,将根据公司或子公司签订的具体担保合同审查办理。

6、预计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和拟分配担保额度如下:

7、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明细

单位:万元

8、上述公司为子公司以及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可将担保额度在担保对象之间进行调剂:

(1)获调剂方为公司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2)获调剂方的单笔担保额度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3)获调剂方未出现财务情况恶化导致资产负债率超过70%、贷款逾期等风险;

(4)公司按出资比例对获调剂方提供担保或采取了反担保等相关风险控制措施。

上述授权不存在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董事长在授权期间内批准提供担保额度的对象系公司子公司,包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授权期限内增设的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子公司:

上述公司生产经营正常,目前无重大诉讼或重大仲裁事项,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质押借款余额283,126.97万元,抵押借款余额429,350.00万元,保证借款余额206,625.00万元,信用借款余额0万元。

或有事项方面,福星惠誉按房地产经营惯例为商品房承购人提供抵押贷款担保,该担保为阶段性担保,即从商品房承购人与银行签订按揭合同至商品房承购人两证(房产证与土地证)办妥并将商品房他项权证交付银行之日止。因尚未发生由于担保连带责任而发生损失之情形,该担保事项将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造成重大影响。截止目前,本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的或有事项。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目前公司或子公司尚未与相关金融机构签订新增担保协议。

四、董事会意见

预计2019年房地产调控政策仍将以稳为主,住房逐步回归居住属性,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也将是长期坚持的政策导向。目前公司的全国化战略正稳步推进,随着公司的不断发展,资产规模持续增长,充足的现金流对公司的稳健经营和发展壮大起到重要作用,公司未来的融资频率和力度也将加大。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董事长在前述期限内,在授权期限内担保增加额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内审批公司为子公司以及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担保对象均为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级子公司,持有的建设项目地理位置优越,目前或未来均能获得持续的经营现金流,具备较强债务偿还能力,公司在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子公司的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同时充分考虑了公司及子公司项目发展及经营的实际需要,有利于保持项目发展必须的周转资金,提高经济效益,提升融资效率,符合公司持续发展的要求。

公司董事会认为前述担保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被担保人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可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公司在向上述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时,可以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也可提供全额担保。但公司提供全额担保时,需同时要求少数股东提供与其持股比例相应的担保或提供反担保。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授权董事会审批的担保对象系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该授权担保事项符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符合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授权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授权董事会行使相关担保审批权是合理的,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从事房地产业务》及相关规定的要求。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止2018年12月31日,除本次董事会审议的担保事项外,公司及公司控股(含全资)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为人民币1,533,933.25万元、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146,959.66万元,其中:公司为子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的累计担保额度为人民币1,533,933.25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140.38%)、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146,959.66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104.96%),对其他公司的担保金额为0,逾期担保为0。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七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赵一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赫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马岩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货币资金期末较期初下降74.31%主要系供暖季购买能源及公司运营日常支出所致;

2、应收账款期末较期初增长21.19%主要系政府部门本期发放燃补时间晚于上期所致;

3、预付账款期末较期初下降91.85%主要系2018年底预付的项目管理费结转至主营业务成本核算所致;

4、存货期末较期初下降27.10%主要系公司加强内控管理,对留存天然气实施精确管控所致;

5、其他流动资产期末较期初增长82.77%主要系本期购买理财产品,将货币资金重分类至其他流动资产核算所致;

6、预收账款期末较期初下降97.25%主要系预收的供暖费确认为当期收入所致;

7、长期应付款期末较期初下降88.21%主要系本期偿还融资租赁款项所致;

8、管理费用本期较上期增加31.22%主要系等待期确认股份支付费用所致;

9、资产减值损失本期较上期下降100.00%系执行新金融准则导致;

10、信用减值损失本期较上期增长100.00%系执行新金融准则导致;

11、其他收益本期较上期增加120.74%主要系政府补助增加,导致摊销增加所致;

12、投资收益本期较上期增长212.53%主要系购买理财产品增加导致投资收益增加所致;

13、资产处置收益本期较上期下降100.00%系本期未处置资产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9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2019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净利润为正,同比上升50%以上

净利润为正,同比上升50%以上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证券代码:002893 证券简称:华通热力 公告编号:2019-067号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参与投资股权投资基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本次投资的基本情况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华通热力”)全资子公司北京华意龙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意龙达”)2019年4月26日签署了《深圳凯旋易细一期天使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华意龙达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1,000万元人民币参与投资深圳凯旋易细一期天使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投资基金”、“基金”)。合伙企业主要投资新材料、人工智能、物联网、新兴互联网等战略新兴产业,基金目标规模为人民币2亿元。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2号:上市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投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规定,本次对外投资无须经过股东大会审议。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本次投资不构成同业竞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4、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二、投资基金认缴各方基本情况

(一)基金管理人及普通合伙人

1、公司名称:深圳凯旋易细天使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学苑大道1088号南方科技大学创园青创社区4楼402室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陶振华

5、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时间:2018年3月22日

7、统一信用代码:91440300MA5F1RG78E

8、经营范围:创业投资。(以上不含证券、金融项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9、深圳凯旋易细天使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已依照《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履行登记备案程序,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为P1069291。

10、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说明:与公司及华意龙达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其他有限合伙人之王宏阳

1、住所:河北省迁安市马兰庄镇水厂村143号

2、身份证号:1****619810626****

3、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说明:与公司及华意龙达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其他有限合伙人之瀚博汇鑫(天津)投资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瀚博汇鑫(天津)投资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天津生态城动漫中路482号创智大厦203室-175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郭菡

5、注册资本:62,600.00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时间:2010年9月2日

7、统一信用代码:911201165594868222

8、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对房地产业、矿产业、贸易业、医疗卫生业、餐饮业、航天航空业、物流业、信息技术业、能源业、制造业、文化娱乐业进行投资,投资管理及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说明:与公司及华意龙达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其他有限合伙人之深圳科沃高新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深圳科沃高新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大运路52号荣超金融大厦1623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张灿承

5、注册资本:1,176.50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时间:2017年10月12日

7、统一信用代码:91440300MA5ERM5B8E

8、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咨询;知识产权代理;为公司提供科技创新、产业转型升级及产业化示范政策咨询业务;为企业提供孵化服务;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领域高新科技的技术转化、技术孵化服务;投资业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以上项目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需要审批的,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同意登记机关调整经营范围表述,以登记机关登记为准)

9、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说明:与公司及华意龙达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投资基金基本情况及合伙协议主要内容

(一)基金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深圳凯旋易细一期天使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统一信用代码:91440300MA5FE8UF19

3、基金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滨海社区科园路1001号深圳湾创业投资大厦11层1102室

4、基金目标规模:2亿元人民币

截止目前,全体合伙人的总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6000万元,目前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基金管理人亦在紧密沟通其他潜在投资人,尚有若干意向较为明确的有限合伙人正处在投资决策流程中,后续将尽快完成基金募集工作。

5、存续期限:八年(其中前三年为投资期,后五年为回收期,最多可以延长两年)

6、基金组织形式及类型:有限合伙

7、基金投资领域:新材料、人工智能、物联网、新兴互联网等战略新兴产业

8、基金管理人:深圳凯旋易细天使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9、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10、管理费用

(1)从交割日起至投资期终止之日,年度管理费为每一名有限合伙人实缴出资额的百分之二点五(2.5%)之和。

(2)此后至退出期终止之日(即合伙企业第四年、第五年、第六年、第七年、第八年),年度管理费分别为每一名有限合伙人所分摊的尚未退出的投资项目的投资成本的2.25%、2%、1.75%、1.5%、1.5%之和。

(3)延长期不收取管理费。

11、收益分配

处置收益应于投资项目退出后、合伙企业收到相关款项之日起一百八十(180)日内按照如下顺序进行分配:

(1)合伙费用返还:在合伙人之间按各自的实缴比例分配,直至合伙人收回根据以下公式计算的合伙费用金额:该投资项目分配时合伙企业总共需要分摊的合伙费用×(该投资项目分配时已处置的全部投资项目的投资成本/所有已投资项目的投资成本)-该投资项目之前已处置的全部投资项目已经收回的合伙费用。

(2)出资返还:若有剩余,在合伙人之间按各自的实缴出资比例分配,直至合伙人均收回合伙企业已处置的全部投资项目对应的投资本金。

收益分成:若有剩余,余额按实缴出资比例在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之间分配;其中应分配给有限合伙人部分的80%在有限合伙人之间按照其各自实缴出资比例分配,20%分配给普通合伙人。

四、投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投资目的

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参与投资基金,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前提下,参与专业投资管理团队进行的投资项目,获取投资收益。

2、存在的风险

投资基金在投资过程中将受到经济环境、行业周期、投资标的经营管理、交易方案等多种因素影响,存在因决策失误或行业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投资后标的企业不能实现预期效益的风险。

公司将密切关注投资基金运作、管理、投资决策及投后管理进展情况,防范、降低和规避投资风险,并及时披露相关进展情况。

3、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投资额度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893 证券简称:华通热力 公告编号:2019-063号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4月19日分别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送达各位董事,董事会会议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材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

2、会议于2019年4月26日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

4、会议由董事长赵一波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合法。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的议案》

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具体内容于同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参与投资股权投资基金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华意龙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意龙达”)2019年4月26日签署了《深圳凯旋易细一期天使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华意龙达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1,000万元人民币参与投资深圳凯旋易细一期天使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基金”)。合伙企业主要投资新材料、人工智能、物联网、新兴互联网等战略新兴产业,基金目标规模为人民币2亿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参与投资股权投资基金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893 证券简称:华通热力 公告编号:2019-064号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19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孙洪江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合法。

一、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及《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参与投资股权投资基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参与投资基金,符合公司的长期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本次公司拟参与投资立股权投资基金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893 证券简称:华通热力 公告编号:2019-066号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